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朝堂争斗 第三十章 奇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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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夜轩所料,夜秦果然在当天下午就传旨让我次日列席早朝。其实夜秦并不笨,他未必没想到大臣们不愿接手这个案子的原因,那么他的目的就颇令人玩味了。是想用我来警示一下严弈正?毕竟严弈正仗着夜秦对他的依赖,越来越嚣张了。而严弈正根基稳固,也不用担心我会一下就扳倒他。
轻风吹拂着我披散的黑发,描绘出散乱的轻狂。没办法,我做特工时虽然是女人,却是短发,所以不擅于绑发,更不愿让人动我的脑袋,即使是元秋,所以,大部分时候我的发是披散的,幸亏这儿虽不让剪,却没有对头发有特意的规定,只是会被人说这个王爷放浪不羁而已。
今天起得早,我特地绕到城郊来溜马,正享受着这前世所未感受过的在马上驰骋的爽朗快意,任轻风肆意的吹拂着我的衣衫发肤,感觉着这大自然给予我的清爽。忽听一阵马儿沙哑的嘶鸣,仿佛在向人求救。
顺着声音望去,是一匹雪白的马,身上没有一丝的杂色,漂亮得仿佛是白雪堆砌般的剔透,肚子出奇的大,它用那双清澄的淡蓝色大眼看着我,眼中有着些许的绝望,却又深深的隐藏着一些期盼,清冷而又警戒。很显然,它是一匹野马;也很显然,他要生小马了。如果是正常情况下,我信奉自然主义,既然是野马,就听天由命吧!我承认是因为我懒,不想管。可令我意外的是,一匹马,怎么会用那样的眼光看着我?那和人无异的眼光。而且,那它的目光是那样熟悉,那样不容我拒绝,就如记忆中第一次看到的那双蓝眼一般。
“好吧,我会帮你!”身下的神骏似乎顾忌着什么,本能的不愿靠近。我只好下马,走到了白马面前,“你的目光很像我的一个朋友。”我也不管白马能不能听懂,对它说道。
虽然我懂得医理,知道这个生物体的结构,我却从未给任何生物接生过。不知是我生拉硬拽,还是白马本就体虚,反正生下小马后,白马就死了。看着把头倚在我身上,用好奇的天蓝色大眼睛注视着我,还不时伸出舌头舔舐着我的面颊的小生命,我忽然有些不知所措。这是在我手中诞生的第一个生命,以前,只有无数的生命在我手中黯然消逝,从未有过一个生命在我手中诞生。
这个小马很健康,虽然它的母亲是纯白色的,它的绒毛却是黑色的,只有四蹄雪白像他的母亲,大概父亲匹黑色骏马。把小家伙带到溪边清洗干净,眼角瞥到凌沐尘送我的坐骑,竟然跪在地下,真是胆小。那时我满手是血,并没有太在意。洗完澡后,小黑马的毛色越发黑亮,四蹄更是雪白晶莹,很是漂亮。而且他比一般的小马似乎大上一些,所以才难产的吧!
我并没有理会已经死去的白马,既然是野马,就应该回归大自然,那是它的职责,也是它的命运,不管是作为豺狼虎豹的食物,还是腐化分解成草木的肥料。就如一个特工,如果他任务失败了,就要保证自己的尸体被彻底处理掉,不让任何秘密泄露,那是作为一个特工的基本职责,也是规定的命运。我带着已经能跟在我的马后奔跑的小马回到府中,吩咐马夫照顾好它。
“王爷。”马夫叫住了我。
“什么事?”我皱了皱眉,不耐烦的看了他一眼,难道照顾一匹小马也有问题?记得箫剑臣曾说过我府中的马夫是最好的啊!
“王爷,这马是……”马夫似乎是有些激动。
“刚生的,母马死了,我就带回来了!”我丢下一句解释,便又想转身走。
“不,王爷,这马是奇蹄!”他平静了一下尚有些激动的情绪,看我又要走,赶紧说道。
“那是什么?”我停住了脚步。看到马夫这样,又联想到小马出生时我那匹神骏被我认作是胆小的反常现象,颇有兴趣的问道。
“王爷,奇蹄是传说中的马王。四蹄如雪,全身乌黑,双眼湛蓝。当它激动时四蹄会变为金色,仿佛蹄踏祥云。几十年才会有一个降世,降世时十里以内的马都会下跪以示对王者出生的敬畏。一般都是一种名为白雪的母马生下奇蹄,生下奇蹄的母马都会力竭而死,因为奇蹄的孕育吸取了母马生命力,所以它只须三个月到半年便能完成发育,是普通马的六分之一的时间。可它的寿命有多长,没人知道。因为他不会为人所捕获,也不会被任何人驯服,如山中的精灵般时隐时现。除非在它生前便守着那母马,待它生下来,被它第一眼看到,而且还得它所喜欢人,才会被认可为主人。除了主人外,他不食别人所喂的食物。从古到今,只有传说中有几人曾拥有过奇蹄。主人死后,奇蹄就会自杀,绝不会易主!我从没想到我会见到它,太神奇了!”马夫越说越激动。
“你怎么能肯定它是?”我盯着小马,并不觉得它特别,只是毛色很纯正而已,“不是也有这种外形的马吗?我都见过几匹。”
“回王爷,其实小人并没有见到过奇蹄,只是,与马打交道这么多年,从未见过如此的马。明明刚出生,却让其它的马敬而远之。眼中神色高傲,全身毛色发亮,四蹄晶莹剔透。而且,在你带回此马之前,府中的马有异象,很多都无力似的跪在了地上了,所以我猜测是有奇蹄出生了!”马夫贪婪盯着小马,仿佛它便是这世上最宝贵的财富。
每个人都有他所珍爱的东西,那是让他可以牺牲一切来保护的人生的追求,生命中只有找到了这样东西才算完整吧,无论是钱财、生命、名声、爱人,甚至是一样物品一个宠物。而对于这个平凡的马夫来说,他的追求便是这奇蹄吧,从他的眼神中就可以看出,他一定会好好照顾小马的。
奇蹄会夺去了母亲的生命,其它同类对它敬而远之,被称为马中的王者。寂寞吧,高处不胜寒,该说它是幸运还是不幸呢!怪不得唯一陪着它的主人去世了,奇蹄会殉葬!心中对这个小马生出了一些怜惜,吩咐马夫不许多嘴说出去后,便拿出上好的草料来喂小马,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小黑。挺合适的,我也懒得想其它的了!
已经到了上朝的时间,让元秋帮我更换了衣袍,便骑马去早朝了。大概会骑马上朝的也就只有我了吧!只是坐在轿中,在那狭小的空间,每次我的双眼就会蒙上一层血红,鼻中嗅到阵阵的血腥气息,胸中嗜血的杀意便会肆意翻腾而出,就如又被关在坛中的蛊,习惯性的企图再次撕杀,直到只剩下唯一一个我。这样的杀意久久不能平静。
马上的我一身紫色朝服,如果不是要上朝,我才懒得穿成这样,比较习惯于现代的简单服饰,所以我很少会穿得如此拖沓。
见到夜轩那顶玄色清雅的轿子,便翻身下马,走到夜轩的轿前,唤夜轩下轿,同我一并走入殿中等候早朝。
“皇上驾到。”随着一声尖利的高唱,夜秦出现在众朝臣面前。
“皇弟来啦!身体可好?”夜秦看到了我站在下面,关切的问道。
“已然好了,谢谢皇上关心!”我从容的向上行礼。
“嗯,那就好,我也希望皇弟你早日为我分忧啊!”说着,夜秦感叹了一声,“皇弟回来了就好,为兄有一件事要你帮忙。”
“为皇上分忧是臣的责任!”所以我才不喜欢上朝,奶奶的,这话简直太绕嘴了!如果让我当皇上,天天这么绕嘴,真是还不如吩咐我杀几个人或是整垮一个公司。
“皇弟有这个心就好!”说着示意身边的小太监把一本折子递给了我,“希望皇弟能手到擒来,一举破获此案,拿到那个残忍的凶手!”
“臣遵命!”再施一礼后,我回到朝列中。真是不适应这些繁文缛节,帮夜轩夺得皇位后,我才不会再来做这种事了呢!好不容易重生了一次,我要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活着!
下朝后,我带着几个侍卫直接奔向吴维的宅邸。吴府的仆从都暂时关押在外宅,犯案现场是内宅,尸体都还在等待检验。
当我走进通向内宅的月亮门时,一股淡淡的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是我曾经每天都要闻到的血腥味。吴府的内宅是家人所住之地,其装饰甚是奢华,一梁一柱都透着富丽堂皇。我一一检验了尸体,看来是夜间被杀的,被害人几乎都只穿着里衣,有的甚至还在梦中就莫名其妙的被杀了。伤口都在颈项或是胸口,极其细小,只比我的指刀大一点儿,而且都是一击毙命。在这个世界,我只能想到一种武器——软剑。
软剑是极难掌握的一种武器,和鞭有些类似,又不完全一样。刚开始练习就需要有一定的武功修为,所以,能使软剑的大多是武术天才。而这个凶手的手法使我都不得不在心中赞叹,他虽然不及我狠辣,但是攻击的都是有效点,不浪费一丝体力。这个人,一定是个有着无数实战经验的高手,如果能为我所用就好了!
我肯定这个凶手是不会留在宅中的,便吩咐把外宅关押的仆从都登记解散。
我一踏入王府,便有一个黑影闪电般冲到我的面前,是小黑,把它的小脑袋揽在怀中,就看到了站在小黑后面的元秋微笑的看着我。其实我更希望是元秋飞扑到我怀中,而不是小黑,我郁闷的想着。
自从我收了元秋以后,不,应该说我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元秋便事事都为我着想,以我为先,甚至当初还为了我去侍候别人,当然,那时他在我心中还没有任何地位,否则,我非杀了那个人不可。不过,那个姓李的好像也没得到什么好下场。好吧,我承认我是有暗中推波助澜,谁让他以前招惹过我的人呢!而现在的元秋,他在我身边虽然每天都很高兴,却也很拘束,从来不敢在我面前多说一句话,多做一个小动作,仿佛每天都战战兢兢。我有那么可怕吗?记得他们说我的容貌在整个青冥也是很出众的!他那个小脑袋里面每天到底都在想些什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