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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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张启东后来几次约我出去,都被我以没空或不想出去拒绝了,虽然我不相信刘佩关于他对我有些意思的话,但我不想那种情况真的出现,如果真的出现,我怕自己解决不了。所以,防范于未然。
    张启东也不以为意,总会在路上或吃饭的时候偶然地与我们相遇,在经过几次巧遇后,我很怀疑刘佩是不是当了“汉奸”,所以我暗示她不要理我这些事,否则朋友没得做,她笑嘻嘻没应声,装傻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告诉她我是很认真的,我决不想这种情况出现。也不想刘佩和张启东说有关我的事,因为,她知道我太多的事了,我不喜欢在阳光下,被人剥光的感觉。
    为了躲过不必要的麻烦,一有空我就扎进图书管,因为那里没有信号,不用接电话,这样就不用担心被打扰了。
    拿了本英语小说找个空位坐下,随意翻看,看到精彩处,脚不由得晃起来。
    [别影响其他人。]有个声音低低地在我耳边说,是何良杰!我吃惊地抬起头望向他,他俯着身子,一手搭在我所坐椅子的后背上,一手拿着书和笔记本。我立刻停止脚上的抖动,只见他瞄了我手上的书一眼,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翻开书,没再理我。
    我真恨自己心跳得那么快,安静的图书管,怕连他都能很清楚地听到我过于剧烈的心跳声,我偷偷瞄了他一眼,他一边看书一边做笔记,显然很认真,仿佛旁边没有我这个人。
    偷偷用力把指甲掐入手心,跟自己说,冷静点,你这个白痴。费了好大劲,才让自己稍稍平静下来,可是,眼前的书,一个字也看不下去,我又瞄了他一眼,只见他笔下如飞,这时我更生自己的气了,他根本都不当你回事,你这是干什么呢?
    赌气地睁大眼睛看书,刻意不再注意身旁的人,不知过了多久,翻书页时,眼角瞄到他正在看着我,我吓了一跳,看向他,只见他是笑非笑地瞄着我的脚,我这才惊觉,自己不小心又抖脚,脸一红,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停止抖脚,心跳又不正常起来了。
    真是见鬼,根本看不下去。我坚持了好一会,咕嘟了声,合上书起身,也不看他,就去放书,放完临走时,恨恨地望向正认真看书的他。
    [混蛋!]我朝他暗暗咕嘟了一句,没想到此时,他仿佛有千里耳,抬起眼定定望向我,我一惊,拔腿就跑。
    跑了几步,才慢慢停下来,听到自己心跳嘭嘭作响。
    走在路上,一边想着刚才的事一边暗骂自己无能,突然想起小时候看过的一个戏,说一个秀才娶了非常美貌的妻子之后,整天看着美丽的妻子无心苦读,妻子见状,拿起剪刀要毁容,在秀才再三保证自己会用心读书之后,那位美貌的妻子才放下剪刀,呵,何良杰真该去毁容啊,想到这里,自己突然傻傻笑起来。
    [嘿,发花痴啊?]一只手拍在我的肩膀上,是洪志浩,刘佩的第N号追求者,我们现在的同班同学。
    洪志浩从大一开始就喜欢刘佩,两年多了,痴心依旧,但比起刘佩的另一追求者,也只能退居第二,据说,另外一个家伙喜欢刘佩快十年了,刘佩从没答应过他的任何正式约会,所以刘佩对某些她认为不可能接受又想让她接受的男生来说,是蛮残忍的。
    洪志浩其实是个蛮好的人,为人认真努力又负责,很实在,绝不夸夸其谈,现在这样的男生很少见了。刘佩说我之所以会认为他是个不错的人,那是因为我们是同种人,老八股。的确,洪志浩不会玩,又不出色,虽然很努力。长相也一般,所以,刘佩用一句话概括[不是我喜欢的型]就把洪志浩打死了,洪志浩不清楚,认为真心一定能够感动喜欢的人,所以一直默默地为刘佩做过不少事,当然,也帮助过刘佩身边的我不少忙,结果把我给感动了,却不能动摇刘佩的心半点,洪志浩离她的标准太远了。
    另一点引起我对洪志浩的同情是,洪志浩虽然很喜欢刘佩,但从没正式表白,只是默默付出,我想他也有些自知之明,所以想先把刘佩感动了,再说出心里的话。这让我想起对何良杰的感情,只是,我从不敢用洪志浩这种方式,甚至连半点也不敢表现出对他的喜欢,所以,我实际上是蛮佩服洪志浩的勇敢的,这也许就是女生和男生的区别吧。
    [你才发花痴呢,借书?]我立刻转移话题。
    [是啊,你要去吃饭?现在还早了点吧?]
    [嗯,去报栏那边看看报纸再去。]图书馆一楼有当天的报纸看,才四点出,这么早谁去吃饭?如果不是因为何良杰,我也不会这么早下来。
    和洪志浩道别后,在报栏看了几类的报纸,掏出手机,时间差不多,吃饭去。
    [陈冬乙!]是何良杰的声音,我强忍住皱眉站住,他很快就走了上来,和我并肩而走。
    [吃饭?]他问。
    [嗯。]我从鼻孔哼了句回答。
    然后是沉默沉默沉默,我们一路沉默地走到饭堂。
    其实我很不想和他一起吃饭,不是有句话说[我又不希望你喜欢我,何必在乎我的吃相。]但我在乎,所以,不想让他看到我难看的吃相,即使集体的时候看过千百次,但这次不一样,我们单独在一起。
    但当他用专业书和笔记放在两个相对的位置上时,我知道,说打包回去一定很怪,所以就硬着头皮打完饭和他对坐着吃。
    我吃饭速度一向很快,他也不慢,吃饭期间,我们竟然可以都一言不发,不看对方,只管把面前的东西解决掉。吃完饭后,他叫我帮他拿书和笔记,自己则拿着我们俩的餐盘去回收剩菜的地方。
    抱着书本,站在饭堂门口亮处等他,看着他从回收餐具的地方一步步向我走来,心里有种很幸福,很满足的感觉,那人是我从小就认识,从懂得喜欢就喜欢,闭上眼睛都能感觉到的人啊。
    [走了。]他唤了一声,已越过我,从陶醉中回过神的我小跑地跟上去,怀里仍抱着他的书和笔记。他没向我要回。
    我们又默默地走了一段,何良杰停下脚步,刚望向我,我立刻把怀里的书递还给他,他接过书,直直望向我,唇边的笑痕越扩越大,我半张着嘴,呆呆看着他的笑颜。
    他张了张口,最后却什么也没说,轻轻推了我一把,转身,身后只传来[回去了。]这几个字就朝他们的学院大楼走去,我愣愣地望望着他远去,心里默默地念,[转过身来,转过身来……]但是他像以往任何一次一样,潇洒地从我身边走开,看着他直到消失,心里那种熟悉的酸涩的感觉慢慢发酵开,狠狠地咬了一下下唇,转身,往自己的学院大楼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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