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回忆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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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叛逆期开始,我身边就不乏追求者,而最久的一个正印男友我交往了四年,他叫小纪。
    和小纪一起的时候其实挺大风大雨的,小纪给我出了两次轨,而我也毫不示弱地还给了他两次,最后大家还是没能走到一起。
    小纪本是一个很能侃的可爱小伙,和他说电话总能说一个半钟以上,曾几何时我也像深爱于正扬一样深爱着小纪,高中的班主任都说我和小纪挺像的,从校门口走到教学楼我们左望右望能走半个小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小纪变化很大,后来连他的朋友都和我说他变得内向了,从那时起,我发现我对小纪再也没有从前那感觉了。
    就这样,在分分合合的情况下,我有两个小插曲,小纪最后和我分手的那一次,是于正扬的哥哥和我说小纪和别的女孩一起。
    我信了,上了大学以后小纪和我解释过并且想和我和好,但是最后小纪和我还是以失败告终,而他也去了英国。这几年从他和我的联系中可以看到,他过得很好,英国的世界也仿佛是五彩缤纷,小纪和我说他交往了一个女朋友,我一点都没觉得吃醋,因为我知道我是真心地祝福他。
    于正扬是我高三时候的同班同学,用于正扬的话来说我就是他高四的同学。
    那一年我们之间就像平行线似的毫无交集,而当时几乎全班同学也都知道于正扬追求着另一个女生,因为那女生总是穿着红色的鞋子,所以我们管她叫红鞋儿,那一年全校师生看在眼里,于正扬对红鞋儿是无论风雨地天天接送,后来我和于正扬一起后他和我说,当时他对那女的是夏天热了天天一瓶冰水,冬天冷了是天天一罐热咖啡,听的我是头顶直冒白烟。
    本来是不太相熟的于正扬,在我鬼使神差地看了一部台湾片以后我对他有了好感,我觉得他长的特像那男主角。
    就这样连我自己也弄不清是真的喜欢上他还是只是受到台湾片的影响之下,我开始去追求他。
    老天像是在帮我似的,于正扬在追了红鞋儿一年毫无收获的情况下,红鞋儿交往了一对象,而我和于正扬也走到了一起。
    没几天以后于正扬放弃了,理由是我太优秀。
    这段感情在贼心未死的我的挽救之下,我和于正扬又重新地拖起了小手大唱幸福恋人。
    在众人口中于正扬绝对是一好男儿,反而我却像是高攀了他的小黄花,但不知道为什么到了于正扬那里他却觉得他配不起我,特自卑。
    在我和于正扬交往的时候我其实幸福地像花儿一样,有事没事的时候我也会一个人幸福地偷笑,宿舍的姐妹们其实都挺羡慕我。
    刚入学军训那会儿,我和叶君总半夜翘着腿想着怎么来偷懒,最后我请了病假脱逃成功,那时我让于正扬来接我,人生地不熟的他也真找来了,顿时让我感动地热泪盈眶无法用言语来表达。那几天北京特别冷,于正扬还给我带衣服,后来我回去军训了,于正扬还帮我洗衣服,完了还晾在男生宿舍外面,活生生地给其他同学笑得变成化石。
    那时我们刚上大学,就像校道上的情侣一样甜蜜,几乎每天我们都发着信息,有时那发短信的速度基本上用眼睛是看不过来,啪啦啪啦,估计勤快的时候也有一两百条。
    于正扬也特亲密地叫着我,晴晴左晴晴右,到后来简直就用老婆得了,我现在特抱怨,怎么那时候就没有飞信呢,要不能省多少张毛泽东啊,有时于正扬找我,知道我手机余额不足,他就立马就帮我冲了值。
    想起来我和于正扬那时过得真像是小夫妻似的,而我也告诉自己,我要对于正扬真心!专一!以后我发誓要嫁给他,还让全班同学都来参加我们的婚礼。
    “你们就别再和她提于正扬了,多艰难才度过那段艰辛的日子啊。”叶君的话把我从曾经幸福的回忆里像拉狗似的拉回了现实。
    “丁晴,你还惦记着啊?”贵妃问我,我知道那也是大家都想知道的答案。
    “忘了,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我虽然不再有感觉了,但是看到那条疤,我不得不承认我还记得当时那痛。别说这些无聊的话题了,唱歌吧。”我潇洒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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