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名之卷-看不见的刀 第四章 剑下留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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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任我杀,梁百兆就知道这是一个自信、倔强、坚毅的年轻人,只可惜太冷漠,太忧郁,尤其是他的眼神,似乎有些淡淡的哀伤,又充满了无奈和绝望。
让梁百兆感到更震惊的却还是他的杀气,一种浓浓的杀气。杀气是可怕的,足以摧毁天地。这股杀气竟似无处不在,却又偏偏让人捉摸不透究竟从何而来。
“看见你,我就忍不住想起一个人。”梁百兆脸上居然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
“一个什么人?”任我杀忍不住问道。
“昔年的‘白衣杀手’冷落。”梁百兆目光灼灼,缓缓道,“当年的‘白衣杀手’冷落是一个感情丰富、满腔热血的杀手。这人一生正义、嫉恶如仇,一支铁剑所向披糜。虽然没有人承认他是一个真正的杀手,却也没有人能否认他不是杀手。他毕竟的确是个愤怒的杀手。这是一种值得敬佩和尊重的杀手,只因他们杀人,并不是为了达到一己私欲,而是为了维护和平,伸张正义。”
“我不明白,为什么你要拿我和他相提并论。”
“我的意思……其实做杀手也没什么不好,一样也可以成为英雄。”梁百兆的眼中充满了尊敬之色。
任我杀完全怔住,他从未想过这个问题,却已不是第一次听到别人说这样的话。英雄?何谓英雄?谁不想成为英雄?他知道自己不是英雄,更知道自己绝不可能成为英雄。
梁百兆缓缓移开目光,望着窗外无边的黑暗,道:“小兄弟,你我虽是初次见面,但我觉得你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假以时日,你必能成为一个真正的成功的杀手。”
“我不喜欢出名。太出名了,就会变成一种负担。一个名人,他的麻烦总比别人要多得多。”
这是千百年来一直颠扑不破的真理。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名所累,为名而死?
任我杀轻轻地咬着牙,说道:“杀手除了杀人,还是杀人,其它的事情并不重要,尤其是不该知道的最好还是别知道。所以,你不必为我说好话,我只想知道你把我找来的真正目的。”
“告诉我谁才是杀死宋飞腾的真正元凶。”梁百兆缓缓道,“冤有头债有主,你只是一个受人雇佣的杀手,我并不想与你为难。”
任我杀摇摇头,没有说话。
“你不肯说?”梁百兆紧紧拧起了双眉。
“为雇主保密,这不仅是职业杀手这一行的规矩,也是我的原则之一。一个杀手若背信弃义,没有原则,他岂能立足于江湖?”任我杀长长吐出一口气,缓缓道,“不过,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我对于此事并不知情,同样是如坠云里雾里。”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梁百兆道。
“我没有杀宋飞腾,能告诉你什么?”
“家师正是死在你惯用的杀人手法‘一刀两断’之下,你还敢狡辩?”梁百兆还未说话,杨云聪已怒气冲冲地大声喝叫道。
“我不必为自己辩护,我可以发誓,杀死宋飞腾的人绝不是我。”任我杀依然一脸平静地道,“就算你们用尽一切办法,一样也得不到你们所想要的东西。”
“既然不是你,那你为何不解释?”杨云聪恨恨地道。
“解释?”任我杀斜睨了杨云聪一眼,冷笑道,“你给过我解释的机会了吗?一见面,你就一口咬定我就是凶手,夫复何言?”
“这……”杨云聪嗫嚅无语,双手抱头,痛苦地道,“家师不明不白的遇刺身亡,首级不翼而飞,非但他死不瞑目,就连我……又情何以堪?
”
“宋大哥一生树敌无数,想要他的命的仇人比他的朋友还多。”梁百兆低头沉思道,“我想……最想置他于死地之人,无非一人而已!”
“什么人?”杨云聪急声问道。
“‘玉面魔鬼’龙少云。”梁百兆脸色突然变得凝重而沉痛,一字一句道。提起这个人,他竟似相当激动,每一个字都充满了仇恨和愤怒,好像恨不得生啖这人的肉,豪饮这人的血。只有仇大恨深的人,才会发出这种可怕的诅咒。
“龙少云?”杨云聪双目骤然绽放出奇异的光芒,“梁二叔何以如此肯定?”
“此人非但与我仇深似海,对你师父也早已嫉恨极深,当年若非我与你师父联手将他逐出金陵城,江南武林早已为他所一手掌控。”梁百兆缓缓吐出一口长气,转首对任我杀道:“我现在有一单生意,你做不做?”
“你是不是想要雇用我去杀龙少云?”任我杀淡淡问道。
“嗯!”梁百兆沉重地点头道。
任我杀想也不想,点头道:“我是杀手,谁给银子,我就为谁杀人。”
“痛快!”梁百兆捋掌笑道,“在你还未行动之前,我想我必须告诉你一些事情。”
“你说!”
梁百兆缓缓道:“此人老奸巨滑,简直比狼还狡猾,比狐狸还精明,比狮子更凶残,比毒蛇更狠毒。当他对你说那些大仁大义、道貌岸然的话时,也许他的心里正在盘算着要如何把你置于死地。有的人嘴里说给你的是糖,但当你吃下去的时候,他就会告诉你,这是毒药。笑里藏刀,口蜜腹剑,这种人才是真正可怕的人。”
任我杀静静地听着,没有说话。自古以来,真小人总比伪君子可爱,至少,真小人害人之时总有先兆,却没有哪一个伪君子会把“坏”字写在脸上,让你提防。人心不古,江湖险恶。这道理他并非不懂。行走江湖,光是明白这些道理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还是经验。他太年轻,江湖经验并不是一年半载就能磨练出来的。
“此人本是金陵城里最显赫的人物,家财万贯,富可敌国,早在五年前,他就搬迁到了郊外。出太平门,往南二十里,那一座府邸,就是龙府。龙府的正中央,有座叫‘听涛轩’的小楼,就是龙少云的起居之处。”梁百兆忽然笑了笑,“小兄弟,无论成功与否,我都会立即奉上十万两白银作为报酬。”
十万两白银已不是一笔小数目,在寻常平民百姓眼中,更是几辈人都花不完的财富。在杀手行业中,十万两白银作为杀一个人的佣金,虽非是最高的纪录,但也已是不菲的价格。
龙少云显然比梁百兆更懂得“人靠衣装,佛靠金装”的道理,府邸远比梁府更豪华,更雄伟。听涛轩虽然位于龙府中心,却是个非常幽静的地方。任我杀只是奇怪,这座小楼为什么要叫做“听涛轩”,因为在这里绝对看不见海,除了种着三五十株梅树外,还有着十数株苍松,几千竿修竹。
风拂起时,雪落无痕,树枝摇曳,竹影婆娑。
看着如海的竹林,任我杀想起了百花楼的那一片花海,终于明白听涛轩既然无海,为什么偏偏还取名“听涛”。他暗暗叹了口气,飞身掠起,在飘飞着细雪的暗夜中宛如一只大鸟,悄无声息地落在听涛轩的最高处,然后一个“倒卷帘”,双脚足尖勾住飞檐一角,整个身子都倒挂在空中。
窗户是开着的,他很容易地看清楚了屋中的一切。阁楼内,布幔轻垂,随风而动,左右各有一根巨烛高燃,中间一张矮几上放着一只铜炉,炉中一圈龙涎香花火闪烁,香烟袅袅,香气氤氲。这香气,明显有些刺激,毫无百花楼内的清淡和舒适。屋内一盆炭火烧得正旺,熊熊火焰发出阵阵暖流,驱散了暗夜中流动的寒意。与温暖如春的百花楼相比,这楼阁虽也宁静幽香,却少一份祥和,多一种神秘,让人不安而厌烦。
在这个感觉并不是很舒服的楼阁里,却有个看起来很慈祥、很安静的花甲老人。这老人坐在垫着块虎皮的摇椅上,身上穿着件崭新而名贵的貂裘,在他一伸手就可以触及的另一张矮几上,是一盏热雾缭绕的香茗。他本来面对着窗户,一双如烟的目光一直望着窗外飞扬的雪,却偏偏没有发现窗外居然有人在窥探,忽然缓缓阖上眼睛,一脸安详,一脸从容。
任我杀轻轻皱着眉,有些迟疑,忽然咬了咬牙,一个翻身,整个人就好像一片雪花轻飘飘从窗子里面钻了进去,无声无息地站在这老人面前。这老人竟似没有发觉异样,仍然闭着双眼,好像已经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