卷一 诱捕涵涵小受 第七章 求职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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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子小弟的办事效率极高,第二天差不多同时间,虎子果然给沈涵带来好消息。
为了以最快速度通知沈涵,虎子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冲上二楼咚咚咚的敲响房门。听到这么急促的敲门声,沈涵不明所以的有些慌张,根本没想过门外何人这一概念便打开门。刚开了一条缝,一股强大的冲力覆上门板,几乎是瞬间,门就被迫大大敞开。
虎子坐到木床上,连喝几大口水,一瓶矿泉水很快见底。外面天热,盯着大太阳跑上一段路还是有些受不了。只见虎子额头、鼻尖浸满汗水,有的汇成线条状,划过被烈日晒得黝黑的脸颊,再从下颚直接滴落到脖颈,消失在短衫处。
乘够了凉,喝足了水,虎子招手示意沈涵坐到床边。“小涵,工作找到了!”
沈涵这才把悬吊的心给平复下来,心里大嘘口气,放心过后是激动。因为太过激动,沈涵有些吐字不清:“真,真的?谢谢虎子哥!”沈涵笑了笑。
这一笑可把虎子看呆了。小涵笑起来真漂亮!比女孩子还好看!呸呸呸!小涵才不是女孩子,是男孩!男孩子!虎子不停的摇头,禁止再胡思乱想。可是,真的好可爱,就想跟小涵靠近些。啊啊啊!!!
“虎子哥,怎么了?”沈涵担忧的仰头看向虎子,大大的眼睛仿佛闪着灵光,虎子的头摇得更厉害了。
大眼睛,水灵灵,还有好好闻的小涵身体的香味。终于强迫自己不再乱想,虎子赶紧说些有关工作的事。说话的时候,虎子不自在的别开脸不看沈涵。不知怎么的,虎子有点害怕看沈涵,尤其是那双眼睛,总让虎子慌了神,心里乱哄哄的。
因为沈涵打的是短期工,目前学历不算高,用脑的活比较难找。虎子对比了几个工作,最后还是决定让小涵到一家餐馆工作。餐馆老板是个四十上下的男人,结了婚,有个八岁的女儿,说不定会把小涵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这样一来小涵可以少受点欺负。不过,让虎子最终下决心的还是因为餐馆的环境对小涵比较好。
小餐馆主营对象几乎是附近几处小区的居民,那些人大多受过高等教育,想必素质也不至于有多低。小涵长得这么可爱,如果在太复杂的地方难免会有不便之处。呆在餐馆总比别的地方好吧!虎子承认自己是有点私心,不想让太多的外人看到沈涵。可为什么会这样,自己也搞不清楚。
虎子呆了没多久以自己有事为由离开。这会,沈涵可激动了,高高兴兴的从帆布大背包里拿出一件叠放得整整齐齐的白色衬衫。衬衫有好几年历史了,是爸爸没生病时给自己的买的。沈涵不知道是什么牌子,不过花了爸爸一百多块,是沈涵所有衣物里最贵的一件。平时没事时沈涵都舍不得穿,可是为了下午的面试,沈涵很舍得穿它。
将衬衫小心翼翼的放展平在床上,一一查看有没有褶皱处。还好没皱!脱去圆领T恤,沈涵换上白衬衫。
这几年沈涵都没怎么长高,一直都是瘦瘦的,衣服大小刚刚合适。扣好衣扣,沈涵再找了条比较搭配的裤子换上。拿出从家乡带来的书本开始翻阅,慢慢等待下午时刻的到来。
沈涵翻看的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这是沈涵最喜欢的一本外国名著,百看不厌。书也是刚上初一那会,爸爸为了给他增加知识量而买的。沈涵很喜欢书中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敬佩他的坚强,他的刚毅,他的爱国心。几年下来,书被沈涵翻看了无数遍,故事的每个细节,沈涵几乎记得清清楚楚。沈涵极其爱护书本,每次都是很小心的翻看,舍不得损坏一丝一毫。直至今日,书本和新书差不多。
从头看起,慢慢品味,不知不觉已翻看过半。沈涵抬头看看窗外太阳位置的变换,算算时间也差不多了,这才合上书本,整理一翻出了门。
下午,太阳不那么辣,光线温柔的散在行人身上,染出金黄。穿过小巷,街道上一遍繁华车景,晃得沈涵头脑发晕。沈涵拿出一张折叠好的纸张展开来翻看,纸上用钢笔写着一行地址,沈涵默默的记下,然后把纸按原型折好再度放进裤兜里,接着沿着人行道找寻。
大城市经济发达,人流量也自然很大。迫于人口压力,政府为了能在交通建筑物方面尽最大限度的满足人们需求,不放过一点任何一点空间。到处是林立的高楼,上下交叉的立交桥,所谓面积之大,不是几个小城镇能及的。就是坐公车也要好几天才能逛完整个城市。
步行大半个小时,走过两旁连绵不断的铺面,地址上的十字人行道终于出现。绿灯亮起,沈涵随着拥挤的人流,踩过斑马线走到马路对面。十字路口对面有一个不太大的广场。广场上摆放着几张铁制长椅。再往里靠些,连着几级阶梯。阶梯之上则是一个小型喷泉,喷泉周围种满了各色花草。
走了一会,觉得脚有些酸疼,沈涵看了看几张长凳,往没人的一张走去。刚坐下没几秒,喷泉哗的一下喷射出白色的珠泉,零零散散滴落到花叶上。得到休息,热气逐渐散去,沈涵微闭双眼,放松全身肌肉,感受广场散发的气息。
小腿忽然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沈涵睁眼。只见一只充气圆球滚到到自己脚下,乖乖的不动。像是想到了什么,童年的记忆一下子跳进脑海,沈涵不自觉的蹲下身子捡起皮球,盯着粉红色的外表幸福的一笑。另一只手的袖口被拉扯,沈涵偏头一看,一个两三岁大的男孩子小手正紧紧的抓住袖口。
小男孩眼睛黑黑圆圆的,剪了个小短头,脸蛋也是粉嫩嫩的。柔柔的身子穿了条卡通背带裤,小脚丫上套了一双小巧的沙滩鞋。全身上下干干净净的,好不可爱!
玩具被别人抢占了,小男孩很愤怒,幼小的心灵不知道这叫什么心情,只知道要把小球抢回来。本来自己决心坚定,誓要拿回小球。可是,当那个大哥哥转头看自己时,小男孩愣了愣。好漂亮!大哥哥看到自己,先是很惊讶,然后嘴角上扬,轻轻的笑了起来,周围还散发着金黄的光芒。小男孩知道,大哥哥就是老师讲过的天使。
沈涵有些惊讶,这个小孩前后转变很大,前一刻怒目而视,这会倒有点呆了。不过,自己好像也很喜欢小男孩。不知不觉的手摸上小男孩的脸颊。软软滑滑的。呵呵!
聪明的孩子得到一个信息,大哥哥喜欢自己。本着有“资源不用是浪费”的道理,小男孩很自然的就往沈涵怀里蹭,吃足豆腐。
胸口痒痒的,沈涵不明白小男孩的意图,却大概也知道他不排斥自己,就着拿球的手,沈涵抱起小男孩重新坐回长椅。一个大孩子,一个小孩子,相视中傻傻的笑。
孩子母亲找来了,见状忽然明白自家孩子干的好事,又不便多说,憋红着脸,连说几个抱歉,硬是把小男孩从怀里拉出来,一路拖着走。小男孩可不愿意,不易而来的艳遇还没享受够就中途夭折,死活硬往沈涵的方向挣。母亲拗不过,逼急了干脆拦腰抱起小男孩,顺道在屁股上狠狠的抽两掌。然后捡起因为拍打再次掉落的皮球,消失在前方拐角处。
沈涵心情极好,笑容又加深几分,灿烂而美丽。
车道上,一辆黑色高级轿车停在路灯处。车窗的玻璃经过改装特质,不能从外面看到车内情境,只得由内往外看。裴炯程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沈涵。刚才的一幕幕自然也分毫不差的落入眼中。男孩的一颦一笑显得是那么圣洁,在污秽的世界竟还有这般脱俗的丽人?心冷了二十几年,却因男孩最后露出的灿烂笑容触动,微微发颤。这么个丽人,难怪小孩子也会喜欢。哼!小色鬼!
绿灯闪过,红灯亮起。黑色轿车却迟迟没有开动的意图。后面的车主急了,纷纷按下喇叭,尖锐刺耳的声音传得很远。男孩听到了,朝车流处看了一眼便转过头去,然后起身离开长椅。
男孩无意的一瞥,使得裴炯程有了另一股巨大的波动,毫不理会后面碍耳的刺鸣,直到男孩走进转角处,裴炯程才点燃发动机,快速启动汽车。
刚毅的脸上弧线上扬,嗬!有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