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街头霸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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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烈日当空,空气中透着烦闷。韩少严好不容易找了一清凉地地坐下,继续他的监视工作。此刻他衣衫褴褛,满脸污浊不堪,正好天热索性脱了上衣,赤膊上阵。原来白皙嫩滑的皮肤经过这几个月的折腾和连日来的曝晒已经变得黝黑粗糙,他也毫不害羞袒露人前。
    出来混,脸皮当然要厚,更何况他现在的职业是乞丐!当乞丐的第一要诀就是脸皮厚,要坚定地把自尊踩在脚下。他现在好歹是这条街上小乞丐的头头,当然要以身作则。不管过来的人是以什么目光打量他,反正他也不大识目光,不就一双眼睛嘛,随便瞅!他只管干一件事,那就是贴!来人穿得越好,特别是女人,那就得紧紧贴住!用他脏兮兮的身子去纠缠那些上好的布料,直到硬币哗啦啦地落入他的碗里。
    他自信自己从来不是善类,够凶狠、够暴戾。在这丐帮混迹了一个多月,便被上面看中,当了头头。
    在这条街上,他就是霸王。
    所以,他有时间休息乘凉,只要一直睁着眼睛监视。
    轱辘。。。肚子又饿了。他恶狠狠地朝离他不远的几个小孩瞅过去,今晚能不能吃饱就看你们的了!
    几个小孩被他一瞪,立即又是拽又是跪地缠上了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惊得那女人挥手叫喊。
    他这才收回目光,开始把玩自己黑漆漆的指甲。指甲很长了,好几个都已经折断,也没顾得上剪。在外流浪的日子可真不好过。
    心疼自己?才不要!
    刚泛起了一点辛酸立即被他吞了回去。
    正骂骂咧咧,感觉到有人靠近了。
    装可怜还是灿烂笑容?
    他还是选择了笑。现在憋不出眼泪。
    来人是一个女孩,好像比他大三、四岁。长得嘛,漂亮!就冲那眼睛,虽不大,但像一眸清泉。他在那眸泉中看到了一丝转瞬即逝的惊吓。
    他哪知道,满脸尘土,唇黑齿黄的他傻傻一笑,跟一个神经不正常的小孩一样。疯子发起疯来谁知道会怎样。
    递上来的居然是一支雪糕!虽然还在包装里,但一看就觉得无比凉爽美味。他的唾液腺在疯狂地分泌液体。天知道他有多久没尝过这等美味了!在他原来,伸手就可一拿到,也就不在乎了。可出来后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享受就只是梦里的事了。怪不得,人常说,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可是,奇怪。
    怎么会突然有人递上一根雪糕。这在夏日里的无比美味啊。
    傻笑收了起来,疑惑地看着眼前的女孩。
    虽然看着,手上却没有停止行动。当然要拿过来了!美味当前,不吃的是傻瓜!
    女孩见他接了雪糕,转身离开。没走几步,又转了回来。
    “你有家吗?”温柔甜美的声音响在他头上。
    他啃着雪糕,头也不抬得摇起来。他从来不觉得自己有过的那个叫家。没有温暖的地方怎么能称之为家。所以他宁愿逃出来,宁愿四处流浪,被人打骂看不起,过着猪狗不如的讨乞生活,他也不要回去,回到那个冷冰冰的地方。他可不要装乖乖宝宝。
    女孩没有再说什么,再一次转身离开。
    今天真是奇了。出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人,递给他一根雪糕,还问他有没有家。
    流浪、乞讨,哪一天被人打死了,或者饿死在某一个角落,就是他短暂生命的最后过程吧。
    干嘛还问他有没有家。
    允吸完最后一丝雪糕带来的冰凉,他终于重新站了起来。在无法抗拒的死亡来临之前,还是残忍地活着吧。
    乞讨,乞讨,乞讨!
    不仅不要尊严,还要死皮赖脸,纠缠不清。只有掉进碗的钱,才是硬道理。
    以前看电视剧,古代的乞丐手里拿得是破瓷碗。应该比他手里的塑料碗要值些钱吧。不过古代没有塑料这玩意,他这行头也算是跟上时代的步伐了。
    一个男人走了过来,他选中了他,立即缠了上去。
    天旋地转,他被人扛了起来。那男人扛起他飞快地跑起来。一辆小轿车开着门在前面等着,在他还没反应过来前,已经被扔进了车里,车子迅速开动,直奔高速。
    被绑架了?绑架他一乞丐干什么?即使是丐帮纠纷也轮不到他被绑啊!
    男人把他扶好,像是舒心又像是安慰他的一笑,“别怕,我们不是坏人。”这热的天,不动都是一身的汗,更何况刚才真是紧张刺激,加上剧烈运动,虽然上了车有空调滋润,那人已是大汗淋淋。不过还好,魔王交代的任务完成了。
    他一直都不爱讲话。很多时候,替他讲话的是拳头。现在的情况,不是用拳头的时候。所以,他只是疑惑的打量着车和车里的人。
    他没有开口,男人也没再开口。正乐得不用解释,肆意去享受空调带来的凉意。反正是魔王要的人,让魔王自己去解释吧。
    反正前路不由自己定,他变放松了下来,舒服地靠在车里,睡了过去。
    “妈妈……”他轻轻低喃。一双柔软的手覆在他脸上,拭去了滑落在眼角的泪。妈妈的手也应该是那样的吧。他睁开眼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在车里了,而是躺在一个皮制沙发上;那个男人也不见了,眼前的是一个纤细白皙的男孩,年龄应该与自己差不多。长得很秀气,五官精致,还透着一点女性的柔美,独独额头有条骇人的伤疤,如同一条极丑的蜈蚣爬在上面,看得叫人恶心。
    “醒来了?”一个女孩的声音从男孩后面传来,渐渐靠近。
    是她!
    今天递给他一根雪糕的女孩。
    “你把我带来这里干什么?”他终于开口了。还没有变声,声音还是比较柔和,也比较好听。
    “我是辛缓安,这里是我姑妈创办的立新孤儿院,以后你就听我的话在这生活吧。把这里当成你的家。”还是那样温柔甜美的声音。
    当成是家?开什么玩笑。不过从雪糕和轿车的待遇来看,这里应该不错。怎么早点没想到混进一家孤儿院活活,有吃有喝,有人照顾,即使环境很差,也比自己在外流浪强吧。于是他点了点头。
    除了那个地方,在哪不是活,死在哪不都一样。
    女孩满意地笑了笑,又开了口,“对了,有名字吗?今年多大了?”
    “韩少严。到九月份十二。”原来还记得自己的生日。出生的日子,也是生母的忌日。连他都厌恶自己。
    “挺不错的名字。”女孩自然没察觉到他的心思,只是朝向先前的那个白皙男孩,“泽泽,他跟你差不多大呢。你先带着他吧。这脏兮兮的模样,好好洗洗吧。”
    女孩转身走开,房间里只剩下他和那个男孩两人。
    “跟我走吧,我带你去洗澡。”声音也是那般温柔甜美,就是多一些涩涩的感觉。
    他乖乖地跟在他后面,听着他讲述这里的情况。
    “我是常平泽,来这里六年多了。院长人很好,我们都当她是妈妈。把你领回来的是缓安姐姐,她是院长的侄女,……”
    穿了几个房间,一拐角就进了一个瓷砖铺墙的屋子,里面有些喷头和浴缸,是这里的澡堂。有个女人在里面放水,女人身材强壮有力,像是干惯了粗活。她见他来,豪爽地一笑,迅速而敏捷地把他扒光丢进了浴缸。其实他也就穿了一外裤加一内裤,当然好剥了。浸入水里,香皂和有着茧子的粗糙大手便打了下来。一番折腾,浑身上下都受到了殷勤地照顾,简直跟剥了一层皮般,他被彻底地清洗干净了。也不知道那个女人从哪抽出的功夫,把他无论脚趾还是手指的指甲都被剪得光滑圆溜。
    干干净净、漂漂亮亮,非常舒爽。
    有阵风刮了过来,感觉有点凉飕飕。这才反应过来一个状况,他没有衣服穿!原先那脏兮兮的衣服肯定是不能穿了,可总不能光条条的晃出去吧。虽然他不介意,可是这院里应该有很多女孩子吧。猥亵两个字,他还是知道的。这里只有毛巾,裹着毛巾出去也太丢脸了吧。他望望那女人,发现她已经站在门口,走了!
    正当他思考着怎么解决眼前这一难题时,常平泽冒了出来,救世主!他第一次知道救世主的用法!来人手里正是一套干净的衣服,衣服上还飘着一股清香。
    “你先穿我的衣服吧。”温柔甜美的声音再次潜入了他的耳朵,他几乎用出所有的意志战斗,终于从嘴里憋出了他人生的第一句“谢谢你。”
    声音如蚊子叮咬般,微不可闻。敏感的耳朵还是捕捉到了,高兴地笑了笑,“不客气。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一家人。这里的人还真是爱说家这个词。
    他也懒得去理会。先在这享受一番再说。
    常平泽领着他四处熟悉,边走边跟他讲这里的规矩。罗罗嗦嗦一大堆,真是麻烦。换以前,少严早就受不了一拳打过去了。但平泽的声音有种魔力,不管他说的是什么,好像只要那小嘴一张一合就能带出舒缓如优美音乐般的声音。所以少严忍受下来了,或者说还享受其中。
    在熟悉了睡觉的地方后,铃声响了起来。吃晚饭的时间到了。难怪肚子从刚开始就闹腾起来了。
    饿了。生存最明显的存在,饿了~
    平泽不快不慢地带着他往食堂走去。如果他知道食堂在哪,一定箭一般飞射出去直奔食堂,可现在他只能耐着性子跟在平泽的后面。足以可见,任何时候为了一口饭都是要有付出的。
    他们走动着,他一直有听到别人的谈论,大多是女孩子。
    “你看,他就是魔王今天捡回来的男孩。”
    “没想到洗干净后这么帅。”
    “魔王肯定会好好宠爱他了。”
    ……
    说他帅,他可以理解。遗传自父母的优良基因,在他身上被发扬光大。这使他从小就招惹上不少次口水之灾。
    但这些不是他感兴趣的,他也没习惯去自恋。
    问题是,魔王是谁?被魔王捡回来?
    还宠爱……
    用过晚饭,看了会电视,他跟着平泽回房睡下。定点睡觉,也是这里的规矩之一。
    迷人的月色降临,台历上又被撕去了一页。
    霸王不知道,从此以后,他万劫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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