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故国东来渭水流  第104章:土星不土(五)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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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是你据说的”美女”?”忒修斯咬牙切齿地小声说。
    “不要这么挑剔啊哥,你年龄也不小了……”
    “闭嘴!”他最恨别人拿这个说事。说什么年龄大了,找对象不要太挑剔之类,这岂不是说明他太废,找不着对象,然后只能降低要求。不过最终他还是妥协了,估计是本着不能白来一趟的心理。
    “你好!你就是禺疆·光明吧!我是酆都·黄鹂。初次见面,请多关照。”那位金发碧眼的女生看到我们走向她,连忙放下手中的书本跟我打招呼。我一看这书,是一本叫《西厢记》的书,看起来像是大夏的书。真是够做作的,居然还看这种纸质的书!
    我与黄鹂客套了一番,忒修斯这才明白,我与她居然是网友,是在社交平台上结识的,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呢。
    “骗子,居然是网友!我还以为是你那些朋友介绍的呢!哼,要介绍一个有玉兰妹子一半水平的也好啊!”忒修斯通过副脑给我发来一条信息,看来是对我有些不满。哎呀,真是失误。我们在网路上交友,虽然必须用真名,但是却可以先不让对方看外表,可以让对方产生“神秘感”,进而产生一定的吸引力。
    “哎呀,不是我说你呀,这妹子其实也不错啦。好了,你们先聊着我走了。”我找了个借口逃之夭夭,然后与禺疆20115会合。然而我却发现她正在与另一个男性机关人交流,然后旁边站着的是我熟悉的玫瑰。
    “好久不见!”玫瑰习惯性地扑上来拥抱,还挂在我身上来回地蹭,让我身下起了反应。结果她捂着嘴笑着下来,让我不得不弯腰掩饰一下自己的尴尬。
    经过交谈,原来玫瑰也被选中前来参加测试。而蝴蝶据说也参与到新能源研究当中,她现在搬到了火零城,她对新的宿舍满意得不得了……当然更重要的是她那个生活伴侣。呵呵,这两个女人原来也会耐不住寂寞。我神色古怪地看了玫瑰那个生活伴侣,确实挺英俊的,难怪玫瑰会带在身边。而玫瑰看我的眼神就知道我在想什么了,她脸一红:
    “不要乱想啊,我只是一个人住晚上睡不着,需要他陪着……”说完她脸更红了,她这句话的意思显然更让人想到一些奇怪的事。
    我与玫瑰道别后,才去风铃姐那里,禺疆20115则回客栈。我手捧着一束玫瑰,这玫瑰居然花掉了我不小的花销。我现在总算明白历史课上讲的“千金一笑”的含义了。以前我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谈个恋爱需要花费大量花销,甚至住宿条件好一些也能成为吸引情人的本钱;至于那些什么玉石、珠宝、金银首饰等在我看来毫无用处,我至今从未见过希望之光有人佩戴这些东西的,这些无用的东西只会妨碍我们在外面活动,毕竟我们的制服是需要变形的。当然,像花朵这种可以养殖在室内的东西还是能拿来送人的。
    “亲爱的风铃姐,好久不见,真是好想你!”我一进屋就双手把玫瑰献上,风铃姐愣了一下还是接过来。不过她想了一下突然明白过来:
    “嘿,小鬼!你知不知道在古代玫瑰是象征着爱情!”
    “当然知道!”我一把抱住她,被她用力挣扎推开。然后她看了看我,我也定定看着她,她眼神有些闪避。
    “呵呵,好久不见,你都比我高了。对了,最近工作怎么样?”她开始岔开话题,然而我握住她的手:
    “风铃姐,我在正式船员宣誓时都知道了,你比玉兰姐年龄还要大。”
    “既然知道,那还对我这样?你知道不知道,我比你大60岁,要是按古代的说法,是你太奶奶一辈的人,你可不要对我有非分之想。”风铃姐用力挣脱我的手,然后转身就走,把花朵插入一个瓶子里倒入营养液。我看着她的动作,还是跟以前一样那么温柔。
    “我想过了,我不在乎,因为我喜欢你!”我一把抱住她,不顾她的挣扎把她抱起来放到床上,然后我用力吻了下去。我按照禺疆20115教我的那些技巧不停逗弄风铃姐。她挣扎个不停,突然“啪”的一声,我被打了一耳光,紧接着又被一脚踹下床。
    啊,这不对啊?难道我的技巧有问题?可是我跟禺疆20115一直都配合得很好啊?再加上我还特地研究过,谈恋爱前要先送女方订情信物,所以特地弄来了一束昂贵的玫瑰。风铃姐看着我,脸上写满了吃惊、愤怒、疑惑;我也很疑惑,张大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对不起,姐不是有意的,疼吗?”风铃姐温柔地抚摸我的脸,我一把捉住她的手:
    “愿为双鸿鹄,奋翅起高飞!”
    最终我还是失魂落魄地离开了她的住处,脑子里回荡她的话: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君恨我生迟,我恨君生早。”
    我最终还是回到了禺疆星,我知道我跟风铃姐是不可能有结果了,我只能把对她的爱意化作思念。我站在山洞内,看着外面的倾盆大雨,雨水在山脚下汇聚成一个个小水洼,然后渗入地下。这些富含有命物的炭轻合物液体,渗入到地下,有一些会渗入到地下水构成的湖里,滋润着那里的原始小生命。远方,雷声隆隆,雷光若隐若现,空气中那些炭轻合物在太阳辐射,还有雷电的作用下产生炼金反应,导致整个天空呈现橙色。
    这些原始的蛋白质生命,据生物部的人说,它们没有繁殖能力。我得知这研究结果吓一跳:难道生命一开始并不考虑繁殖问题?
    后来经过交流,我也慢慢明白了,生命初期还真有可能就是这个样子。生命一开始从无命物到有命物,很可能只是新陈代谢,并不具备繁殖能力,繁殖能力是后来才进化出来的。据他们说,这种原始小生命非常顽强,能够适应很恶劣的环境,寿命也长得可怕。
    当这些小生命渐渐多起来以后,有命物就渐渐不够用了,它们只能互相掠夺,自相残杀。然后,随着环境的改变,有命物的补充渐渐变少,它们的生存条件会更加艰难。它们不但要击败竞争对手,还要壮大自身,以便能够主动从环境中获得“食物”,而不再像以往一样只需要坐等天上的有命物落下。
    然后,它们的结构越是庞大,越是纷繁复杂,就越不易维持稳定。于是它们将会进化出繁殖这一能力,同时这将会影响它们的寿命。因为每一次复制自身,都将影响自身的结构稳定。最终它们寿命越来越短,而繁殖能力却越来越惊人,然后便形成了那种由蛋白质外壳,内含核酸的生命。而那些不能繁殖的原初生命则渐渐在数量上落了下风,然而被一一“饿死”。
    这些小生命互相竞争,抢夺那越来越少的有命物质。最终一部分壮大起来的小生命会构成更加巨大的个体,这些个体比它们的祖先体形要庞大很多很多,是细胞的前身。当然较小的个体也不是完全没有竞争手段,它们会试图千方百计地把自己的核酸注入那些“大个子”体内,以此来延续自身;而大个子们自然会进化出相应的反击手段,比如基因剪刀,把那些讨厌的“野种”基因给剪掉。
    最后大个子们进化成细胞级生命,而小个子们则保持原样,但攻击性更强,因为攻击性弱的早被淘汰了。这些小个子们因此成为专门寄生的微原。
    生命的进化如此艰难,我们的文明有何尝不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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