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昏君皇朝  第二章 诈尸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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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爱情,在何欢三十四年的生命里,从没有强求过。
    爱则合,不爱则散。无论自己舍与不舍。
    对爱情的放手,是何欢对自己,和对别人最大的尊重。
    爱的伤口,无论深浅,总是有痊愈的时候的,何欢坚信。
    何欢只是很不喜欢,自己的感情被别人当成笑话,所以,他对爱情总是很痛快。
    只是,晓森,那个自己以为可以一直走下去的少年,让他很痛,真是很痛,从里到外,从头到脚,全身都痛!
    全身都痛啊!
    不过,失了爱的痛,痛的位置,难道不该是心的位置?
    现在痛的,为何,是心的背面?
    眼睛似乎有点肿,睁了好一会,才有光线恍惚。
    潜意识里那个见鬼的念头,一直在脑海里,这车祸出的,说多古怪就多古怪!
    眯着眼,似乎有白色纱幔在头顶飘摇,白色,医院一般都是这颜色。
    下意识地握了手心,不痛,很空,没有了那枚‘花’。
    钥匙没了不要紧,家里还有一把,想着停在车库里,那辆‘花’,很深的红,带着耀眼的绛,线条流畅华贵。
    我半年的努力,何欢想笑,嘲笑,嘲笑自己,依然看不透。
    后背真的很痛,痛得彻骨,好像被捅了一刀的感觉,虽然他一直都是好市民,从没被人从后面捅刀子。
    抬眼触目可及,果然是一片苍白,白的床顶,白的床帐,身上盖的薄被也是白的。
    何欢转了转僵硬的脖子,爬网的人颈椎总是不好。
    嗯?床头柜不是白色?
    不但他以为的‘床头柜’,除了他躺的床和窗幔是白色,整个房间都是高贵的紫檀色。
    触目可及的地方,何欢只知道房间很大,大到中间需要两根雕龙檀木柱支撑。
    屋顶很高,高到何欢看不清描金点漆的雕花。
    甚至那镂空的梨木门窗,也是细瓷般的绢纱掩映。
    紫檀木?雕龙柱?雕花顶?梨木门?……!!
    何欢很吃力地抬手,抚到自己脑门上,闭眼。
    沁凉的触感,温度很正常,结论,我没发烧。
    睁眼,一切还是没变,四周很安静,结论,我见鬼了!
    何欢不是没有见识的人,很多富豪的奢华居所,奢靡的摆设,他不但听说过,也曾见识过,其做派他虽不敢苟同,但一掷千金的气派确实是令人叹为观止的。
    只是,再奢华的装饰,也不能同眼前浑然天成的尊贵比拟。
    这样的气势,这样的阴森,倒似乎——谁把我的床,从医院搬到北京故宫来了!
    只是这眼前的摆设,没有故宫那种千年的腐朽味道,空气很干净,没有棺材板的霉味。
    何欢抖了一下,心有所觉,缓缓抬起那只放在额头上的手。
    一只手,苍白而修长,指甲修剪得很整齐,小指却留了长长的甲尖,掌心细腻,纹理清晰,保养的不错,这爪子。
    轰!有雷在何欢眼前炸开,炸得他眼前发黑。
    待他故作镇定地上下摸够了之后,最主要是确定没有少啥零件后,何欢倒放松地吁了口气。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担心什么,因为在他刚能睁开眼的时候,就有很大的疑问了。
    试想,自己的奔六都从立交桥上,奔到立交桥下,还开心地翻了好几个跟头,‘死’前头部剧烈的疼痛,现在却没有任何感觉,刚刚手抚上去,还光滑整洁。
    再看看这手掌,怎么的,也和自己常年健身,掌中有茧的大手是不一样的。
    还有,刚才一通乱摸,身上皮肤细嫩,滑不溜丢,也不是自己经常锻炼,腹肌六块的完美身材。
    由此,天才的何总确定,我,何欢,类似聊斋里的野鬼——诈尸了!
    幸亏,我诈的是个男尸!
    这是苦中作乐的何总,唯一觉得前途光明的事。
    只是,在他确定了接二连三发生的事后,何总天才的脑袋也忍不住懵了,他有种想再死一次的冲动。
    要不是担心再死一次,指不定会诈到什么东西身上,他会毫不犹豫选择自杀。
    之所以选择随‘尸’而安的原因,是因为,何欢不能确定自己的身体,在没有了自己的灵魂之后,会不会已经被火化了!
    想到自己英俊潇洒的身体爬到那根大烟囱,何欢第一次痛恨现代化的高科技,连‘毁尸灭迹’都搞得那么尖端!
    又想着老妈和何乐,想着晓森,还有自己的公司,何欢更是恨不得再杀一次这具身体!
    一直到他不得不接受事实后,他依然感到他的人生愁云惨雾,前途陷在一片黑暗里。
    不是说他诈的这尸不好,实在是因为诈得太他母亲的‘好’了!
    话说,诈尸的何总,正沉浸在庆幸自己诈的是个男尸的时候。
    雕花梨木门外传来一阵对话声。
    一个男子嗓音:“皇上还没醒过来?章御医不是说,这个时辰皇上就会醒过来了?”
    声音很清越,有种自然天成的威严,也很年轻,还带着丝凉嗖嗖的冷淡意味,何欢瞪着屋顶给人下定论。
    只是,皇上这个词,让何欢头皮发麻,希望这个身体刚好姓黄名上。
    然后一个低柔的女子声音:“奴婢不清楚,奴婢和小翠刚出去准备皇上的晚膳。”
    男子的声音:“暗一,去请章御医来。”
    “是。”
    然后,何欢就扭头瞪着那扇红漆雕花门。
    端着托盘的两个女子,一模一样的服饰,一模一样的发型,一模一样的脸蛋,还有,一模一样的表情,在看到自己溜圆的眼睛之后。
    “啊!陛下醒了!”一模一样的口气,两个女子连惊呼的声音,都是低柔的。
    何欢勾唇笑了笑,这样温柔婉约的女子,他喜欢。
    随后进来的男子,让何欢眼前一亮。
    一身玄衣,身材高挑,修眉入鬓,凤眸深邃,薄唇紧抿,排除他浑身上下带着的疏离感,实在是个何欢生平仅见,清俊无匹的美男子。
    那样清冷如玉的容颜,让何欢不得不暗赞一声,好个男儿!
    忽略他看自己那一眼里,不着痕迹的不屑和不耐,何欢还是很欣赏这个古代美男的。
    自然是古代,何欢很平静,在看到他们异于常人的装束后。
    男人不是清代的半头,女子不是唐代的露乳装,总体来说,何欢还是可以接受的,他诈尸都接受了,还有什么不能接受的。
    何欢只是瞪着眼睛看着几人走近,不言语,目前情况未明,为防止被人当妖怪给灭了,还是先看局势再说。
    敌不动我不动,敌要动——我还是不动。何欢对不明情况的不二法则。
    温婉的女孩子很有默契地,同时看一眼神色冰冷的男子,然后悄悄站到何欢榻边。
    显见得,美女总是服从于美男的。
    男子不动神色,踏前一步,低腰揖礼,声音是低沉地好听,“皇上您醒了,臣已将刺客压在天牢,刑部正在审讯。”
    真是皇上,不是姓黄名上。
    何欢看着眼前的男人,用幻灭的眼神,他不幻灭也没办法,事实把他打击到了。
    男人的眼很漂亮,睫毛很长很密,只是,眼底的不屑还混杂着别的东西,让人清晰可辨。
    臣子对皇上,用这样的表情,只能说明一件事——
    唉,不屑自己的臣子,不甩自己的婢女,刺杀自己的刺客,可以想象,这个身体多不被人待见。
    “皇上?”男子狐疑地道,皇上今日怎会有这样的眼神。
    何欢定定神,有些挣扎,自己要不要让这个人知道自己是个‘野鬼’?顺便让他再捅一刀,好打发自己上路?
    还是,随遇而安,先在这凑合凑合?
    何欢又用挣扎的眼神,打量下恢宏的寝室,想想黑烟滚滚的现代烟囱。
    一咬牙,在无法确定,自己的‘鬼魂’还能回到现代的情况下,最好还是不要轻易被人给‘捉妖’了。
    毕竟,若是自己真的借尸还魂,那就是说,自己就是个聊斋里的孤魂野鬼,要再离开这个身体,又回不到原来的身体,那我能到哪儿?
    想象自己投到别的东西身上,鸡呀、鸭呀、猪呀,或者是蛤蟆,再或者是——女人!
    何欢激灵灵一个冷战,或许,不同于自己的时代,不同于自己的身份,也同样能随性自在洒脱自如,也同样能笑看潮起潮落。
    只要,何欢还是何欢,不是吗?
    眼前这一切,或许,是老天对自己在那个时代早逝的补偿,不同的时代,不同的人生,照样可以风生水起!
    只要,何欢还是何欢,对吧!
    何欢终于安慰好自己‘脆弱’的灵魂,抬眼对着直挺挺站在眼前的男人道:“刺客?审讯结果呢?”
    声音很低,带着让何欢皱眉的嘶哑,想必是因为受伤的缘故。
    男子面无表情回答:“刺客,是个女子,还没有结果。”
    女子?何欢盯了眼棺材脸,你不待见我,也没必要表现的这么明显吧?
    “身份也一点线索都没有?”何欢也不动声色。
    男子愣了下才接道:“只待刑部审讯完才知道,皇上。”
    等人家审讯,那你还来汇报个屁!
    何欢似笑非笑,“身为臣子,当牢记为臣的本分,爱卿以为如何?”
    刚刚还魂的何欢,自然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但,不管对方是什么身份,爱卿这个词,指定通用。
    “臣,明白。”
    低下头的男子,长长的黑发,顺着光洁如玉的脸颊披散,垂下的睫毛,挡住眼神里的一闪而过的光芒,清冷如玉的侧脸,很美。
    却让何欢看到他暗自咬牙的痕迹。
    何欢扫了眼咬牙的人,长的这么好看,居然是个‘奸臣’!
    小子,不管你以前怎么看不起我的身体,从现在起,住在这里的是何欢,以后的日子,估计长着呢,我会让你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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