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章探听未来姐夫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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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忆柳一边听爹爹和方恒聊天,一边细细回忆。自己可是极少出门的,见的外人也有限。不过,自己也很不去注意那些无关的路人甲路人乙,所以现在根本想不起来到底在哪里见到过方恒。
唐征和方恒俩人聊的不外乎是一些生意上的门道。
于文秀的母亲姓方,方恒是于文秀舅舅家的儿子。原本方父经营着一家卖针头线脑的小店,自打女儿嫁到了于家,在于家的拉拔下,也开始涉足绣品。如今于家绣庄出的绣品,方家是头一家专营店。
从家境渐渐优渥起来,方家就开始培养下一代读书。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士农工商,商排在了最末。从商再有钱,也永远被人看低。要改换门庭,只有读书。
大周朝的科举制度,延续了隋朝,又在隋朝科考的基础上做了些改良,和后世的唐朝也略有不同。本朝也分常举、制举两种。所谓常举是指分科举行的科举;制举是指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科举。
大周朝科举考试的科目繁多,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考秀才和进士的居多,明经明算等等少有人应考。考中进士可直接做官,因此读书人更多的会去考进士科。隋朝和周朝许多高官,都是进士出身。而秀才考试极难,且考中之后,虽有见官不跪,免除赋税徭役等等便利,可不一定能应举。因此,到了文德皇帝时,便少有人再去考秀才,后慢慢都把通过童生试的读书人,统一都称作了“秀才”,意为博学多才的读书人罢了。
因此,周朝多数读书人大体遵循的都是这样一条路:每年举行一次“省试”,秋天考试,来年春天放榜。参加考试的生员,一类是国子监等学院以及各县学选拔出来的“公立学校”的学生,一种是各州县组织考试,层层选拔上来的私塾里学出来的“贡生”。
由此可见出身的重要性,出生在权贵之家的子弟们,直接就能进国子监。或者出生在新都稍微有些地位的官宦人家子弟,也能进入新都最好的公办学院,合格的直接就能参加省试。
如果出身不高,就只能先入私塾读书。等时机成熟了便可参加每年一次的童生试,通过之后参加州县级举办的县试、府试、院试,也是每年一次。通过后,便成为生员,可以参加举办的三年一次的乡试。乡试通过便为举人,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之后再参加新都每年一次的省试。通过省试的被称为贡生,前一百名的贡生,便可再参加最高级别的殿试。殿试由皇帝主考,考中才成为进士。考中了进士,还要再参加吏部的官员选拔考试,要看姿容仪表,书法、举止等等。合格之后,便可以做官了。进士的前三名,还会被皇帝钦点为状元,榜眼,探花。都说是“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可见读书做官这条路,也实属不易。
大周朝还规定,从商之人不可从政,不能参加科举。这里的从商之人,指的是在官府正式注册登记的正经的“商籍”。在官府登记为农籍的人们,日常做点绣品,或者拿点农副产品一类的去卖,不算商户。唐忆柳记得,在唐征书房里看到过相关内容,大周朝商业发达,已经有了行业协会的雏形。每一个行业,都会在当地形成一个类似现代行业协会的民间组织,用来登记和规范商户们的经商行为。一旦发现诸如制假造假,哄抬物价,恶性竞争等等扰乱市场的事情,马上就会上报官府处理。
本朝改变了前朝商户科举的限制,商人的后人如不从商,可以参加科举。方家不止方恒一个儿子,方恒上面还有一个兄长,是方家的长子长孙方悦。方悦于读书上无甚资质,倒是颇有经商头脑,因此被培养为家族生意继承人。而方恒,则肩负了方家改换门庭的重任。
方恒今年不过才十七岁,已经通过了县试,府试,正在准备参加院试。这个年龄就要去考“秀才”,资质已经是不错了。只等院试通过了,方家肯定是要把方恒送去更高的学府读书,一步步准备参加秋闱。乡试,会试,殿试,一级一级的考上过去,就指着方恒光耀方家门楣。不说当上状元榜眼探花,最起码能混上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员当当足矣。
无论千百年来人们如何诟病科考和现代高考,唐忆柳都觉得,它们已经是所有人人生中,最公平的一次机会了。当然不是绝对公平的,但已经是相对来说最公平的了。隋朝开创了科举制,这个选拔人才的制度被成为中国古代“第五大发明”。比之以前的察举制等等,科举制度更能使平民百姓多了一个阶层流动的机会。科考不光有文举,还有武举。无数想要报效国家的寒门学子,或者想要出人头地的穷人家孩子,都有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尽管这里面也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有些人一旦身等登高位,就尸位素餐,或者祸国殃民,滋生了很多腐败,很多阴谋,黑暗。但是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不能因噎废食。科举最大的作用还是为国家选拔了许多可堪大用的栋梁之材,并为僵化的统治阶级注入了许多新鲜的血液。多少胸有大志的热血儿郎,都找到了报效国家的机会。抛头颅,洒热血,为国家做出了许多贡献。
唐忆柳认为,在没有更好的选拔人才的方式之前,科举,或者是现代的高考,依然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在古代来说,科考并不耽误娶妻生子。方家毕竟是生意人,算盘打的很精。起初有想亲上加亲的意思,和于文秀表哥表妹凑成一对。只是这两年,于家妾生的那个儿子渐渐长大了,于家所作的一些事情,让方家打消了这个念头。
于家的独子名于硕,今年将将八岁。
虽然生母是妾,但因为于府里两个嫡女,一个庶女,共三个女儿,只得他一个男孩,因此独得于老爷的宠爱。这些年,于硕没有养在嫡母房里,竟一直养在生母膝下。这个妾室本是于家家奴出身,可想而知于硕被教养成了什么样子。
前些日子,方家见于家隐隐有想把于夫人休弃的意思。休弃的原因是善妒,无子。方家气不过,思虑再三,把目光转向了唐家。
用唐忆柳的理解就是,无论是家世还是生意,唐家在鸣凤镇都是首屈一指的。更何况,唐家在生意场上,是于家的甲方。方家打的主意就是抱紧了唐家的大腿,牢牢抓住这个靠山。这样于家再想动于夫人,少不得要忌惮三分。
唐忆柳本来压根不关心这些八卦,无奈身边有个耐不住寂寞的银杏。一路走来的时候,银杏已经把这些道听途说的消息一股脑将给了唐忆柳听。唐忆柳知道自家老爹也不是吃素的,既然能走到相亲这一步,唐征必然也是已经打听清楚了这些事。
之所以能答应相亲,是因为唐征也有自己的考量。
唐忆锦性格温顺,体质较弱。若嫁的太远或者高嫁了,万一被婆婆家刁难,娘家都很难助力。如今方家就住在隔壁镇,且中间还有一个于家在。方家还要仰仗唐家,那就必然对自己的女儿要好。
唐征也算是为唐忆锦思虑得比较周全了,就看这方恒是个什么样的脾气秉性。
此时方恒端端正正地坐着,正跟唐征说:“听说唐伯父的布庄,今日积压了不少素色丝绸?”
唐征捋着胡子点点头:“是啊,三个月前,我有一个故交遇到了些难处,需要现银,我就把他手里的几千匹丝绸全都买了过来,解了他的燃眉之急。贤侄也知道,咱们毕竟还是小镇,不比新都富裕,还是麻布的销量所占的份额最大。平日里我每年至多屯一千匹,这还是要先有人预定我才会去进货。眼下这几百匹丝绸,虽然不是最好的,但进价每一匹也要五两银子。三个月来,总共卖出去不过上百匹,还都是以进价卖出,剩下的就一直积压在库里。丝绸这东西保存不易,要在通风,干燥,阴凉处存放。即便如此,时间久了,也容易有褶皱,颜色也失了鲜亮,搬运中还容易脱丝,就更难卖出。几万两银子,就这么亏进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