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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下吃什么?”莫惊春的声音适时响起。
许来迟抬手看了眼时间,这个点吃午饭,有点早了吧。
最后还是莫惊春替他做了选择,那是国子监的一家咖啡馆,装修得温馨又干净关键是还能撸狗。许来迟无可避免地想起网友的那条边牧。
他真是感觉自己最近有些不对劲,对这个素未谋面的网友,自己关注的未免太多了。其实也不仅仅是那个人,最重要的是好友,他好像似乎对人产生了一些莫名的情愫。
举个例子,每次和网友交谈甚欢时,他总不可控制地想起,自己同莫惊春也是这样充满默契的。
许来迟没谈过恋上学那会儿也没喜欢过谁,他一时搞不懂这种情感是什么。但他毕竟老大不小了,又不是个傻子,即使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
他很确定自己不对劲儿,非常不对劲儿。
难不成,他是要弯了?
说真的,许来迟有点慌也有点怕,心中警铃大作,他曾经希望28岁之前找个女朋友,万万没想到,有朝一日会任由自己的心朝着一个男人狂奔而去。
可刚才在观音像前,他祈祷菩萨能赐自己一段姻缘,甚至……甚至……最好是莫惊春那样的人。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就在那一夜,我忘却了所有,抛却了信仰,舍弃了轮回……
许来迟把头扭向窗外,看着墙根下溅起的水印。这座城市在暴雨的冲刷下,似乎一切都变得潮乎乎湿漉漉,仿佛也澄澈干净了许多。
但更加明亮的或许是许来迟的心,经年流转,和莫惊春相处的点滴逐渐汇成成一根绳索,一头栓着他的心,另一头拴着莫惊春。
那个人光芒万丈却总是对自己百依百顺的,那个人忙忙碌碌却总是能及时出现在自己身边,那个人真的……
很好……
不对,不是人家对自己好,自己才动了心。而是自己动了心,才看得见莫惊春友竟然做了这么多。
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但莫惊春他自己就是西施!而自己……许来迟比谁都清楚好友有多敏感,所以他就是看清了自己的心意也不敢擅动,不能吓到人家。不能,绝对不能!
许来迟不是一个拧巴的人,弯就弯了,喜欢男人便就喜欢了,他只消须臾就接受了这件事。世间万物,因缘际会,自有定数。许来迟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但如果这是自己的命,那他认了。
西达摩手冲的味道有点酸涩,许来迟并不觉得,他觉得甜,甜得很。雨终于停了,艳阳还没出来。但许来迟的生命中已经有光了,那么亮,那么暖。
时光长河上缝着好友的温柔,也缝着自己看不清的爱意。
是的,是的,自己对莫惊春不是友情,是喜欢,是爱。
所以自己才会脱口而出要“养”人家,才会在得知莫惊春相亲的时候醋意大发,才会觉得好友的一举一动都分外撩人心弦。
都怨爸妈给自己取了个来迟的名字,来迟来迟姗姗来迟。
许来迟一阵后怕,幸好,还来得及。
莫惊春看许来迟总是向窗外瞅,以为他腻了,便问道:“我们走吧?”
许来迟摇摇头:“我想和……你多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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