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路尽隐香处 CHAPTER4 回校 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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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不相识,何事入罗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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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休完,终有要去学校的一天,但书胤始终都不太放得下,那学校对她而言似乎就是一个无底洞,不可预测的未知性让她有些忐忑。
看着左手腕上的那深肉色疤痕,触目惊心,书胤定定的出神了一会,而后起身在房中找到了一个米色的蕾丝缎带,裹上了手腕,将拿到狰狞的疤痕遮掩住。
司机一路上都没有说任何话,大概是看到书胤稍显冷肃的面庞后怕自己多说多错吧,索性就不开口了。在把书胤送到学校门口时,才轻言的说了句:
“小姐,注意安全。”
书胤点点头,就走进了校门。
对于学校里那些人充满各种探究的眼神,书胤强迫着自己不予在意,不予理会,人就是那么一回事,在得不到任何回应后,所谓的兴趣也就消然殆尽了。
其实,很多人看待书胤的目光,倒是那种带有揣测意味的,因为之前的藤堂书胤,虽是大小姐,却也不是那异常骄纵的主,只不过在对待柳生的问题上时,那属于得天独厚的傲然本能还是会自然的散发,会让别人觉得有些压迫感。
然,此时此刻,那些人显然不会这么快的丧失掉那所谓的兴趣,眼光在瞄到书胤不甚在意的神情后,就带着一副嘲然的眼光看向书胤的左手腕。
当场,就有人嗤笑出声,大概是看见了书胤左手腕上米色蕾丝缎带,觉得那就像是皇帝的新装一样在自欺欺人吧。
刺耳的声音书胤自是能听到,本身,她也不算是啥善茬,别人不惹到她还好,惹到了,就绝不会是任为鱼肉的主,不过,自决定在这里重生后,就下定了决心,在这学校里,决不随意的展露性格。以之前所发生的种种事情,现在的她,真的不适合再起什么风浪了。
至于那些在她看来恣意嘲弄的众人,呵,只要任之放之,相信时间会证明一切。
寒山问拾得说:“如果世间有人无端的诽谤我、欺负我、侮辱我、耻笑我、轻视我、鄙贱我、恶厌我、欺骗我、我要怎么做才好呢?”
拾得回答道:“你不妨忍着他、谦让他、任由他、避开他、耐烦他、尊敬他、不要理会他。再过几年,你且看他。”
这道理,很多人都懂,但试问,世间做到之人又有几个,书胤自认以自己的度量,完全不是在这之列的苗子,只不过,用这段话来进行自我催眠,权当阿Q精神的效仿,效果倒还是不错。
进到教室,在看到满室的人怔愕神情,书胤没有过多的表示,径自坐下。
一个上午的时间,就在周围同学的揣揣目光中度过,当然无法忽略的,还有身后那位立海大鼎鼎有名的大军师柳莲二那看不到眼睛的目光下的探疑以及停不下记录的笔端。
呵,柳莲二么?
想起上一世在动漫中看到的形象,再将先前走向座位的途中所看到的联系起来,脑海中蓦然就浮现出以前在网络上看同人文时经常看到的形容他的八个字:
淡定如莲,温润如茶。
不过,跟这样的一个跟踪狂加偷窥狂加数据狂处在同一班,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书胤抚额,突然的想到,如果让某人知道她在这里这样诋毁她心中的圣爱军师,估计自己的下场会很惨……(某零乱入:乃也知道会很惨啊,嗯哼?)
中午带着便当随便找到一块地坐下,刚打开饭盒,就听见不远处的背后传来几个女孩八卦的声音。
啧,果然校园八卦的聚集时间与地点不是厕所就是午饭时间。
呐,今天的便当似乎并不是很合胃口的说,那就听听这些小八卦权当开胃的小菜吧,只是,听着听着,为何自己会成为这其中的主角儿?书胤默然了……
“你们说那个藤堂怎么还好意思再来学校啊?”
“谁知道呢,也许还是想霸在柳生旁边吧!”
“现在就算她想霸也没那个资格了吧,再怎么说也是被柳生家给退婚了啊!”
“怎么说呢,如果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的话,她也蛮算可怜的……”
“小雅,你脑袋不是坏掉了吧,她那样也算是可怜?!”
“可是,她原来毕竟是柳生的未婚妻啊,但柳生却喜欢上那个凤鸟院,这对一个女孩子来说,还是该蛮伤心的吧!”
“话是这样说没错,但她那样对待凤鸟院,再加上不顾自家还有柳生家的颜面,公然在酒吧闹事,被柳生家退婚也是活该啦!”
……
听着这些,原本是打算当着开胃小菜来消化的书胤,对着这些八卦,却无力了起来,这些话语,无不在在的让她回忆起在黄泉时司冥所让她看的那些。
藤堂书胤,这个女孩,失去命运的眷顾,就此沉睡于这个躯体。
凤鸟院华姜,柳生比吕氏。
想起这两人,即使自来到这里后还没看见他们之间的互动,但在黄泉间所看到的景象,依然能清晰的映现在脑海里。
果然,感情的事,一个人太孤单,三个人则太挤,只有两个人,才是最正好的。
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心情使然,书胤收拾起未吃完的饭盒,逃离了这扰乱了她的心绪的地方。
端着饭盒走在这立海大幽静的小径之上,书胤终于发现一处算得上是清净无人打扰之地。
是在一个凉亭后方的树丛里,那里自成一片小天地,如果这里还没被人发现的话,那么以后,都可以作为她的秘密基地了。
席地而坐,吃完了便当后,想当然的,思绪就又回到了先前的境界,鬼使神差之下,,书胤从书包里拿出了纸笔,有感而发的写下了她最喜欢的一句歌词: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在所有写词人当中,书胤是最喜欢林夕的,也许很多人是喜欢方文山,觉得他那些极具中国风的歌词尤甚境界,然,对于林夕那种深入灵魂的娓娓道来的情感,却是更能引起书胤的心灵共鸣。
搁置下笔,望着天际的浮云,竟有些昏昏欲睡,低下头之间,却发现那树丛之中窝着一团白色。
白色?
书胤起身,走向那边的树丛,霎然间,一阵猛烈的风吹过,扬起裙裾,扫起落叶,也带起了书胤刚刚写了那歌词的纸张,只是这,书胤却根本未察觉到,心思,早已扑满那一窝白色上。
走近,才发现是只极其可爱的比熊。
书胤顿时双眼晶亮!
比熊!
大呼着抱起了这团白色,放在颊边蹭来蹭去!
比熊,她的最爱啊!
站起身望了望四周,没看到一个人影,那这比熊是哪来的?书胤疑惑着,但出于爱贪小便宜的个性,她决定,如果心下数到十,还没有人来找这比熊的话,她就把就它带回家!
心里将一到十快速的过一遍,果然,没有一个人找来,书胤满足的眯起了眼!
比熊啊~~~~~~~~~~
书胤将比熊举到眼前,眉眼灿烂起来。
“小东西,现在起,你就是我的咯!”
嗯……该给它起啥名好呢?
一团白色?那么……团团?
“叫你团团好不好?”
小比熊嗯嗯的叫了几声,还吐了下舌头,书胤咯咯的笑了起来。
“好了决定了!就叫你团团!”
“团团!团团!”
抱着团团转着圈,书胤才发现,下午是要上课的,这也就意味着她根本不能把团团带到教室里。
呐,没啥大不了的!
书胤掏出手机,找到班导的电话,拨了过去,简短的说了一下,解释自己刚出院,身体还不太舒服,想先回家休息。这理由听来倒也蛮让人信服的,于是在班导关怀了几句,嘱咐要好好休息之后,书胤正大光明的背着书包回家去了。
当然,团团是要放进书包里的,毕竟门卫那可是不好糊弄的,要是被他们看见自己带着一只小狗出校门,还不知道要多多少麻烦事呢!
虽然在树丛那收拾书包的时候,没看见刚刚自己随手写的那歌词的纸张,想来是不知道被风吹到哪去了,书胤也没多在意,就离开了。
回到家,只有管家和两个女佣,书胤放下了书包,就抱着团团去洗澡了。
彼时,凉亭中,柳看着被风吹到脚边的一张白纸,想着拾起扔进垃圾桶,却在捡起时不经意的一瞥见,看见了纸上那几个清秀的小字。
“有生之年,狭路相逢,终不能幸免……”
轻声的念出这行小字,柳的眼睛微微睁开,染上一股迷茫之色。
由于母亲是出生于有名的茶道世家,柳从小也就接触了这方面的相关知识与文化,而茶道,最初是起源于中国,因此,对于中文,柳也是涉猎了一些。
这些字,他是认识的,但其中所包含的意思,却是有些懵懂。
沉思一会儿,柳就将这纸折叠起,夹进了自己一直随身携带的笔记本中。
这立海大中,会中文的,没有几个。
他,一定会找出这个人。
下意识的,柳就把这个人定位成了“她”。
他相信,这,会是个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