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风云际会 第七十四章 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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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张,也不是熟悉的脸,脸是陌生的平凡,偏偏那一袭墨绿衣衫,行动间尽显风~流,就很眼熟。
另一张精光内敛的脸,却是皇帝的左相大人,柳淞卿。
炙焰静湖?他没和虾米眼们一起,怎么和左相大人混在一起?
看两人的举止,客气有礼,倒不像曾打过交道,反倒像是半路结识的露水朋友。
沉吟一下,“绿花,那几个人,也找个机灵点的孩子过去伺候。”
那引起皇帝注意的一金一黑两披风,自然早有红花安排了人‘伺候’。
柳淞卿和炙焰静湖一前一后进到厅里,在一个很僻静的角落坐了下来,随后就有小童倒茶递水地围绕左右。
场内斗局已经开始,今日似乎较往日热闹,围着圆台,二十几张桌子基本满员。
今日斗的东西,也较往日不同,往日斗诗斗酒斗美人,斗奇花斗异草斗珍珠玛瑙。
今日的看台上,却是摆的异兽。
异兽者,以异为大,以奇为胜。
这却是红花鸨娘接到皇帝的暗令,令谓——
红花花姑娘,你老大何大家的小影童鞋,昨儿个成年了,正是急需金风玉露一相逢的青春期,大姐你费费心,安排个斗兽的局,不为银子,只为小影的终身,一定要给小影找个如意郎君,注意,要雄不要雌,切记!
红花读了这道不伦不类的暗令,头大,抛开那红花花姑娘的称呼不提,抛开那什么‘童鞋’的意思不提,也抛开什么青春期不提……只有一样,听说,雪山神鹰的鹰王,从远古时期,就只有雄鹰才能担任,难道,何大得的这只鹰王,破天荒的,是只雌的?那还真是稀罕了。
这就是夜合欢皇帝的一言九鼎了,他打发鹰王回家探亲,许诺等人家回来给个惊喜。
嗯,估计,以皇帝的想法,要是真成功了,对小影来说,确实也算是个‘惊喜’了。
“听雨,替我带个眼,小翠和小柳也看着些,咱合伙给一撮毛挑个伴,它一代鹰王,怎么的,咱也得找个能配得上它的才行。”
小翠瞄了眼一本正经的陛下,又看了眼已经被吸引了视线的澜国师,附到小柳耳边,碎碎道:“咱们能不能不和陛下合伙?陛下那奇怪的心思,不知能挑个什么东西给鹰王,万一鹰王不满,可不会拿它主子撒气,指定对合伙的我们撒气,那鹰嘴要是啄上一口……”
小柳还没来及堵她妹妹的嘴,皇帝的扇子,就敲到丫头脑门上了。
夜合欢笑道:“小丫头,你家老爷的心思怎么奇怪了?一撮毛的爱好只有我知道,它要发脾气也是挑看得上的人发的,要啄自然也是啄我,怎会去啄只鸭头?”
“哦。”被敲的小翠丫头摸摸脑门,没明白鹰王为什么啄人也要挑人。
‘鸭头’和丫头的分别,小柳听出来却没敢提醒小翠,只在肚子里翻个白眼,这皇帝,连伺候自己的丫头都要调侃,真是!
澜听雨轻倚着软杌的扶手,漆黑的眸子只看着台上的异兽,却让琉璃般的星光,在眼角一闪而过。
“啊!居然还有这么恶心的东西!”
‘鸭头’小翠看见楼下的动物,立马就忘了被敲的脑门,轻声嚷。
夜合欢看着场中先期上来的几种动物,手掌大的异种犬、尾巴比身子长一倍的黑猫、长着双足的毒蛇、会说几句人话的马猴……
畸形畜而已,那里恶心了?搁前世,那就是媒体找事的新闻。
却说不上异兽,夜合欢摇头,这些东西,别说一撮毛看不上,俺都看不上。
小柳也摇头,“老爷,这里面,没一个能配得上小影的,还是算了吧。”
“别急,好东西一般都是在后边,都坐下喝茶,慢慢看。”
夜合欢递给听雨一块绿豆蒸糕,现在听雨也喜欢吃这东西,就不知这口味做的是否能及得上小柳做的。
澜听雨不错眼珠地盯着楼下,这些异种动物,以前踌躇满志的时候也好,无奈被囚也好,都是他从没有接触过的东西,如今见着,委实算是稀罕物。
因为专注,就不注意,有东西递到嘴边,下意识就张开嘴巴。
等尝到甜味才觉出不妥,回眸就看到某位桃花满面的皇帝,正得了便宜的猥琐笑容。
“还好吃么?”要好吃,咱就把做糕点的师傅弄回宫。
你真的就能这么宠溺着,如今已是破败的澜听雨?直到,最后?
夜合欢,夜合欢你真的就能这么喜欢着,心里不知有没有你的澜听雨?不会,改变?
这样的念头恍惚,这样的疑问迷惑,让澜听雨墨黑的眼瞳,有浅浅流光出现,映着夜合欢温润的眉眼,一眼,一世。
看着澜听雨仿佛能把人吸进去的黑眸,夜合欢心头柔软,轻声道:“听雨,你知道,这世上很多奇异的东西,比如我,所以,你要让自己开心起来,更奇妙的事物等着你去看……比如,这个,嗬,这东西不错。”
吸引夜合欢的东西,是被一个大肚皮的老者拎上来的。
从上边看下去,五彩锦色的羽毛,绿绒采锦的凤头,敛收的长尾,有铜色里带着蓝绿色,华丽的椭圆装圆羽,这应该是只——孔雀?
“啊,老爷,这个可以给鹰王了,真漂亮!”小翠拍着手道。
“嗯,可以考虑,这么娇贵的东西,难为他能在北方养活。”
夜合欢点头,孔雀只有雄的才有这么艳丽的外表,和一撮毛的纯白,蛮相映成趣的,很好。
最要紧的,此孔雀性别为公。
澜听雨也点头,是很漂亮,“娇贵?在我们这里很难养?”
可以说,这是截至目前,听雨哥哥对某欢说的最长的一句话了,理所当然就振奋了皇帝心。
不过夜合欢也觉得奇怪,既然孔雀都被当成异兽了,难道说,这时代还没流行孔雀这种动物?
“看它椭圆的锦色长尾屏,和凤型羽冠,该是只孔雀,孔雀一般情况下,是生长在南方开阔地带,我们北方的气候其实并不适合养它。”
“孔雀?名字很好。”听雨又轻声回应。
“老爷是怎么知道的?澜国师都不知道呢!”小翠的星星眼,闪烁着‘陛下学问真深’的崇拜之光。
夜合欢脑门一滴汗,我就知道个孔雀你就崇拜我了,那我要是还知道恐龙,你还不得把我给供起来?
“红娘,让各位看看鄙人的宝贝!仙雀!”楼下大肚子老者洋洋得意,声若洪钟。
呃,仙雀,倒是接近到只差一个字,却和孔雀稚科鸟类天壤之别。
可不是吗,人家是仙,咱是鸟,一个位列仙班,一个鸟中头名。
“啊?那老头说是仙雀?”小翠嘀咕,崇拜之光熄灭。
夜合欢懒得和小丫头一般见识,却对澜听雨解释,“按天翔大陆地理位置看,孔雀应当生长在炙国和凉国南边的接界处,只有那里才适合这种绿孔雀生长。这老头不知在哪里淘来的,拿到夜国就成仙了。”
“孔雀。”听雨眼睛盯着楼下,低声两字,肯定可怜巴巴的皇帝大叔。
“绿花,”夜合欢扭头对没有存在感的绿花道:“找个人去,把这东西给我标下来。”
此时一楼大厅,因为孔雀的现世,早已引起多人的竞价。
不过半柱香的当口,已经从最初的百两纹银,飙到三千黄金。
伪装客人竞价的橙花,在下边不停打眼色,想让红花劝主子放弃。
主持斗局的红花犹豫,何大的命令不能不听,但这三千黄金买只鸟,确实也太奢侈了。
但有人不觉得奢侈,柳邺那桌,一直由苏放堤不停抬价,红、橙交换眼色的瞬间,三千黄金抬到三千五。
这种哄抬,夜合欢没有意外,但意外的是哄抬的人是柳邺,不说柳相的家产,只说柳邺的志在必得,看柳邺与金色披风人的亲密,不用意外,想必是为讨好贵客了。
炙焰静湖和柳淞卿那桌,倒从一开始就没反应。
而澜听雨,在价格飙到一千黄金的时候,已经不赞同地摇头了。
眼一眯,夜合欢果断地命令,“绿花,放弃。”
命令迅速由雅阁暗处守卫的成员,传达到橙花那里,橙花感激地看了眼楼上,何大,你还是比较会过日子的。
要真花三千多黄金,给皇帝买只不知啥时候就死了的雀,今晚回去,毫无疑问,大姐大指定会把我们几朵花,都‘温柔’地掐断,然后生吃了。
事实证明,夜合欢的果断放弃是很正确的。
因为,先不说那孔雀最后终是以五千黄金的价格,被苏虾米眼标得。
更因为,孔雀刚刚下去,就有一位黑纱蒙面的侠客,带上来一只异兽,一只真正的异兽——
拇指粗的铁笼,关着一只浑身火红的狐狸,浑身上下没有一丝杂毛,就连尖尖的耳朵里,那细细的绒毛都是火红色的。
若说单单只因为毛色纯正,就称为异兽的话,那也不足为奇。
最奇异的是它一双眼,眨动间,竟然有金色闪现!
看到它金色眼眸的一瞬间,夜合欢就决定,一定要标下它,不管多少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