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九章 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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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时,天已经大亮。
我躺在柔软的床铺上,周围是略显熟悉的布置,简单而整洁,可是我的脑子一片浆糊,一时间不好用了。我坐起身看啊看,从门外走进来一个人,这人见我醒了,惊喜地叫道:“灵儿,你没事了!
“王大娘?!”我愣了,“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不记得了?”她瞪大了眼睛,“昨天晚上你背着个浑身是血的男人到院子里来,我和兰儿都被你弄醒了,你见到我们就开始哭,哭着哭着就昏倒了。”
我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来到了这里?我一下子从床上跳下来叫道:“那个男人呢?”
“别慌别慌,他没事。他在东屋,兰儿正在照顾他。”
我赶紧来到东屋,一进屋就看见兰儿坐在床边正在给床上的人喂药,而那人穿着李逍遥的蓝布衣裳,不是凌霄是谁?我走过去看着他,问:“他怎么样?”兰儿见我来了摇摇头,轻声道:“从昨晚昏迷到现在。”她的话还没说完,凌霄的眼皮突然跳了跳,慢慢睁开了眼睛。兰儿惊喜地叫道:“太好了,你终于醒了!”
凌霄看着我不说话,兰儿继续给他喂药,他却把头转开,兰儿惊讶地看向我,我说:“他是富贵人家的公子,不习惯让府里以外的人伺候,还是我来吧。”
“他是凌霄,凌公子?!”兰儿失声叫道,王大娘也惊讶的瞪大了眼睛。我接过药碗坐在床边,对她们两人说:“一会儿我给你们解释。王大娘,你这有没有干净的男子衣服?”
“兰儿他爹的衣服我还留着几套,”王大娘马上回道,“我这就去拿。”说完拉拉兰儿的衣服,“还不快去烧点水!”
兰儿又看了一眼床上的凌霄,才随着王大娘出去了。我端着碗对凌霄道:“公子,这药虽然苦了点,可是很有效——”我话还没说完,凌霄自己拿过药碗就将里面的药一饮而尽。我松了口气,问:“公子现在觉得怎么样,身上的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吗?”
“我昏迷了多久?”
“没多久,不到一晚。”
“他们……他们有消息吗?”
我咬咬牙:“没有。”然后给他盖好被子,“公子还是再休息休息,应该不会有人找到这里的。”
“小七——”我的手突然被凌霄抓住,他看着我道:“你坐在这里不要出去。”
看着现在的凌霄我想起了那晚他发烧的样子,现在他虽然没发烧,却是经历了生死的劫难,正是人最脆弱的时候,其实现在的我比他更脆弱,于是我们两个脆弱的人就这样握着手,很快就睡着了。
凌霄的伤好的很快,在树叶红透的时候他已经可以走动了。现在街头巷尾都在传四大公子之一的凌霄被人杀死的消息,那晚无数个刺客夜攻凌府,人们在一处山崖下发现了一辆凌府的马车,马车里有两具被烧得残破不堪的身体,经人证实尸体穿的衣服正是凌府的主人凌霄及其贴身丫鬟碧影所有,而且尸体身上还有一块凌霄从不离身的玉佩。皇上听到这个消息十分悲痛,命人将玉佩带回皇宫,供在帝陵宫里。人都说皇上心里其实把凌霄当做自己儿子看待。从此后四大公子只余其三,不知多少人大呼可惜,又不知多少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哭湿了衣襟。
凌霄曾问我相不相信他们死了,我说不相信,他说他也不相信。当我把李逍遥的事情告诉王大娘和兰儿的时候,她们攥着那两锭银子哭了很久,当她们听到马车的消息以后都说他死了,可是我就是不相信。
凌霄伤好后没有回到凌府,他想让那些追杀他的人也以为他死了。我在凌霄的眼里看到了一种决绝,那是一种被人逼出来的决绝,我没有问他任何事情,可是凌霄却亲自告诉了我他知道的所有事情。他说那晚的刺客应该是拓沙国派来的。
“拓沙?为什么?你不是他们的王子吗?”我惊讶了。
“就因为我是他们的王子,”凌霄冷冷笑着,“二十几年来从没有一个拓沙人把我当做他们的王子,如今我却成了不折不扣最抢手的正统王子!”他看着我,“你知道我有三个兄弟吗?”
我摇摇头,他接着道:“大哥十八年前战死在与景国的战争中,两国议和,需要交换质子。大哥一死,二哥就是当时的王位继承人,五弟年纪太小,于是我就成了这最惨的皇子,那时我才八岁。真是好一个交换质子,它教给我的只有一件事,没有人是可以依赖的,世界上能相信的,只有自己。”
我一时无语,凌霄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得不强迫自己成熟,所以他的心智过早地变成大人,变得谁都不相信,脾气暴躁无常,可是有时候就会有小孩子一样的脆弱,想想他也是个可怜人。
“不过,被拓沙遗忘了十八年的我如今却突然变成金贵之身了,”凌霄笑得越来越冷,看得我心惊,“我二哥,拓沙的王位继承人在两个月前突然坠马而死,五弟软弱无能,剩下的妃子生的都是一些公主,父王竟然突然想到我这个被送到景国十八年都未曾问津的儿子。”
“拓沙王要你回去做太子?!”我一惊讶忘记了用敬语,赶紧又补充道:“那公子你的意思呢?”
“我且问你,这世上有谁不想做一国之主?”凌霄看着我,我无语,他却哈哈大笑起来,“我!我就不想做那个狗屁拓沙王!”
我没想到他竟然说出这样的话。凌霄在我眼里一直都是个很有气魄的人,行事作风大气,能忍人所不忍,我一直以为他对自己这种才能在两国都不得伸的情况很不满,如果有做王的机会,他怎么会放弃呢?凌霄看着我说:“那日在寒寳楼,你也亲眼看到皇家人的骄横无情。当年我母妃被父皇身边的贱/人陷害致死,我本想在朝中培养势力为她报仇,可是那时我只有八岁,还被那个女人发现了,就是她说服父皇将我送往景国做质子。来到景国以后我忍受了数不尽的欺辱和嘲笑,我的心里除了仇恨什么都没有了,只想着要回到拓沙报仇,心里最恨的就是皇家人,所以刚来时得罪了不少皇子公主。”
原来凌霄的母亲就死于后宫的斗争中,一入宫门深似海,那时他才只有八岁,一个八岁的小孩失去了母亲,失去了依靠,甚至连亲生的父亲都要抛弃他,这是多悲伤的一件事啊!后宫,多可怕的后宫!
“若不是墨雪,我恐怕早已经死了,”他忽然说了这样一句让我摸不着头脑的话,我忍不住问:“墨雪郡主救过你……公子的命?”
“不止是救命,是墨雪告诉我,一味的倔强是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结果的,仇恨并不能让人快乐,只能带来无尽的痛苦,要想生存下去,就要懂得低头,懂得隐忍,懂得怎样的生存方式才更能给自己带来好处。那时她是整个大景国最受宠的小郡主,可是却愿意和我这个蛮夷来的小子交往,后来我也慢慢学会了低头,学会了忍耐,所以才能有今天的地位。”凌霄说着这些话的时候脸上才多少有了些光彩,我也终于能明白为什么他那样在乎墨雪,墨雪确实是这个时代难得的奇女子。
“没想到那个女人又派人来追杀我,既然她无情,也不要怪我无义!我本无心拓沙的天下,可没有这天下我的命还要牺牲那么多凌府的人才保得住,只有将这江山握在手里,我才能不再让今天的事情重演!”凌霄的手重重砸在桌子上,杀气腾腾的表情看得我心惊。他看向我,淡淡开口:“小七,从今往后我的路不好走,你若愿意就追随我,若不愿意我也绝不勉强。”
要我帮他争夺拓沙的江山?!我愣了,脑袋里的念头纷乱地旋转,我还没有李逍遥的消息,我还要找到回家的路,可是若我不陪着他,凌霄只有一个人,该多么孤独凄凉?他本来从小就尝尽了被人抛弃的滋味,我现在也抛弃他就太不道德了吧?可争夺江山这种事我根本帮不上什么忙,何况这是危险且耗时的事情,不是嘴上说说就能成功的,跟着他的话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
凌霄见我不说话,缓缓道:“你不愿意也是常理,我打算在这里先借住些日子,等伤好的差不多,风头降了些再去庆王府。”
庆王府!庆王府不就是墨雪住的地方吗?我赶紧问:“公子去庆王府做什么?”
“我早与庆王交好,可以说是忘年之交,这次的事情还需要他助我一臂之力。”
“我与公子一起去!”我立刻站起身,“我不放心公子一个人去。”这话也不全算是违心,我也确实担心凌霄,但更重要的是能到庆王府正是我期盼许久的事情。凌霄静静看着我,眼神里流光四溢,难道是被我感动了?我几乎立刻心虚起来,在心里暗暗发誓到了庆王府帮助墨雪的同时一定也要拼命帮凌霄。我低下头说:“公子,奴婢去劈柴了。”
“你不要去了,”凌霄突然开口,“我的伤也好的差不多了,我凌霄从来不愿意欠别人的债,那些柴我来劈。”
“公子?!”我诧异的看着他,见他真的走到院子里拿起斧子,赶紧上前拦他,“使不得,你的伤——”
“伤不要紧,欠人家的债才难受。”凌霄说着就挥动了手里的斧头,王大娘和兰儿看见了也劝过他,可是凌霄的脾气比牛还倔,他每天都要到院子里劈柴,到山里砍柴,到河边挑水,渐渐的越来越像个农家的小伙子,有时看着他接过兰儿递给他的碗喝水的样子竟找不到一点儿傲然火爆,锦服华衣的公子哥的样子了,四大公子之一的凌霄竟然变成了个普通人,一时间还真有点不太习惯。
这天我正在菜园里除草浇水,看见砍柴回来的凌霄,他旁边一蹦一跳的正是早上同他一起上山采药的兰儿。两个人走着走着,兰儿笑着对凌霄说了什么,凌霄微微低下头,兰儿就伸手给他摸去了头上的汗水,阳光洒在他们身上,勾勒出一幅美极了的画面,我的心“咯噔”一下,镰刀不小心割到了手指,忙低头想吸一口流出来的血,正好两个人走到园子这里,看见我兰儿笑着过来帮忙,我连忙说不用了,兰儿瞟见我流血的手指叫了一声就要给我包扎,我说不必麻烦了,就被凌霄拽了起来。
“凌大哥你轻点!”兰儿瞪着他,“你以为燕姐姐是你打的狼呢!”凌霄轻看了我一眼,道:“她要是狼还好,狼至少还不会傻到弄伤自己。”
听听这位讽刺的口气,您老倒是双双对对甜甜蜜蜜归来,我一个人在这里收拾这么大片园子,这怎么说也算是工伤吧,就不能讲两句好听的?就你这张嘴还想要拓沙呢,人家李世民多体恤下属啊,要是他,这会儿早就亲自帮我包扎了。我还在想,手指上传来一阵痛楚,原来是凌霄用力碰了我的伤口一下。
“别动!”他皱着眉给我将伤口冲洗后又包上,我看着他那英俊认真的侧脸,内心还是很感动的,如果当初刚刚遇到的不是那个折断我手腕狂躁的凌霄,而是现在这个不时会流露出温柔眼神,嘴硬心软的凌霄该多好。幸好现在也不晚,至少让我看到了这个凌霄。我忍不住笑出声,凌霄皱眉道:“你不疼吗?还笑!”
“大哥,你可能不记得以前折断过我的手腕这件事了吧?”为了不惹人注意,凌霄要我们唤他大哥,说我们两个是兄妹,是王大娘的远房亲戚。
他手上的动作顿了顿,半响低声道:“记得。”
“我说了你可别生气,那时候我恨死你了,我还在心里发誓,如果我那天不被痛死,早晚要你尝尝比那痛一百倍的滋味。”我说到这,看到凌霄诧异地抬头看我,便不好意思地笑笑,接着道:“现在不这样想了,你是个好人,就是脾气暴了些,不过我可要多一句嘴,人都说得民心者的天下,你既然准备要拿拓沙的天下了,就该对手底下的人好些,不光是手下的人,世上的女子都该是你的姐妹,男子都该是你的兄弟,老人则要当做父母一样对待,孩子就好像你亲生的孩子,以后最好是能收敛收敛脾气——”我的话说到一半,见凌霄直直看着我,吓得把剩下的一半话吞进了肚子,谁知过了半响凌霄只是低下头,给我包扎完,淡淡应了一句:“哦。”
哦?就这样?我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看到的,难道世道变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凌霄从大灰狼变成了小绵羊?我怔怔地看着他走出去帮兰儿摘菜洗菜,那景象太炫目,灼伤了我的眼睛。
晚上的时候,我坐在床上看着兰儿在油灯旁缝着衣服,昏暗的灯光将她圆圆的脸照得微红,有说不出的甜美,忍不住开口问:“兰儿,你在缝谁的衣服?”
“凌大哥的,上回打狼的时候破了。”她头也未回地说,专注于自己手里的工作。
“那个……兰儿,我想问你个事儿。”
“什么事儿?”
“你……”我在脑子里搜索着词汇,“你想不想李逍遥?”
兰儿手里的动作停了停,又开始专注地缝衣服,轻声道:“想。有时候做梦还会梦到。”
“兰儿,你知道……你知道李逍遥他……对你的心思吗?”
“什么心思?”兰儿的语调并无波澜,听起来不是装的,她真的不知道李逍遥一直喜欢她这件事。我咬了咬嘴唇,问:“你觉得李逍遥人怎么样?”
“还用问吗,李大哥是除了娘以外对我最好的人!”
“那……”我犹豫该不该把窗户纸捅破,可是现在不捅破心里又觉得怪怪的,总觉得有什么事会发生,于是试探着问:“要是他能活着回来,你愿不愿意嫁给他?”
兰儿瞬间停下了手里的动作,回过头睁大了眼睛看着我,忽然脸就红了个通体透,娇斥道:“燕姐姐你说什么啊?真不知羞!”
我急了,慌忙道:“兰儿我说真的,你喜不喜欢李逍遥?”
“你……你……”她红着脸怒瞪着我,“你讨厌!李大哥一直都是我最好的大哥哥,不许你乱说!”
“可是兰儿,你们从小一起长大,那么要好,他对你更是没话说,你难道不喜欢他吗?
“谁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的?”兰儿跺跺脚,“李大哥是三年前我娘在山崖下救回来的!”
啥?!我愣了,我看李逍遥和兰儿的样子不正是电视剧里经典的青梅竹马吗?怎么还有这么一出?兰儿在那边继续道:“我娘采药的时候见到李大哥躺在山崖下就把他救了回来,李大哥醒了以后什么都不记得了,他就和你们现在一样,在这里住着帮忙干活,后来在寒寳楼找了个差事才离开的。”
李逍遥……李逍遥竟然是失忆的人!我与他相处了那么久一直理所当然地认为他是这里长大的,是从小便与兰儿相识的,原来他竟然是一个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自己过去的人!可是,他一直那么开朗,那么乐观,对一切都仿佛心不在焉……原来我竟然这样不了解他,我还一直以为他自小就是这个吊儿郎当的脾气,我明明什么都不了解,还自以为了解,我怎么总是这样想当然,我可真是个在现代社会被娇宠惯了的白痴!我的眼泪竟有点忍不住,赶紧深吸了两口气,对兰儿说:“兰儿,你只说一句话,你喜不喜欢李逍遥?”
兰儿一直红着脸看着我,听了我的话后低下了头,半响,轻轻摇了摇,我的心立刻就凉了。
“燕姐姐,李大哥对我虽然好,可是兰儿一直当他大哥哥,从来没想过别的——”我急切地拦住她:“兰儿,你还小,也许还不知道什么是喜欢,说不定你喜欢李大哥——”“燕姐姐!”兰儿突然高叫一声,生生截住了我的话,“姐姐,兰儿知道。”
我的心更凉了,不好的预感传满全身,听着兰儿一字一字说:“兰儿本来不知道,现在知道了。燕姐姐,平日里总记着一个人,一刻见不找就想得慌,只要和他在一起心里就感觉怪怪的,又甜又紧张,盼着每时每刻都能和他说着话,哪怕只要听着他的声音就很高兴,这不就是喜欢吗?”
我被兰儿真诚清澈的眼神盯得无处可逃,我很想让她打住不要说了,可是我没有这个权利,所以我只能听着兰儿喃喃道:“燕姐姐,我不怕你笑话我,我……我对凌大哥就是这样的感觉……”
我的脑袋“轰”的一下,兰儿那种恋爱中娇羞的样子这些天难道我还没有看够吗?为什么自己就是不肯面对现实?李逍遥,痴心的李逍遥什么都没有得到,为什么偏偏是凌霄?是我把凌霄带到这里,是我把凌霄带到兰儿身边!为什么一定要是凌霄不可?为什么偏偏是被李逍遥救了的凌霄?!我看着兰儿,一脸羞红的兰儿,我明明知道这不是兰儿的错,爱情不是任何人的错,可是我还是用一种自己从来没听到过的语调缓缓说:“兰儿,你听过邀月郡主墨雪吗?”
“听过,那位邀月郡主是咱们大景国第一美人。”兰儿一点都没怀疑我,那样真诚的回答我,“有一次我在街上买药的时候见过她,真是又高贵又漂亮!连娘都说她一准儿是天上的仙女下凡呢!”
“兰儿,”我说,“凌公子喜欢的,就是那位墨雪郡主。”
我看见兰儿的微笑就那样凝结在脸上,然后她的瞳孔开始放大,简直就像是见了鬼一样,脸色就慢慢的,慢慢的变了。我几乎可以听见脑子里自己对自己说:“你真不是人,兰儿对你那么好!”可是我的心却好像很高兴,有一种报复的快/感,所以我的嘴巴继续说:“凌公子喜欢那位墨雪郡主不得了,就像你说的,一刻见不找就想得慌。兰儿,你懂我的话吗?我也是为了你好,不要在凌公子身上耽误时间了。”
“燕姐姐,你别说了,兰儿知道自己配不上凌大哥,”兰儿的脸色铁青,却还逞强地笑,“你别说了,别说了……”
“兰儿——”
“你别说了!”兰儿突然一声尖叫,转身跑了出去,我赶紧追出去叫道:“兰儿!”一出门就傻了,因为门外站着一个我怎么也想不到的人——凌霄。
兰儿看见他停下了脚步,凌霄伸出手想要碰碰她,兰儿却扭头跑掉,凌霄叫了她两声却没有让她停下,反而跑出了院子,往林子里跑去,我明明看见兰儿哭了,可是我的脚就像生了根,一动不能动。
院子里静极了,凌霄突然转过头看着我,目光是带着火苗的。我看着这目光,心里有点凉,最后竟然是我开口:“大哥听到我们的话了。”
“你说的太过分了。”凌霄皱起了眉头,我愣了愣,反而笑了:“公子是嫌奴婢多嘴了,还是奴婢说的不对,您压根儿就不想娶墨雪郡主,您和咱们兰儿其实是情投意合?您要是早说我不就不对兰儿说那些话了吗,我肯定帮您说两句好话——”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是嘴里的话就那样流水一样,说着说着突然听见“啪”的一声,接着是熟悉的疼痛。
我怔在原地……许久,好像听不见任何声音了,只是怔怔看着凌霄。第二次,这是他第二次打我,我竟然挨了同一个人两巴掌……我揉了揉脸颊,脸上的疼痛那样真实。凌霄竟然看着我有些发愣,明明是他打的人,他竟然在发愣……我欠身道:“多谢公子赏的嘴巴,奴婢清醒了,奴婢刚刚发晕,不懂得进退,奴婢再也不敢犯了!”说完就往外跑,拼命跑,拼命跑,如果不跑我的眼泪就不知道能不能忍住。可我不能哭!
这个时空,我只在三个人面前掉眼泪,一个虽然是好人,却注定已经开始淡漠,永远不能真正信任依靠;一个再喜欢也是枉费,害得我身心俱疲,以后也不会再指望了;一个却生死不明。既然这个人已经不在我身边,除非再见他那天,从现在起我将不会再为任何人流一滴眼泪,包括我自己!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自己已经在林子里了,夜晚的风很凉,现在已经是秋天了,秋天的林子阴森森的渗人,我坐在断木上,一个人感觉说不出的孤独空虚。为什么这不是一场梦,等我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床上,母亲打开我的房门笑着说:“懒虫,睡够了吗,还不起床?”
为什么这不是一场梦?没有低声下气的生活,没有流血伤亡,没有生死离别……为什么这不是一场梦?我冲着天空大吼了一声,听到的只有自己的回声。
还有狼的叫声!
我吓得一激灵,这才看到不远的地方竟然有一双萤绿萤绿的眼睛!狼的眼睛!接着我听到远方传来几声狼嚎,刚刚是这只狼在呼唤同伴!我的身体几乎都哆嗦了,眼看着那只狼慢慢从阴影中走出来,一步一步靠近我,突然就飞身跃向我!当时我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次一定死了!可是忽然听到一声狼的哀嚎,我看见一个人挡在了我和狼的中间,一斧子劈在了狼的身上!
这个人竟然是凌霄。
我怔怔地看着他,看着他转过身来,看着他喘着粗气望着我,我呐呐说:“谢——”
仅仅一个“谢”字刚刚出口,我就再也说不出任何话了,因为凌霄突然抱住了我,他说:“你吓死我了!”
我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吓呆了,在他怀里一动都不敢动,直到看见狼群出现,我的脑子突然灵光一闪,对凌霄叫道:“不要呼吸!”然后从腰间掏出药瓶向狼群撒去,那些狼一闻到我的“五百醉”立刻就东倒西歪,我马上拉着凌霄就跑,跑啊跑不敢停,跑到湖边才被凌霄拉住,他叫道:“没事了,不要跑了。”我这才敢停下来,看看后面确实没有狼的踪迹了这才放心。看来这“五百醉”真是好东西,书上写“‘五百醉’,五百步之内闻之必晕,犹如狂醉,醉则一日不醒”当时就想这东西就是麻醉剂,不用伤人性命还可以保命,是个可以多配些的东西,可惜那一瓶都给狼用了,以后还得再配。
我看向蹲在湖边洗手上狼血的凌霄,心里有些苦涩,犹豫了一下还是开口:“谢……谢谢你,对不起。”
凌霄站起来转身看着我,突然叹口气说道:“小七,我活到现在很少有感情,就像是开心、悲伤、痛苦这些,我都不记得是什么滋味了,可是我从刚刚开始竟然能感到两种很强烈的感情,”他直直看进我的眼睛里,“一种是后悔,我打了你那巴掌,我很后悔,后悔的自己都莫名其妙;另一种是恐惧,当我看到那只狼站在你对面的时候,我恐惧的心就像站在狼面前的不是你而是我自己……你知道我的意思吗?”
意思?听起来意思像是他非常在意我,不过我上过多次自己这种自大想法的当,再也不会被自己的幻想所欺骗,所以我回答说:“知道,公子是很器重我。”
“傻瓜,”他突然就笑了,“不是器重,是喜欢,我喜欢你。小七,我心里有你,你看不出来吗?”
如果不是我确定现在身处异时空,一定要四处找找有没有摄像头,肯定这是整人娱乐节目。凌霄,四大公子之一的凌霄,金牌钻石王老五凌霄,有钱有权有本事有相貌的四有青年,富家小姐的梦中情/人,青楼花魁美人的恩客,现在站在我面前对我这个没钱没权没本事没相貌的“没女”说“我喜欢你”四个字,你说可能吗?这我要是正派穿越女主,背上个三十六计唐诗宋词,来个什么傲世天下或者与世无争什么的听到这句话我也许会相信,可是我压根儿和凌霄就没什么小说里一样太过浪漫的情节,就我们两个单独相处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的清,尤其第一次是他以为我要害墨雪,折断了我的手腕;第二次是我这个主办人没有将他和墨雪安排在一起,为了追他我掉进坑洞脚脱了臼;第三次还好些,他救了我,在马车里正式任命我为他凌霄身边的一条狗;第四次总算与小说的情节沾点边,可惜他都烧糊涂了,除了睡就是睡,哪有其它的事情发生?第五次因为闯进叶红裳的屋子挨了他一巴掌,至于背着他来到王大娘家算不算第六次我可不确定,背后随时可能有追杀的人,性命都要不保,他伤的又严重,和浪漫八竿子打不着。这些日子的相处,除了我受伤就是他受伤,要不就是他一副主子样儿我却得做狗,过没有自尊的生活,再不就是我触他的霉头,把那些陈年的伤心往事翻了出来……现在他却站在我面前说我喜欢你,怎么可能?
所以我笑了笑,说:“公子说笑了。”
“不是说笑,”凌霄听到我的话脸色立刻就变了,紧紧抓着我的肩膀凝视着我:“是真的。”
我立刻就慌了,长这么大只向别人告白过,从没被人告白过,何况凌霄的脸实在太有魅力,他深邃的目光好像能看到灵魂的深处,真的要把人最最深层的,最最脆弱的东西勾出来。我赶紧低下头躲避他灼人的目光,脸上热热的,嗓子里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
我听见凌霄低沉的声音响起:“小七,你怎么说?”
我怎么说?我怎么说?我的脑袋里一片浆糊,我根本无法思考,你让我怎么说?我该怎么说?我不自觉紧紧抓住了凌霄的手臂,突听到他一声闷哼,脑子瞬间清亮,发现自己手上都是鲜血!
“你受伤了?!”我惊叫起来,凌霄竟然还笑着对我说:“没什么大碍。”
“被狼咬的还没大碍!”我立刻拉着他坐下,从腰包里掏出金疮药给他涂上,嘴里说着:“伤是好了,不知道会不会染上狂犬病。”
“狂犬病?”凌霄反问,我赶忙说:“没事,应该没事。”掩饰过去,继续低着头给他上药、包扎,我发现从衣服上撕布条真是不行,动作难度大不说,布条也实在不干净,所以就在腰包里常备一些干净的棉布条,谁让身边的人总是受伤呢?真不知道这个时空是怎么回事。
“小七,伤不要紧,我想知道你心里到底怎么想的。”凌霄突然开口,我手里的动作一顿,轻声问:“公子,我才想知道你怎么想的,你难道没发现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不是感染风寒就是受伤吗?”我抬了抬他缠着布条的手臂,“看!”
他笑出了声,“你因为这个在担心吗?”
“你不担心吗?多邪门啊!”
他摇摇头,翻手握住了我的手,慢慢道:“我不在意,也不担心,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我的脸“哗啦啦”红了个透彻,平时怎么就没看出来凌霄同志还是个演言情剧的高手?琼瑶阿姨要是看了他的表情听到他说话的语调,一定会强烈要求他出演自己的电视剧。他的一句话就把我弄得不好意思了,再也抬不起头来,偏偏他还在那边说:“小七,我凌霄在此发誓,若能得偿所愿,今生定不相负!”
我的心咚咚地敲了起来,我对这种古代表达爱意的方式没有抵抗力,偏偏他说的话竟然与91版《雪山飞狐》里胡斐对苗若兰那句话如此相似……呸呸!都什么时候了,我竟然还能想到那里去!我听到凌霄问我:“你可愿意?”
这叫我怎么回答?我要不要答应凌霄?可是我回家的事情怎么办?这些不提,我喜欢凌霄吗?他一直对我都没有什么值得我心动的地方,可是我又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他英俊有才,心地也是好的,这我都知道。若说我喜欢,为什么我从来没意识到?若说我不喜欢,为什么我现在不直接说不呢?、
凌霄久久没有得到我的答复,脸色慢慢变了,他看着我冷冷开口:“是因为你心里有别人吧?”
嗯?我愣了愣,这是哪一出?他接着皱眉看着我说:“你不要回答我了,怪只怪我当初误会了你,让你受尽断腕之苦,让他有可趁之机!”他说到“可趁之机”四个字的时候手紧紧攥起,手臂上又渗出血来,我连忙要给他上药,他却躲开我的手,我再试他便再躲,竟然耍起小孩子脾气来!我一急忍不住叫道:“把手伸过来!”
“我偏不要!”他竟然给我吼回来,“书剑有哪里好?哪里比我强?”
“有书剑什么事啊?”
“瞎子都能看出来他喜欢你!”
“谁说他喜欢我?”我忍不住就反驳,凌霄看着我说:“我说的!我早就看出来你们两个不对劲儿。”“那是我喜欢他,人家是成大事的人,怎么会喜欢——”我突然就说不下去了,我怎么能把这些说出来呢?凌霄说的话我没有感觉吗?书剑是真的对我一点感觉也没有吗?我呢?我现在还喜欢书剑吗?书剑对我来说还重要吗?
凌霄听到我那句“我喜欢他”后脸都变绿了,突然就开始拆手上包扎好的布条,我一边阻止他一边叫道:“你干什么!”
“既然无望,何必还与你有牵连?”他的声音冰冷的我都不认识,甚至比那日在书房里打我一巴掌时候的语气还要冰冷,我拿起布条还要给他缠上,他站起身就要走,我忙拉住他,却怎么拉也拉不住,我咬着牙一跺脚,叫道:“你这人怎么比驴还倔?”
“得不到的东西就要抢,抢不到的东西就要毁掉,不舍得毁掉的东西就再也别碰。”凌霄回头看着我,“既然是别人的,我就不稀罕。”
“什么别人的?谁是别人的?”我气得直跳,“先把伤口包上再说!”
“我不要。”他一扭头,“你不是我的人,我不要你帮我。”
眼看着他手臂的伤口裂开流着血,我再生气也要低声下气求他:“公子,谁说我不是你的人,我是凌府的奴婢,是公子西园的总管,您说是吧?”
“我不稀罕,你是书剑的人。”
“都说我不是书剑的人,谁稀罕书剑?谁稀罕你稀不稀罕我?”我一急,说的话都要成绕口令了,竟然还没咬到舌头!凌霄回头盯着我看:“真的?你不喜欢书剑了?”
“我也不知道。”
“那你喜欢我吗?”
“我不知道。”
“你知道什么?”
“我……我们相处的时间不多,我也不知道心里怎么想的,我连你心里怎么想的都不知道。你可是凌霄,是四大公子的凌霄!”我咬着嘴唇,“你有什么理由要喜欢我呢?我又不漂亮,又没有家世——”
“那些东西你不需要,”凌霄截住我的话,“我就是喜欢你,你只需要让我喜欢就行了。”
这是句世界上最美的情话,我听得愣了。天已经微亮,我看着凌霄越来越清晰的轮廓,看着他的眼睛,竟仿佛入了魔……我低下头,说:“那我……那我能过些日子再回答你吗?我现在——”我的话没说完,感觉自己就被凌霄拉住手臂,抱在了怀里,他低沉魅惑的声音在我头顶响起:“你尽管去想吧,只要你愿意试,你就注定是我凌霄的人。”
真是自大的人,可是他这样膨胀的自信让他的声音听起来那样悦耳,我微微抬头看他,他的身上竟好像有了光晕。
凌霄,说不定这样的凌霄会慢慢成长起来,总有一天能拿到拓沙的万里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