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风云际会 第六十六章 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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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龙吟的肯定,让夜合欢明白了一件事——自己果然是围着绿色围巾混的有滋有味!
不过,对这条绿围巾,他倒没多大排斥,只是觉得有点头大。
龙吟负气告退后,夜合欢就没精打采瘫在软榻上,昏睡,哦,不,是冥想。
夜合欢在昏睡的状态里,冥想多年前的往事——
十年前,澜听雨国师风生水起,与夜轩相恋,后来风云突变,澜美人是娲族余孽,再后来,夜轩抛弃了情人,夜合欢他爹囚了澜美人。
七年前,夜晓星病美人,不知何因,被送去和凉国允王和亲,成了允王妃,如今溜回夜宫兴风作浪。
五年前,原夜合欢是一正常的小伙子,却偷偷爱慕天人之姿的澜听雨——他老叔夜轩的情人。
然后,原夜合欢成亲,在爱慕澜美人的同时,渐渐把感情转移到原彩蝶身上。
紧接着,就发生了,原彩蝶和澜听雨被人摆了一局的事,幕后黑手至今隐藏在某处,漏网中。
然后,澜听雨被太皇囚禁,原夜合欢仍一往情深,痴心不改。
再然后,夜合欢的老婆生了皇子,如今叫夜千寻,不知怎么,丈夫怀疑儿子不是自己的种,于是联系那次的事件,原夜合欢大受刺激,狂性大发,对澜美人施了暴,这一施就施到魂飞西天了。
再后来,再后来就是盗版的夜合欢我呗!
那么,这么分析下来的话,可以肯定的事是,原来的夜合欢,其实是同时爱着两个人的,一个是澜听雨,一个是原彩蝶,这,在那次,也从原彩蝶那里得到证实了。
那么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夜合欢对澜听雨爱恨交加的暴虐;
对原彩蝶和夜千寻,囚而不杀。
夜夜煎熬的,是他自己那颗爱恨不能的心。
最终,他本来想要忽略的恨,却在命运的轨道上被追上,避无可避,就只好背负上。
然后堕落,然后崩毁——带着对这个世界的厌恶,和他对生命的偏执,对爱情的无望。
夜合欢,其实是不是,一直都只是可怜的孩子?
他想报复,却选择了万劫不复的作为。
他想得到,却是错用了永远失去的方法。
唉,可悲,可叹!
唉,真是和俺一样的惨啊!
捋顺了多年前大概发生的事,夜合欢只发现一件奇怪的事——
幕后此人对付的,似乎,都是夜合欢喜欢着的人呵?
难道说,此人是想通过打击他心上人,间接打击夜合欢本人?这想法,那是巨蠢无比!
就夜合欢这废物,直接一温柔的打击就死翘翘,还有必要搞那么婉转的手法?
还是说,澜听雨和原彩蝶的存在阻挠了一些人的事?但似乎,他两个对于皇族政权,可以说是风马牛不相及。
一个是过气的妖族国师,还完全没有自由,一个是年纪轻轻,后台更不硬的太子妃,委实扯不到一块去。
唯一的相同点,仍然是那一点,就是他们都是夜合欢爱上的人。
还有,就算他两个妨碍了什么人,那直接灭了就是,何苦这么大费周章的?在守卫严密的帝宫把素昧平生的一男一女整到一起,还要计算好时间被重要人物发现,则,这么曲曲弯弯整人的方式,还真是奇特。
最后一个,曾经发生的事,夜合欢实在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就是曾经的事件,和昨晚的事件,到底有多大联系。
五年前的事,夜晓星已经身在凉国。
昨晚的事,夜晓星一手策划——在没有发现她背后的人时,只能先这么说。
从时间和空间上看,两件事是毫无关联的。
可从事情牵扯到的人上看,除了夜晓星,几乎全部都是历史的重演。
啊,当然,女主角原彩蝶,阴差阳错地,被换成了男主角夜合欢。
应该说,这就是夜合欢所说的,灵魂的更替,改变了既有的轨道,无论好坏。
想破脑袋夜合欢也没想通,历史的重现和现在的关系,唯一的真相就在夜晓星身上。
只是,难道我该立刻下旨,把俺妹妹逮起来,严刑拷打一番?
这有点没有人性呵,况且,也不能打草惊蛇不是?
揉了揉一头乱发,夜合欢从榻上跳了起来,算了,我还是继续我‘千古一帝’的工作吧,想不透的事硬要想,不啻于吃饱了撑得慌。
扯条青色缎带,草草把黑发捆成个鸟窝,起身就往刑部去。
倒想和美人右相一起去,只是刚硬邦邦把人家得罪了,再回头去找的话,可丢不起那人!
“欢欢,要去哪儿?”
刚走到殿外玉阶,炙焰美人忽悠一下,鬼一样冒了出来。
“小鸡?你带一撮毛出来干什么?”
炙焰寒天手里扯着的红丝绦,可不正当时夜合欢捆到小影翅膀的那根,炙焰美人身后,鹰目圆睁的,自然正是皇帝的宝贝一撮毛小影鹰王了。
“它刚洗完澡,带它出来吹吹风,毛干得快啊。”炙焰寒天理所当然道。
“……”我能不能夸奖小鸡真聪明?划时代的风干法都被他发现了!
只是,这可是秋意浓重,秋风飒飒的时候啊!寒天你难道是想杀‘鹰’灭口?!
“小鸡,这秋风刺骨的,一撮毛就算是个鹰王,它也会感冒的吧?小柳,拿毛巾来!”
夜合欢心疼他家一撮毛,赶上前就伸臂抱住白毛还湿漉漉的鹰王,摁到怀里,接过小柳远远扔过来的毛巾擦拭。
“什么秋风刺骨!感冒是甚么东西!鹰王就算是掉到暗湖里,那也是活蹦乱跳的,懂不懂,嗤!”
炙焰寒天就看不起欢欢这小家子气的,一只破鹰,总整得好象他儿子似的,对那个傻小子夜千寻也没这么经心。
一撮毛很是通灵地乖顺,任由夜合欢笨手笨脚,更搓乱了它雪白的羽毛。
“天哪,皇上这会胆子真大啊!这鹰长得真是威武。”小翠在长廊边小声嘀咕。
“对啊,可小翠姐你不觉得,它长得很漂亮吗?我从没见过这么白的鹰。”小春的声音。
“那是鹰王,自然通体雪白,眉尖带金,要不它能是鹰王?”小秋的腔调。
“鹰王只认陛下一人,真是有灵性。”小春接道,语含羡慕。
“谁说的?”小翠又嘀咕,“不是刚才跟那姬公子一起来的?还让给它洗澡呢!”
“笨蛋,没看到他手上那血痕,不是被鹰王给抓的?”小春声音更小。
“小鸡?”夜合欢耳朵倒是好使的很,反手就扣住炙焰寒天衣襟掩饰的手,以炙焰寒天的身手,竟然一时没躲过去。
“不是被这死鹰抓的!”
炙焰寒天血红的眼珠对着小春的方向一扫,立马把四个侍儿扫没影了。
啧,俺家小鸡这双漂亮眼,跟带红外线的机关枪也似,扫到哪儿,哪儿干净。
打量手心里那只手,白皙的手背上,果然三道抓痕,正血水淋漓。
“不是它抓的,还是你自己抓的?被一撮毛抓下有什么不好承认的?笨小鸡。”
彼时小柳已经乖巧地送来了金疮药和白布,夜合欢就低头仔细替他撒药包好。
看着垂眸的夜合欢,长睫卷翘,掩住了秋水般的眸,眉眼间精致得让人觉得是在看一幅画。
“欢欢,其实,你蛮好看的,比女人还好看。”
炙焰寒天在夜合欢面前,从不掩饰自己的心思,直勾勾地就说道。
我该说多谢夸奖么?什么比喻这是!
心里却又知道炙焰寒天的性子,他说好看,那就是真的好看了。
嗯,能让炙焰寒天说某人好看,那委实该算三生有幸的了。
抿唇一乐,点头,“自然比女人好看,小鸡你倒是比女人更漂亮,更好看的。”
小鸡的思维,果然是举世无双的,红眼放光,喜滋滋露出小酒窝,“那欢欢是不是觉得,我比你的皇后和那些后宫女人都好看呢?”
“当然是,小鸡从来都是最好看的。”
怎么话题这么诡异?两男人在讨论各自脸蛋漂亮与否的问题,汗死!
然后炙焰美人又道:“那欢欢,你也从来都没去找你的皇后和女人,你是不是最喜欢我这个‘男宠’的?”
夜合欢简直想昏过去了,小鸡心里,对‘男宠’这个名词,到底是个什么概念?不过,这个‘也’字,似乎有点什么。
忍不住小心翼翼问道:“寒天,能不能告诉我,你们炙国的男宠,有什么封号?”
炙焰寒天很认真地想了想,“封号?就是‘男宠’!可是地位最高。”
最高地位?嘎?果然是因为地域文化差异的原因么?
男宠和娈童一类,难道不是比花娘地位更低下吗?
“寒天兄弟,你见过哪个……‘男宠’地位最高?炙国?”
“是,我父皇的男宠裕牧,连霜姨都不敢反驳他的话,父皇从来都只和他在一起,那些女人,除了霜姨,都跟死人一样。”
男宠掌权?“那你大皇兄呢?”
“他现在还没立太子,兵权倒是在他掌握,裕牧只在宫里地位高,与兵权无涉,大皇兄还管得了父皇后宫的事?嗤!”
这就是炙焰寒天一直以‘男宠’沾沾自喜的原因?
或许,也是他不追问自己和听雨之事的原因?因为他知道听雨永远不可能成为俺的‘男宠’?
这原因,实在是,让皇帝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