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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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林清珏都不得不夸一声,碧月确实聪明。这件事虽然大多是碧月经手,但为了防止主人卸磨杀驴,早就留了一手。
呵——良禽择木而栖,真有意思!
沈家是怎么的鸡飞狗跳,林清珏无暇顾及,成亲的第三天,就搬到了沈家在大河村的宅子里暂住,也就是之前沈时居住的院子,这家伙也不怕别人说他吃软饭。
而原本的林家则是当做作坊来用,规模不大,但生意特别好。孙掌柜那边又加量了,林清珏忙着找人。按照现代工厂的模式,操作台,流水线。
“清珏哥哥,做饭让咱们村那个哑哥儿母子来做吧!”沈时提议道。
哑哥儿在村里的存在感很低,除了田间干活时能见到哑哥儿的身影,哑哥儿一般是不露面的,也不知阿时打哪儿认识的哑哥儿。
哑哥儿不是生下来就哑的,小时候生病没有钱治病,等好不容易熬过来,哑哥儿的娘还没来得及庆幸哑哥儿捡回了一条命,却发现哑哥儿因为拖得太久,产生了后遗症,再也不能说话了。
哑哥儿的娘就生了他一个孩子,早年哑哥儿的爹出门行商就再也没回来过。村里都说哑哥儿的爹遇上水匪死在了外边。
从此哑哥儿母子两的日子更加难过了,早些年不是没有人看中哑哥儿勤快,家里家外一把好手,上门来提亲。可一来,哑哥儿是家中唯一的孩子,哑哥儿的娘又那般体弱多病。在找亲事上,哑哥儿的唯一要求是把自己娘接过去一起照顾。
这要求一出,那些人家纷纷劝退。本来嘛,找哑哥儿,不过是为看给自己家增添一个好劳力,这还没怎么着呢,就要白白多养一个药罐子,这亏本的买卖谁敢接。又因为哑的缘故,家里又穷,生生拖到了十八岁,成为了老双儿。
“阿时交新朋友了?什么时候认识的?”林清珏好奇地问道,手臂从背后环抱住阿时,脑袋搁在阿时的肩膀上,大型二哈的即时感。
“你别管了,就说答不答应吧!”林清珏不说话,沈时又撒娇道:“答应嘛,答应嘛!”
“你都提出来了,我能不答应吗?我舍得不答应吗?小没良心的”林清珏从背后伸出一只手捏了捏阿时软乎乎的面颊,语带笑意地说道。
阿时得意的扬起小脸,神采飞扬的样子,让他整个人焕发着明媚的光彩。
“他帮过我,他是个很善良的人。我还没来大河村的时候,被沈芸芸故意扔下,差点遭人调戏,是哑哥儿救了我,他把我藏在了他的竹筐下。只是那时,他走得飞快我都没来得及感谢他。前日里我在人群中看到他了,可不等我找上去,他又跑了。我问了林嫂子才知道原来他不会说话”阿时把那段过往娓娓道来。
原来,这里面还有这样一段过往。林清珏有些庆幸,庆幸自己的阿时被人救下。那么帮助哑哥儿的事情还是得好好上心才好。古人言,一报还一报,果然不假。
林清珏也没有再多问什么,一切都已清晰明了。他不能那么自私的让阿时围着自己转,那样的爱太自私也太狭隘,阿时该在自己的世界里散发光彩。
哑哥儿,林清珏也认识,都在一个村子里长大,哑哥儿的生活贫苦是众所周知的,品性如何本来林清珏也不太清楚,但听了这段过往,哑哥儿此人可让阿时深交。再者,他相信阿时的眼光,阿时说不错那就是不错。
林清珏又点了几个信得过的林家人,“时尚美人”品牌工厂正式诞生了。别看现在还是个小作坊,可林清珏绝不会止步于此。这只是第一步罢了。后面“时尚美人”只会越做越大。
这个时代没有时尚的概念,但林清珏依旧简单粗暴的定下了这个名字。之所以取名“时尚美人”这在现代烂大街的名词。原因有二,一来“时尚”里面有阿时的“时”。二来,爱美,时尚是时代发展的潮流,让古人们体验一下先进技术带来的美,何乐而不为呢?能让人简单快速地记下品牌更有利于品牌的推广。
“小书,出来!”这会儿是在沈时的卧房里,自从林清珏与沈时摊牌后,就经常会在私底下让小书现身,小书也很喜欢光明正大活在阳光下。尤其林清珏不在家时,让小书出来解闷是个不错的主意。
“宿主,小炮灰找我干嘛呢?”小书打着哈欠,一对肉翅膀抖了抖,伸展开来。与人张开手臂打哈欠有异曲同工之妙。
话音刚落,林清猛然瞪了小书一眼,小书见状,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不知道自己哪里又得罪了这小心眼的人。
“小炮灰?谁呀?是在叫我吗?”阿时也很蒙圈,手指头指了指自己道。
听了阿时的一番提问,小书猛然反应过来,糟糕,露馅了。小书心虚的小眼神让阿时越发的觉得这一人一灵之间肯定有问题。
“外号罢了,我们那个世界常给人起外号”林清珏解释道,不见一点慌乱,更加有说服力。沈时没能疑惑多久就被这么忽悠过去了。
紧接着,林清珏对着小书说道“看热闹,去不去?”林清珏眼里闪着暗芒,一看就是要去算计人的。
小书立马戒备的瞄了一眼林清珏,通过这么几个月的相处下来,可不仅仅是林清珏把小书摸透了。小书对林清珏也有了深刻的了解,反正这就是个不能吃亏的主。
“什么热闹啊?好看吗?我能不能去看?”小书还没回答,阿时先兴致勃勃了起来。这两人一灵里,也就阿时那么单纯了。
“乖,这热闹咱两不好掺和,让小书去,回来说给你听,好不好?”林清珏摸摸沈时的头顺毛,温柔地哄道。
阿时点点头,既然清珏哥哥都不去,那这热闹也没什么看头,阿时也就不再提要去看热闹的事情。
而且,隐约的阿时觉得可能不是什么好事,清珏哥哥才不让自己参与。某种程度上来说,阿时还真是猜对了,不愧是夫夫两,对彼此都有一定的了解。
“哼——就会支使人”小书抱着小短手,冷哼一声,表达着自己一个灵居然成为了工具的不满。
“别哼了,看热闹你不是最喜欢吗?”林清珏挑挑眉,不甚在意道。
“那能一样吗?把事业当成爱好你会喜欢吗?”小书试图把理给林清珏掰明白了。奈何,他不知道自己在做无用功。
“热闹也看了,事业也完成了,一举两得有什么不好”林清珏曾经也是个工作狂人,在他看来,小书的使命和工作就该认认真真完成才好。如果能在玩耍中完成工作那更好,大抵资本家都特别会1+1>2这样的算术题。
好吧!小书竟无言以对,只得呆呆立在一旁。
“去沈府,今天有好事发生,别让我说第二遍,快去吧!晚了看不上热闹了”林清珏烦了,抬手轰道。
小书内心是怎样的哀嚎,两人都察觉不到。
“你别欺负小书了”阿时看小书被林清珏吃得死死的,连忙用轻轻踹了一下林清珏的小腿。林清珏眼神暗了下来,在极力地隐藏着什么。
靠!今天又是被阿时调戏的一天。在林清珏眼里,阿时就算踹人也是挠痒痒似的,直戳人心,可不就是被调戏了吗。
最后,结局当然是受气包小书负气离开去当了合格的小探子。
等小书离开了,沈时才眨巴着大眼睛问道“事业是活计的意思吗?”
林清珏看沈时呆呆萌萌,一本正经的样子,忍不住吻了吻那张可爱的小嘴“对,在我们那就是这个意思。”
“我总感觉你干了一件什么我不知道的事,快告诉我”沈时双手叉腰,竖着柳眉道。
“噗——”林清珏实在没忍住笑出声来。
“你笑什么笑,我很严肃的”沈时呵斥道。
“好,好,好”一连三个好,足以表明沈时在林清珏心中的地位“我都告诉你好吧,小祖宗”
紧接着就将沈芸芸干的好事托盘而出。
“我只不过是让她品尝自己的恶果罢了,人是她安排的,计划也是她筹谋的,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你说今天沈家会不会热闹?”
“那会不会查到你身上呀?”虽然清珏哥哥没做什么,可沈芸芸那等疯子,岂知不会把账算到清珏哥哥头上。
至于沈芸芸最后那样,沈时是不会同情的,假如清珏哥哥没有准备,那后果,沈时不愿想也不敢想。
“放心,你相公我可没她那么笨,怎么查也不关我们的事,我可一点没沾手”林清珏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这话就挺不要脸的,但林清珏尾巴扫得干净,这就是底气。
果不其然,如林清珏所料,沈家现在乱成了一锅粥。沈芸芸私藏男人呢那事儿也被扒了出来。好好的规格大小姐不做,偏学那青楼的妓子,私自养男人,这在娱乐匮乏的古代,够人们津津乐道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