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节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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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系不同,专业不同,沈旭和叶苏的课程时间安排并不一样。就比如这天沈旭下午有三节课,叶苏却只有两节。
    放学后,沈旭从教室楼里出来,就在一旁的篮球场上看见了叶苏班里的许智。许智见到沈旭就朝他挥手,然后扔下手里的篮球,从书包里拿出一本书,朝沈旭走来。
    “这是叶苏的书,今天有作业要做的。他走的时候落下了,我是准备给他送过去,不过临时有场篮球场。硬是拉着我让我走不开,所以你给他送去吧!”许智将书递给沈旭,便又回到篮球场上去了。
    沈旭将书打开翻了翻,全是些高难度的英语单词。沈旭自己的英语成绩虽然一向不差,可到底没有叶苏那样总能达到接近满分的程度。何况叶苏现在的专业是英语,自然就是更厉害了。
    突然有了一种莫名的自豪感。
    将书装进书包,沈旭就骑着自行车朝叶苏的舅舅家去了。
    叶苏的舅舅家在一个破旧的居民楼的第一层。沈旭到的时候,门是打开的,里面则传出了一股呛人的油烟味和令人垂涎的菜香味。
    “快点,怎么炒个菜炒了这么长时间?还把屋里弄得乌烟瘴气的!”一个尖锐的女声传来。沈旭从门口看去,就见里边客厅的沙发上坐着一男一女。男的在看报纸,女的则在看电视。
    屋内的构造不好,不通风,而且显得很阴暗。所以即便开了门,那做饭时的油烟味都弥漫在屋子里,散不去。
    “好了,最后一个菜了!”沈旭就见叶苏端着一盘菜出现在了客厅。他只穿了一件白色的背心,尽管如此,仍是因做饭而弄得满头大汗。
    “嗯,那你就先把厨房打扫干净再出来吃饭吧!”女人淡淡地对叶苏说了这么一句,就关了电视起身到餐桌前。还不耐烦的推了男的一下,男的才将头从报纸上抬起,起身也到了餐桌前。
    “整理干净一点,你昨天就没把装盐的盒子盖好!”女的又尖声朝厨房里喊了一句,然后坐在桌子前开始吃饭。
    沈旭的心一酸,也禁不住地愤怒。进门前,他却还是礼貌地敲了敲门。
    “你是谁啊?”女的从桌子前站起,打量着沈旭。
    沈旭并不回答,只淡淡地说:“我是来找叶苏的!”然后就大叫了一声叶苏的名字。
    “沈旭?”叶苏从厨房里出来,见到沈旭,顿时就是诧异。却也立即意识到让沈旭看到了不该看不到的一幕。
    “把东西收拾一下,跟我走!”沈旭说着,就要上前拉叶苏的手。
    “沈旭,你别这样!”叶苏将手挪开,躲过了沈旭伸过来的手。
    “喂,你是谁啊,随随便便就来别人家,还有没有家教了?”女的终于不耐烦地叫了出来。
    沈旭的脸色一沉,却也没发作,只是冷冷地一笑,说:“我是叶苏的朋友,现在看不惯你这个做舅妈的虐待他,所以我这个做朋友的要带他走,就这么简单!”说完,就朝叶苏伸出了手。
    叶苏愣愣地看着沈旭,好一会儿,才终于说:“等我拿东西!”说完就进了房间,出来的时候就拿了一个小箱子和书包。
    出了居民区,来到大街上,沈旭终于忍不住停下脚步,对叶苏说:“你不是说他们对你很好吗?我要早知是这样,第一天就把你从里面拖出来了!”
    叶苏没有说话,只是看着沈旭,那眼里闪烁着的流光就似镜湖里偶尔荡起的涟漪,让人不得不为之所动。片刻,他才低声对沈旭说:“别说了好不好,我们回去吧!”凝眸深处就分明掩了无数的委屈与心酸。
    沈旭的心仿佛被什么揪住了。他知道如果不是因为撞见了刚才的一幕,叶苏是永远不会告诉自己他的处境的。
    “好了,不说了,我们回去!”
    沈旭知道叶苏还没吃东西,就先带他去吃了饭,然后才回到住处。
    进屋的时候,叶苏突然对沈旭说:“沈旭,我给你做饭和打扫家务吧,我不想……白住在你这里!”
    “好,你想怎样就怎样!”沈旭说,微微一笑,有些苦涩。
    “谢谢!”
    “我以前不是说过吗?我不喜欢你跟我说谢谢!”
    “我记得,可我还是想说!”叶苏说着,就朝沈旭一笑。
    “叶苏!”
    “呃?”
    “以后有什么心思,不许瞒着我!”
    “嗯!”
    叶苏加入了外语系学生会,同时也顺利地进入到了图书馆打工。由于下午一般只有两节课,而且有时候还没有课。空闲的时间多了,沈旭和叶苏就总会在中午回住的地方吃饭。
    陈杰偶尔会来蹭饭吃,还拖家带口地带上黄莺。然后二人就一个劲地赞叶苏做的菜好吃。
    而沈旭和叶苏有空也会去陈杰的学校玩。用陈杰的话说就是:“应该多逛逛学校,这样结识美女的机会就多些,我是没指望了,叶苏可是名草无主啊,而沈旭,姑且算半个名草无主吧!”
    沈旭没有参加社团活动,他觉得一个班长就够自己忙的了。所以对比又是参加学生会又是打工的叶苏来说,自然是闲了很多。
    叶苏忙的时候,沈旭就会跟同学打打篮球,或在家上网。等叶苏也有空的时候,两个人就会在屋里看碟,什么欧美电影,什么日本电影,什么华语经典电影都被他们看了个遍。
    沈旭发现每次看碟的时候,叶苏就会很高兴,看到精彩之处还会手舞足蹈,看到悲伤之处就会默默的流泪,然后心情跟着郁闷好几天。
    沈旭也才知道原来长这么大,叶苏根本没怎么看过电视,就算看也只看新闻联播或一些教育节目。所以很多东西,叶苏根本都不懂。
    大二开始的时候,整个校园就再次充满了桂花的清香。芬香传情,是个适合恋爱的季节。
    沈旭交了个女朋友女孩叫何诗韵,是隔壁班的班长,同时也是系花。
    他是在大一班干部聚会认识何诗韵的,之后又因班干部的聚会而见了好几次面。接触多了,也就喜欢上了她爽朗的个性。沈旭觉得如今能这么爽朗个性的女孩真的很少见了,何况对方还是个大美女。
    不过,沈旭到底是不会主动追求女生,是在何诗韵主动跟他表白之后,他才做的决定。可他没想到自己的这个决定会惹怒了叶苏。
    放学后,沈旭与何诗韵见面,而何诗韵突然说想去看看沈旭的住处。沈旭便答应了。还在回去的路上买了菜,准备等叶苏回来就做饭。
    “你睡哪个房?”何诗韵将沈旭的屋子里里外外看了一遍后,就问沈旭。
    “你猜?”沈旭笑着说。
    “我猜啊,肯定是这间!”何诗韵指了指沈旭的房间,笑着说,“因为总听你提叶苏,就觉得他应该是个很斯文很秀气的男生,所以他的房间肯定会是整齐得一丝不苟,不像你的房间这么乱!”
    “知道你还问啊?”沈旭说着坐到客厅沙发上。
    “想证明一下我对你朋友的关注与了解不行吗?”何诗韵微微一笑,就走到沈旭面前,凝视他的双眼,突然就坐到他的腿上,然后唇就覆上了沈旭的嘴唇。
    这无疑是沈旭第一次与何诗韵接吻。他虽然知道何诗韵是那种很热情大方的女生,却没想到她竟会在和自己正式交往的第一天就主动吻自己。
    沈旭以往结交过不同的女朋友,但好歹是洁身自好,并没有与她们发生肉体上的关系,但接吻总还是有的。所以在何诗韵的主动下,他就迫不及待地开始展示自己纯熟的吻技。
    本就安静的屋子里,顿时就只剩了嘤咛不明的喘息声。
    叶苏因为系里有点事回来的比较晚,匆匆赶回来,见门开着,就连忙对里面说:“对不起,沈旭,我回来晚了!”可是,脚才迈进客厅,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
    何诗韵坐在沈旭的腿上,而沈旭则搂着她的腰与她相拥而吻。这对叶苏来说,却是足以脸红心跳且只有电视上才能见着的色情画面。
    “叶苏!”见到叶苏,沈旭也是一惊,然后连忙松开何诗韵,站起身来,换上一张笑脸说:“我来介绍一下,这个何诗韵,我新交的女朋友!”说这话的时候,沈旭明显地迟疑了一下,然后他看到叶苏的身子一颤,眼里透出了一丝难以置信的光芒。
    何诗韵也不觉被叶苏看到自己与沈旭接吻而有什么尴尬,反而笑着走近叶苏,说,“一直听沈旭提起你,可今儿个才算见着本人了。我叫何诗韵,很高兴见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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