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卷-刀锋犹未冷  第二十四章 扑朔迷离(1)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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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大火终于熄灭,但一切,也已随风飞,随烟灭。直到连最后一丝火苗都消失了,五人才慢慢踏上了这块炽热的土地。
    秋高气爽,天空却已不再湛蓝、纯净,满天都飘飞着灰烬和一些未曾完全烧尽的布幡碎片,龙府已彻底成为废墟,触目之处,一片狼藉。
    那两扇用橡木做成、刚刚新漆不久的大门,已变成了两块焦木,似乎还在冒着一缕缕残烟,同时还散发出种刺鼻呛人的味道。
    叶逸秋就站在这两块焦木前,动也不动,像是已被凝结。脚下的土地余温犹存,但是他的手脚却是冰冷的,心也是同样的冰冷。
    这是谁放的火?龙府里的人呢?难道已全都遭到了毒手?龙大少是否同样已在这场毁灭性的大火中丧生?这又是谁下的毒手?
    叶逸秋叹息着,心里突然涌起一个非常大胆的念头:“也许,这一切只是个布局,一个完美的阴谋,纵火之人,根本就是龙大少自己。”
    这种事看来有些荒唐可笑,却也合情合理,更符合逻辑。龙大少一定是在事先就已得到了消息,知道自己身份败露,叶逸秋一定会找到这里来求证事实,所以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一把火烧毁了自己的家园。
    如此一来,叶逸秋就很难从匿名信上找到追踪凶手的突破口。如果他不能揭开事情的真相,少林和武当两大门派自然就不会再对他客气。
    好狠毒的阴谋!
    叶逸秋轻轻叹了口气,心念一动间,又觉得有些不对。
    这个假设虽非绝无可能,但似乎也存在某种破绽。假如纵火者就是龙大少,那么他的人当然还活着;只要他还活着,就绝不可能躲藏一辈子,叶逸秋还是可以找到他的。
    最令人费解的是,他何必放火烧毁自己的庄院?这么做岂非得不偿失?他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
    叶逸秋没有再想下去,因为他很快就证实了这念头的对或错——就在这个时候,他看见了龙大少。
    第一个看见龙大少的人是燕重衣。
    龙大少已经是个死人,他的尸体倒在一堵大火烧不到、坍塌的矮墙之后。
    龙大少是个英俊的男人,身上的穿着一向都很考究,但是现在,他的模样非但很凄凉,而且还很难看,身上那袭华丽的锦衣已被鲜血玷污——他自己的血。
    他是被人活活扼死的,雪白的脖子上依然残留着一道紫色的痕迹,一张脸涨得通红。
    凶手显然是个杀人高手,残忍的恶徒,他的一只大手卡住了龙大少的咽喉,直到窒息,然后又硬生生地拗断了龙大少的脖子。
    这种杀人的手法绝对有效,杀人的手一收回,鲜血就从龙大少的口中慢慢地涌出,顺着下巴洒在他的衣衫上。
    龙大少脸上的肌肉已完全扭曲,五官都挤在了一起,充满了痛苦,显得非常狰狞可怖。一双灰白色的眼球死鱼般凸出,却犹自带着种奇特而怪异的表情,也不知是惊讶?是恐惧?还是愤怒?
    叶逸秋突然发现,他临死时的模样和“铁蝎子”赵奇竟是完全相同的,同样充满了一种不敢相信的神色,很显然,他也是死在自己生前认识的人手里。
    凶手究竟是什么人?是不是杀死吕氏兄弟的那个神秘人?
    他这么做,只有一个目的,叶逸秋既已发现了匿名信的秘密,自然就可以顺着这条线索一路追查下去。
    龙大少并不是那种可以保守秘密的硬汉。这世上决没有人可以守口如瓶,只有一种人例外——死人。
    死人的确再也不能说出任何秘密,现在,这条唯一的线索也断了,而秘密,始终还是秘密。
    秋风乍起,拂来一片凄凉的寒意。
    有人在苦笑,有人在叹息,由始至终,都没有人说过一句话,这种事已经不必再用任何语言讨论,每个人都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杀人灭口。他们只是奇怪,凶手为什么能赶在他们之前杀死了龙大少。
    燕重衣俯身仔细地察看着龙大少脖子上的痕迹,脸上渐渐浮现出一丝淡淡的笑容。这个时候,他居然还笑得出来?
    “你发现了什么?”叶逸秋忍不住问道。
    “他至少已经死了四个时辰。”燕重衣身子又站得笔直,脸上笑意犹在,“那个时候,我们还在哪里?”
    “四个时辰之前,我们岂非还在天涯海阁?”叶逸秋皱眉道。
    “嗯!”燕重衣点头道,“那个时候,我们正在讨论关于匿名信的秘密。”
    叶逸秋瞳孔倏然缩小,缓缓道:“你是说……当时凶手也在场?”
    “他一定在的。当我们提起匿名信的时候,他一定已经发觉这个秘密很快就会保不住了,所以才能赶在我们之前杀人灭口。”
    “难道凶手就是我们其中的一个人?”叶逸秋想了想,摇头道,“这好像不太可能。”
    “为什么不可能?”
    “在我们这群人中,决没有人有这种机会。”
    “也许凶手的确不是我们中的一个人,但必然有一个人是凶手的同谋。”
    “这个人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偷偷溜了出去,把消息透露给了凶手,是么?”
    “所以凶手才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这件事。”
    叶逸秋沉吟着道:“在当时,好像并没有人曾经离开过一步。”
    “有,有一个人。”燕重衣笑了笑,缓缓道,“这个人悄悄溜出去,又悄悄跑回来,也许你并没有在意,可是他的一举一动,从未逃出我的眼睛。”
    叶逸秋似乎也已想到这个人是谁了,长出一口气道:“他现在一定还在天涯海阁。”
    燕重衣也没有说出这个人的名字,点头道:“他一定还在。只有留下来,别人才不会怀疑他,才能证明他是清白的,跟这件事没有任何关系。”
    有酒,有朋友。酒是好酒,朋友绝对是风流英俊、年少多金的富家子弟。
    左丘权的心情非常愉快,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运气实在不错。在不久之前,他虽然在三招之间败在燕重衣赤手空拳之下,但现在,这已经不算是什么耻辱之事——对于不开心的事,他一向忘记得很快,这并不是因为他看得开,只不过是他已经习惯了倚老卖老装糊涂而已。
    此刻,他的脸上堆满了笑,谦卑的笑,虽然笑得有些虚假,却很开心。
    百里亭和花染就坐在他的对面,手里都拿着一杯美酒。
    酒是淡青色的,在阳光下微微泛起一丝绿光,就像是思思的眼波,令人薰薰欲醉。
    思思媚眼如丝,娇柔的身子整个都依偎在百里亭的怀里,目光却很不安份地偷偷打量着另一个人。
    这个人不是花染,却同样年少多金,潇洒不羁,不仅全无花染的酒色之气,更显得一身正气,只是满脸倨傲之色,难免令人感到趣味索然——叶逸秋五人刚刚离去,“浪子剑”江不云便又悄悄溜了回来。
    此刻,江不云的脸已经有些红了,但绝不是因为思思勾魂夺魄的眼神,由始至终,他都没有瞧思思一眼。他的手里,也有一杯酒,他的目光就落在淡青的酒色上。
    江不云陪坐在末席,脸上堆满了和左丘权几乎一模一样的笑容,但神色间却仍然有些冷漠,倨傲难除。他虽然出生于武林世家,从小养尊处优,呼风唤雨,但绝不是像百里亭这般的纨绔子弟。
    他是剑客,八岁学剑,今已十余载,剑法略有所成,居然在三招之间就被燕重衣夺走了手中之剑,一个心高气傲、极爱面子的世家公子,如何能够忍受这种屈辱和挫折?
    然而现在,他似乎早已把所有的不愉快都忘记了,忘得比左丘权还快。
    剑,就在他的腰间,耻辱却已在九天之外。
    连左丘权这等名扬天下的大侠客都能面不改色、若无其事地坐下来,跟别人把酒言欢,像他这种小角色,又何必耿耿于怀?
    只要有酒,有朋友,一切都会变得不一样。何况,这酒是好酒,朋友是许多人都恨不得跪下来舔他的脚趾头的世袭小王侯。
    这世上,有机会和百里亭坐在一起喝酒的能有几人?有机会被百里亭瞧得起、视为朋友的又有几人?
    美人在抱,暖玉生香。
    百里亭的心情似乎也好得很,轻轻晃动着手里的酒杯,眯起双眼瞧着怀里的美人,眼中似已有醉意,醉倒在酒香与美人的发香之中。
    他自然知道思思时不时地就会对江不云偷偷瞟上一眼,但他一点也不介意,连一点吃醋的意思都没有,甚至在他的脸上,完全找不到一丝不悦之色,反而淡淡地笑了起来,好像对思思这种朝三暮四的态度相当欣赏。
    这就是女人。
    思思本来就不是他的女人,这种风尘女子,最善于逢场作戏,绝不是只属于一个男人的。
    只要他喜欢,只需要轻轻挥一挥手,就会有很多很多像思思一般的女人围绕在他的身边打转,像黄莺一样歌唱,像蝴蝶一样翩翩起舞;只要他高兴,随时都可以把思思送到江不云的怀抱里去,就好像花染没有任何要求,就把这个女人送给了他一样。
    浪子无情,婊子无义,这本是很正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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