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Ori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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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总听人说,恋爱是女人最好的化妆品。我不知道是不是事实,可是,事实证明,恋爱可以让人长胖。
我恋爱了。对方是隔壁班的体育委员,学生会的秘书。说实话,我现在发现:没察觉到我喜欢他的莫诺同学,其实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迟钝。又或许,其实我和他一样迟钝。当这位隔壁班体委兼学生会秘书的帅哥向我表白的时候,告诉我他暗恋了我一学期了。我来这才一学期呢,难道他对我一见钟情?这种需要考证的事并不重要了,最令我震惊的是:这位帅哥实在内敛的和我有得一拼啊…暗恋我这么久了…我居然什么也没察觉。十分失败也。
和此帅哥交往的第二个星期,我告诉他我喜欢他了。然后发现,其实假如真的喜欢某人,是不难开口的,什么爱在心口难开…都是骗小孩的玩意。于是,我后知后觉地恍然大悟:原来咱没对莫诺说IloveU,并不是因为我害羞还是怎么的,而是因为我根本就不love他嘛,唉!想不到咱也会被一句歌词毒害了,不就是没开口么?害得我以为自己多爱他呢。
再后来,我十分震惊的在一次和莫姨的谈话中发现,原来,当初那支引得我春心萌动的手表,根本就不是莫诺送的。只是莫姨觉着好看卖的,莫诺负责拿给我而已……而且那些让我十分感动的HelloKitty,粉色丝带什么的,是在店里就已经包装好的。
我不记得那天莫姨给我讲完后,我的脸僵成了什么样子,只是顿生感慨:原来,我真的就是一傻子啊。
读完高二,我随着妈妈回了英国。后来见莫诺的次数就少了,和那个邻班体委倒是常有联系。然后偶尔看到那支由莫诺拿进来的手表,还会笑上自己一阵:当初,真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