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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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高中和初中又不一样,大学的军训比较严格,通通拉出去在部队里住了一周,但是因为不像初中有程瑾所以军训的日子几乎没有什麽印象。
宿舍是在军训後又调整的,潘瑶寝室的几个女孩子都挺特别,人也不错,最主要的是,寝室里面六个人除了两个天生很瘦的以外,其他的都多多少少身材有些丰满,不过也就只是丰满而已,在潘瑶看来,那简直是窈窕。
所以,寝室里面减肥的气氛良好。再有潘瑶高中毕业的暑假就定了的想法,所以减肥势在必行。
对,潘瑶开始减肥了。
寝室里面凑钱买了个体重秤,丫头们早上量,晚上量,吃饭之前量,吃饭之後量,上了厕所还量。看得那两个怎麽吃都不胖的人直哆嗦,叫嚷著,她们这哪是量体重,就是量吃多少排多少。
气氛和和气气的,再加上董建时不时的骚扰,日子过得很快。潘瑶的小说已经彻底写完了,因为反响很好,编辑很热情的帮潘瑶联系出书,期末的时候,书的雏形已经送到潘瑶的手里了。
什麽都来得很快,潘瑶一时间也没反应过来,等到彻底消化接收了,已经是大一的寒假了。
由於高中杨晨曦教会潘瑶很多人际交往的关系,潘瑶大一寒假的生活相当丰富,因为是本省的重点大学,潘瑶有一大部分同学的家是本市的,假期潘瑶的电话不说像CEO那麽频繁,至少也算是忙碌。
董建基本上被算作潘瑶家属每活动必到。
一月上半旬,刘昭回来了,每天缠著自己的董建也安静了,甚至有一段时间不见人影,那些无休止的同学聚会也参加烦了,潘瑶又闲暇下来。对著电脑一呆就是一天,有时候写写文,有时候看看电影,有时候聊天。
潘瑶加的那些QQ群很热闹,常常说一句话就被疯狂的刷到屏外了,每次潘瑶都喜欢跟著人家乱侃,当时有趣,不过一旦下线,就很寂寥。有些影子在脑子里始终挥之不去。
这天,董建给潘瑶打电话,说是刘昭要请客。潘瑶已经大半年没见过刘昭了,自从他回来董建也跟著消失了,怎麽找都找不著,潘瑶对於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人好奇的要命。
到了约好的地点,几乎一眼就看见刘昭了。或者说是刘昭真的很显眼,在人流正多的饭店里依然掩盖不了他的光芒,往他的方向看一眼,一定会忽略别人,眼睛自动把焦距调整到他的距离,挪都挪不开。
刘昭比以前黑了,头发理的很短,浑身上下透露著一股子英气,却还散发著从来未变的痞子气,的确很有魅力。
潘瑶盯著刘昭看了半天,直到最後把自己看不好意思了,才低下头喝茶。刘昭似乎早就习惯了,看著潘瑶笑,还用手摸摸潘瑶的头。
“丫头漂亮了啊!”
刘昭没说谎,潘瑶就是漂亮了,一个学期的努力,潘瑶减肥卓有成效,减掉十斤,脸瘦了,腰细了,原来的衣服已经不能穿了,现在买的衣服都是偏可爱系的,亮亮的眼睛,看著真的挺不错的。
菜很快上来,很多都是潘瑶爱吃的,董建不怎麽说话,似乎在刘昭面前他很沈默,都是刘昭在说,和潘瑶聊高中初中。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潘瑶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手机在刚吃饭的时候就没电了,现在一开机,像热线一样进来十几条短信。
潘瑶看里面有编辑的短信,说是再约一本长篇小说,而且时间挺赶,基本上在四月份就要定稿。
这个比较为难,潘瑶犯愁了。倒不是潘瑶才思枯竭了,只是潘瑶不是那种灵感随时迸发的类型,她的灵感是要逼迫的,总是夜深人静走投无路的时候才能洋洋洒洒写上那麽几千字,而且一旦开始写,周围的环境影响也是颇大的,所以上一本小说,潘瑶就没在宿舍里写过,都是一到周末就往家里赶,日夜颠倒写出来一个星期的份,循环往复。不过幸好,那本小说是在高中就著手了的,收个尾就成,可是现在说要一整本写下来,潘瑶有些不确定。
所以潘瑶没有一口答应下来。
想了几个星期的办法,试过随时随地任何环境下写文,没成功,还把灵感给得罪了,有好几天啥也写不出来。
过完了年,潘瑶想了个办法,自己在校外租套房子。
十五一过,潘瑶就到学校附近忙开了,跑了好几个中介,也有几套满意的房子,租金虽然贵,但是潘瑶小说一出版摇身一变成富婆了,钱都不是问题。就在快敲定的时候,问题来了,小姑娘家自己出去住,不安全啊。
那几天潘瑶是真愁坏了,愁的牙痛。本来麽,要是一点希望没有还好,偏偏是给你点希望,然後等你乐颠颠的把啥都解决好了,嗖一下蹦出个无法处理的难题,告诉你此题无解,还不如一开始就放弃呢,至少有这点时间都做完好几道其他的题了。
潘瑶看房子都是董建陪著去的,有一个地方两套房子挨著,董建本来说陪著潘瑶租这两套的,潘瑶给否决了,看那两套的房租她肉疼,虽然她不用全出也疼。
离开学还有半个月,刘昭给潘瑶打电话,说到家里玩玩,给的地址就在潘瑶学校附近,一个十分模糊的地方,叫潘瑶到楼下打电话,下来接她,潘瑶觉得很奇怪,没听说刘昭家在这边啊。
潘瑶也老实,乖乖的打了电话,等刘昭接了,七拐八拐走到了她看房子的那个地方,再往楼上走,正好是那两套房子。潘瑶傻眼,刘昭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打开左边那套的门,往屋里一看,更傻眼,屋子已经布置好了,生机勃勃的,显然人已经搬进来住了几天了。
董建站在阳台上抱著个白色的绒球冲著潘瑶咧嘴笑呢。
刘昭扔给潘瑶把钥匙。
“喏,隔壁的,已经租下来了,你来住就把房租给董建,不住就空著。”还冲著董建吼,“放下,去盛饭去。”
说完也不管潘瑶,径直跟著董建忙活去了。
用什麽言语来形容潘瑶的心情呢,怎麽形容都有些无力,潘瑶站在门口看著刘昭和董建在厨房里往出盛菜,很感动。
傻站了一会儿了,手里的钥匙也捂热了,觉得有东西蹭自己的腿。低头一看,惊呼出声。
那是一只白色小小的狗,潘瑶一眼就认出来了,是萨摩耶,胖极了,水灵灵的眼睛里充满了好奇,看著潘瑶,小小的尾巴还摇啊摇的,尖尖的耳朵都看不出来了,远远一看可不就是个绒球麽,看得潘瑶喜欢死了。
潘瑶低头一只手抱起来,一只手匆匆把鞋换了。
正好董建被董建看见了,潘瑶冲董建乐,董建回乐,被刘昭支去取啤酒。
潘瑶极喜欢动物,也寻思过要养一只萨摩,苦於放在家里爸爸妈妈工作忙没人伺候就一直没养成,所以现在看著爱不释手。
自从小白狗抱起来就没放下过,吃饭了才恋恋不舍的让它喝水去了,刘昭也颇无奈。
“是董建说你喜欢萨摩的,刚好我爸原来的一个下属现在养狗,我就要了一只,本来给你要的,不过你要是在宿舍住,这狗就养不了了,我就让董建领来养了。”
“还是瑶瑶养吧,放我这非养死了不可,”董建喝口啤酒,“瑶瑶,快,起个艺术点的名字。”
“我起?”潘瑶有点不好意思。
“当然了,你的狗麽!”
“刘昭要的,刘昭起吧!”
“我起,就抱我家养去了!”刘昭看看扒著潘瑶裤腿的毛球,那脚踢了踢,毛球挪了挪。
潘瑶赶紧抱起来。
“叫葡萄!”
半晌房间里没有声音,就毛球呜呜地要著吃的。
“葡萄?”董建有点难以置信,他看看桌子上好像没葡萄啊,再看看水池里,也没有啊。
刘昭已经不声不响的吃东西了。
“恩。”潘瑶抱著毛球的手紧了紧。
“为什麽是葡萄?哪里像啊!”
“不像啊,起名字一定要像麽?要是像的话就只能叫毛球了!我最喜欢的作者写的一本小说,那里面有只鸟叫山楂,我老早就想好了,我养的狗也一定要叫水果名!”
“葡萄就葡萄吧!潘瑶,你住不住?”前半句刘昭说的很帅气,呃,还有点无奈,後半句,有点黑社会老大的气质,大有你不住就把你怎样怎样的气势。
“恩!”潘瑶点点头,对著董建笑,“以後多多关照。”
“来吧,干一个!”刘昭举杯。
葡萄看著拿著杯子的三个人,往潘瑶怀里又蹭蹭。
这一刻潘瑶确实挺幸福,是那种没有程瑾,没有杨晨曦也无所谓,除了爱情以外的幸福,满得要溢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