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夜雪连天  第一零四章 凡尘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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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傍晚时分,‘晏德殿’。
    “何大,他回来了。”灰花一声通知后,消失了踪影。
    “很好。”听雨,若你想走,我夜合欢——不会放!
    澜听雨一进‘晏德殿’主殿,入眼的就是正厅椅子上端坐的夜合欢。
    脚边,蹲着眉梢带金的鹰王一撮毛,威风凛凛,旁边,慵懒地趴着从昨晚跟过来的火狐金猪。
    这两不是一条航线的灵兽,似乎在一撮毛锲而不舍的紧盯下,金猪也默认了这个花痴跟屁虫。
    澜听雨看了眼夜合欢,明明是和往常一样的温柔眼眸,和往常一样的嘴角带点笑意。
    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觉得今日的‘晏德殿’有点阴冷,难道是因为天气要变了的关系?
    “陛下。”澜听雨在侍儿面前,是从来不会失礼的,和龙吟一样。
    “嗯,听雨,外边冷,出去记得多穿点,怕是要下雪了这天。”夜合欢一如既往的温柔,对澜听雨,他做不到第二种表情。
    澜听雨点头,抬起的漆黑眸子,隐约有光华流动,合欢,知道自己去见谁了吧?
    那么,他还愿意用这么温柔的眼神,这么温和的语气,那么,是不是因为信任而不介意?
    这个念头出现的时候,澜听雨就微微抿了抿唇,总是素淡的脸上,就带了些暖意。
    “嗯,我知道了。”转身让小春解下披风,走到合欢身边,黑眸直视夜合欢的眼,“我想,我可以医好杀叁。”
    这双墨黑的、异于常人的眼瞳里,没有心虚,没有掩饰,是不是说,多年后再见的今天,夜轩已经不能打动你的心肠了?听雨。
    拉过一只瘦削冰凉的手,握在手心,迎上那双黑眸,轻轻点头,“我自然是相信你的,听雨,你知道。”话里有话,却很真诚。
    “我知道,”听雨又抿唇,眼光氤氲,“一直都知道……他真的就走了?”这个他是指龙吟。
    得到了澜听雨确切的肯定,夜合欢心头仿佛卸下了沉重的巨石。
    澜听雨是因为夜轩曾经的背弃而失望,还是因为以往禁锢被辱情再难堪,还是因为如今被自己的真情所打动?
    这些,夜合欢认为,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此时,听雨眼波流转里,只有我夜合欢一个人。
    此刻,让听雨抿唇含笑的人,只是我夜合欢这个人。
    那就足够。
    “留书而去,”起身拉着听雨走向内殿,无奈地一笑,“你知道他那人,总是抹不开那些个俗礼。”
    听雨顿住脚,看了眼注视他的夜合欢,垂下密密睫毛的眼,轻声道:“你难道就能了?其实我没怪他,倒是他在我之前的。”
    唉,俺的亲亲滴听雨哥哥,你不能用你的跳跃式思维,来要求合欢皇帝跟上节奏的。
    夜合欢愣了好一会儿,才想明白听雨话里的意思,回过神来,人家听雨已经投入抢救工作好久了。
    杀叁一直出气多,入气少的样子,默默守着他的杀壹,眼里,有杀手特有的沉稳与认命,任何人进来都是无动于衷。
    “阿壹,我能救他的。”听雨出乎夜合欢的意料,竟然开口安慰杀壹。
    杀壹显然震动,血红的眼眶里燃起了希翼,“……圣医……”
    “我能,”听雨很坚定地扭头看夜合欢,“陛下,只需要您指尖几滴血。”
    这样突然融入凡尘的听雨,虽然在意料之外,但却是心头最渴望的惊喜。
    夜合欢点头,再点头,指尖的血而已,上午翠花想要我心肝我都只犹豫一下而已。
    “那请陛下让人去拿只玉碗来。”听雨从怀里掏出个瓷瓶,然后又小心翼翼掏出个巴掌大的锦盒来。
    “国师,奴婢去取就好。”小翠兴冲冲接道,“陛下,不用您剜心,只用指尖的血,真是太好了!”
    “剜心?合欢?”听雨疑窦地凝视笑微微的帝王。
    他用这么清素的声音,叫我合欢,真的是,很动听,“没什么,那丫头受刺激了,胡言乱语,这么说,咱的傻叁有希望了?”
    我受刺激了?翠群翻飞,小跑步出去拿碗的小翠丫头疑惑,翠花姐姐和粉花小弟都想哭的样子,连章太医都脸色发青,就我自己受刺激了?还胡言乱语,我没有啊!
    澜听雨,因为宅心仁厚,在年少时就有‘圣医’之称,兼之人如温玉,色若春晓之花,又被冠以‘拈花’之名。
    救死扶伤,在他的认知里,那是除了忠君之事,大过一切的。
    小翠拿了玉碗来,听雨打开那锦盒,锦盒内的锦缎上,躺着一枚石头,无论颜色形状都与夜合欢手里的那枚鹌鹑蛋相似。
    咦?真假鹌鹑蛋的戏码出现了?某欢琢磨起狗血的情节来。
    “陛下,您右手中指。”听雨拿出一支银光闪闪的银针来。
    “恁个,听雨啊,”夜合欢觉得不能不说,虽然这有点打击俺亲亲的听雨,从怀里掏出青色的鹌鹑蛋,讪笑,“这个东西,你有没有觉得眼熟?”
    “……噢?”听雨果然不负夜合欢所望,露出了人类的表情,愕然。
    看了眼碗里的石头,再看眼夜合欢掌心里的石头,澜听雨一向寡淡的脸上,现出了孩子般的迷惘,冰色的唇翕动,“可是,可是,印魂诀明明……当年我……给了他啊……”
    他,夜轩吧?原来龙吟说的是真的,那么,中午听雨去见斗笠人是为了这颗石头了?
    眉眼一弯,夜合欢笑道:“可能我这个是个赝品,挨个试试就是了。”
    拿过小翠托盘里的匕首,在右手中指一划,这次可没冲动,很有分寸地滴了几滴出来。
    在血眼看就落到玉碗里的时候,正发呆的澜听雨出奇不意一把拉过夜合欢的手指,塞到自己嘴里,含住。
    “听雨……”指尖刺痛里带着酥麻,某欢盯着听雨冰色的唇发了痴。
    “你……”眼见某欢那眼神和一撮毛看火狐的眼神有一拼,听雨脸色赧了,心下也为自己不由自主的动作懊恼,“先试这个吧。”
    放开夜合欢的指尖,拿出从夜轩手里要回的石头,把夜合欢手里的那枚放进去,拿起匕首,亲自从合欢皇帝指尖放血。
    “这才是真的?”唉,听雨,你想念俺血的味道就说好了,看你,你吸完了,还不是在原来的口子上又来一刀。
    小翠赶着替她主子抱手,夜合欢摆摆手,把指尖放到嘴里咂了一口,腥味,听雨咋咂得那么有滋味的样子?
    澜听雨看着玉碗里红色的血滴到青色的石头上,石头似乎瞬间在中间开了一道小口,象昆虫的咀,一点一点吸那血,松了口气,抬头却见某人一脸猥琐地咂手指,无语了。
    “圣医……”杀壹盯着玉碗里青色与红色的诡异变化,看着澜听雨垂下的眼,迟疑道。
    “噢,这是真的,能救他,放心。”轻声回答杀壹的疑问,听雨从眼角斜了眼那个乱人心事的家伙。
    “很奇怪耶,这块石头就是印魂诀?它能救人?”悄悄进来的粉花,小声对身边的翠花师傅嘀咕。
    翠花师傅酷酷地点头,娲族三件至宝,每一件都具有神奇的力量,这并不是传说。
    娲族的覆灭,并不是突如奇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怀璧其罪。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世界一直都是如此。
    “那这个呢?”小翠拿起听雨带来的那块,无论大小、外形、颜色,都和夜合欢那枚相差无几。
    “假的,扔了吧。”澜听雨淡淡扫了一眼,无所谓地做了决定。
    “你确定?”夜合欢双眼放光,直勾勾盯住眼前的华发玉颜,听雨,你可知,你抛开的是什么,你可知,你留住的是什么。
    水晶玻璃心肝的澜听雨,岂有不懂他隐密的心思,闻言也不回答,只是抿唇轻轻点头。
    这算不算是天随人愿,算不算是老天有眼呢?
    寒天出走,龙吟落跑,终是换来听雨一个首肯,我夜合欢终归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就跟王宝钗似的。
    “阿壹,把这个放到阿叁口里。”澜听雨不齿合欢皇帝的傻笑,凝神开始了医治杀叁的行动。
    夜合欢不得不对澜听雨另眼相看,这个世界确实没有现代的精密医疗器械,有的,是现代人难以望其项背,深不可测的医术,还有让人不可置信的神奇。
    一把火烤过的匕首,其锋利不下于手术刀,澜听雨面不改色,划开杀叁颈侧的肌肉,任滚热的血染红双手。
    几根金针在细长的指间飞舞,眼花缭乱间,已经萎缩到肌肉里的筋脉,竟然就那么简单被金针搜寻出来。
    细细的羊肠线巧妙地连接了断开的筋脉,吸足了夜合欢血的印魂诀,在杀叁嘴里血光隐现。
    夜合欢恍然明白,敢情,这印魂诀的作用都赶上血浆袋了!
    这在记忆一直停留在高科技的仪器时代,兼曾是弟媳妇男护士的经验里,就两字可以形容,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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