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风云际会  第五十二章 秀逗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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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国在天翔大陆,地处偏东,夜国帝都,是融合了北方的大气,和南方的精致的都城。
    凉国,地处偏西北,民风有些西北方的剽悍与野蛮。
    炙国,偏西南方,整个就是风景如画,小桥流水的江南韵味。
    夜合欢大叔,自从‘鬼魂’着了人家皇帝的身,对走出皇宫这件事,不知向往多久了。
    今日,终是达成愿望。
    夜合欢一身普通青色衣衫,走在街上,除了本身的气势出挑,一点也不引人注目。
    衣衫真的很普通,不是平日里,小翠绣暗龙纹的那些皇帝专用。
    而是某欢利用职权,硬是从司马大人身上讹来的。
    其实,当时夜合欢本没打算讹员工的衣服来着。
    只是碰巧而已。
    话说当时,夜合欢正利用一撮毛鹰王,引诱听雨哥哥逛御花园,顺便舌灿莲花,勾引听雨哥哥出宫。
    然后正逢司马杉和崔庄相携而至,探视澜国师——澜国师在皇帝偏殿休养的消息,在柳相的有意无意宣传中,已经不是秘密了。
    但真能进偏殿来探视的,也就夜合欢默认的这几个人而已。
    引起夜合欢恶趣味的原因,就是司马杉和崔庄的衣物。
    同样的青色,同样的袖口云纹,同样的裁剪纹理,啧,情侣衫,貌似还是簇新的。
    然后,合欢皇帝笑眯眯提出‘换’衣服穿的话来。
    说:两位大人,朕刚想微服出宫一趟,正愁衣物不合适,正好了,你俩这平易近人的衣服,倒正合适,来,和朕换着穿试试。
    司马杉和崔庄大眼瞪小眼,不敢说好,也不敢说不好。
    然后皇帝打量一眼,修长的手指一点,目标正是司马杉。
    皇帝的理由很简单:司马大人,满朝文武里,也就你身材和本皇帝差不多,借件衣服来穿穿,不为过吧,再说,也没白穿,哝,我的你穿好了。
    他大叔,你那明晃晃的,可是龙袍啊!
    谁敢穿?又不是活够了!
    司马杉万般无奈,只得当场奉献了,刚穿上身的唯一一件青衣。
    暗自懊恼,我就是羡慕皇帝穿青衣,也不能这么着急显摆,非要今儿穿到宫里。
    这可是小庄头一次同意,我和他穿一样的衣服。
    并且,还是同一家裁缝店专门定做的。
    什么我身材和他差不多?他竹竿一样,怎会和我这么强壮的身材差不多?
    和他差不多的,是巫右相好不好?
    就是柳淞卿那老不死的,也没我这么结实啊!
    这昏君,明明是非要和我过不去!
    司马杉的大便脸,让某欢走在夜都的石板路上,仍乐个不停。
    他身后跟着的,是披着斗篷的澜听雨,至于澜听雨肯出来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夜合欢的强烈要求,让人难以抗拒。
    还因为他心里,其实也很想出来看看,十年一梦,改变的到底还有多少。
    而夜合欢的理由,却有一个很重要的——
    昨晚黑暗里,那人衣袂微动间,夜合欢看到的,就是一缕闪着银光的华发。
    夜晓星和澜听雨,于夜半无人时,冷宫荒草里,私语。
    这在夜晓星刚刚抵达帝宫的头一晚,这样的会面,意味着什么,夜合欢想知道背后的答案。
    答案,绝对不可能在夜晓星那里,所以,只有澜听雨。
    “欢欢,我能不能不戴这个东西?”
    夜合欢身边的炙焰寒天,再次不满地嘀咕。
    他能跟夜合欢出来的条件,就是必须戴上遮住一半脸的纱斗笠。
    “不能。”
    何大爷潇洒地摇了摇手里的风流扇,干脆利落给予否认。
    这把扇子,得自黄花,黄花昨晚,大冷天的摇着这把扇子,自命风流。
    合欢皇帝习惯性地借来欣赏,习惯性地没收了。
    “哼,那破扇子你能不能不摇?这个天,傻子才摇扇子!”炙焰寒天挑刺。
    “不能。”
    古代的才子,不都是手摇折扇,衣冠胜雪,辞赋满江么?
    我夜合欢就不能,羽扇纶巾半遮面,谈笑间,那啥啥飞灰湮灭了?
    瞪眼身后伺候的,有眼不识金香玉的小春和童儿,这俩小家伙,一看他摇扇子,就唧唧咕咕偷笑。
    澜听雨整个人都藏在斗篷里,斗篷是白色的,衣襟袖口处,有金色蚕丝线绣了古怪的图案,他没看出绣的是什么花,斗篷是夜合欢亲自拿过来的。
    他明白他让他披斗篷的意思,自己一头华发,就是娲族最引人注目的标志。
    炙焰寒天也是娲族人,从他看到他第一眼,别说那红眼,就是那熟悉的气息,就知道是我族类。
    但炙焰寒天不知道自己是他族类,这有些奇怪。
    夜合欢必然是知道的,炙焰寒天一直不知道,只能是夜合欢没告诉他。
    为什么?看了眼摇扇子的帝王,澜听雨漠然移开眼眸。
    这个人的事,不管是灵魂换没换,都与我有何关联?
    我选择跟他出来,只是因为,我想看看帝都的百姓,想看看夜国的山水。
    我面对夜晓星带来的消息沉默,只是因为——
    现在的夜合欢,他的笑容太温暖,他的眼眸太真诚,仅此,仅此而已。
    “听雨?这里可以吗?”
    夜合欢微微低头,端详风帽下的浅淡容颜,澜听雨,你的心里,惦记的,依然是他吗?即使他当年抛弃你,你也无法忘记?夜轩对你来说,真的就是归属?
    澜听雨抬头,眼前是座二层小楼,飞檐挑脊,匾额上书‘风雨楼’。
    十年了啊,什么都没变,包括‘风雨楼’,变的,只是人和人心吧。
    轻轻点头,“嗯”了一声。
    夜合欢立刻眉眼是笑,一马当先,杀进了帝都最大的酒楼。
    ‘风雨楼’,夜都最大最气派的酒馆,年代久远可追溯至开国初期。
    临出宫时,被皇帝的奏折,泰山压顶般,压在宫里的巫右相,叮嘱过合欢皇帝,出宫后,想歇脚吃饭,必须在‘风雨楼’。
    因为,‘风雨楼’,一半姓夜,一半姓巫。
    听到这话的夜合欢,先是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然后就是天上掉馅饼的乐呵。
    对于无缘无故得到,类似于遗产的好康事,何总向来是来者不拒的。
    姓夜的嘛,满天下就我一只,那便宜叔叔,恼他霸占听雨哥哥的心,除名。
    至于千寻那小孩,我是他老子,自然他想继承,只能是继承于我。
    小春不敢离开皇上太远,屁颠跟在夜合欢后头,也闷头往里冲。
    巫右相说过,若是皇帝在外面有个三长两短,拿小命来赔!
    “掌柜的,点菜!”
    夜合欢一进大堂,眼尖地就瞄准了东面一个靠窗的座位,三步两步就跨了过去,一屁股拍了下来,用占山为王的气势。
    一坐定,立刻大声喊掌柜点菜的声音,在满满一堂食客吵杂声里,脱颖而出。
    看见他座的位置,大堂里的人都静了一下,然后嗡地一下又吵杂起来。
    炙焰寒天戴着半截纱笠,别扭地紧跟着他坐了下来。
    澜听雨倒是斯斯文文,不急不躁跟进来,不时躲着擦肩的陌生人。
    小春和童儿两个,站在自己主子身后,等着伺候。
    小二哥笑容满面跑过来,夜合欢以为来点菜的,刚想夸咱家服务员素质真高。
    没成想,人小二哥说:“几位大爷,我的爷啊,这地儿不能坐!”
    边说边从肩头扯下抹布,专业很精通地在桌子上抹个来回,似乎怕夜合欢的爪子把桌子给弄脏了。
    “嗤!”的一声,炙焰寒天从高挺的鼻孔里,嘲笑合欢皇帝一声。
    澜听雨从风帽下淡淡瞟了眼,那漆黑的眸子,似乎也隐约带了笑意。
    狐假虎威的小春,可万万不能让个饭馆的小二,把自家尊贵的主子给欺负去。
    站出来就用力推了一把小二,推得小二踉跄一下。
    一边大声喝斥:“你家饭桌不是给我们吃饭的,是用来看的么?怎么我们就不能坐这儿啦?”
    倒把夜合欢看的一乐,这孩子,有前途!
    童儿也是得了巫龙吟指示的,自然不甘落后,照样一顿排头,劈头盖脸就罩到小二哥头上。
    “你开饭馆还看人下菜怎的?你擦什么擦,我家爷的高贵的手碰了你桌子,是你上辈子修的福气!有好菜快点唱给我们爷听!亏待不了你的。”
    嗬,这小子,也行呵!感情龙吟挑人还挺有眼光。
    小二哥一看这几人,衣饰打扮并不出奇,那气质却与众不同,两个说话的小童都高人一等,自然身份非富即贵,也是得罪不起的啊。
    不由苦着脸,拉长腔调,嚷:“我的小爷啊,您几位面生的很,是头次来我们楼里吧?这桌子,常年被人定了的,熟客都是知道的,您就别和小的过不去了,要不,您老去楼上?楼上雅间每间都近窗户。”
    耶?对呀,二层楼嘛,这里是大堂,二楼自然有雅间的。
    “噢,是这样啊,好吧,那小二给我们安排个雅间,要有窗的。”
    夜合欢笑眯眯点头,我这身子换了,连带着脑子也漏电了,小鸡和听雨当然在雅间才放松,真是,秀逗了。
    “不去,就在这里。”
    出乎意料的是,一把低柔的声音,出声反对的人,居然是澜听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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