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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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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冷到骨头里去了,像是吹进了骨髓里,撕扯着。
    常黎裹着厚厚的衣服,头缩在高领毛衣里,白色的毛衣衬着被风吹红的脸显得十分惹人怜爱。
    我不怕冷,有道是冬天生怕热夏天生怕冷。常黎暑夏里生日,难怪到了冬天就这样一副恨不得冬眠的样子。
    我伸出手,抓着她的手放进外衣的口袋里,她抬头一笑。生活中开始有这种下意识的动作,温暖得一塌糊涂。
    已经二月了。天偶尔下了大雪,我已经在常黎说的那家公司实习,难得汇几次学校。常黎考完了试,我便请了半天的假陪她。老板知道我是陪常黎,笑着大手一挥准了。
    我的生日是15号,常黎笑着说怎么不早一天生,正好可以赶得上情人节。我说:“就算是同一天你也得送我两份礼物。”
    我偶尔会和常睿一起,我们宿舍的四个兄弟除了我,都不是本地生。常睿是要留下的,亦轩说不知道,因为好像对隔壁班的那只孔雀认真了。张皓是要回去的,那个家伙有点家底,平时总是沉默其实应该是个小人物。
    这天我和常黎叫上常睿和亦轩,又去了学校旁的小店。是熟悉地方熟悉的老板,和那熟悉的热汤面,这些我们不久就将告别,再过几月我们便要离开这座象牙塔,也终于可以说“啊。。这四年。。”之类的话了。
    亦轩带上了孔雀,我和常黎又是时常对望一眼,惹得常睿大喊受不了狂灌酒。
    我很疑惑,常睿总是在嘴上挂着老子也要去找马子之类的话,却不知一次回绝了女生的约会请求。后来我问过他,说了很多我听不懂的话。
    日子过的很简单,简单到除了幸福弥漫什么都没有了。
    心上的伤口已经结疤,好得快要差不多。好到快要让我忘记了曾经有多么痛。
    常黎会问:“安承呢?”
    我摇头,大概又跑回美国了吧。
    这个城市,已经不存在了,他留下的理由。
    我会想到林翊,那个只见过几次的人,听应采说应该是比我大的。他是否躲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里等着应采?
    第一次见到他时那双清澈干净的眼神,再某一天晚上被毁得彻底。
    那天电脑死机,原来已经完成得差不多的工作又要重做。老板很照顾我,说:“郝谂,没事的,明天再做好了。”
    我说没关系,回了个感谢的眼神继续工作,楼层里最后只剩我一人埋头苦干。这种感觉,自从大三之后很少有了。
    回去的时候已经很晚,有些阴冷,我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决定还是抄近路走。
    那条道上很热闹,整条街都是夜排档。都是晚上出来混的青年,嘈杂得很,平时我都会走另一条路。
    路过一个摊位时,店家在大锅里炒河粉,发出刺啦刺啦的声音,散发的油烟羌人。
    “好!你输!喝!”熟悉的声音传来,一下子有些想不起来是谁的声音。我停下脚步向周围看,发现说话的那人背对着我,一只脚踩在板凳上,一只手拎着半空的酒瓶,另一只手拍着桌子起哄。
    我假装后退几步,终于看清了那人。
    竟是林翊。
    我诧异,轻轻叫了一声,他转头看见我,有些疑惑得问你是谁。
    我苦笑,忘记了么。
    我说:“郝谂啊,就是应采店里遇到的。”
    他眯了眯眼睛,已经变得浑浊。不知道是因为酒的关系,还是心已经浑浊了。
    “应采?”他迷迷糊糊得问了一句,坐在他身边的一人对我瞪了一眼,然后扶着林翊准备离开。
    “林翊,别理他。”
    我看着他们两个摇摇晃晃地走远,那一桌的人也散开了,觉得有些物是人非的感觉。
    已经忘记了吗。林翊竟然已经忘记了应采。
    我还记得那天应采还笑着对我说林翊会等他。顿时觉得悲哀。
    那么短暂的爱情,到底发生了什么毁掉了这些,包括那曾经干净的眸子。
    我有些茫然了。我也可以像林翊那样忘记安承,只不过我不会和他一样变得堕落,因为我有常黎的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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