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花重锦绣满风都 第五章 小荷露出尖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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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天化日之下,你们想干什么?”一青衣女子正被一群地痞无赖调戏。
“小姑娘,爷正闷得慌,怎么样,陪爷玩几天,伺候的好,爷不会亏待你的。”为首的对青衣女子拉拉扯扯,众小混混在旁取笑。
“住手!”
一声厉喝,众人顿时望向这声音的主人。只见一白衣男子,生得唇红齿白,文质彬彬,手持一纸扇,面带微笑向众小混混走去。
原本一帮人被人一声厉喝有些被镇住了,还以为是道上那个见义勇为的侠士,没想到确是个书生想狗熊充英雄,也想学人英雄救美。众人也就上了脾气,想好好教育教育他。
“臭书呆子,爷今天心情好,别说我不给你机会,从爷胯下钻过去,在学狗叫三声,也就饶了你。哈哈哈。。”说话的依旧是那个为首的,说罢还将左脚架在路边的石头上。周遭的小混混也作一幅摩拳擦掌式,似乎傻书生不就范就有的享受了。
人群中有人听了这番话体书生惋惜,劝书生好汉不吃眼前亏。那书生似乎并不害怕,仿佛没事发生,视众人与无物。
“原本风都风光以秀丽出名,女子以玲珑温婉著称,面对清江碧水,美人矗立湖畔的美景,让人好生怜惜,也让人好生沉醉,却没想到被一群恶狗煞了风景,可惜可惜了。”依旧不紧不慢,悠闲自得的摇着手中的纸扇。
“好小子,不知死活,竟敢骂爷,我看你小子是活腻了。”说完就一拳头朝书生打去,就在路人为他吸一口冷汗之际那书生却灵巧一躲,反而为首的恶霸因此一时扑了个空,差点跌了个踉跄。
“非也,非也"书生反而作势收扇摇头,“在下从来没有说在座的各位是。。嗯,当然,你们要是想自己对号入座的话,晚生还是不介意的,更何况在场看热闹的老乡想必也是不会有任何异议的。”
周遭一片叫好声,这群恶霸是这里的土霸王了,尤其是带头的恶霸,平常为非作歹,寻常百姓人家那里敢多吭一声,今日可是真叫人过瘾。还有些胆子稍微大些的竟鼓起掌来。气得这帮人连忙将书生围住,奈何还没动手,只见几道白影闪过,以扇骨做武器,出手极快并且干净利落,还没等众人反映过来,一干混混已经横七竖八的躺在地上了。
“爷今天看在心情好的份上,别说爷不给你们机会,跪在地上向你们冒犯的姑娘叫三声,姑奶奶,我错了!并学三声狗叫,爷就饶了你们。”书生微笑着边说边望向刚刚被调戏的青衣女子。
见识了白衣书生的身手,众小喽罗那里还敢说声不字,匆匆如小丑般夹尾巴而逃。
热闹结束,刚刚还里外三层的人群这会子早已散去。
“公子替玉儿解困之恩,千城在此谢过了。”我上前道到,顺势牵起玉儿的手,“还不谢过解围之恩?”
“哈哈,素闻江南女子个个如出水芙蓉,没想到男子居然也可如此标致清秀,不似我北方男儿个个粗犷彪悍。玉儿,好名字,人如其名,剔透玲珑。”白衣男子笑的如沐春风。
“公子过奖了,虽古语有言大恩不言谢,但玉儿还是不能免俗道声多谢了!”说罢给白衣书生作了个揖,随后便站在了我的身后。
“看来兄台来自北方,听口音是皇城。小弟愿一尽地主之谊,一来答谢兄台方才的拔扇相助,二来也想结交兄台这位朋友,不知兄台是否赏脸?”
“好,哈哈,我姓南宫单名一个清字,今年二十。”清很爽快的说。
“南宫,可是我朝大姓,好姓。小弟今年刚满十六,那就不客气的叫声大哥了。”
彼此的大笑声中,风都一日游开始了。。。。。。
“小姐平时从不随便与人结交,看来这位南宫公子的确是个人物,可是玉儿眼见要被人欺凌,小姐居然坐视不理,真是让玉儿芳心尽碎啊。”说罢放下受中的梳子,作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死丫头,我倒是想出手啊,可是被人捷足先登,既然有一翩翩佳公子愿英雄救美,我怎么好意思在强出头,再说,说不定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玲珑剔透的湖畔美人的大好姻缘,作为一个识相的小姐我怎么忍心打断呢?你说是不是呢?”我一本正经的歪着脑袋看这玉儿道来。
“小姐,你又开我玩笑,不理你了。”说罢玉儿脸红着转身而去。
玉儿,是我九岁那年从青楼救回的丫头,比我小两岁,是个容易脸红的姑娘。
拿起梳子,我继续起了玉儿未完成的事业,化身成芊芊弱女子。
“若一。”房门被推开了。
“老头,找我有什么事吗?”我连忙起身。
“今日有人上门提亲。”说罢,那被称作老头的中年白发男子坐了下来。
“哦?”我冷冷的道。
“文家堡少堡主。”
“不错啊,南曦王朝第一大堡,南易北文,垄断整个南曦王朝贩盐买卖的盐商,家财万贯,配风都首富您的千金很合适啊!”我打趣道。
“虽说爹在生意上些往来,但这感情之事向来是两情相悦才好,更何况你们素未谋面。”
原来这被戏称老头的人正是易昊天。
“老头,我说笑的啦,整个风都都知道您的宝贝女儿患有腿疾,连路的走不了。明显的不得了,他们是别有目的,想您风都首富,除了钱没什么可以让他们娶个瘸子做儿媳了。”我笑着递了一杯茶给爹。
“我已经婉拒了,但我估计他们没那么容易打发!毕竟文家堡堡主文元翰向来行事以狠毒出名。”爹叹了口气,“所以我担心他们不知道会用什么方法逼我就范,你这两天还是小心微妙,虽然你平常是以易家表少爷的身份示人,但难保他们不会在你身上动心思。”
“您放心,女儿会小心的。”我拍拍他的手,示意他放心。
“对了,听玉儿说今日你结交了个大哥?”
“是的,我见他虽然着装无华,但眉宇见却透露着英气,而且他手中的折扇出卖了他的身份。”我看着爹担心的神情不禁心中一暖。
“折扇?”
“是的,扇子本身没什么问题,只是扇骨的用料及其考究。而且根据口音判断来自皇城,身手了得,所以女儿断定此人定是来自富贵人家。为人尚算仗义,虽不明他的身份,但结交一下应该没有坏处。”我别有深意的望向爹。
易昊天也认同的点点头。
“不管怎么样,最近还是要多加小心,就算你以男儿装示人,凡事小心一点总不会出错。”爹还是有些担心的说道。
“恩,女儿会多加小心的。”我认真的点了点头。
那日爹抱着娘亲远去之后,整整半个月,都无消息。而就当全府上下快将整个南方翻过来时,爹满头白发狼狈的出现了,而后将自己关在房间闭门不出。半个月后,正当整个风都的人都以为爹爹会从此一蹶不振之时,爹爹又奇迹般的站了起来,又是原来那意气风发的易昊天,而我却经常在看见爹爹在无人的时候呆呆的望着窗前的梅树,一如昔日的娘亲。
望着他许是一夜苍老十年的冠玉容颜,我知道,他的心死了。
后山一僻静处,枝叶密布,遮挡住了烈日的阳光,地上层层的落叶正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展现这密林的苍穹岁月。
“师傅。”我轻声唤到。
“若一,你来了。”只见道骨仙风的中年男子正在竹林之间打坐,“时光转眼而逝,不知不觉间你已经十六岁了。”说罢慢慢的张开了双眼。
“是啊,转眼间就十年了。这十年间谢谢师傅对若一的细心教导。”除了爹,师傅对我无微不至确实已经让我把他当作亲人。
“今日为师叫你过来只为一句话。”师傅背对着我,抬头忘这一片摇曳的树叶。
“师傅请讲。”
“你我师徒情分已尽。”
我猛地抬起头,以为自己听错了,“是不是若一做错了什么事惹您生气了,您告诉我,我改。”急忙抓住师傅的衣袖。
“师傅要有自己的使命要去完成,而现在时机已经成熟,该是师傅到俗世走上一糟的时候了。”道长拍拍我的头,望向远方,喃喃自语道“是时候了,是时候了。”
“师傅。”我想挽留。
“若一,再听为师最后一言,物极必反,凡事太过执著未必都是好事,有时候退一步反而才会海阔天空。”
“师傅,你我可有重聚的一天?”看师傅心意已决,我晓得强留以无用。
“一切随缘吧。”话语中,一声轻叹。
正当我下跪感谢师傅多年来的细心教导之恩时,师傅早已绝尘远去,不见踪迹,只有声音回荡在山间。
师傅一直很神秘,我甚至连他的姓名都不知。记得七岁生辰那日,爹带我到法华寺祈福,我趁爹与主持参禅之时偷偷溜到后山,确不料被毒蛇咬了一口。是师傅恰巧路过救了我,爹见师傅仙风道骨,温文儒雅,为了报答师傅的救命之恩就请师傅做我老师,继续教我学识。但师傅却是身兼武艺的世外高人,每夜趁府中人熟睡之际偷偷将我带到家中后山的竹林里传授我武艺,清晨在将我送回,直到半年之后我完全有能力能独自来到后山。
不过此事却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师傅不许我告诉任何人。玉儿却是知道我有高人指点的,毕竟是我的贴身丫头,而且有时候要瞒众人还是需要人帮助的。而我独立自主,坚强有担当的个性让爹终是同意让我在九岁那年用易家表少爷千城的身份随其出入商行,并散播易家家千金患有腿疾以掩人耳目的方法。
了然,易若一继续走轰动路线,继在母丧当日开口讲话之后,我又担待了一个生就多灾多劫的虚名,成为一瘸子。而此时我已经深刻了解到什么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的伟大而精准的道理了。八卦不论何时何地,永远都是人们消遣是消费率最高的资源。在这种三人成虎的光环照耀下,易家千金已经成为全都最瞩目的物资,最津津乐道的饭后闲谈,而从未被外人见过的我(当然,以易若一的名分)俨然已成为一部传奇。
“······你们不知道吧,南方第一青楼醉清风凉城总店的牡丹花魁那美的,就宛如九天仙女下凡尘啊,恐怕世上是在也找不出可以与其媲美的啦。·······”路人甲在一面摊前唾沫横飞的大侃特侃。
“······谁说的,不是说易家千金出水芙蓉,明眸皓齿乃世间难求啊······”路人乙开始提出了质疑。
“······你又听谁说的啊?”路人丙将打破沙锅问到底的精神发扬光大。
“·····你也不想想,能让江南首富垂青并一夜白头,从此孤身至今的女子,肯定是绝色美人,而这样的美人生下的孩子那自然也就是万里挑一的啊。”路人丁凑上前来一副老神哉哉的神情。
这是什么论调,女子的美貌难道可以令一个男子爱一辈子吗?我挑了挑眉。
“那到也是,想那易庄主人已经生的是神仙般的人物,就算易家千金生的像易庄主,也是那美人胚子啊。”路人甲很快的否定了先前的吹嘘。
“说起那易家千金也是多灾多劫啊,你说说这到底是造的什么孽啊,易庄主虽有万贯家财,但却心善,每年都有济贫不说,为这风都做了多少好事啊,可是偏偏就······唉”此时甲乙丙丁已经混在了一团,时不时也有个戊戌适时的加入讨论。
“不过也算老天怜悯,这易家千金三岁就能识文认字,六岁那年突然开口说话之后,也是口齿伶俐,蕙质兰心,出口成章啊。”早已分不清语出何口。
我笑这听这这周遭的谈论,缓缓的喝了口茶,没想到回到古代竟成了话题女王。古代人民炒作新闻的能力还真不是盖得。要说我出口成章,可实在纯属巧合。
七岁那年中秋,我古代老爹依旧站在窗前,望着窗前那株梅树静静的发呆,为了安慰他,我信手弹唱了曲《水调歌头》,看他惊讶的眼神我以为他在赞我的曲,我却万万没想到原来我处的这个时代竟在宋以前,我彻底晕了过去,也就是说苏轼还没出生,这词就变成了原创,并在风都红了。
唐宋元明清,欣靖竟然算的时空坐标偏的也太离谱了点,谁都知道故宫是明朝那个叫朱棣建的,那也就是说我回不去了,因为故宫还没诞生。
将研究院那帮糟老头子痛骂一遍之后,我惊呆了的发现我原来没有任何异样的感觉,并没有为回不去而难过。因此我又深刻的体会到了什么叫乐不思蜀,我想,或许我已经爱上这个不知名的时空。不是或许,是一定,爱上这个让我得到爱的时空,让我不在孤独的时空。
后来,我又悻悻的在清明节时,试探在古代妈妈的墓碑前试探的背了首杜牧的《清明》,从古代爸爸见怪不怪的惊叹眼神中我终于深入的了解到这里,在唐以前。至少这个空间内是没有唐的。
在九年义务教育的日子里,我喜欢的仅是个别煽情的宋词,肚子里的诗几乎都是为了应付考试背的。一阵搜肠刮肚后,我确定在我肚子里容纳最早的诗就是唐代的了后,我放弃了探究我身在何处的想法,并乖乖的闭上了嘴巴。我已经相当的轰动,低调而幸福的生活这一崇高的目标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一次次的人为意外已经让我红透风都的半边天。
前人种树,后人乘凉!那到底先在的我是前人还是后人呢?哈~反正满足了我的虚荣心,管他呢,只要牢记一点:
我,不能在往上浇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