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和园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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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华败退,脸色灰白,此刻不再因为季柳是乡下人就轻视他,只因有如此想法,只会彰显他自己的学业素养的不足与狭窄心胸的不堪。
季展鹏收起自己的心思,他原本就是带季柳出来长脸的,只是这种出彩的方式比他想象中还要痛快,现在看向季柳的目光已然变化。
被簇拥着坐在椅子上,季柳再次端杯喝茶。
“柳弟文采斐然,句句精品,敢问师出何人?”詹淸站在一旁,这人不仅相貌出众,文采更加惊艳,想起刚才自己竟然也跟着李华腹诽了季柳一通,脸上淡淡发热。
季柳放下茶杯,桃花眼盯着詹淸,目光清澈,“乡野之地,未有名师,只一游方道士而已。”
“一山还有一山高,往后让你二哥带你常来,咱们一起切磋切磋。”
“那还要看二哥。”他这么一闹,季柳这个名字应该很快就会在京城的文人中传开,届时他大病初愈便出门惹事的事情就会被贾彩霞知晓,不处罚他就不错了,怎会允许他一个待嫁的双儿再次出门。
季展鹏豪气盈胸,今日季柳为他挣足了脸面,他高兴的很直接答应下来,“以后二哥带你常来!”
有些对不住这个为人爽快的二哥,季柳暗自记下这桩,只得日后慢慢补偿他。
“你一直在养病,咱们还未好好说过话,你还会些什么?”清净下来,季展鹏问他。
“老太太说身为季家人必须读书,识字,其余也没有什么长处。”詹淸和几个好友就在身边,听见季柳的话齐齐点头,都道季家老太太养的好孩子,又听他说没有其他长处,如果是文斗一开始季柳这样说大家还会当真,可现在他如此说,所有人都觉得他在谦虚。
季柳愿意将功劳都推给老太太,他自幼在老太太膝下长大,他的一举一动与现在的季家当家人没有丝毫关系,这种将来会被人口口称赞的话当然不会留给季家那对便宜父母。
“咳咳。”轻咳两声,季柳捂住嘴。
“前些日子听说季大人在皇上面前为你请太医,如今你生病刚好,可别再染了风寒。”季成悦在御前求医这件事朝中之人都知道,当初有几位听家中父亲谈论此事,自言于理不合,家中小辈身体不好断断没有劳烦宫中太医的道理,现在看来幸好有太医诊治,不然如此风姿绰约,才貌双全的人儿今日可就见不着了。
几人打定主意回去之后要将今日之事告知自家父亲,能让季大人破例的孩子终究与其他子弟不同。
与李华交好的同窗有不服气者,或许因为自己的好友被一个双儿下了面子,让他们自感丢人,又或许是单纯看季展鹏不顺眼,他们聚集起来想要为李华找回面子,谁知刚一动作就被李华拉住了手腕。
“不必去了,他的诗词造诣确实在我之上,我输得心服口服,日后必定在学业上下苦功。另外,季展鹏是季展鹏,季柳是季柳,何必将两人混为一谈。”
这句话一出,有几个心思剔透之人立即了然,恐怕这李华也是醉心于季柳的美貌之下,当即不再多说,当事人都不追究,他们缘何要做那出头鸟,转身继续吟诗作对去了。
察觉到李华的目光,季展鹏不着痕迹的挡住他的视线,季柳可是定下婚约的,他将人带出来已是不妥,再被人惦记上,他这身皮还要不要了!
难怪自古有言,红颜祸水,虽不是红颜的错,可这周围的苍蝇也实在是烦人,几首诗的功夫就让一个白衣秀士沦陷。
詹淸几人与季柳对了对子,欣赏几幅临摹出来的作品。时间一晃,晌午时分到了,原本和园下午也是有安排的,但念在季柳身体太弱,季展鹏决定带着他在京城的主要街道逛逛,买点双儿喜欢的东西。
作者闲话:
前面李华最后一首出自清代袁枚的《十二月十五夜》,前面分别是柳宗元的《江雪》、岑参的《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节选,刘长卿的《逢雪宿芙蓉山主人》,白居易的《夜雪》,再次崇敬一下古人,多亏背了这么多古诗,感谢语文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