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五十四章夜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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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悲凉的人生,各人有各人的不幸!或许是夜离悲惨的时候多了,所以他选择彻底地忘掉过去。
当他清醒过来时,大脑一片空白,自己是什么人?从哪里来?又要往何处去?对此一无所知。
枕头边一张某刑警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为他找到了去路。
看着上面那个庄严神圣的国徽,神经末梢激起隐秘又激动的兴奋。
这种兴奋感来沿于何处他不知道,他只知道从这一刻起,他隐隐地感到自己可以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活着,他要拿起正义的利剑,将这世间的恶魔拽入地狱。
强大是本能的欲望,在学校里除了各科侦查的专业学习,他最喜欢的就是散打了。
大概是因为他基哩基气的长相,人人都觉得他这样子自救都成问题,还想当警察救人?简直是要笑掉大牙!
所以他迫切地想要改变自己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形象,对于散打他格外下苦功,花了许多时间去琢磨和学习,这一用心起来,就出人意料地在某次学校组织的散打比赛中获得第一名,一时之间的辉芒惊呆了所以人,包括他自己!
一时间”霹雳警花”的尊荣成了他的别称,可惜他不喜欢警花两个字,那两个字好像在告示着自己辛苦学习散打的初衷没有得到回应,即便他现在有隐约可见的肌肉线条和壮汉才会有的六块腹肌,依然甩不掉他像个女人的事实,甚至在有时候跟同学切磋武艺的时候,还会被男同学促不提防地偷亲。
不过这别扭的称号终于在他进入市公安局的一年后摘除,得了另一个称号,“夜猫!”
这是极致反差的意思,说他长得像个温顺漂亮的宠物,却实际上是只凶残的猛兽,只要被他追上的猎物,最后都会被打得半死。
刚进警局的时候,沉闷又木楞的他几乎没什么朋友,大家多多少少因为他的外貌而故意冷落他,反正同事们都没怎么把他放在心上,感觉他长得实在太过阴柔,像个漂亮的花瓶,但是花瓶在他们这种严谨的地方始终起不到多大用处。
而没想到一桩性虐案件令同事们对他的印象刮目相看,当时被虐待的少年已经死亡,冰冷冷地躺在床上,灰败冤屈的眼睛死不瞑目,似乎在无声地叱责着他们警察的无能。
当那双死寂浑浊的眼球一下子撞进夜离的脑海时,他的大脑顿时乱哄哄地闪现一些画面,碎然无力地靠在墙上,霎时猝然暴走,徒手万里追凶,用了五天四夜,在跨别五个省外的地方追到了凶手。
当其它同事匆匆赶到那里的时候,那个威猛高大的变态已经被打到没了原形,命悬一线地瘫在了地上,感激涕零地哭诉着要是警察同志们在晚来一步,自己就要被这个变态弄死了!
变态都说他是变态了,大概那时发狂的他真的像个变态,但他显然不是什么变态,只是不知不觉间,报复的快感在心里滋生,但身上的这身衣服不应许他犯罪,所以他只得像头豹猫,有着乖顺又暴戾的两面。
时光如白驹过隙,世事如白云苍狗。
正应了那句话,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
这世间人性荒漠,在他这个刑警的面前越演越烈。
正式加入刑警大队后的夜离激动炙热的心在迅速降温,支离破碎的血腥和一个个泯灭人性的真实案件,让他变得麻木且冷漠。
唯有在追捕犯罪分子时,搏斗时挥起的每一次拳头都让他肾腺激素增高,处罚恶魔时的快感令他蓦然间变成嗜血的怪物,凶猛又残忍的模样恨不得将恶魔就地惩罚。
对他来说,恶便是恶,没有什么理由可以改变一个恶魔的本质!
可惜最近的一桩案件令他烦恼,一个刚成年的男孩为了给他那个当妓女的母亲报仇,杀死了嫖客。
因为五块钱而跟客人在争执中被误杀,所以他为了给自己的妈妈报仇,提着刀去了那个男人的家中,一刀捅死了那个有四个小孩的一家之主。
当追到那名还满脸稚气的男孩时,夜离狠戾的拳头不加思索地落下,可男孩被打到几乎晕厥的时候,他嘴里虚弱的话让夜离第一次后悔自己的粗暴。
“妓女就该死吗?她只是为了多有几块钱给孩子们吃饭而已,被刺了那么多刀是误杀吗?我报仇有错吗?我只是做了你们这些无能警察没有能力办到的事!”
那一刻他无力地感到,他下手再狠也不能将犯罪分子打死,毕竟处于法治社会,有行政机关正法他,而警察的责任只是抓捕。
这光怪陆离的世界上总有些人生活得水深火热,而有些人过得无法无天,即便犯了法,也一样有办法开脱罪责。
酒精使人麻痹,令人暂别痛苦,最近他越来越依赖。
酒吧里的音乐热浪滔天,激情澎湃的男男女女在绚烂的灯光下疯狂地扭动着身子,身边一个跃跃欲试的男人在不做痕迹地靠近,几经探索,一只咸猪手摸上了夜离的腰!
喝飘的夜离好像毫无感知,舞池中的几个同事见到这一幕都在为那个不知死活的男人感到惋惜:好好的活着不好吗?
果然,在那男人欣喜地准备得寸进尺的时候,没看清对方用什么招式,总之一脚,他就被远远地踢趴在了地上。
哄闹声吓坏了众人,男人狼狈地爬起来,恼怒地咒骂一声,刚骂出的声音却仿佛噎在了嗓子里。
只见那个醉得脆弱不堪的美人一手端着酒,醉眼迷离地从后裤兜里拿出一个亮晃晃的东西”啪”地一声放在了吧台上!
定眼一看,赫然是对手铐!
那男人一看,顿时被震慑得后退两步,赶紧灰溜溜地隐没在了人群里。
舞池上下来了三个同事,一个是他的老大,一眼看上去就仿佛猥亵犯似的油腻大叔,叫潘严,那油亮的被盖头永远都一丝不苟地黏在头皮上。因为离异而不甘寂寞,所以比较像孔雀,一见到女人就撩骚!
而一个是见谁都爱的花痴美女,将新余,虽然已经是二十八岁的老女人了,却有着活拨好动的少女心,花痴得厉害,一见到帅哥就腿软!
另一个是居家好男人王恒,性格和脾气都太好,一天下班就想着早点回家陪老婆孩子,几乎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就是性子太慢,慢到迟钝的地步,反正每次到达犯罪现场都是最后一个,而离开的时候也是最后一个,总之就是磨磨蹭蹭,罗里吧嗦。
而加上夜离,他们就是刑侦四人组了,而夜离在他们的这个组里,智谋赶不上自己的这个油腻老大,技术手段赶不上美少女将新余,细致也没有慢男人王恒细微,但追铺犯罪那是实实在在的能力担当。
就是太招人了,总能勾起别人的犯罪欲望,但虽然长相阴柔俊美,却总好像不太合群的样子,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
呃,其实他只是内向,木楞,真实的内心狂热,而且极度渴望朋友!
毕竟他的世界很寂寞,不知是不是记忆太差,他对以前的事情几乎没什么印象,所以自他有记忆起,他都是一个人,心底多多少少都有些渴望有人的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