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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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小村的日子很是惬意,潘瑶是法律系的学生,老太太教的民法课成绩又实在好,应付起村子里那些鸡毛蒜皮的事也还绰绰有余。
    整日里跟著走丢的牛,还有被西家圈占的地打交道,难度系数并不高。
    程瑾很忙,电话总响个不停,不过也都是在晚上,有报告工作的,有让老总拿主意的。潘瑶在屋子里给人做法律咨询,程瑾竟然在给村民做心理咨询,潘瑶诧异下才知道程瑾在美国竟然修双学位,把潘瑶震惊坏了。
    程瑾人脾气好,长得也好,村里人没有不喜欢他的,他知道一般人不愿意做心理咨询的原因是觉得心理咨询是专门提供给精神病人的,程瑾绕了个弯,他不直说自己做咨询,最开始两天在潘瑶身边看著潘瑶给人家做讲法律那套,自己就观察,看到有需要帮助的人,不动声色的跟人家攀谈,从纯聊天开始,一点点的进入主题。效果果然显著,一传十十传百,後几天来村长家小院子的竟然有一半是找程瑾的。
    潘瑶空闲的时候看看一旁的程瑾,看著看著就呆了,想起初中的时候那次集体去劳动基地,也是在农家小院里,很好笑,很凑巧,自己与他和这农村很有缘分呢。那个时候程瑾穿著苏格兰味道浓重的格子大衣,很帅啊,现在,他依然这麽帅呢。
    白天基本上两个人都被缠著,没有亲近的机会,晚上两个人都累得不行,有时候潘瑶躺在程瑾的臂弯里说著话就睡过
    潘瑶去了,所以虽然心意彻底相通了,但是进展的机会并不多。
    这次劳动体验要持续十天,第五天的时候,村长给两个人放了假。潘瑶和程瑾终於可以独处了。
    决定去四处转转,体会下乡村生活,两个人在前一天晚上就打听好了周边的地理环境。村东边是玉米地,大片大片半人高的作物,穿过田地有一方水塘。相比之下村西就乏味多了,除了在村口有个小学校,操场上竖著个篮球架外,就是绿油油的田地。相比之下优势出来了,潘瑶和程瑾就决定到村东走走。
    第二天起的非常早,与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村民比起来虽不算什麽,跟来这之前的日子比起来还是早了很多。
    吃过早饭,只带了一瓶水,两人牵著手走了。清晨的阳光耀眼不灼热,清凉的风吹得人很舒服。
    潘瑶怕虫,不敢横穿玉米地,绕了点路。不过绕再远的路也没什麽,两个人在一起无论做什麽都是幸福的。
    不是农家的孩子很少这麽近距离看见田地,粗粗的梗,两指宽的叶子,没长成的玉米焕发著活力的气息。
    走了快一个小时,再充沛的活力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潘瑶没有刚开始那麽精神了,程瑾时不时逗逗,偶尔有青蛙的叫声,程瑾就骗潘瑶说快到了。
    辗辗转转终於豁然开朗,带著水汽的风扑面而来。
    说是水塘,不过是一方水洼。可能因为活水的缘故,水竟然很透彻,水面竟然漂浮著几个莲蓬叶子,这个地方居然会有莲蓬叶,潘瑶喜欢得恨不得摘下来碰到怀里。
    水很清澈,找块干净的石头坐著,扑点水在脸上,刚刚那点劳顿瞬间消失殆尽。不远处长著茂密的芦苇,随著风飘荡著,及目是满眼深深浅浅的绿,世界很安静。
    不知道怎麽说到初中那次劳动基地的事,潘瑶靠著程瑾的肩膀看天,原来有人陪著的时候天又是一个样子,依然湛蓝却不寂寞,依然宽广却不孤独。
    “那次给你们铺被单,笑死了。”潘瑶想到什麽开心的事,声音也愉快起来,“还是我给你铺的床呢!”
    “哦?”程瑾手臂揽著潘瑶的肩,往身上靠,“你怎麽知道哪个是我的啊?”
    “看见你那个随身听了!”想起那段光阴还是有无数带著小小幸福的回忆,“啊,记不记得你在车上唱歌,把我们都震住啦,没想到你唱歌那麽好听,怎麽现在不唱了?”
    没等程瑾接话,潘瑶伸出手掰著自己的指头。
    “後来去农舍啊,你穿著格子大衣,好帅啊,老多女生瞄著你的,你都不知道麽?”食指蜷了起来,第二个事情了,“再後来打扑克,哈哈,董建绝对跟扑克犯冲,玩得太烂了!”
    “恩,就你厉害,”程瑾宠溺的揉揉潘瑶的发,“瞧你把大家吓的,上次同学聚会看有你在,谁都没敢提打牌这茬!”
    “哈哈,後来就下雨了,多可惜啊,啊,後来你过生日啊,”潘瑶笑的开心,“听说好像很宏大的,可惜了,我胃痛没参加成。”
    两个人同时想起了什麽,一时间谁都没有说话。
    似乎那个时候有一块插著蜡烛的蛋糕,似乎还有一个美好的生日愿望:
    我跟老天商量,让你的胃快点好起来!
    想著想著,潘瑶泪就落了下来,这句话好像一个起点,从此以後即便万劫不复也毫无怨言。在这种环境下想起来有种时过境迁的味道。
    揽著潘瑶的手臂更紧了,程瑾低下头,脸颊贴著潘瑶的,远远看去相互依偎的两个人被阳光照出一道光晕。
    “那个时候彻底陷进去了!”虽然留著泪,嘴角还是上扬的。
    “受这麽多苦,後悔麽?”
    不知什麽时候程瑾的手中多了几根芦苇,修长的手指灵巧地编著什麽。
    潘瑶摇摇头。抬起手回抱程瑾。
    良久,程瑾拉过潘瑶的左手,一只芦苇戒指稳稳地套在潘瑶的无名指上。
    戒指编得很巧妙,像神华中爱神阿弗洛迪特头上的花冠,一丝一缕像牵扯不断的缘分,紧紧的缠绕著彼此。大小正好合适,刚好将手指套住,不紧也不松,像爱情的距离。
    “枯萎之前,换成钻石的!”摸摸潘瑶的胃,“以後还疼过麽?”
    “偶尔吧,减肥那段时间疼的比较勤。”
    “不会让它再疼了!”
    “潘瑶,假期跟我回珠海一趟吧,见见我爸!”
    “恩。”
    跟那次说在一起一样程瑾以为潘瑶会考虑,没想到潘瑶答应的这麽快。弄得程瑾哭笑不得,怕她听不明白隐藏的含义程瑾只好说明白。
    “我说,等见了我爸,我们就结婚,嫁给我好麽!”
    语言虽然是疑问的,但是语气却是坚决的。
    “恩,好!”
    “搬到我家去住吧!”
    “恩,好!”
    幸福是什麽,幸福就是过尽千帆之後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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