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生如若初相见(耽美)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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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鱼上肥
    很多年前,我们相遇
    很多年后,我们重逢
    如果不是那一句承诺作祟生生世世折磨彼此,何必此生此时牵挂流连?算了,罢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也许我们还会说一样的话,做一样的事,有一个一样的拥抱。——题记
    一
    那年我十八岁,是个高二学生。
    我成绩不怎么样,打架却是一把好手。因此也认识了好几个铁杆哥们,他们都喊我老大,对我言听计从。在他们日复一日的毕恭毕敬里,我觉得自己真的是个人物。而且我还是个有钱的老大,我妈在我很小的时候死了,我爸跟另一个女人结婚,去了美国,他虽然不想理我,可我到底是他儿子,他经常给我寄钱回来,让我花钱花得随心所欲,那几个哥们家里条件都不是很好,我请他们吃好的,他们更加对我感激不尽。我这么传奇,校里校外,都知道我的大名,连老师都不敢惹我,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是我们的班长李振云例外。
    其实我和他的矛盾一开始并没有那么激烈,我刚进这个班的时候还对他挺有好感的,他长得很好看,说话斯文有礼,时不时还会脸红,只不过大多数时候,他沉默无言,看上去很内向的一个人。他成绩很好,虽然说话不多,可是大家都很喜欢他,于是,高二刚开学,我们民选班长,他就当上了。
    可是我对他的好感也就完了。
    那时我已经习惯了哥们的言听计从,俯首称臣,也习惯了别人看我的敬畏目光,其实我现在回想起来,主要还是“畏”,不过那时真的是很风光的。
    李振云偏偏不买帐。他负责管纪律,经常要去给全职捣蛋分子作思想工作,主要是说什么爸妈不容易啊,前途要靠自己把握的大道理,他虽然话不多,却很有说服力,还真有一些人被他感动得不得了,以后成绩突飞猛进,再也不捣乱。
    可是我就是看不惯他那幅苦口婆心的死样。
    其实自己也说不清是什么心理,反正自从他当上班长,我就开始对他讨厌。连以前看得惯的,现在统统成了讨厌的理由。比如,这家伙很爱干净,夏天穿件白衬衫,偶尔打打篮球,别人都脏得像个泥猴,他还是干干净净。我的课桌里书乱得一塌糊涂,要找本书比登天还难,很多时候我都是两眼向天的听老师讲。而他的桌子里永远干净整齐,总之,他这个人给人的感觉就是“清秀”,连带的让人觉得他的书,他的笔,他的衣服,都很“清秀”,真是奇怪的感觉。不过在我看来,一个男的天天这么干净,是神经病。
    其实讨厌一个人,完全可以当他不存在,但是我越讨厌他,越是一天到晚注意着他。他成绩好,老师对他偏心,女生似乎也很喜欢这种斯文帅哥,三天两头递纸条给他,有的还假装问题目去接近他,哼,别看那些女生看上去很害羞,她们打的是什么鬼主意,根本逃不过我的眼睛。不过他自己好像并不感兴趣,美也好丑也好,热情也好矜持也好,他都不搭理。书呆子嘛,都是这样的。不过大家对他的喜欢,让我很嫉妒,虽然他们都很怕我,可是不会有女生对我递纸条。
    如果仅仅是这样,也还罢了,偏偏那天自习,我一哥们跑过来坐我旁边说笑话,被他看见了,他走过来叫我们不要说话,我印象中他和我说话非常少,我还数过,总共五十四句。没想到他这次开金口,还是为了教训我。这叫我怎么忍受。
    我冷冷的看着他,故意不急不慢的拿出一根烟,小哥们赶紧给我点火。
    我冲他喷了一口烟,用了在外面打架时的口气:“老子的事,要你管?”我声音不小,全班的目光都瞄向了这儿,我瞪了他们一眼,有些胆小的赶紧缩回了脑袋。
    他猛地抽出了我的烟,声音不高但是不容置疑:“这是教室,不准抽烟。”
    这下是真的惹恼我了,尤其是弟兄面前,多没面子,我猛地一拍桌子,就准备开打,真他妈的倒霉,语文老师走了进来,把他喊走了,她并没有留意发生了什么事。
    我一定要报复。
    等到放学,他一个人回家,那条路人不多,我几个弟兄把他拦住,说是要找他谈点事,说完不由分说,把他拽到了一个根本不来人的地方,一顿暴打。
    干得太棒了,连面都不要我露,这才是老大的气势。我兴奋的问自称下手最狠的王晓勇,要他讲讲现场,他说得眉飞色舞,完了加上一句:“我们做事,老大放心。我们拣他肉多的地方打,打完了还替那混蛋整了整衣服,对他说,现在谁都看不出你挨过打,你要是敢告,保管卸你一条胳膊一条腿。”我继续问:“那混蛋有没有说什么?”王晓勇想了一下,摇头:“那倒没有。他一直没做声。”“一直没做声?”我有点惊讶,“也没求饶,或者,放两句狠话?““没有。”“连哼哼两声都没?”“没”。我不再作声了。
    他确实没告诉老师,被打的第二天,他就一瘸一拐的来上课了,老师关心的问他怎么回事,他说自己摔了一跤。估计他连爸妈都没敢告诉。胆小鬼。
    我以为他害怕了,这真是树立威信的好机会,整个班都知道,连班长都怕了我。
    可是我想错了,在我又一次捣乱的时候,他居然走过来,看样子是又想和我对着干。
    其实说真的,他从来不对人发火,说话的语气一向柔和的很,还带着莫名其妙的羞涩,只是我看着就讨厌。我不等他开口,就说:“少来。老子软的硬的都不吃。”说完走出了教室。我这次没跟他开打,毕竟他没惹火我,我认为在江湖上混,就要讲江湖规矩,只不过这些规矩实在是很混乱。说实在的,我是对上次打了他心里有点后怕。我想留点余地。
    我跟他的矛盾没有太表面化,可是他是我的眼中钉。我一天到晚想着要怎么狠狠的整他一顿,只是还没想出好的办法。
    二
    我们几个弟兄在一起,除了吃饭喝酒,就是看片子。老实说打架的机会并不太多。我们只能靠看看片子来泄火。我家里很大,又只有我一个人住,乐得逍遥自在。
    有一天我们几个又聚在一起看片,我看得津津有味,他们看得昏昏欲睡。王晓勇看了我一眼,忽然压低声音说道:“老大喜欢,可以来真的。”我吓了一跳,狐疑的瞪着他,其他几个也看着他,他连连摆手:“老大不要误会,我们几个弟兄,玩起来怎么好意思,我是说……”他压低声音,凑到我耳朵边说了几句话,我没做声,心里像打鼓一样,内心深处竟隐隐觉得他说出我了一直有的愿望。王晓勇看我沉默,轻轻说道:“莫非老大害怕?那就不做好了。”
    这句话刺激了我,我狠狠看了他一眼,大声说:“谁说我怕了?”
    王晓勇笑了一声,“老大放心,保管叫他没有话说。再说了,要是个女的,说不定还有可能寻死觅活,跟你没完,是个男的,吃了这点亏,就跟打了他一顿差不多,怎么样?”
    我有点心动,一方面是一直想狠狠的整他一顿,另一方面,我没做过,心里特想尝尝是什么味道,如今机会唾手可得,只要我点点头。我的心跳得更加厉害,不由自主的问:“什么时候?”
    他们几个叫了起来:“老大同意了!就这个星期天!”
    接下来的几天,我基本上都没睡好。
    就在那个星期天,我正在家里看电视,其实什么都没看进去,听到几声敲门,我有点紧张,开门一看,王晓勇一脸得意的走了进来,我往他身后看,只见他们几个正架着不知所措的李振云。他的衣服不像平常那么整齐,头发也稍稍有点乱,换了以前,看到这样的漂亮面孔,我唯一的感觉就是妒忌,现在不知怎地竟然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我没问他们怎么把他骗出来的,反正对付这个温和的人,他们有的是办法。
    王晓勇拍了拍他的脸,李振云一言不发,只是有点厌恶的瞪着他。另一哥们怪笑了两声:“呆会儿伺候老大用心点!”
    李振云听得有点茫然,不过眼里的恐惧倒是加重了,他平时永远都是一副淡淡的样子,这么一副带点恐惧的表情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一瞬间我觉得十分刺激。我寻思,不能在弟兄面前丢面子,今天要拿出狠劲,要他尝尝我的厉害。
    我故意不紧不慢的走到他面前,把他的头发摸顺,然后去解开他第一粒扣子,他的表情恐惧之外,竟还有点释然,他多半以为我只是会脱光他的上衣打一顿。我在心底冷笑,如果那样,就太便宜你了。我解开了他的衬衫,慢慢的去摸他的皮带,他想反抗,只是被他们几个死死的抓住。
    估计这个有洁癖的男生,从来没有当着别人的面这样什么也不穿。他的脸胀得通红,头都不敢抬。我把他的衣服扔给一哥们,王晓勇拿出早就准备好的照相机,对着他猛拍一通,他惊恐的看了他一眼。他已经搞不清我们要干什么。
    接下来的事才真的叫他惊恐,我冲他们一摆头:“你们出去吧!”
    他们虽然还想看,听我这么说,也只得走了出去,到了门口,王晓勇回头冲我得意的扬了扬照相机,我也对他竖了竖大拇指。他这个主意,的确挺绝的。
    我猛地伸手抱住李振云,他刚才是被他们几个扯着,现在他手自由了,他拼命反抗。可是这个文文弱弱的人怎么会是我的对手,两个这样的我都不放在眼里。很快我就将他按在了床上,随之脱掉自己的衣服。与他肌肤接触的那一刹那,我全身都有一种颤栗的快感。
    我感到晕眩,冲动已经彻底将我包围。他的皮肤光洁白皙,摸上去手感很好。
    他已经隐隐约约猜到我想干什么,愤怒羞涩混在一起,他的脸红得不能再红。我的呼吸越来越沉重,我要实质性的发泄来满足,我不再犹豫,猛地一下拥有了他的身体,说实话,那一刻连我都觉得很疼,他全身颤抖,手猛一下抓住了床单,好像要把它抓烂,我听到他压抑的痛苦呻吟。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再也没有力气了,我躺在床上,连话都说不出,闭上眼睛沉沉睡去。
    我睁开眼睛时有点胡涂,看了眼挂钟,原来只睡了一个多小时,那一刻我有点茫然,不记得做过什么,只是我马上就想起来了,我觉得不可思议,一转头看见他还躺在我旁边,才知道这不是做梦,他眼睛是闭着的,只不过肯定没睡着,他的泪水不停的从眼睛里流了出来,枕头湿了一大片。
    我还在想他怎么没有偷偷的走掉,突然记起他的衣服已经被他们拿走了,以他的性格,也不会穿了我的衣服走,而且我想,他疼成那样,嘴巴都发白,未必走得了。
    我突然很惶恐,我不知道怎么办,我甚至觉得,过了这个下午,我跟他都发生了某种质的改变,莫非,这也是什么“处男情结”?
    我先穿好衣服,再从衣柜里拿出爸爸以前寄给我的新衣服,想,我跟他差不多高,他应该能穿。我抱着衣服坐在床沿,冷冷的说道:“得罪我的人都没好下场,现在咱俩算是扯平。我警告你,别忘了那些照片,该怎么做你自己应该清楚。”
    他没做声,也没睁开眼睛,只是牙齿狠狠的咬住嘴唇,松开时留下深深一排牙印,眼睛里又有泪水流了出来。
    我不再说话,好不容易装腔作势了一番,我再也狠不起来了,我心里其实很虚,但也不完全是怕他告我。
    我勉强抱起他上身,打算帮他把衣服穿上,看他一直嘴唇发白,身体颤抖,估计痛得不行。我忽然有点负疚感。
    就在我的手接触他身体的时候,他吓得一抖,睁开眼睛,又厌恶又恐惧的瞪着我,只是他没力气推开我的手。
    终于,他费力的坐了起来,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慢慢的拿起了衣服。
    我从来没见人穿衣穿得这么慢,扣扣子时抖抖嗦嗦的搞了半天,还没扣好。我伸出手给他扣,他没拒绝,只是把脸扭过了一边不看我。这扣子的确设计得古怪,我凑到他面前弄了好几分钟,我们隔得很近,他身上的气息让我的脸发热,他的呼吸更是让我的手微微发抖,我狠不得这个扣子做得再怪些才好。
    终于穿好了衣服,他勉强支撑着站了起来,我说你等等,我打开门,去地下室拿自行车,准备送他回去,等到我回来,他已经不见了,我相信他并没有走多远,但我也不好意思到处去找他。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一动不动,脑子里一片空白。
    三
    我请了几天假,努力让自己觉得感冒发烧,或是这儿疼那儿疼,其实说白了,我就是怕见到李振云。我对王晓勇他们几个说不要来找我,我实在想躲在一个真空的世界里。
    等我终于鼓足勇气去上课,才发现我走进教室时腿都发软,我又骂了自己两声。王晓勇还没来,又迟到了。
    我在自己位子上坐好,装模作样看了一会儿书,然后偷偷的向后面望过去一下,两下。--他是真的不见了。倒是看见王晓勇从后门溜了进来。
    熬到下课,我冲王晓勇使个眼色,他走了过来,按耐不住兴奋压低声音告诉我,他换到隔壁班了,本来还想转校的,只不过没成。
    我的心跳得有点不规则,说不上是庆幸还是失望,够复杂的。王晓勇递给我一个信封,神秘兮兮的说:“宝物。回去慢慢欣赏。”我捏着那信封,觉得火一般烫手,赶紧塞进了书包里。
    这一天,我有意无意的向走廊上望,我也不知道自己想看到什么,整天都过得恍恍忽忽,无论什么人跟我搭话我听起来都虚无缥缈,像从另外一个世界传来的。
    我没理他们几个要跟我去玩的要求,一个人骑车往家里赶,我把车骑得飞快,我觉得难受,又不知道为什么难受。
    回到家,我胡乱吃了点东西,一个人闷闷的躺在床上,过了一会又爬起来,小心翼翼的拿出那个信封,我闭着眼睛把里面的照片抽了出来,再睁开眼睛,强迫自己看,那是一个年轻男孩子的漂亮身体,而且,是被我野蛮占有过的身体。这个身体的第一次是属于我的。
    我不敢多看,放在了抽屉里。可是我发现这间房子里到处是他的气息,我躺在床上,想着我跟他的那些激情火热场面,虽然只是我一个人的激情,我仍然觉得心跳不已。我把头埋在枕头里,想冷却一下发烫的面颊,却又记起这上面有他屈辱的泪水。我心烦意乱,打开衣柜拿件衣服想去洗澡,马上又联想起那天帮他穿衣,他左躲右闪的样子。我不明白我这是怎么了。
    熬过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我有点迷糊的去上课,刚坐下却发现桌上有个袋子,我还没打开,旁边一同学就告诉我是李振云一大早来放我桌上的。我心跳加剧,打开袋子,里面竟然是他那天穿走的那套衣服,我又翻了一下,竟然找到一张小纸条,上面只有几个字:“衣服我洗过了。”
    我想去跟他说对不起,我想把衣服送给他,告诉他他穿着很好看,我更想说根本不用麻烦去洗,可是我什么也没做,只是把纸条折好收起,怅然若失的坐着。
    王晓勇又凑了过来:“老大,我有话要跟你说。”我看他一副推心置腹的模样,有点摸不着头脑。他咳了两声,吞吞吐吐的说道:“这两天,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我摇了摇头。王晓勇犹豫了一下,接着说道:“其实那事真的没什么,玩玩而已,说不定打他一顿,后果都要严重的多,再说,他那种照片落在咱手上,还怕他不成?”
    我沉默了半天,终于说道:“其实那天我没上他,只把他教训了一顿。”王晓勇瞪圆了眼睛:“为什么?真的吗?”我叹了口气:“也没什么,只是觉得跟男的干挺恶心的。”他不再说什么,若有所思的看着地下,我拍了拍他肩:“好了好了,知道你挺关心我的,我记着呢。”王晓勇点了点头。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你们把他衣服放哪儿啦?”“早被肖力扔在你家后院啦。”我心里骂了一句,然后说了两声扔得好。
    放了学,我偷偷的走到后院,一边骂自己在自家都搞的跟做贼一样,一边到处找。还好,都在,我小心的拣了起来,然后回家用肥皂水泡着,再用手仔细的洗,其实我自己的衣服都是用洗衣机洗,只不过我觉得手洗他的衣服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快乐。而且我觉得去还他衣服就可以见到他。
    我基本上没手洗过衣服,折腾了半天。我暗暗痛恨肖力,我觉得就冲他扔衣服这事我都想揍他一顿。不过肖力跟李振云现在倒是一个班的。我忽然想到一个让我开心的注意。
    第二天,我壮了壮胆,走到隔壁教室去,我告诉自己是来找肖力的,没什么好心虚的。
    我不敢东张西望,一眼看见肖力就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我坐在他离他不远的一个空位子上,声音不大的说:“那小子这两天有什么动静?他在教室吗?”
    肖力看了看周围,几个同学都在吵吵闹闹说得开心,根本没留意我们,便忍着笑压低声音说:“刚到办公室去了,反正哪一个老师都喜欢他。跟你说,我们这次可以说是把他整的不成人形。”我一惊:“怎么说?没有吧?”
    “怎么不是?他转到咱班,不管谁跟他搭话他都不理,一天到晚发呆,只有上课的时候有点精神,一下课就睡觉,要不就看书,看半天都不动一页。大家都说他中邪了。有一次我看他把头伏在袖子上,半天没抬起来,开始还以为他在睡觉,后来一看,袖子湿了一大片,那家伙在哭呢。这是咱的成果,所以我观察得特别仔细,嘿嘿。”
    我想说话,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看着肖力,只见他的表情变的很古怪,一个劲的冲我使眼色,我回过头,脑袋里顿时嗡嗡作响,李振云正站在我身后,他的脸色很苍白,嘴唇也没血色,像个木偶一样的站在那里。
    我记得我以前很喜欢看他的眼睛,明亮有神,现在已经空洞的没点神采。他就那样呆呆的站在那里,也不知道刚才的话他听见没有。我很慌乱。肖力总算回过神来,低声说:“老大,你坐的是他的位子。”我一个激灵,马上站了起来,谢天谢地,上课铃响了。我赶紧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我记得我以前很喜欢看他的眼睛,明亮有神,现在已经空洞的没点神采。他就那样呆呆的站在那里,也不知道刚才的话他听见没有。我很慌乱。肖力总算回过神来,低声说:“老大,你坐的是他的位子。”我一个激灵,马上站了起来,谢天谢地,上课铃响了。我赶紧头也不回的跑了出去。
    后来我把他们几个聚在一起,把对王晓勇说过的话又重提了一遍。他们自然相信我,只是都有点失望,想必是一种心理没有得到满足。我没提衣服的事,我怕他们知道我的所作所为。
    他的衣服早就干了,我却不敢还给他,我给了自己打了几次气,还是不敢去找他,我真的很没用。直到过了一星期的周五,我下了决心,把衣服叠好放在书包里,我想等到放学后再去找他,
    那一天的课我都没听好,熬到放学,我慢腾腾的去拿自行车,悄悄的远远的跟在他背后。我骑车的技术不错。
    他家的路的确有点偏,我知道那次他们几个打他为什么那么容易得手了,根本没什么人的地方。我看着他的背影,很清瘦也很单薄。我忽然觉得我有勇气了。我骑快了一点,同时声音不大的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回过头来,看见是我,吃了一惊,一不提防连车带人倒在路面上,刚巧路边有块尖石头,他猛一下砸到那上面,估计摔得不轻。
    我急忙走过去,想把他扶起来,他把我的手推开,眼神还是跟以前一样,又恐惧又厌恶,我看见他的腿在流血,这一次我可不管是软钉子还是硬钉子了,我用了点力气,半搂半抱的让他站了起来,看来他伤得不轻,我的手稍微一松,他人又要往地上倒,我几乎是整个的抱着他,让他坐在我自行车后座上,亏得我技术好,力气大,他跟我靠得这么近,如果不是他脚伤,我感觉我会轻飘飘的飞起来。那天我真是温柔得很,让王晓勇他们看见绝对会吓一跳,在医院里我一直扶着他,他虽然不说话,但也没有反抗的表示,我已经满足得不得了。
    一切都搞好后,我送他回了家,然后又把他的自行车领回来送到他家,就在我准备走的时候忽然想起来一件事,我赶紧把他的衣服从书包里拿出来递给他,他有点惊讶的看着我,再默默无言的接了过去,我想说我把它洗了,或者说些别的什么,但总归是什么都没说,骑上车走了。
    我总算帮他做了点事,可以消掉一点我的罪恶感,但我马上想到他摔跤也是因我而起,就更加懊恼。
    这以后偶尔碰到李振云,虽然他还是不大理我,但表情柔和得多了。
    四
    就这样,我由高二升入了高三,这一年风平浪静,只是我一直觉得有一种无以排遣的空虚,我唯有投入到学习里去,才能缓解这种痛苦。
    寂寞难耐的夜里,我会把他的照片放在床头,在留有他气息的床上体验醉人的快感,我不厌其烦的回味那天的一幕幕,有时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可是第二天醒来,那种空虚失落的感觉就更加严重。但我掩饰得很好,没有去找过他,也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我要独享这个秘密。
    我会很用心很巧妙的打听他的消息,或是不动声色的关注他的一举一动,那些细节会像放电影一般一遍遍的重现。
    他的成绩一直很好,可是性格变得孤僻冷漠,他本来只是内向,后来恶性发展到除了书本他什么都不愿意搭理,什么都不关心,经常一个人怔怔的出神。我知道,他之所以变成这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对他的伤害。我曾经想,换了我是他,被人这样的羞辱过,还不如死了算了。
    后来我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他不负众望,到遥远的地方上了最好的大学,我们之间距离很远,寒暑假他也不回来。我努力的想把他忘了,结果发现一切都是徒劳,刻意的忘记只能说明自己在想。我二十岁了,很多问题思考起来不会像以前一样单纯幼稚,那时我其实已经很了解同性恋是怎么回事,我想了很久,想自己到底是不是的,别人自然看不出一点古怪。我先后有过几个女朋友,还跟她们非常亲密,但我跟她们在一起一点感觉都没有,哪怕是亲热,我都只会一遍遍回想跟他在一起的那个星期天,那难以忘怀的一幕幕。我也明白了,我其实是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他的,否则我不会把他跟我说我几句话都记得清清楚楚,不会因为他跟我说话不够亲切而气急败坏,当年那些细节一一重现的时候,我站在时间的岸边,才深切的懂得,什么叫当局者迷。
    可是等到我明白,伤痛已经铸成了。
    我经常给他写信,我从来不叙事只抒情,那些信估计除了我们两个没人看得懂,有时是求他原谅,有时是拐弯抹角的暗示自己喜欢他,有时写一些不咸不淡的话语,可是这些信从来没有一封寄了出去,我知道做这些都没有用,可是不这样做,就无以缓解内心的痛苦,我把那些信放在一个地方。我要让它成为我一个人的秘密。
    大学二年级的寒假,我们高中那两班合在一起搞同学聚会。老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我知道自己在盼望什么,惧怕什么,我巧妙的打听到他回家了,但是不会来参加聚会,我很失望,就说自己不去了。老师也真有耐心,后来又打了几次电话给我,我觉得面子上有点说不过去,结果那天我还是去了。
    在那个很大的歌厅里,我刚一进去,好几个人就欢呼了起来:“你小子不是说你不来的吗!到底还是给了我们面子啊!”王晓勇的声音更是震得我耳朵里轰隆作响。我一边跟他们说笑,一边看了大家一眼,我相信,就在我见到李振云的那一刻,他的震惊不会亚于我。他本来脸上带着微笑,可是那一瞬间微笑凝固,脸色变得很苍白。而我自己更是不知道变成了一副什么怪样。
    好在那天大家都是兴奋无比,根本没人注意,我跟几个没怎么见面的同学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异常的沉默,我几次偷眼打量他,他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若有所思。他比我映象中更瘦一些,也更帅一些。其实这张脸和他的所有表情,都不知道被我想了多少遍,如今真人在我面前,我竟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觉得自己的想象是多么的贫乏,我想象的有关他的一切在现实里原来不是那个样子。他就这样坐在离我只有几米的地方,我却觉的是那样的遥远。明明是伸手可触,却感觉中间横亘了一个世界。
    王晓勇他们狂吼一通了各种各样的歌曲,大家也是纷纷抢话筒。唱到最后,大概只剩我跟他没有唱,他们开始是唯恐抢不到话筒,现在唱累了,就开始注意我们了。
    王晓勇提议要我们合唱一曲,我很尴尬。我明白这家伙的心思,多年以前几个男孩子之间的矛盾早该置之一笑了,他想借着这种热闹把以前的矛盾化解,可是这中间明白我的尴尬恐怕只有李振云。而且我估计他比我还尴尬。我一个劲的后悔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抢话筒,那样也不至于现在成为集体关注的对象。
    他们拖不动我又去拖他,我看见文弱的他被他们开玩笑的逼得左闪右躲,脸上倒是始终有着淡淡的微笑,他的笑容眼神都是我这几年来念念不忘的,那一刻我忽然有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我甚至想对他们说,我爱的就是这个人,除了他我没有爱过别人,可是我没敢。
    那天的斗争以我们失败告终,我最后和他都站在台上,总算他们答应不合唱,我先唱了一首《对不起我爱你》,我会唱的歌不多,但是唱得还是不错的,唱完他们的掌声响了半天。我苦笑,那里面每一句歌词都是我对一个人的心声啊。
    轮到他了,他的脸有点红,但还是开始唱了,那首歌我以前好像听过,但没仔细听,现在他唱出来,那感觉就大不一样了,我没想到他的歌唱得这么好,真是没想到。他唱第一句,下面就掌声雷动,我一直陶醉在他的歌声里。那旋律实在是太美了。我一直看着他,没有注意屏幕,
    直到他唱完,我们坐回自己的座位后,我小声问一个同学那是什么歌,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我,然后回答说,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啊。
    这一次见面并没有改变什么,聚会散了我也不敢单独去找他,他不久回到了学校,我想我们今生今世的缘分,也许本来也只有那个星期天,或者,偶尔能在有很多人的时候站在一起唱歌,仅此而已了。
    我的心里空洞越来越大,却又无从弥补。我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在大三的一个班会上,大家又唱又跳,轮到我表演时,我唱了那首《偏偏喜欢你》,唱到最后,我忽然很难控制自己,我草草的唱完,坐在座位上把头埋在手里,一直不肯抬起来,没什么人注意到,只有一个女孩子默默的看着我。她就是我大学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后来她小心翼翼的说,在那个班会上,直觉告诉她,我唱那首歌是因为一段逝去的感情,她还说,看我当时的表情,爱那个人很深,末了淡淡的说,那个女孩子真是幸福。我听出了她不易觉察的醋意,可是我无话可说,我真的不知道她如果知道真相,会怎么想。
    我们最终还是没能在一起。因为她偷看了我写的那些信。我知道后冷冰冰说了分手。她很委屈,她还天真的问我那些信为什么不寄出去,我什么都懒得说,只说我们结束了。其实她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五
    我大学毕业,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只是因为分不到房子,还是得跟几个人住在一起,总是不舒服。
    我一直在争取出国的机会,潜意识里我想离开这伤心地,到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我没有再找女朋友,因为我知道怎么也逃不开分手的结局。我也明白,我跟他不会有结果,我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
    我有时也想,比李振云长得好的多的是,比他性格好的更不知道有多少,他是个孤僻的人,总而言之,如果要我列出几点理由为什么喜欢他,我会很为难。直到有一次看到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就好这一口。我笑了起来,然后是深深的叹气,觉得感情这东西还真的很玄妙,有人真的会让另一个人记挂一辈子,为他要死要活,也许这就是缘分。是命中注定。
    又有一次我胡乱翻到一本戏曲方面的书,是邻座同事留下来的,我随手一翻,有一句话是“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我一向讨厌酸腐诗词,语文也学得不好,这一句却让我发了半天呆,很久都惆怅不已。
    我明白,我是中了他的毒。只有他本人才是解药。
    我争取到了去美国的机会,走之前,我无论如何要见他一面。我不知道自己还会不会回来,或者要过多久才回来,也不知道如果哪一天我回来,又是否会物是人非。总之我预感我以后会很难见到他。我费了点功夫,打听到他原来就在邻近城市工作,只有两个小时的车程,坐在车上的时候,我在心里感叹,为什么我与他总是这么远那么近。
    后来我终于见到了他。并不像想象中那样尴尬,我们说的话都有点虚无缥缈。他很淡然,又有点漠然。好像我们是关系很一般却又好久不见的同学。
    那天我在他家打量了一番,看得出他是一个人住,很是干净整洁,一如他这个人,我跟他讲了一通办签证的难处,都是些无关痛痒的话,他默默听着,不是很关心但也不走神,我讲完他问了一句:“以后还回不回来呢?”
    我心里一热,却鬼使神差的说:“多半是不回吧,好不容易出去了,再回来多没意思,这也是我为什么要来看你啦,我恨不得把老同学统统看够,还好你离我近。”
    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微微低着头,我看着他的头发搭在前额上,依然是很让我心动的样子,我犹豫了一下,小声问道:“有了女朋友吗?”他开始是沉默,后来还是说了:“没有,一直都没有。”我不好再问,有些事说深了彼此都尴尬。
    我的表情很平静,内心里却是波涛汹涌,看着他脸上若有若无的微笑,我突然间很心酸,这个人只知道我对他如何残忍,他不知道这些年来,我有多少次夜不能寐,整晚整晚的想他。我还曾经千辛万苦的找到他的电话,号码拨到一半又停了下来,总之,为了他,我过了很多年精神不正常的生活。他依然默默看着我,眼神很复杂,带点淡淡的抑郁,若有所思。我想,终究是要走的,既然我没有说出口的勇气,还是早点离开,不要再打扰他了。
    就在我准备走的时候,他忽然轻轻喊了一声我的名字,然后说:“能问你一个问题吗?”我的心咚咚乱跳,努力保持平静。他的脸忽然变红了,似乎很后悔说了这句话。
    我只听见他说:“很久以前,肖力把我的衣服扔了,第二天他就告诉我了,我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去找到,洗了再还给我?”问完这句话,他的呼吸都好像停止了。而我,简直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我们都明白,说清楚了是什么后果,我们也都不明白,对方究竟在想什么。我的本能让我掩饰,让我再一次退缩。
    我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说,对不起,我没想别的,就觉得自己很过分,所以想弥补一下,可是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用,不过以后我们不会再见面了,希望你忘记那件不愉快的事。
    很久以后,我回想起来,觉得自己说的不是人话。
    他的眼神有点黯淡,低声说,我不会放在心上,只希望以后你过得幸福。
    我们就这样告别了。坐在回去的车上,我心如死灰。我把巴海贝尔的《卡农》听了几百遍,听得眼泪止不住的流。
    我回到自己的宿舍,昏昏的又过了一个月,到了要走的时候才胡乱整理了一下东西,跟同事匆匆道别,就此坐上去美国的飞机。从此与国内的所有人失去联系。我故意的。我怕听到他有女友了,结婚了这类消息,我愿意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痛苦也好,甜蜜也好,都不必承受现实的打击。
    六
    很久以后我回来了。可是他已经不在了,不在这个世界的任何一方了。
    他没有发生任何意外,只是他无声无息的自己结束了生命。
    我曾经想,也许能让他作出这个选择的,并不是我。
    可是我依然无法化解这份伤痛,有时候靠在他的墓碑上,把他从十八岁那年开始想起,一直想到我与他最后的离别。理解了什么叫肝肠寸断,我觉得在那一个月里我流干了这一生的眼泪,我是个没有勇气的懦夫,十八岁那年的冲动只是因为年轻气盛,加上别人的怂恿,那不是本来的我。但是我不能为自己开脱,我用这么残酷的方式得到了他,到后来却是永远失去了他,
    等我不再沉溺于伤痛时,我准备再次离开这里开始新的生活,我仔细的翻看我的每一样东西,像是要把他,把我属于他的半生牢牢记取。
    当我翻到一叠书时,意外的掉出了一封信。右下角署名是李振云。那个多么熟悉,如今再也不能说出口的名字。
    还有一张小纸条,同事的笔迹:你的信,夹你书里了,我有事出去。
    那是在我出国前夕,也就是去看过他以后他写来的,那天我不在,同事帮我收好,严谨的他往书里一放,却是命运跟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
    同事后来忘记和我说了,我在混乱的心境里把那些书匆匆一捆--细小的事啊,不知不觉改变了人的一生。
    信里面只有很简单的几句话:如果我有来生,我还是会一个人孤单一辈子,因为我爱的人不爱我。
    整个信纸上,填满每一处空隙的,都是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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