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上林春 第1章 牧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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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风呼啸,天地间一片灰暗。草原的气候就像善变的人心,刚才还是风清气朗,转眼就折草迷面,黄沙扬起,世间混沌一片。
羊群被大风吹得四散奔逃,骑着老马的牧羊少年挥舞长鞭,驱赶着受惊的羊群,将它们聚在一起。
那边有一个避风的浅丘,现在只有等到风停了再做打算吧。少年苦笑了一下。虽然麻烦倒也没什么担心的,这种情况遇到不是第一次了。
天渐渐黑了,风却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少年抱了一只产奶的母羊,喝得几口新鲜温热的羊奶,就着前几日烤好的羊肉吃了,觉得身子暖和了些。不知不觉间,睡意渐渐袭来,少年强睁起双眼,他知道,自己现在绝对不能睡,在这样恶劣的天气里,睡过去了就不知道还能不能醒。拢了拢衣服起身,从马背上取下沿途收集的干柴,燃起一堆篝火。
最多还有三天就要到平阳了吧,少年叹了口气,如果可以的话,他宁愿一直呆在外面,虽然餐风宿露,却也逍遥自在,不必去面对父亲懦弱惊恐的脸和大母、哥哥的辱骂鞭打。
风慢慢停了,无云的天空繁星闪烁。
少年默然望天,已经出来快一个月,是该回去的时候了,自己进入匈奴境内太深,因为这风,没办法观察周围水草是否被大面积啃食过,更无从判断那逐水草而居的强悍邻居与自己的距离是否安全,若遇到他们就危险了。
算算日子,已是流火时节,南方该是那几颗星子尾部所指的方向。就着浅丘的突起,少年记住了那个方向,便沉沉睡去。
半夜,忽然被一阵羊悲惨的叫声惊醒,羊群骚乱起来。少年睁眼一看,吃了一惊。不远处一片莹莹亮光,低低的、嗜血嘤呜响起,死亡的气息铺天盖地而来,狼群……
少年一惊,飞身上马,冲入羊群,一边打着口哨一边挥动长鞭,控制住混乱的羊群,将羊群分为一大一小两份,接着毫不犹豫地将那小份的羊群向狼群方向驱赶,却找到那只头羊,驱赶它带着大部分羊向相反方向驰去。被赶向狼群的羊惊恐万状,想要奔逃,却被少年用皮鞭死死困住,只在原地打转。
狼群试探性地靠近,如残忍而老道的猎人。
就在狼群忽然加速冲过来的瞬间,少年甩了个响鞭,猛地掉过马头,追着大队的羊群疾驰而去。
恶狼那会放过这美味的大餐,片刻见便听见一片哀鸣,数十只恶狼便争食起将那些被强行驱赶过来的羊,抽搐与哀鸣之后,那丰茂的草便被一片鲜血染红,天地间忽万籁俱寂,只剩下一片啃噬之声。
少年赶着羊群急急前行,紧攥着弓箭的手已开始觉得生疼。他知道,不是所有的狼都会去老实地吃自己分给它们的那些羊的。狼,是贪婪又狡猾的动物。
果然,一小片荧光快速靠了过来,大概数下,有十来只。少年心中有点懊恼——追来的比过去多,也比自己预计的多。
少年取出粗制的弓握在右手,左手在空中划了个优美的弧度,弯弓搭箭。虽然夜已深了,天空却有皎洁的月,也有璀璨的星,无边旷野都沐浴在这倾泻而下的月色星辉中,也让旷野上那幽恶的身影无所遁形。长箭对着荧光射出,竟是三发连珠,世上还有什么老师比生存的欲望更加令人成长?不中,即死。
少年并不怕狼群,他们的交道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为了在这旷野间生存,他必须以最高的效率解决这些嗜血杀手。
狼应声扑到,只剩下两只还在亡命追击。少年心中一喜,伸手拔箭,箭囊已空。
刀不算宝刀,却是把好刀,大小轻重正合用。虽然他的身材比同龄人高大许多,心智也成熟许多,可毕竟才十一岁,那刀也只是匈奴少年平日所用。这还是他用米从平阳的匈奴商人手上换来的,米却是用十张狼皮与长安来的商人换得。匈奴人不缺狼皮,十张狼皮换不来这样一把刀。
少年猛地回身策马,再纵马向恶狼奔去,月光如霜,在扬起的刀锋上流动了一片水银,却在刀尖处滴落一串珍珠。狼猛停,错愕看着向自己飞奔而来的老马,一片血雾在水银下炸开。马蹄未停,到得合适的距离又是一个回身。“可惜这两张狼皮,刀口太大,只能贱价处理了。”数数羊,少了二十多只“少不得又是一顿打”少年心中想着,不禁有点惆怅起来。
“阿青,你总算回来了。”关上羊圈的时候,平日里和他一起给郑家放牧的阿旺急急走了过来:“这次也太久了,你大娘天天跳着脚骂你爹生了个白眼狼,偷了家里的羊跑掉了。”
阿青没好气地“嗯”了一声。
“你又跑到匈奴那边去了?也是,平阳养羊养马的人太多,草场都不够了。不过你的胆子也真大,要是遇上匈奴人怎么办?”
阿青闷闷横了阿旺一眼“你不会看啊,匈奴人少草场多,不会到边境来放牧的。就算进得深了些也可以看草的情况来确定附近有没有人啊。没有被啃过的草场不能去,因为他们可能会来。刚被啃过的地方也不能去,因为他们就在附近。专选那些长出多半的草场,就不会有匈奴人了。他们牲口多,这种地方不够用,但放我这点羊足够了。”
阿旺呆了呆:“对哦,我怎么就没想到呢?”赖皮地拉着阿青:“难怪你的羊长的这么好,下次带我一起去行不?”
“好啊,但我不保证不会遇到狼哦!”扬起眉毛,斜了斜眼睛,看着阿旺一脸的沮丧,阿青“扑哧”笑了出来。
平阳是平阳侯曹参的封地,现在的主人是他的孙子曹寿。这里真的是个大地方,因为离匈奴很近,边境贸易十分兴旺,人口稠密。汉人爱匈奴的马和牛羊,匈奴人爱汉人的丝绸和美酒。虽然两个国家之间并不友好,却没有妨碍大家发财。该来的还是来了,该去的始终要去。
那十六张狼皮终于处理掉了,阿青摸了摸怀里的一大包铜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几个月的口粮啊!”。得赶紧回去把钱藏起来,完了还得去见那个可恶的爹和那个恶婆娘。
正想得入神,撞到了一个人的怀里。一抬头,就看见自己同父异母的大哥郑时,旁边站的是二哥郑旦,不过他们从来没承认阿青是兄弟。
“好你个野种,回来了还到处乱跑,想干什么?是不是偷卖了我家的羊?”郑时斜眼看着阿青。
阿青扭过头去,没有理他。
“好啊,不说话,心虚了不是?我刚到羊圈去看了,少了二十几只羊,说,是不是你偷去卖了。”本想离开,但郑家兄弟和阿青一样,遗传了父亲郑季高大的身材,加之年龄又比郑青大了近十岁,已经是成年人。阿青挣脱不过,被他们连拉带拽拖到了郑家。
刚进门,便听见大娘高声咒骂。到得厅前,见父亲已被骂得低头不语,脸上一阵红一阵白。
阿青看惯了这个情形,只是暗地叹了口气。谁叫父亲明明无钱无势,却因为一副好皮囊娶了个财大气粗的老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到得平阳侯府去做了家臣,与自己的母亲有了私情,不然也不会有了自己。说到底,郑季现在的这个小官也是靠了这个女人才得来的。阿青心想“真是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
恶毒的咒骂如预料中般到来。阿青低着头,垂下眼帘。反抗肯定是要吃大亏的,抖抖索索地任她打骂却心有不甘,只好表面做出恭敬温顺的样子,心思却早已飞到了九霄云外,那骂声虽大,却和阿旺养的那只狗叫没什么区别——反正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头发被猛地揪住,脸被迫扬了起来。“小兔崽子,我娘问你把偷的羊弄到哪里去了,你还敢装哑巴,打不死你。”
父亲一脸惊嚇,直直地看着他,仿佛见到了鬼。
“你这个不要脸的,在外面和贱奴生了野种还敢带回来。野种就是野种,天生的贱胚子,还是贼胚子。和你一样偷鸡摸狗的货。”女人的声音尖锐得象是被捏着了脖子的鸡。
不开口是不行了,毕竟这次和过去不同“我没有…………。”刚说了几个字,郑时和郑旦的老拳便劈头盖脸打了下来,紧接着腹部结结实实埃上了一脚。一阵剧痛扑到在地上,再睁眼时却只见一片血红。怀里的钱袋掉了出来,撞击着地面,发出一串清脆的声响。父亲的脸越来越白,继而开始发青。后母“哼”了一声,反而不骂也不打了,嘴角露出一丝轻蔑的笑。“果然是贱奴生的贱种。”
那郑季呆了半天,象疯了般,提起马鞭,劈头盖脸打了下来。
好痛,想要分辨,却痛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双手抱头,蜷缩在地上。郑季羞愤的怒骂在耳边响起。一阵锥心刺骨的绝望从内心深处袭来,“今天会被打死吧!”
夜风透过破烂的四壁吹了进来,燃烧的松脂吐出浓浓的黑烟,明明灭灭的光把鬼魅般舞动的影子投在墙上。马厩里冲刺着马料的味道,偶尔有牧草的清香和着夜风流进来,马儿都睡着了。
阿旺用盐水细细帮阿青清洗着伤口。
虽然阿青被打得遍体鳞伤并不稀奇,今天看到他时阿旺还是被吓了一跳。“世上哪有这么狠心的父亲,手下好歹要有个轻重啊,会要人命的。”阿旺的手很轻,眼眶有点发红。阿青什么也没说,只是呆呆望着门外。月光不知什么时候隐去了,只看见幕一样的黑,没有尽头。
“阿青,不怕,等你长大点就可以去从军。你的骑射和刀法都那么好,一定会出头的。”阿旺努力想给阿青一点希望。
阿青缓缓摇头“我娘亲是奴隶,如果郑家不肯认我让我入宗籍,我就脱不了奴籍,军队是不会要我的。”叹了口气“我本想只要能进得了郑家,哪怕再大的委屈我也忍了,但现在看来,非但郑家不会认我,只怕还会被打死。”
离开母亲已经五年了,和母亲在一起的日子虽然身份低贱,却好歹一家人相依为命,也算和美。哥哥会教自己读书练剑,三个姐姐会弹琴唱歌给自己听,母亲则会省下自己食物悄悄让自己吃,如果不是为了脱去奴籍,一家人又何必分开。步和广也该长大些了吧,不知道家里现在怎样。
松枝快烧完了,凉风从四壁灌了进来,阿青紧紧了拥住单薄破烂的被子缩成一团。
阿旺站起身,把自己破旧的被子也盖在阿青身上。有了这层被子,睡梦中的阿青稍稍舒展了身体,却依旧紧闭双眼,长而黑的睫毛微微闪动,一滴豆大的泪珠顺着眼角流下来,如同闪亮的珍珠。
阿旺心中一阵叹息,这个才十一岁的孩子,已经开始用尽一切力量在让自己生存下去,那温和淡漠外表下隐藏的坚强与机巧远远超乎了他的年龄。阿旺有时候甚至会想,这个孩子的心或许已经被武装得密不透风了,只有在睡梦中他才会任由自己流下眼泪吧!真的不像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