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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越来越深了,在这静谧的深夜,正是人酣睡的的好时光,柳絮却没有半点入睡的心思,只是不停的在屋里绕着圈圈,一刻也停不下来。
“叮咚——”
听到门铃响,柳絮轻嘘了一口气,连鞋都顾不得穿便直奔门边。
“我的姑奶奶,你可算回来,都急死我了,怎么样,事情办妥了吗?”门还没开,柳絮话音先到。
“阿絮呀,你这毛躁的毛病啥时候能改掉呀,我办事什么时候砸过锅呀?叫你先睡就好,偏偏非得等着我回来,每次都是这样,害我老是掂记着你!”
阮星星一边换衣服,一边笑着回答柳絮,柳絮总是这样,每次她出任务的时候,总是要等着我,回来看我完好无损的才放心。
我和阿絮是在孤儿院认识,从我记事起,眼中看到的便只有孤儿院那座小院子的天空。不知道父母是谁,也不知道父母是什么,院长就是唯一比较亲近的人。
待到长大懂事后,却早已习惯了孤独相随。我从未想过要找寻自己的亲生父母,莫说毫无任何线索,就算是找到了又如何?
当年他们丢弃一个婴儿,必然是有原因,或许是穷,或许不在人世也说不定。无论原因是什么,我都不愿再去猜想,我早已习惯了现在的生活,不愿为了任何事情去搅乱它。
有的时候我也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如院长所说般没心没肺?这个世界上仿佛没有任何东西或事物能让我在乎,直到,六岁时遇到了阿絮。
阿絮与我同龄,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孤儿院的草坪上。
阿絮是在父母过世后的第五天被人送到孤儿院,当时的阿絮在我眼中是个只会躲在角落偷偷哭泣的小女孩。这样的女孩自然引不起我的兴趣。
但孤儿院的几个臭小子却对她感兴趣不已,时不时的欺负下她,她从来不吭声,不告状,也不理会,只是默默承受。
对此,我很不以为然,我是个受不得欺负的人,别人不来惹我时可以和平相处,若是想要欺负我,则必定会十倍奉还。对于阿絮这种对待强权暴力的反应,我是很不屑的,所以,尽管我看到了,却不愿伸手帮她。
一天, 两天,就在整个孤儿院都为阿絮定了性之时,一直忍气吞声的阿絮却给了所有人一个惊喜。
小小的孤儿院很无聊,所以很多人饭后的消遣便是看热闹。在那一阵,小胖几个臭
小子的消遣就是欺负新来的阿絮,而其他人的消遣就是偶尔去看看热闹。
只是这次,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看似柔弱的阿絮竟然将小胖几个统统挨个揍了一遍,看到小胖在地上鬼哭狼嚎之时,我对阿絮也彻底的改观了。
后来,我问过阿絮,既然有还手的能力,为何之前并不还手,任由欺负呢?
阿絮当时的样子,我至今还记得清清楚楚,她说,因为,我要开始我的新生活了,我想用十天的时间来想念爸妈,什么都不想,就只想念他们两个人。我要把和他们有关的记忆都刻在我的心上,永远也不要忘记!
说不震憾是假的,一个六岁的小女孩,从小便生活在父母的宠爱之中,一下子从天堂跌进了地狱,却仍是如此的坚强,如此的洒脱,那一刻,我发现我对她多了一丝叫做欣赏的东西。
人之所以会强大,并非因为身躯,而是精神,是毅力!
这是我从阿絮身上看到,也学到的东西!
当习惯独来独往的我对阿絮说,我愿意照顾她之时,我便知道,今生今世,我就只得这么一个知己了。虽然这个知己那么的坚强,根本就无需我照顾!
从此以后,我便多了一个臭味相投的知己,两人在孤儿院干下了一连串大大小小的坏事,当时那些喜欢看武侠的臭小子还给我们取了个外号——孤院双霸!
我们两个人整天形影不离,就算是陶叔领养我之时,也是带上阿絮一起的。
陶叔是领养我的人,也是教我本事的人。
第一次见到陶叔是在院长办公室,当时,为了追回被小虎抢走的项链,我一路从院子追进院长办公室。
在孤儿院里,院长是我唯一会在其面前收敛一些的人。小虎掐准了这点,“嗖”的一下蹿到院长的身后,只钻出半个脑袋示威似的向我晃了晃。
我挂起甜甜的笑容,嘴上甜美的说道:“院长,阿絮房里有蟑螂,好几个人都被吓哭了,我们想让小虎哥帮着去打蟑螂。”
孤儿院住的是大房间,好几个人住一间房,蟑螂是很稀松平常的邻居,但还是经常有胆小的被吓哭,往往这个时候,院长都会派出男孩去帮着打蟑螂。
果然,院长听完,把小虎从身后扯了出来,推上前满前慈爱的说:“去吧,这种事情是要男孩来做的!”
我拉着小虎的胳膊,将他拽出了门。手指一用力,小虎就杀猪般的叫了起来,我故意大声说:“小虎,你真没出息,一个蟑螂也能吓成这样……”
乘着小虎尖叫的时候,我偷偷将手的针藏了起来,那是我从院子里洗衣服的胖婶那里好不容易偷来的,作为随身武器随时携带着,以备不时之需,当然,大多数时候,都会被我用来整治那些不听话的小子们。
我自为事情做得天衣无缝,却完全没有注意到,门后还站着另外一个男人,锐利的眼睛一直注视着的一举一动,他就是陶叔。
过不久,我知道了陶叔要领养我消息。我让院长给陶叔带个信,我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带着阿絮一起。陶叔毫不犹豫就答应了我。我和阿絮是不能分开的。
孤儿院的最后一晚,我们都很兴奋,对被领养后新生活的好奇,远远的超过了对孤儿院的不舍之情。甚至可以说,我们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感伤,有的,只是对新生活的期待。
孤儿院对于阿絮来说,只是个收容所,而对我,只是个供吃供喝供睡的场所而已。如若不是遇到了阿絮,对于这里,我是没有半分留恋。
其实这样子也好,享受惯的温暖的人,一旦失去,便会不知所措,从来就生活在寂寞中的人,因为没有可失去的,便不怕失去。
就这样,我和阿絮两人跟着陶叔来到了他的家。
陶叔从不隐瞒他的身份,第一天,我们就知道,陶叔是一个盗贼团伙的头儿。
他专门收养各种有潜质的孤儿,从小培养他们的各项技能,给他的盗窃团伙注入新鲜的血液。
当我知道之时,并未觉得恐慌,也没有害怕,对于我来说,只要有阿絮,在哪里生活都一样。那个时候,未来,前途,人生,统统都不在我的考虑范围。
就算我一辈子都生活在黑暗中又如何?不见得那些生活在阳光下的人就更幸福,我从来都没有为我自己的身份而感到后悔和羞愧,也不认为我会给我那并不存在的列祖列宗丢脸。
我和阿絮就这样安顿了下来,一呆就是十二年。
陶叔对我们很好,他会送我们上学,虽然大部份的时间是在教我们各种偷盗技能。他经常说,作为一个大盗,专业技能很重要,心理素质也同样的重要,有的时候,心理素质更为重要。
也许当初,陶叔就是看上了我这一点,才会收养我!
陶叔从来不承认自己是小偷,而坚持说是大盗。确实也是如此。陶叔只偷价值连城的东西,街头偷行,入室偷百姓这种事情,他是从来都不干的。
陶叔懂得很多,因为偷过的东西多,在盗贼这一行业,陶叔应该算是佼佼者。
我第一次实践的时候就是陶叔带我的,那个时候我刚练好手法,陶叔就带我到街上找人实践。陶叔虽然自己不偷行人,却是不阻止下面的人如何做的。
当时,我只是从那个男人身旁走过,钱包就已到手,只用了规定时间的一半,陶叔很满意我的表现,我见他点了头,又转身追随那个男人而去,五分钟后,我回到陶叔的身边。
陶叔不解的问我,为何已偷到手还要跟着那男人去?
我对陶叔说,我要学他做个一个有品位的大盗,一个高手,不单要会偷,还要会送。能悄无声息的偷到东西不算本事,能无声的送回去才叫能干!
陶叔听了半响没吱声,从那以后,我却发现陶叔待我有一些不同了。应该说,训练我的时候更加的严格,更加的尽心。
在经过陶叔十二年的精心培育,我早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也在行内闯出了响当当的名号。
陶叔经常看着我捶手顿胸的说他老了,继而又眼泛精光的说他后继有人了!
每次这个时候,我只是装傻,我并不想继承陶叔的这把交椅,我这独善其身的性子,能管好自己,却不见得能管好别人,我的愿望还如最初一样,和阿絮两人快乐的生活就够了!
当初训练的时候,我就坚持不让阿絮出去偷盗,我希望阿絮的生活与我过得不一样,我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也不认为自己大恶不赦,但是偷盗总是有危险的,我不愿意阿絮有危险,我宁愿让自己扛着。
或许阿絮也是志不在此,所以她离这个行业虽然很近,却始终没有踏进来过。
我为此很高兴,有的时候,我会为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而高兴,有时候在街上,会莫名的小恶作剧一下,看到别人丢失钱包一脸焦急时我会高兴,寻个机会偷偷给他塞了回去,看到他失而复得的表情时也会很高兴。
阿絮经常说我无聊,说我邪恶,完全不换常理做事,说也只有她才能忍受我,换了别人,都得疯掉。
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抱着她大笑,说咱俩是王八对绿豆,对上眼啦。
阿絮也总会适时的伸出她的佛山无影脚,虽然她每次都会踹空,却仍然乐此不疲。
跟了陶叔,唯一的好处就是从来不需要为钱而发愁。
虽然阿絮不走贼路线,但是我学的时候,她在跟在一旁学,我很赞成,也很鼓励,要想在这个世界上好好生存下去,多学一些东西总是好的。
阿絮上学,我就跟在陶叔身边,很多事情有利就有弊,失去了一些,就会得到一些。虽然我的学历不如阿絮,但是,我却比她多了一分见识和胆色。
前段日子,陶叔得到消息,西城挖出一件宝贝,是一块千年古玉,与一份锦书共同搁置在一起,依那锦书的内容来看,是一位痴情皇帝送给他最心爱女人之物,帝王多情,本来也不是什么稀奇之事,考古的人员认为这是一个帝后的陵墓,大肆挖掘,却不料方圆几米,除了这块千年古玉和那份锦书,竟然寻不到任何的陪嫁之物。
更为奇怪的是,如果真是千年古玉,在地底埋藏了那么久,锦书应该早已腐烂不堪才对,可是这锦书却完好无损,让人很是怀疑这古玉的真实。
地方文物局特意给首都文物局打了电话,请专人护送至首都众多专家来鉴定这古玉的真伪,陶叔早已打听好了路线的时间,我今晚的任务,就是将这千年古玉给弄到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