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入我相思门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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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志轩没有想到现场能惨烈成这个样子。
    他的祖父虽然还站着,但脖子上却豁出了一个巨大的伤口,鲜血淋漓几乎都要让人怀疑,似乎下一秒他的头就会掉下来。
    而宋文,一身黑色的西装变得破破烂烂的,脸色惨白,眼尾飞红,看到他时候,眼中突然闪现出一丝亮光。
    张志轩从心底蔓延出一股寒意,似乎他刚刚进来就是个错误。
    神仙打架,小鬼遭殃,只怕对于在场的两位来说,他连个送人头的都算不上吧。
    张志轩转身就要跑,也顾不上他祖父到底怎么样了,可是,速度还是慢了点,被宋文抓住脖子拧了过来。
    “张博宇,这是你长孙吧,你不要他的命了吗?”宋文死死的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挡在自己的身前。
    是他大意了,本来以为张博宇资质平平,难堪大用,却不仔细想想,就算是一头猪,几十年来,风淋雨晒,艰难修行,也该成才了。
    张老爷子摆着一张死人脸,看着张志轩的目光好像在看一个最微不足道的陌生人,“我还有两个儿子,我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孙子。”
    就这一句话,奠定了张芷轩在他心底的地位。
    “还真是冷血啊。”可惜他说的话宋文半句都不信,掐着张志轩的手更加的用力,不大一会儿,他的喉咙发出嗬嗬的声音,脸上都因为缺氧而鼓起了青筋,
    “来瞧瞧这小子,额宽鼻挺,眉毛浓黑,丹凤眼,山根又深,福禄寿皆在,除了子嗣艰难了一些,几乎都能算得上是你张家下一代的继承人了,真的不要了吗,再生一个,我只怕你那俩儿子再也给你生不出气运这么浓厚的孙子了。”
    当初张家的几个老不死的为了气运能伙同张志轩坑害了自己的姻亲和最好的朋友,他就不信,今天张博宇还能不要他的长子嫡孙了?
    可是宋文没有想到,几十年的吃斋念佛,不但没有给张博宇养出悲悯向上的心态,反而磨灭了他最后一丝人性,“你大可一试,虽然说他确是福禄深厚之人,但是,我张家不缺这一个。”
    “你听到了吗?”宋文伏在张志轩的耳边,轻轻的说,就像是毒蛇在丝丝的吐着蛇信,“真是可惜,你的祖父不想救你呢。”
    宋文本来想最后再挑拨一下这祖孙两个之间的关系,他不喜欢张志轩,所以说对于他眼睛里能出现失望,绝望这一类的负面情绪,他还是很乐于见到的。
    但是他还是失望了,张志轩的眼睛依旧清亮亮的,只有平静,其他的什么都没有。
    这个时候,张志轩冷静的很,他知道两边儿谁都靠不上,他只能自救。
    咽了一下口水,他稍稍转过头看了看宋文的眼睛,努力地使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开始当着他的面转移话题,“宋瑜是你的亲弟弟吧?我那么喜欢他,我觉得我下半辈子能给他幸福,你真的不同意我跟你弟弟结婚吗?”
    宋文没想到,都这个时候了,他自己的命都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居然还在惦记一直吃不到嘴里的那块肉,不由得觉得好笑,摇摇头说道,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我自己都不知道能活到什么时候,能把他平安养大,已经仁至义尽了,还管他下半辈子怎么样?”
    “宋瑜,我见过,是个好孩子。”老爷子突然出声,拄着龙头拐杖,语气带着着深不可测,“要是我没猜错的话,他就是你的收尸人吧?”
    宋文这一辈子,无妻无子,无家无业,上半辈子悲天悯人,与人为善,下半辈子阴毒冷血,视人命如草芥。像他这种人,老天爷若是睁只眼闭只眼,也能得个三尺黄土,要是老天爷非得跟他过不去,那么死无葬身之地也是可能的。
    所以宋文在这个时候,突然收养了一个人,老爷子就不得不多想,宋瑜身上是不是有什么,或者说是宋文特意把他培养出来当做他的接班人。
    “我一开始就是觉得养个孩子好玩而已,”宋文歪了外头,“至于收尸人,呵呵,练活人傀儡这东西已经算是遭了天谴,一把骨灰撒在大街上,让千人踩万人踏也就罢了,何必再找人给我收尸敛骨?
    多此一举!”
    他知道张志轩一直很喜欢宋瑜,但是也知道他们两个之间原本就是孽缘的,可后来他亲自下场,到底是给宋瑜掐断了这一根原本就邪气不祥的红线。
    到底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嘴上虽然说不在乎,可是自己要是不在了,还是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活下去的。
    张志轩听出了他们的话外之意,不由得浑身开始冒冷汗,最终他颤颤巍巍的问了出来,“宋先生,敢问,您贵庚?”
    看着老爷子和他相爱相杀的样子,再听着他们说话的语气方式,张志轩不由得有的一个大胆的猜测,那就是,宋文就是老爷子藏在心底几十年的朱砂痣白月光。
    想到这里他看了一眼老爷子皱皱巴巴好像风干橘子皮的脸,再看了宋文光滑白皙艳丽惊人的脸,极度的荒谬和害怕在他心底浮现。
    这不可能,这太荒谬了!
    “你爷爷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就是我带着他玩儿的。你说我多大了?”
    宋文不动声色地抛出了这么个惊天大秘密,也不管赵志轩几乎要砸到脚背上的下巴,掐着他的脖子,微微往后退了一退。
    “真可惜,好好的一个气运厚重又福寿俱全的有为青年,就这么给咱们陪葬了。”
    张老爷子今天84岁生日,常言道,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催自己去,本来他手里有几件宝物,又有宋文的金丹护持,哪怕宋文天天恨不得让他去死,却也奈何他不得,但是如今他自己要趟这个鬼门关,这要是不把握住这次机会,老天爷都看不下去。
    鬼娃娃拖着半截身子慢慢的爬过来。
    刚才的一场大战,她被张博宇砍下了半个身子,露出了里面雪白的骨头。
    披在骨架上的人皮破破烂烂的,缠绕着的红线满是灰黑,她靠着两只手趴在地上,一点一点的挪过来,漆黑的眼珠子里满是贪欲和恶毒。
    当初宋文不但活剥了白书慧的人皮,还趁着她活着的时候削肉剔骨,拆下了她18根肋骨,打磨好了埋在了娃娃的身体里,长此以往,娃娃甚至生出了灵性,甚至继承了她的遗志,一生都想要杀了张博宇,让他也尝尝被凌迟的痛苦。
    张老爷子的如树皮一般褶皱的手解开了领子,拿出了挂在脖子上的一颗金色的珠子。珠子金光闪烁圆润清亮,透着一股正气浩然和不可侵犯。
    宋文由内而外的产生一股亲近感,那是他被活生生剖开丹田取出来的内丹,那本来就是他的东西。
    宋文不知道,如果他照一照镜子,那他就会发现,此刻的他眼睛发红,太阳穴乌青,一张漂亮俊俏的脸被急切和杀意扭曲的面目全非。
    当初他对张博宇真心以待,他曾经以为那是他交过的第一个朋友,可是现实给了他狠狠的一巴掌,他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整个人从天之骄子变成了阴暗里的老鼠,每日每夜的睡不着觉,他都在后悔,后悔自己曾经的不长脑子,错把中山狼引为知己,最终自食恶果。
    他自己又蠢又笨,这件事他认,但是他现在正在努力的修正这个错误,哪怕为此粉身碎骨,他也在所不惜。
    别看宋文表面上风光霁月,可是去了他那一身艳丽的皮囊,整个人刻薄又小心眼还记仇,张博文背叛了他,又要了他大半条命,他恨不得生生世世的把人践踏到泥里,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张博宇怜惜的摁了摁手里的珠子,曾经,他或许是很喜欢宋文,可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已经老了,老的不成样子,连走路都得扶着拐杖,宋文还依旧年轻,风华正茂,就连他心底也不由得浮现出一股自惭形秽。
    他是曾经是高高在上的仙人,他却是普通的富家公子,现在,他是一个严肃古板的老头,他却是一个年轻俊秀的首饰店老板,不般配,到底是不般配。
    曾经沧海难为水,他已经很老了,那些情情爱爱什么的都已经随着日复一日的打坐修行磨砺的什么都不剩,他口口声声说着自己最喜欢的是他自己,但是他最看重的还是自己的家族。
    家族生他养他,给他资源,供他读书上学,出人头地,他就能为了家族做尽一切他可以死,张志轩可以死,谁都可以死,但是张家不能亡!
    就在两方都蓄势待发,宋文的手越捏越紧的时候,张志轩终于找到了一个机会。
    是那个娃娃,她不动声色,但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绕到老爷子身后,猛的朝老爷子扑过去,纤细的手指狠狠的撕开了他背部的皮肉,飞扬的血花和零星的碎肉怦溅了娃娃一头一脸和半个墙壁。
    张老爷子难以忍耐的惨叫了一声。
    他拿出了一柄长刀,刀身银亮如水,中间刻着深深的血槽,已不符合他现在年龄的敏捷和力量转过身去,一刀把娃娃劈成了两半。
    绣春刀,相传曾经是西厂的大太监汪植的佩刀,杀人无数又沾染过帝皇气运,杀那么个小鬼,跟杀鸡一样毫不费力。
    人皮和白色的骨头四散,宋文的脸色猛地发白。
    就是这个时候!
    张志轩趁着他受到反噬,手上力道变小的时机,取出了一直挂在胸前的八卦镜,猛的贴到了宋文身上!
    宋文瞪大了双眼,烈火灼烧一样的痛苦蔓延他的全身,反射性的把张志轩扔了出去!
    “嘶……”
    他倒吸了一口冷气,五官都皱成了一团,八卦镜叮叮当当的落在地上,等他缓过劲儿来,看出了地上伤害自己的是什么东西,面露狠色,一脚把落在地上的东西踢飞了出去,唾骂道,
    “背主的东西!”
    那是他曾经亲手炼的法器,宋文曾经用它封印了一方为害数年的厉鬼,可是当年他遭逢大变,命都去了半条,几件从不离身的东西也被张家搜刮了去,这八卦镜就是其中之一。
    镜子被他一脚踢的撞在墙上,又掉了下来,咔嚓一声裂成了两半。
    很难想象,经过他特意用阵法加固,又是青铜所制的镜子,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毁了。
    “破镜难圆,不吉。”
    张老爷子横刀在前,却眼神恍惚的说了这么一句话。
    冥冥之中,一切似乎早有定论,他和宋文的关系就像这面镜子,一旦破碎,裂痕永远都会存在,就像是梗在心头的一根刺,恨不得让人将它永远的拔除!
    张老爷子看着张志轩跌跌撞撞往外面连滚带爬的身影,吐出一口气,双手握刀,刀刃锋利,指向了宋文,脸色冷漠,
    “阿文,你我之间,有死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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