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昏君皇朝  第三十二章 小影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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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雪鹰之王’,不愧是王。
    在一只翅膀受伤,两大一小围捕的情况下,特别有一个还是武功高手,居然硬是撑到小柳、小秋两姐妹拿张帐子出来,才一头栽到巫龙吟手底,敛了羽毛。
    但那双鹰眼,仍是桀骜不驯地瞪着夜合欢。
    没错,就瞪着夜合欢,概因为,头一个下令活捉的人是他,头一个对它伸出魔爪的人——当然也是他。
    站起身来的雪鹰,个头甚至有夜千寻高,七岁的夜千寻,很瘦,却不算矮。
    这一阵的鸡飞狗跳,饶是在小花园,也惊动不少人。
    最先惊动的,除了尽职的侍卫及宫人,比如小柳和小翠,第一个就是炙焰寒天。
    炙焰寒天看到浑身雪白的雪鹰,红眼一闪,就要靠近。
    夜合欢赶紧一把拉住他衣袖,“小鸡,别莽撞,它很凶。”
    炙焰寒天听话地就顿住脚,红眼却对巫龙吟翻了下眼皮。
    龙吟眼皮都懒得对他翻,对于他总是赖在那昏君榻上的行径,倒是想咬牙的。
    但签于两人又没干出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昏君又似乎甘之若怡,他也就没法计较——
    虽然他还没仔细想,人家昏君和‘男宠’的行径,啥时候轮到他来计较的?
    双手扣住雪鹰的翅膀,龙吟拔开厚重的羽毛查看。
    果然,左边翅膀根部,血肉模糊,还有根黑色的飞镖类的暗器露出一截。
    “陛下,它翅膀有伤,让御医看一下的好。”
    “对,对,小柳,快去传章太医来,要紧!龙吟,把它弄到我宫里去。”
    夜合欢手舞足蹈就蹭到雪鹰身前,既然想收复它,就要让它感觉他的坚定,反正它翅膀都在龙吟手里掐着,也不怕它造反。
    那雪鹰也古怪,斜着眼看蹭过来的夜合欢,也不挣扎,也不用那勾嘴啄他,就是看着。
    这样的高姿态,居然让夜合欢从那双豆眼里,看到了鄙视!
    这还了得!
    被巫龙吟这小鬼鄙视,他勉强可以接受,龙吟武功厉害,模样又养眼,被鄙视一下无所谓。
    就算是被炙焰寒天或是澜听雨鄙视,他也可以说服自己接受,自然也是因为人家脸蛋养眼。
    但是,被一鸟鄙视,夜合欢就高兴不起来。
    曲起指,“啪!”的一声,夜合欢的爆栗,敲到鸟头上。
    这还不算,嘴里还顺便打击一下鸟的自尊——
    “你个小样,都被人射下来了,还在老子眼前逞神雕,抓你是为了替你治伤,不知好歹的傻鸟!还雪鹰之王,长一撮金毛了不起啊?嗯?一撮毛!”
    敲得雪鹰豆眼一个忽闪,然后似乎听懂这番侮辱鹰王的话,凶恶的光就扫射了夜合欢。
    “陛下,你……”
    龙吟脑门黑线都要下来了,对神经突发性抽搐的某皇上,真不知该说什么了。
    炙焰寒天突然咧嘴笑,笑得颊边露出颗小酒窝,“一撮毛!”
    夜合欢色迷迷扫了眼炙焰寒天,小鸡很少笑,偶尔的笑容,即使美艳无匹,也是生硬扭曲的。
    这算是唯一一次真正的笑,他似乎很喜欢一撮毛这个昵称。
    小鸡笑起来,居然还有小酒窝呢,恁个美丽又可爱!
    男人长小酒窝,难怪他不爱笑。
    夜合欢直接忽略炙焰寒天身份的事,把他不爱笑的原因,归结到一颗小酒窝。
    “小鸡是不是觉得一撮毛这名字很动听,那以后你就叫一撮毛好了。”
    某皇帝为讨好‘男宠’,指着雪鹰之王,又想一锤定音。
    夜千寻不乐意,“父皇,一撮毛这么难听,它是鹰王呢,换一个吧,父皇?”
    章太医此时已经和小柳急匆匆到了‘晏德殿’,一看皇上陛下急召自己来诊治的,居然是只鸟,虽然这鸟长得很稀奇。
    但,老头子好歹是夜国太医院的首席太医好不好?
    多少朝臣妃子的,想召他诊治还要低声下气呢!
    这,没别的好说,昏君!
    “嗯——小叶子想让它叫什么?”
    夜合欢看着章太医和巫龙吟按倒雪鹰,替它诊治。
    雪鹰此时倒似乎明白,这些人对它没有恶意,很顺从地躺在金砖地面上,任他们翻来翻去。
    只是那豆眼,依然盯着夜合欢不放松,似乎,对他很有感觉的样子。
    夜千寻嘟着小嘴,脆声道:“父皇,它一直盯着你看,一定是很不喜欢你给它的名字,我们叫它金影可以吗?”
    “金影?小叶子喜欢就那么叫吧,不过,你不觉得直接叫小影上口些?”反正它在我眼里,还是一撮毛。
    夜合欢慈祥地对儿子说完,又转头和雪鹰对眼,难道,这傻鸟认识我?
    “好啊,叫小影好。”
    夜千寻兴奋地蹲到雪鹰身前,张着小嘴,震惊地打量受伤的翅膀。
    章太医按住翅膀,巫龙吟一个用力,那血淋淋的飞镖就被拔了出来。
    雪鹰‘呱’一声尖鸣,爪子乱蹬,吓得千寻一个跟头坐到地上,小秋和小春也跑过来帮忙,小翠赶紧带了千寻躲到夜合欢身后。
    夜合欢看了眼被扔到一边的飞镖,长约五寸,尖锐锋利,后尾系着条短短的红绳,带标记的?
    瞥眼身边的炙焰寒天,他也正盯着那镖出神。
    俯身到他身边,夜合欢小声嘀咕:“小鸡,有没有觉得很眼熟?”
    直勾勾的红眼,从飞镖上,移到夜合欢脸上,缓缓摇头,红唇吐出一个字,“没。”
    “哦。”看了他一眼,夜合欢淡淡应道。
    “父皇,”千寻挨到身边,小声请求:“可不可以,让小影和我在一起?”
    夜合欢把孩子抱到膝上,真轻,“小叶子,小影是个凶猛的鹰科动物,还是一只鹰王,野性未训,你看你,还没它高呢,把你扑倒,你能不能爬起来,我看都是问题,你是爸……父皇唯一的儿子,万一被它伤着咋办?”
    顿了一下,“你看它那眼,凶光四射,那爪子,比你的脸都大,所以,还是先由父皇把它整听话了,再给你玩安全些。”
    “哦……”夜千寻不甘不愿地答应着。
    他本不服气,但看看那躺在地上的鹰,圆溜溜的眼,恶狠狠瞪人,那个头,也委实身强力壮,父皇说真要扑到自己身上,能不能爬起来,也还真是不好说。
    可是,“父皇,您要把它关在哪儿?”
    “关哪儿啊?”夜合欢对着瞪他的一撮毛笑眯眯,“它要老实呢,我就把它放我外间养伤,它要不老实呢,嘿嘿……”
    他想起囚炙焰寒天那个铁笼,大小正合适。
    章太医擦把额头上的汗,鹰的伤翅,已经上好药,只要绑好纱布就行。
    扫了眼不动不叫的大鸟,老太医也称奇:“巫大人,真是只雪鹰?还真没见过这么温顺的雪鹰。”
    温顺?巫龙吟摇头,你是没见到刚才鸡飞狗跳的场面。
    “章太医,包扎的事给我来吧。”
    从章太医手里一抽,夜合欢就夺过布条,蹲了下来,看看布条,白布,不错。
    一手从鸟头到鸟尾,又从鸟尾到鸟头,前后摸了一遍,一手从鸟脖子到鸟肚子,又从鸟肚子到鸟脖子,上下摸了一把,除了嘴巴没摸,连爪子都没放过。
    摸完了点头,结论道:“手感不错。”
    那怜香惜玉的摸法,摸得众人无语,摸得鹰王眼冒凶光。
    还好有四个人按住,要不,某欢的眼珠子估计就保不住了。
    夜合欢其实对包扎这事很拿手,因为前世的弟弟何乐是外科医生。
    何乐上医科的时候,曾经把他哥当伤患包来包去的玩。
    后来何乐找个老婆,内科,自己开个诊所,于是,他哥又成了他弟媳免费的男护士。
    因此,某欢其实很为自己骄傲,俺真是五好青年,当然,那是他鬼魂还没到这里来的时候。
    “一撮,呃,小影,你该知道,在这里,你可是第一个有幸被我服务的——鸟,所以,你睁大你的鸟眼看着,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记住啦。”
    一边说,一边手下不停,以令所有人惊讶的速度,飞快包好了伤翅,包法简单而实用,手下又轻柔有度,确实很专业。
    用完一根布条,伸手又对小春道:“小春,把小翠那条红色丝绦拿来。”
    小春狐疑地递过没打完的丝绦,然后,领导又指示,“小春,把它两翅膀都扯起来。”
    然后,大家就看见,夜合欢皇帝,手指翻飞,让人恶寒地,把某鹰的两个翅膀根,用艳红色的丝绦,捆到了一起,还在背上,结个漂亮的蝴蝶结。
    皇帝笑:“这样又漂亮,又实用,对吧?小秋,去厨房找些肉给一撮毛,小柳,收拾下外间的小书房,把它放那儿好了。”
    然后又很有爱心地拍拍鹰头,“一撮……小影,给你绑这个你别有意见,主要是考虑你左边翅膀受伤,只绑一边嘛,是怕你长偏了,这样给你平衡一下,我手艺很好,没弄疼你是吧?次要的原因呢,是因为你这么威武,这么勇猛,我总要以防万一,别让你吓坏小孩子,对吧?”
    于是,举世难寻的雪鹰之王,不知是被夜合欢皇帝包扎的手艺感动了,还是因为上述一番疑似谄媚的话激荡了。
    总之,昵称小影,外号一撮毛的鹰王,就此沦落为某皇帝的‘宠物’。
    并且,在鹰王有生之年,都没逃开被皇帝一家子‘蹂躏’的‘悲惨’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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