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卷 第四十二章男人爱上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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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主持人,红想起来,今天参加的婚礼,主持人是电视台的,很有名,出场费不低。没想到还有这岔。
“那你们是相亲认识的?然后恋爱?”红脑补了一下那种情景,其实也算是很浪漫吧!一百多人的活动,也算是茫茫人海了,这种缘份实属不易。
胡贤明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想了想,问红道:“你对同性恋怎么看?”
“不知道。因为没想过这个问题。”红也很爽快,有些不安,难道说胡贤明是同性恋?如果说这样的话,那胡贤明的爱人?是男人?天啊,那怎么可能在一起呢?
胡贤明看着红疑惑又不安的眼神,反正很镇定,深呼吸,重重点了一下头,继续说道:“那年相亲活动,现场很热闹。电视台、报社都来人采访了。和我现场配对成功的,是商场的一位工作人员。她姓胡,我不愿意提她的名字。她是个很温柔的女孩子,也有些孩子气。眼睛很大,头发也很长,她唱歌也很好听。可是,我却没有什么感觉。相亲配对成功的,有奖品。是电影票、双人餐、购物卡之类的。要两个人一起去才生效。因为编码是一组,分打在两张票上。
我和那个女孩子一起去看了电影,一起去吃了饭。一起去购物。她说那购物卡不实惠,她有更实惠的。她是那家商场的工作人员,可以打四折或者五折。而拿购物卡需要加钱才能享受七折优惠。最后,我们俩买了情侣装。
那个女孩子的同事也配对成功。和我们一样,看电影,吃饭,来商场买情侣装。我们两对看中了同一款情侣装。你知道吗?我试情侣装照镜子的时候,他也在试,我们两个人相互看了彼此一眼。
小说里不是常有句话‘一眼万年’吧?真的,那一刹那,就是那种感觉。好像周围什么都不存在。只有我和他。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有过的感觉,在那一刹那体会到了。直到营业员叫了我好几次,我才惊醒过神,要了那件衣服。
没想到可以认识他。我们四个人一起去商场的水吧喝茶。那个女孩子的同事介绍我们认识了。看着身边两个女子嘻嘻哈哈,我和他很沉默,我们四个人穿着情侣服,究竟谁是谁的情侣呢?我那时候脑子里嘣出这样的想法。他看着我,好像是也这样想。”
听到这里,红再傻也知道。胡贤明确实是同性恋。
对于“同性恋”,红只停在概念和词汇本身上面。她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身边会有人喜欢同性。或许,恋爱应该是只考虑爱与不爱,而不是性别,就算明白这样的道理,要去接受同性恋,也相当有难度。
传经的思想文化也好,法律规定也好,从小接受的教育,这些,从来没有人告诉她,同性恋是对的。就算没有错,也不是对的。
红算是文化人,算是很有眼界的人。思想也算有些深度吧。她都觉得难以接受。
可想而知,胡贤明的家人和周围的人将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红不知道自己要说点什么,或者做点什么!是对胡贤明抱以微笑,说她理解和支持呢?还是站起来一声不响离开呢?无论她做什么,都没有错。
当时的情况是,红木着一张脸,呆呆地看着胡贤明。
死一般的沉默。这种沉默也有种当周围都是空气的效果。
两个人一下子都静下来。胡贤明也不再说话,不再喝酒。红更是不知道怎么开口。
沉默了五分钟多,红还是决定打破这种沉默,于是她开口了,就一句话:“那后来呢?”
胡贤明愣住了,半分钟才回过神儿,先说了句“谢谢”。
“那你们后来怎么样呢?没在一起吗?”红避开了同性恋如何长短的问题,单纯只是问这个故事的进展。
“后来?我们在一起了。过程很曲折。他原来是我们另一个工厂的技术。和我的职位一样。家境也差不多。”
胡贤明没有讲过程,只是说在一起了。然后又沉默了,不停地喝酒。
红也沉默了,无论过程如何,结果已经注定。
胡贤明喝醉了,醉得趴在桌子上面。
服务生走过来,问是否需要帮助。提醒了红营业时间是到晚上九点半。夏天是十点,但是冬季作息时间。
离营业结束不到一小时,红觉得让胡贤明一个人趴一会可能会好点。于是,她坐在旁边等着。
姐姐发来了信息,对红昨天写的内容表示满意。告诉她,必须在两周内完结第一稿。这样她才能找关系好的编辑帮她修改完成第二稿。第二稿出来后,便是拿到出版社定稿。从第二稿到定稿,再到出版,这个过程,红不需要参与。都是由姐姐去沟通,如果说有需要她的地方,她也只是能姐姐的助理身份去。
红突然想,如果说把胡贤明的故事也加入到小说里,会怎么样?都市爱情小说题材,并没有限定相爱人的性别。
想到这里,红有种写作的冲动。
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是让胡贤明讲完整个故事。
红推了推胡贤明。
不动,再推,还是不动。
红拿起桌子上在的酒,准备往胡贤明脸上泼点。这时候,胡贤明的手机响了。红看了一眼桌上的手机,都没想,直接拿起来接了。
“你在哪里?”对方的声音很是着急,“我去找你。”
“我们在国际酒店顶楼的自助餐厅。你过来的时候,最好开车或者打个车。他喝多了。我是他的朋友。”
红说完这几句话,都没有等对方回复,直接挂了电话。
服务生再次走了过来。
红以为对方又要提醒营业时间,忙先开口道:“我们一会,马上离开。刚才已经打电话让人来接他。”
“是这样的。刚才这位先生选择的礼品已经存放在柜台处。你们结账的时候,拿这个领取一下。”服务生拿了一只牌子递给红,继续说道:“另外,因为卡内的所有积分都清除了,店内要回收这张卡。如果说想保留本卡,需要交五十元的卡费。卡内将存五十个积分,你们下次光顾依然可以打折。”
“好的。谢谢。那办理是去前台吧?”
“是的。”
红道了谢,服务生也只是瞟了一眼胡贤明,转身去另外一张桌子上结账。
今天结婚的新郎官不在家里陪新娘,而是来找自己的旧情人,哦,不是旧情郎。
红觉得很好笑,于是,她笑得很灿烂,也有些讽刺。
胡贤明醉了看不见她的冷笑,新郎却看得清楚。
“我是贾谊友。认识你很高兴。”
红鄙视地看了一眼这个男人的脸,还有他伸出来的手,耸了耸肩,转身便走。她没什么兴趣参与到这个故事中,不过她打算明天单约胡贤明。
就在刚才挂了胡贤明的电话后,她用胡贤明的手机打了自己的手机。
红下楼,打车回家。
趁着自己还有灵感,先把能想到的写出来,然后洗澡睡觉。睡觉的时候又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钟了。
一觉睡醒已经是下午四点多。泡了包方便面,凑合吃了一口。
姐姐没有来电,也没有短信。
红拿家里的固定电话打给胡贤明。
胡贤明很警惕,不愿意出来和红见面。红劝了几句,也就放弃了。
家里一片凌乱,前几天吃饭的东西都没有收拾。
红打算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整理家务,然后再出去转一圈,晚些时候回来写作。
电视剧也好,小说也好,总是会把名人的房间写得一尘不染的,连垃圾桶都是干干净净的。事实上,很多名人的家都是脏乱差,这种情况不分男女。
首先是因为名人不一定是有钱人,房间没那么大。其次是名人东西一般多,东西多自然显得乱。就好像时尚杂志社的编辑大多数素面朝天,甚至于西服配旅游鞋上班也是常事。至于电视和小说里演译的高雅生活和情趣也谈不上。
红做家务一般。好在每个月都钟点工上门帮着打扫。她和姐姐原来没有想请钟点工,只是小区里家家都请,她们也只能随大流了。何况,怎么讲也是名人嘛,怎么能连个钟点工都没有呢?
做家务比写作累多了。光是擦试家具和各种隔断已经累得腰酸,更别提把厨房里那堆东西洗涮收拾了。红只大概擦了几下茶桌和餐桌。卧室也只是擦了床头。其他地方几乎没动。她都能看见门框上的尘土,却也懒得上去擦。厨房就更不用说了。锅碗之类还是洗了洗,还有水渍便那样倒扣放进了厨柜,又拿水冲了一下台面,便算是打扫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