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4、进山,最好爬的东山(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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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过了眼前坡度大于60的山体,视野才算是真正开阔起来。放眼放去,随着坡度和距离等的不同,山间呈现出不同的景色。
    最近处依旧是荒草石坡,褐色皲裂的地皮裸露在外,黄土与石块相伴而生,在秋季显得更加萧条,透出几分嶙峋狰狞。但沿着山坡一路向下延伸,渐渐出现一大片草地。虽然秋季使得草木呈现枯黄,但能明显感受到不同于此处的生机。它们的出现就像诗文里写的那样,野火烧不尽,一直向着天边延伸而去。
    草地之后树也渐渐多了起来,先是稀稀疏疏的一片林子,随着远处山脉再次的起伏,越往上,越是茂密,慢慢成了森林,遥遥望去,只见一片红一片绿一片黄,各色的叶子交织在一起,像是用油彩画上去的一样。森林继续往上,便见了山尖披上白衣,皑皑一片。那处的海拔比这里高了不止一星半点儿,不知是已经落了雪,还是常年积雪就从没消融过。
    方臻收回目光,眼里的惊叹还没有完全褪去。无论何时,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都令人叹为观止。谁能想到,方家村竟然背靠着这么一片世外桃源。
    相比之下,方强就要淡定得多,毕竟是每天上山都要看到的景色,再美也已经习以为常。
    “赶紧走啊,还远个很,你今晚想不想回家?”方强一句话煞了风景。
    方臻答应一声跟上他的脚步,深一脚浅一脚继续往前走。此时已是在山顶,前面没有路,他们要从这里顺着陡坡下去,穿过那片草原,到达森林,才能真正见到猎物。其他的,都是小打小闹。
    两人话不投机半句多,方强不是爱说八卦的人,方臻就是想要趁机套些村子里的信息,也没多少有用的,便干脆放弃了交谈,沉默地和他并肩朝前走。
    方臻无聊之际,想着安向晨逃命时有没有走过这条路,如果也看到了眼前的美景,会不会停下脚步赋诗一首?他这样想着,居然笑出了声。
    方强只是奇怪地看他一眼,也没多问,手里拿着弓在草里扫荡,怕有蛇藏在里面。
    远看只知是草地,走进来才能发现,因为没有人迹的缘故,这里的草长得很高,即便方臻有一米八往上的个头,那草依旧能长到和他小腿平齐的地方,有些甚至能长到腰侧。如果穿着短袖短裤,很容易被草锋利的边缘割伤。
    几乎半个上午都在赶路,等到了那片林子,太阳早已高高升起。
    方强给两人找个地方坐下来休息,从旁边一处山体缝隙里流出的水源那里接了一囊袋水,一口气喝掉半壶。方臻依样也接了些,山泉水喝起来竟带着一丝甜味。他没带多余的水囊,就提醒自己记着回去之前,带一些给安向晨尝尝。
    其实安向晨未必没喝过山泉水,他那隐藏的出身背后,多半是是大富大贵之家,可能比方臻还有见识得多。只是方臻心里惦念着他,有好的东西就总是想着都与他分享,哪怕只是一口山泉水,一处美景。
    歇息了一阵,两人动身朝山上走,等到树木遮天蔽日的时候,才算是进到了可以打猎的深山。
    方臻听方强讲,山林里头野物很多,最多的是野羊、野狼、野鹿、野豹子,还有一种叫野山猫子的动物。方臻听方强描述,判断所谓的野山猫子,应该是指猞猁。
    豹子好啊,豹子现代已经比较不让打了,要是这里有,他还能给安向晨做一身豹纹的衣服。嗯……反正不外穿就是了。再说了,万一豹纹在这个时代是时尚呢。还有猞猁也不错,万一能抓到猞猁幼崽,抓回家给安向晨当宠物猫养着玩,也不错。

    作者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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