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重逢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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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迁居已有一月,未听那逃出的丹魔作乱,村民们总算是安下心干起正业,换了个住处,恢复往日的行当。
    几个村的村长合起来开扩了一块地让村民们办集市,做起了买卖。
    村长们同左筝商量,决定选个日子办迁居宴,向天祈求平安,缓解村民们对新住处的不安。
    左筝这天起得早,决定上市买些菜肉准备开宴时来慰问这些日子用心用力的大家伙们。
    新村最后定居下来的有两百户人家,是个大村寨了,办起宴来要的东西也多,需要的人手自是多。
    季知平找了个借口跟着左筝去集市,孟温画了一个多月的符心下烦闷,见林越正教小伙子们练武,怂恿他一同上集市看看。
    “你为何不跟着去。”林越不解,这人找借口能不比季知平强?
    “林兄有所不知,我们并没有银两,若是看到东西想要,季仙君那般疼我,定会给我买东西,那不是麻烦人吗。”
    “所以?”
    “你我也就剩下身上这身衣裳能当,总不能不穿衣裳。再者一起去了,总有个照应不是。”
    “我不需要照应。”林越转身欲走向人群,被孟温拉扯住。
    “好你个林越,当初是谁许下诺言……”
    林越叹气,“走吧,你不是什么都不怕吗,一个人去集市还怕被劫了不成,你还能有什么可给人劫的?”
    “就是这身衣裳惹人眼红,不知情的还以为我真是富家公子呢。”一路上孟温又是絮絮叨叨个不停,说什么之前在旧村还能看到几个大户人家,如今迁个村,一个个藏起了富,生怕人知道他有钱,半夜被人劫了去,索性这锦衣华服都当去,穿起了布衣。
    孟温与林越来得晚,这时候集市上已经开始有小贩收拾东西准备离开,孟温远远就闻着一阵阵烤肉的香味,寻着味儿走了一条街,那处不过是个小茅屋,店前站着一排排密不透风的人潮。
    孟温肚子饿了,只能眼巴巴看着,习惯性扭头去瞧身边的人,见是5林越,哀叹一声,果断离开。
    “我终于念着季仙君的好了。”孟温这回是真诚地念着季知平的好,林越跟在身后,嗤笑不语。
    而季知平这时候则是牵引着驴车跟着左筝在集市的大道上走,东西都买齐了,眼看着日照山头,午时也该填饱肚子,这会儿是去寻吃食去了。
    “来时闻着一股肉香味。”左筝一路寻着,就是没闻着那股心心念念的味儿,“不会是关店了吧。”
    “我见那处人流密集,可别等到日落才能吃上一口。”季知平要求不高,只要是能吃的,他都能吃。
    就这样一路上看到哪处有卖糕点吃食的都会买上一点吃上几口,停停走走,倒是把肚子给填饱了。
    驴车把二人带到一处热闹的地方,人未接近便听到阵阵喧闹声,有人高呼尖叫,甚至有狂笑,“是耍杂的!”
    “耍杂?”季知平来盛国这些天见过几班耍杂的,都是些江湖术士,卖着小玩意糊弄小老百姓们,第一次闻得这般热闹的耍杂,不免好奇。
    看着左筝跳下驴车跑往了人群,季知平把驴车绑在路边的树桩上,施了道小法术,以防让贪小便宜的人窃去,开宴可得靠着这些东西啊。
    低声呢喃,眼角瞥见一黑影,转头看去哪儿还有人影。
    随后去寻左筝,一同瞧了近半个时辰的杂耍,原是那班人不同于往常的江湖人,都是带着真本事在表演,有人上刀山、喷火口,斗鸡,跳舞充斥着异域风采。
    人群中一人侧目看着季知平,脸上表情凝固,无悲无喜,“怎会如此相似。”
    那些人在激起他的怨气之时说过,他身边的人都死了,是皇室的人下令杀的,不可能还活着,何况这世间已过了这么多年,这么多年……
    是人,怎么可能还活着。
    不可能是他,气质不同,眼神也不同。
    “仙君!”孟温的声音夹杂在杂乱的人声中,季知平迟迟才听得,转头去瞧,二人竟也跟来了。
    而二人身前不远处,站着一身形高挑的男子,那人于人中犹如鹤立鸡群,通身漆黑,如墨的长发尽散着,由拂过的轻风吹散开,盖住了半张脸。
    季知平能感觉到那发下有一双眼在看他,深觉是他冒犯了人,季知平很快避开视线。
    孟温也看到了那人,也就一眼,转瞬移开视线。
    四人聚于一起,很快同坐上驴车回村寨。
    晚上办宴由村里几位有厨艺的大娘掌厨,办了近五十桌宴席,热闹非凡,红灯惹眼,引来深山不少野兽的觊觎。
    山下的热闹声一阵接一阵,游荡于此地的孤魂野鬼寻着阳气而来,又因阳气过盛很快避开。
    季知平本是和林越与孟温商量办宴过后便离开此地,来此的初衷虽是寻忆,却委屈了陪同他来此的二人。
    寻忆的是他,何去麻烦他人,这路上就该高高兴兴地出来,高高兴兴地回去,“我们是来游玩的,莫不是忘了?”
    手上的酒杯凑到嘴边一顿,孟温低下眼,感到极为委屈,“这路上我受太多苦了,要不回去吧,身上又没有银两。”
    林越也是赞同,“叫花子出门都知道得讨些路上盘缠,这段时日若不是朝夫人收留我们,或许已经饿死在街头。”
    季知平沉默,他们有那么悲惨吗。他也不想过这般紧巴巴的日子,没了收留他们的地儿,也确实不好过,“那便回去吧。如今百姓们已安居乐业,我们不过是过路人,周游于此地,是该离开了。”
    季知平喝着酒,大口嚼着肉,细细回想,他们是来玩的,自从进入这睦国旧址,不是教村民们练武练法,就是随着左筝四处为民除害,收点银两又是来救济村民,这算什么?
    做人,就应该为自己!
    人一般去游玩肯定会寻什么著名景点,想想这旧地有什么著名景点?
    季知平记忆里最深刻的只有一个静恒寺,就是不知现今还在不在。
    “如今的妖睦旧址有什么著名景点?”季知平问二人。
    林越作为曾经的荣国人,与睦国为邻,儿时没少听过,这妖睦各处盛名的景点,要论最为有名,“皇城中的静恒寺。金砖而砌,琉璃当顶,朝日升起比夕阳还亮堂。”
    季知平不记得有没有去过静恒寺,如今的静恒寺在何处,他也不知,“打听得到?”
    林越摇头,“不清楚,城墙后来又围起一堵,会不会被圈入皇城内还不知,若被圈进去,进去便是出不来了。”
    孟温听到金砖琉璃瓦什么的,动了心,也想去看,又想起一事,“此前我听盛国的人说,睦国以前贫乏,公子活得不如公主,甚至有公主去往各国和亲,或是沦为质子以示友好来交换物质,稳定关系,怎有那么多金子来砌殿,这不是铺张浪费?”
    季知平在盛国呆了不知多少年,未曾听说过睦国末年的惨败,“记忆中的妖睦四季分明,除了边境与深山中一些小村寨过于贫困靠着打劫来维持日子,镇上的人们都是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更别说这皇城,一座金砖砌起的寺庙,不在话下。”
    林越点头,他没少听说过关于静恒寺的传说,虽取名为静恒寺这么朴素的名字,却是有它的道理。
    当年妖睦有不少的妖,莫说人有好坏,妖自也有好坏。
    人会作乱,会一心为王,妖自然也会。
    静恒寺初建取的名并非叫静恒寺,而它名字的由来是因有妖进入那个地方,欲在里头称王称霸,扬言欲大开杀界,几近颠狂的状态杀了守门的僧人,进入大殿抓了慌乱的香客称得拜他为王,臣服于他。
    当黄昏反射而出的日光照射到大殿的砖瓦上,所有人合上了眼,停止哀嚎与悲泣,而那只颠狂的妖,迎面那照来的日光,跪地不起,没有人的眼里有他,他无声流泪,悄声而去。
    由此,取名静恒。
    左筝已喝得半醉,见仨人聚于一块,拿酒相敬,感谢这段日子的照应,四人互敬了几杯酒,孟温率先反应,问起左筝关于静恒寺的去处。
    “在皇城外,当年圈地本是欲圈进去的,不知为何改变了主意。”左筝只知道这些,后又去敬其他父老乡亲。
    这夜醉倒了不少人,由于防守不到位,隔日一早便有人传言他们家的鸡鸭死了,还有人传他们家的狗昨夜叫得异常大,白日去瞧死法不知有多惨。
    季知平闻言去那户人家瞧上几眼,那只狗确实死得挺难看,肠子什么的都出来了,只有那狗头完完整整的。
    “昨夜大家伙都喝了酒,这邪祟只杀这些小东西,不伤人,好生奇怪。”围观的人群有人议论。
    “有何奇怪,贼人不都是杀些猫猫狗狗先,下次便是人了。”
    闻言有理,大家伙吓得往后退,“或许,这是在警告我们。”
    “皇城逃出来的邪祟会不会看上此地,觉得我们占了它的地儿,才这么做?”
    “在此定居才一月,怎么就出了这事,莫不是又得迁去?”迁居的麻烦大家都是知道的,可是,住处令人不安心,更是麻烦。
    季知平退出人群,总觉得不对劲,这附近是有邪祟不错,可都没有带上血气,并不是他们。
    一黑影消失在人后,行走于路间,还是觉得委屈,目光朝向深山而去。
    又再隔日,前天办宴的地方出现两只被打死的黑狼。
    “这东西一般躲于深山不会出来,定是趁昨夜防守不当溜进来了,血气重得很。”季知平又去凑热闹了,这次带上了孟温。
    孟温看着来来往往的人们,总算明白为何这东西不伤人了,它不是不伤人,而是伤不了,“没想到,我画的符还有这般效果。”
    季知平往孟温肩上一拍,画符人的手法与力道还有习性不同,所出来的效果都是有差异的,孟温画出来的符不仅有避邪作用,还能驱赶这些带有血性的野兽,可见其人领悟性高,灵气也是盛人。
    “真不知是哪位高人,天未亮就去山上打死这东西。”村长连连称赞,就是不见有人来邀功,“好!咱们村有能人啊,往后可不能再松懈,这一次咱们大家伙是走了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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