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爱已成习惯(作者:末末)  第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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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安。阳。
    相信吗?我并没有特别的想念你。只是,我听人家说,当你很想念一个人的时候,就会一笔一画认真地写他的名字。于是,我就写下了你的名字。是不是很矛盾?呵呵,我就是这样的,一边努力想要忘记你,一边却拼命在心里刻下你的样子。可是努力终不敌拼命。
    是不是这样拼命了,就可以不离不弃了?
    ——摘自许若颜博客“有你陪着我”
    秋天快要过去的时候,我开始和成泽交往。而顾安阳已经离开我整整四个月了。
    我扭过头,看窗外车水马龙的大街上人潮涌动,心底突然冰冷成一片汪洋大海,真真切切地疼,却不知道为什么。
    成泽说,颜颜,让我照顾你吧。我可以的。平淡中略带坚定语气的陈述句,并没有要征求我意见的意思。我把一勺冰激凌喂进嘴里,咬着勺子,歪头想了一会儿,从书包里拿出一本杂志冲他挥挥。呐,我要这样的杂志,一模一样的一百本。成泽接过杂志看了一眼,皱皱眉说好,你等着我。然后起身走出了咖啡屋,背影很快便混入幸福街的人流中,消失不见。我在玻璃上呵气,然后一笔一划地写顾安阳的名字。顾。安。阳。多好看的三个字啊。
    成泽只当我是一时任性。他知道许若颜这个样子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不是任性,我是想念顾安阳。我让成泽去买的杂志是七月银版的《男生女生》,上面有写顾安阳的文章,所以我要!而《男生女生》是很畅销的杂志,晚几天就买不到当月的了,况且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了,到哪里去买七月的杂志?这两点,成泽一点都不知道,却走得那么义无返顾。我摇摇头。
    成泽把一百本《男生女生》递到我手上的时候,我的心狠狠地下沉了。并不是因为这一百本书的重量,而是因为像成泽这样一个笑容明朗的大男生,突然站在我面前,小心翼翼地问我,颜颜,我通过考验了吗?我用力呼吸周围的空气,然后把手放进成泽的手心里。
    我在心里偷偷对顾安阳说,亲爱的,我会幸福的,你放心。因为你说过,油桐花开代表幸福晚来。我等到油桐花开了又谢了,倘若再等不到幸福,是不是有点儿冤枉呀?
    成泽的大一生活过得优哉优哉的,他的清闲似乎纯粹只是为了衬托我的繁忙。我依然在高三那大堆大堆的复习参考书和模拟试卷中拼搏着,为自己那未知的将来奋斗着。成泽总喜欢在我埋头苦思冥想一道五星级数学题的时候笑眯眯地注视着我。在我快要达到抓狂的那一刻,揉揉我的头发,拉过本子,在“笨丫头”三个字出口的同时帮我在扭曲的几何图形上添加好辅助线,所有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了。我惊叹的同时,狠狠瞪他。第一,不要像摸小猪那样摸我的头发。第二,我不笨!成泽很好看地笑着,挠挠头,一脸困惑,为什么是摸小猪而不是小狗?我头也不抬道,我喜欢猪!
    因为顾安阳喜欢叫我,猪老婆。所以我喜欢猪。
    喔!许若颜的男朋友好帅哦!看到成泽的女生都毫不掩饰地在我面前露出羡慕的表情。我轻轻一笑,转身便能想到,她们换上痛恨与鄙视的表情骂我,坏女人!呵呵,全天下,应该就只有顾安阳不会这么说我了,因为没有人能比他更希望看到我幸福。是不是呀?顾。安。阳。我一笔一画写下的三个字。
    当我意识到不用再呵气就可以在窗户上写字的时候,冬天不可阻挡地来了。我在玻璃上写的字,太阳一照就化得没有样子了,可是我还是固执地写,一遍一遍地写。
    我在成泽的自行车后座上,双手抱着一大杯奶茶喝得津津有味,两条腿交替着一踢一踢的,整个车子便摇摇晃晃起来。成泽说,公主,你该减肥咯。
    我摇摇头,才不要!因为顾安阳说过,稍稍稍稍胖一点儿的女孩子看起来会比较有安全感,所以我不要减肥。我要让顾安阳感觉安全。
    成泽坚持说我是他从幸福街上捡到的“民间公主”。其实,他是别有用心地想私自把自己升格为王子。这点儿小心思我还不能不明白?我就不承认,就不承认!就像没有加盖合格章的猪肉,就是不合格!只要我不承认,他就不是王子!
    除了顾安阳,谁都不能是王子!
    我觉得自己任性了,无理取闹了。
    只要我承认自己是公主,那么成泽的角色理所当然的就是王子。所有人都认为公主和王子在一起会很幸福,童话里也是这么写的。可事实上,幸福不幸福的只有公主说了算。反正,我和成泽在一起很开心。
    开心是什么呢?开心就是,我跑到成泽的公寓去“大闹天宫”,把他家搞得像被强盗打劫了一样。闹够了,就坐在沙发上啃着巧克力心满意足地看他收拾残局。嗯,成泽真有做“贤夫良父”的潜质。开心就是,一天之内拉他去幸福街吃十次冰激凌十次果冻,然后撑得走不动了要他背。开心就是,累的时候烦的时候作业写不完的时候,拨个号码过去,五分钟之后准能看到他微笑着站在我面前。开心就是,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挽起他的胳膊或者是拉拉他的衣角,嘿嘿一笑,什么都不说,安心的感觉填满心房。
    这样的开心特别真实也特别踏实。可是它和幸福有什么区别呢?我说不清楚。
    那开心的结果怎样呢?结果就是,我拍着成泽的肩膀笑眯眯地跟他说,亲爱的,朕今天心情好,来,给你讲个故事听。
    我讲,故事的主人公叫顾安阳。关于顾安阳,喜欢白色,偏爱23号纯白球衣。数理化超级棒,英语特烂。对老婆很好。除了和他的小胖老婆一起考去上海的大学,没有更高的追求了。
    我讲,顾安阳的睫毛特别长,而且笑起来的时候脸上有一对酒窝。按照我的逻辑,女生长酒窝可爱,男生长酒窝变态!而且睫毛长的男孩子会花心哦!
    我讲,顾安阳特有小孩子的特质,生气的时候逗逗他哄哄他就乐了。但是他也有特别有原则的时候,比如他养的乌龟叫顾颜颜,不管我如何撒娇哭闹甚至是威逼利诱,他都不肯改成许阳阳!
    我讲,顾安阳的身材特别好。我常常盯着他性感的锁骨看直到流下口水,常常赖在他怀里不出来感觉世界真温暖,常常让他背我上楼梯伏在他背上感慨男人的肩膀为什么比女人的宽啊……
    我讲……
    那,故事的作用效果是什么呢?效果就是,成泽突然放开我的手,站起来一言不发地走了。是的,没有人喜欢自己的女朋友总在自己面前提起她的前男友,而且语气里充满了少有的温柔。
    我追上去拉住成泽却不知道该说什么。望着他面容凄楚,颜颜,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么?能不能不要再说他了。他的离开对你来说真的这么重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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