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烈火青春 来不及说喜欢你 by 灵灵甘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283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七年前,你从高楼上一跃而下,从此结束了传奇的一生。
七年前,我挣扎在人生的第一道坎——中考上,此后开始了背井离乡的求学生涯。
埋首于学习中的我,只知道那天是西方的愚人节,因为那天我被狠狠的耍了一道。
哪里知道,你在人生的最后一刻,给世人开了一个多么大的玩笑,甚至于使这个西方的“节日”完全变了味道——这一天,几乎变成了你的日子。
所有记得你的人,都在这天怀念你。所有不认识你的人,都可以在这天开始认识你。
可是,你去的时候,我并不认识你。
或者说,那时的我,熟悉你的脸,却无法将脸和名字对号入座。
生于广东,我可以说是看港片长大的。港片里出现的明星很多,可是让我记住脸的不多,因为我喜欢剧情多于明星。
然而,在某一年的纪念日上,我得以详细知晓你的生平,才知道,原来那是你。
原来,《倩女幽魂》里的宁采臣,《家有喜事》中的常舒,《东邪西毒》中的欧阳锋,还有许多经常在电影中出现的漂亮脸蛋,就是你。
翻开家中抽屉里那一堆盗版碟,原来里面很多都赫然印着你的名字,包括电影和唱片。《英雄本色》《阿飞正传》《纵横四海》《花田喜事》《新上海滩》《沉默是金》《风继续吹》……
原来,你在我的日常生活中,在我的青春年华里,曾经那么频繁的出现过,可是我却一直没有发现。
但是,之前的我,却并不是很喜欢你。
不喜欢你在戏中情场浪子的样子,总是扮酷扮有型,媚眼一飞就掳获了女孩子的芳心;不喜欢你在戏中刁蛮任性的样子,总是撒娇,像个长不大的让人头痛的孩子;不喜欢你在戏中一副娘娘腔的样子,翘起兰花指就比女人更风情万种。《家有喜事》我看了那么多遍,每次看见常舒出现我都会不自觉地掉下一地鸡皮疙瘩,因为他实在太“玻璃”了,完全不是我喜欢的那根“菜”。《倩女幽魂》里的憨直呆书生宁采臣固然叫人拍手叫好,但更令人记忆犹深的是小倩王祖贤的女鬼形象。
你甚至还是个Gay。我知道那时,吓了大大一跳。虽然,现在的我非常感动于你与唐生的爱情。
直到我看了《霸王别姬》。
出于对文字的爱好,我先看了李碧华的小说再看电影。以往看了小说改编的电影,总觉得有这样那样的遗憾,但是看过《霸王别姬》,却觉得这是书和电影的完美结合。
尤其是你的表演,更是将程蝶衣这个人的心理境界推到了极致。
依然是扮女人,穿着花旦的行头扬起兰花手甩水袖,依然是有点妖气,穿起青衣便艳惊全场,但是程蝶衣对师哥的爱,对台上台下的人生的混淆,对自己性别的困惑,“不疯魔不成活”的偏执,程蝶衣百转千回的心路历程,你一举手一投足,从容道来,眼眸尽处,指尖划过,俱是风流。
真真是惊才绝艳。
当得起“一笑万古春,一啼万古愁”。
所以当拍《梅兰芳》的时候,才有评论说“世界上最适合演梅兰芳的那个人已经去了。”
也对,纵然黎明的表现可圈可点,但当今世上,又有几个能比得上你的绝代芳华?
看《梅兰芳》的时候,我总是想象,如果是你来演,会怎么样怎么样。
现在想想,当初那些令我厌恶的角色,也不过是你演得太好了,演到深入我心的厌恶上。
可惜,斯人早已远逝。你芳华年代的纵情写意,早被被雨打风吹去。
那一句情真意切的表达,还来不及道出,却永远失去了机会。
恨只恨——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
我离君天涯,君隔我海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