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一的故事 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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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4生命不能承受之爱
--------你为什么叫怜生?
--------因为我的出生很可怜。
4。1
我早晨起床的时候,头有点晕,胃里犯恶心,但因为找到了能赚钱的工作我显得情绪高涨,忽略了有些不适的感觉。我在屋里有些神经质地来回踱步,然后就盘算着给大伯母去个电话,等我拿到钱就直接汇给她,回去一趟又要花交通费,不划算。我想起来前几天李恒来的时候告诉我今天早上他有足球赛,请我去加油,既然答应了就不要失约,所以我打起精神往足球场走,路过客厅的时候,看到钟秦对着电视发呆,看了一眼那快被他要养死的花,有些心疼地说,“你要实在不行就不要养花了,死了怪可惜。”
钟秦完全没有反应,我自讨没趣出门了。我犯得着为他的事情操心!我才不管那花的死活!我走到一楼的时候,看到布告栏里有这么一条消息:谁丢失了一个黑色皮夹请找3----28室李恒认领。
李恒这家伙真走运,我缺什么他就来什么,老天真开眼,没有给我突破道德底线的机会。我有点惆怅往外走,迎面遇到几个穿着十分扎眼的男生,他们吹着口哨嘻嘻哈哈朝电梯走来,像杀虫剂似的所到之处人畜皆无。(宿舍可以养宠物)我掀开竹帘的时候,为首的那个男生突然指着我笑道,“嘿,就是他,想抢钟秦的妞儿!这下有好戏看了!没本事还学人流氓,呸。”
他身边的哥们大声附和,我瞧了他们一眼,觉得很愚蠢,没有理会。可他们又在我身后说了一句,“这学校他妈的堕落了,这么穷酸的人都要!尽花老子的钱!贱骨头!”
我腿脚有点沉重,但仅仅几秒钟我的步伐就矫健起来,因为我很高兴能花他们的钱!我气死他们!花自己的钱算什么出息,有本事你来花我的钱!
一阵风到足球场,看到李恒猎豹一般优美的身姿,真是特别羡慕。如果可以我会要求自己强壮一些,看着看着入迷了,齐琪走到我面前掠走我的阳光时,我才回神。她的两指赫然夹着一支香烟,那动作和神情像极了我妈,我对齐琪的印象总是与我妈有关,所以我很想远离她,纯粹出自本能。她是李恒的女朋友,中年死于肺癌。
“嘿,听说你对钟秦的女朋友出手啦!挺有胆儿,真没看出来。”
谣言失真,但她至少说对了一半,薇彩确实是钟秦的女人。
“告诉你,钟秦那小子想要什么就一定要得到手,特别招人讨厌!你别怕他!他除了四肢发达外,哪儿都很简单。”
这点上我们有共识,于是我说道,“嗯,我十分同意。他的四肢真特别发达。”
“我告诉你一个秘密,薇彩和他还没确定关系呢,你勇敢却追吧,杀杀钟秦的威风!”齐琪动机不良煽动我横刀夺爱。我才不上当,你看好戏,叫我去牺牲,想得美!再说我喜欢男人,薇彩这种女人送给我一百个我都不要。
“嘿嘿嘿,你闲着没事做啊!”这时李恒下场休息,听到了齐琪的建议,白了她一眼,对我说,“千万别,上次的事情还不够啊!”
“真是够了。我再也不想掺合他们的事情,特别费神。”
“真是你们个个都怕钟秦,没意思!”
“齐琪,你一定要我抖搂当年你被钟秦拒绝的事情才罢休嘛——唉哟——”
不等李恒说完,齐琪黑这一张本来就挺黑的脸给了李恒一脚,转身就跑,“你混蛋李恒!”
李恒在她身后别有意味地笑,说了一句,“呵,这小妞~”
李恒休息了一会儿,摸摸上衣,说道,“怜生,帮我去拿一下手机,落在房里了,这身上没有手机就浑身不自在,感觉缺胳膊少腿的。”
我二话没说答应了,反正我没什么事情,跑跑腿还是可以的。可这跑出的问题该算在谁头上,没有人告诉我。
我当时很快在李恒的房间找到了他的手机,关了门便给他送去,一切都很正常。中午我坐公交车去打工,却不知道宿舍已经炸开锅了。被人这么大规模集体冤枉我还是第一次,永生难忘。
晚上六点钟,我准时到达了新的工作场所,它也在闹市区,但地理位置要比快餐点好些。大楼上没有标明这个工作地点的名称以及性质。但外表很光鲜,应该是个不错的地方。我在新老板刘八那儿看到了一尊同等比例大小的大卫雕塑,它愈发坚定我——这儿就是一个正规的体育运动场所这样的想法。刘八看着我,有点为难,和身边的人小声嘀咕,我没听多清楚,只知道刘八一直在强调,这孩子又小又瘦,又小又瘦!我很想反驳,因为这么多年的劳力劳动让我锻炼了不少,陪人练球还是不成问题的。
“合同一会儿再签,你去和林先生见个面熟悉熟悉,去吧,三儿,你带他去。”
我跟着一个叫三儿的秃头在二层狭长的通道里走到了最末端,他按响了门口的通讯器,毕恭毕敬说道,“林先生,人给你带来了。”
他话音一落,门便自动弹开了。三儿一句多余的话都没有,示意我进去后把门关紧了。屋里很昏暗,但光线还凑合。我看得出这是一间很豪华的套房,又厚又软的地毯踩上去很舒服,屋里弥漫着很清淡的香气,我并不反感。走到这儿,我还在想,这过程怎么都像让我来卖身。可李老板不会这么做,这就有点奇怪了。我在客厅里站了一会儿,没看到人影,便转去卧室,黑色的背景中,在落地窗下的单人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白色睡袍的男人,他就是本章的男主角,林轩,一个二十六七的黑道头头。当然他不会告诉我他的黑道背景,这是钟秦告诉我的。他也告诉我,除非必要,不要去接近这个能亲手杀掉自己父亲的冷血动物。可林轩给我的第一印象很安详,他双眼微闭靠在背椅上,湿漉漉的头发在滴水,手边盛满红酒的高脚杯隐隐透露出魅惑的色彩。他在听巴赫的弥撒曲,在进门的时候我听到了尾声。此刻,我站在昏黄的阴影中,看着他慢慢睁开冰蓝色的眼睛。
他有一张上帝眷顾的容颜,我这样描述他的外表省去了很多语言,他站起来的时候比钟秦要高一些,也比他更加魁梧一些。他慢慢靠近我时说的第一句话是,“告诉刘八,这个不行,骨头太脆,很容易死掉,赶紧给我换一个合适的不然我就用他练拳头了。”
这时,我才猛然发现在屋子的角落还站着一个身着黑色西服的光头男人,他带着一副令人费解的墨镜。
“你多大了?”
“大概19岁。”
“什么叫做大概?”
“我妈不大记得我哪天出生的,她模模糊糊记得是在很炎热季节。”
“你叫什么名字?”
“顾怜生。”
“为什么叫怜生?”
“因为我的出生很可怜。”
我们简短的对话暂告一段落。他是第一个对我名字感兴趣的人,我凝视着他的眼睛,发觉那里面有我很熟悉的东西,不忍再看了,别过头去。过了一会儿,刘八亲自来了,这时候屋里的灯才开了小小的一盏,我看到刘八的脸上都是汗水,他搓着手一个劲儿道歉,并且叫三儿赶快把我赶出门去。我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半晌,我对林轩说,无论是什么工作,让我尝试一下。
“你发疯啦——快出去——”刘八惊骇极了,他声音颤抖,脑袋不停左右晃动,像吃了摇头丸。
“呵,有点意思,那我给你一个机会。”林轩低声一笑,“说道,来吧,把合同给他瞧瞧。”
灯光很暗,刘八递给我薄薄一份合同书的时候还在不停骂我,我没顾得上破译他复杂的面目表情,匆匆扯过合同想赶快把我的工作内容搞明白,但光线条件太差了,我基本上除了末尾那硕大的“甲方,乙方”看清楚外,就再看不到实质性内容了。
“签字吧,”林轩一声令下,“然后咱们去熟悉熟悉环境,免得你明天紧张,怜生。”
那个黑西装的墨镜二话不说抓住我的手在印泥上一按,又迅速在合同上按出一个指印,这套动作完成度相当完美,我几乎没时间拒绝。我稀里糊涂把自己推到了火坑里,而此刻我还对自己未来的命运一无所知。在这里,我应钟秦的强烈要求,插叙一段他对林轩的评价,不想看的各位就跳过去吧。
(林轩之所以会这样绝对与他的父亲有莫大的关系,一个变态的家庭是不会培养出正常孩子的,我曾一度认为林轩是个王八蛋,只要他不高兴,谁都可以杀掉。但对怜生他却表现出了一个正常人才有的强烈好奇心。这种好奇心最终演变成爱情,虽然他极力否认。可局外者清,我很嫉妒,但不得不承认这是事实。林轩远走他乡之前甚至临死之前唯一想见的人只有怜生一个,他是个骄傲的人,他绝对不会坦白自己的感情,就是最后,也不愿把自己的灵魂交给别人处决,他选择自杀。他是个坏蛋,视人命为草芥,但有的时候,他在怜生面前,只是一个不会爱的傻瓜。)
那个时候黑社会是比较猖獗的,但像林轩所掌握的这样高素质有着出身知识界管理层的黑社会组织很少。你甚至会怀疑,林轩在被所有人肯定为一个恶棍时,同时也是享誉世界的年轻企业家,这样一个啼笑皆非的矛盾出现时,人们的表情是怎么样的。我并不了解林轩,钟秦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不安的猜测得到了印证:林轩只能做一个坏人,不然,他就是个智商为负的白痴。
此刻,林轩正在换衣服,他出来时,并没有像我想的一样衣着正式,一件舒适和体的衬衣和白色的长裤,以及一双白色的皮鞋。他很亲热拍拍我的肩膀,说道,“走吧,跟我上楼去。”
电梯停在14层,这一层不再有单门独间,是很开阔的场地,正中央是个拳击赛专用的擂台,周围零散摆放着沙袋和一些器材。我的心凉了很大一截,这不是陪练,而是专供给人操练的。果然是很需要好体魄的工作。李老板因何犹豫,刘八为何踟蹰,林轩何故不满,一切都明明了了了。
可能是因为我的表情很冷淡,所以林轩认为我早就知道了是要干什么。他开口道,“价钱已经商量好了,5天,一天一千,手续费我给刘八。”
我向李老板撒谎真是个明智的决定,如果是十天,想必我已经尸骨无存了。
“这五天内你是生是死是伤是残与我无关,你若是死了,我会再付5万给你的家人。”
当务之急是赶快写一份遗书,除此外,我脑中想不起来更多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