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日记)选择春天去蜜月 8、初恋地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15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8、初恋地
这天晚餐由Sally的朋友设宴款待,时间定得比较晚,赴宴前,我们有时间去市政广场那里走一走。
六年了,旧地重游,我的心情说不出是兴奋还是感慨。原本隐隐绰绰的怀恋感受,全被毅和小粤俩的追问勾起来了,浮在心海的表面。
这六年,我总的来说是在往好里走,不像之前那么背。那阵子好像什么倒霉事都轮上我,躲也躲不掉,是那种喝凉水都塞牙,树叶掉下来都砸头的境遇。那时,我简直有点招架不住了,每天都生活在惊惶中,唯恐自己再惹祸。可越是害怕,倒霉事越会找上门来。
我的转机应该说是从和Sally好上开始的,也可以说是从欧洲的这片土地上开始的,算起来也就是从里尔到布鲁塞尔差不多方圆400公里的范围内。因此,我感念Sally,也感念布鲁塞尔,感念里尔。如果说,真有什么“福地”一说,那么,这里应该就是我的福地。让我把婚礼办在这里,我也愿意。
黄昏,我挽着Sally走在硬石铺就的市政广场散步,晚风习习,特别惬意。
与其说我挽着Sally,还不如说我靠着她,赖着她,走路都不用自己花力气,往哪儿走,也无所谓,荡过来悠过去,旁若无人。手交叠在背后,十指相扣,特别情侣模样。
在上海,我也喜欢赖着人走路,说是坏习惯也可以吧。有时快把人逼到墙根了,再重新折回来,另辟新的路线继续向前走。陈昊最受不了我这点,常说,这么大个子,走路都没支点,累不累人?有时我们干脆在街上干起架来,推推搡搡。有时陈昊干脆挠我,逼迫我远离他三尺。Sally不会这么嫌我,她喜欢我这股亲热劲,她说:“跟你过日子总是累的,不在乎这点。”Sally还说:“我们Tony对人好起来的那个样子最傻,也最可爱。”
毅和小粤走在我们前面,始终保持着差不多五米远的距离,不能听到我们说悄悄话,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在嘀咕什么。偶尔,毅回过头来向我们说一说布鲁塞尔的“外史”,尽一个导游的职责。我看见他穿着一条不新的五分裤,露着两条结实有力旅行者的小腿,毛茸茸的,很性感的样子。几天没好好打理自己,他胡茬很明显了。和我一样,毅有很好看的胡须线,无论留髭还是不留,都很Man,很迷人。小粤则是另一种风情的男孩,裤腰处不慎露出来的那一截白白的腰,让人分辨不出是女生的腰还是男生的。小粤没有棱棱的腰肌,却喜欢穿小而短的上衣。
毅裤子后兜里总是插着一个厚厚的钱夹,十分惹眼。Sally提醒过他几次,说:“小毅,那么多卡,就这么插着,太大意了。赶紧收起来。”每次,毅总是先收了但不多时又重新出现在屁股兜里,屡教不改,好像插个鼓鼓的玩意儿很酷似的——男生总以为满不在乎的劲头很酷。后来,Sally干脆就不说了。毕竟毅不是我,爱改不改,和她没多大关系。要是我这么屡教不改,Sally肯定要跟我作,泪眼婆娑什么,她会说:“事实上我什么话都不管用,你永远是我行我素……我的话永远是说了也白说。”这一招对我很灵,凡是Sally流眼泪了,我准改,而且还特长记性。
看着毅在前面走,屁股后头露着钱夹,我忍不住上去踹他一脚,钱夹果然从兜里嗖地飞出来,“扑嗤”沉沉地掉地上。我什么也没说,他应该知道我用意何在。
我喜欢布鲁塞尔的黄昏。我对布鲁塞尔的印象多半是从黄昏到夜晚这段时间,至今仍留有美好的记忆。我曾经有一段文字专门记述过市政广场的黄昏——很美好的一段文字,准确地表达了当时我内心的真实感受,但不知道在哪篇文章里了。在那个地方,那个时分,我第一次感受到即便是我这样心浮气躁的人,也可以宁静下来,而之前我完全不知道“心敛意宁”“静如处子”是怎么一种境界。
一个人一生原来也是可以转变的,而且就在瞬间。不知不觉你就从一个旧我转变为一个新我,当你还没深刻的意识时,它倏然就变了。回过头来,你真切地看到——改变你一生的那个转身是那样的华丽耀眼。
小粤问我和Sally是不是一见钟情?当然不是。但我不打算向他否认。跟他们说这干吗?六年前,我的心情是灰暗的,甚至可以说满怀着屈辱。一个男孩在感受着屈辱的情况下,怎么可能生出爱意?怎么可能一见生情?
Sally说我当时“就像一个从里尔乡下走出来的穷孩子”,直言不讳,令我印象深刻。虽然她也说“一个质地很好的穷孩子,知道克制,但心气很高。”这一分辨不出几分是褒几分是贬的说辞,让我既感动又委屈,催人泪下,矛盾重重。重要的是,当时Sally信手拿出5000欧,说是给我去巴黎购物。也许她看我穿得太脏,甚至是穷酸。当女人拿出钱来,特别是比较多的钱时,其用心很值得怀疑。我不能确定这个貌似有钱的女人究竟是不是在耍我?她究竟玩弄过多少像我这样感情荒芜、内心饥渴的男孩?这种看起来温情脉脉特别能打动人的一掷千金,是不是她一贯的伎俩?
其实也无所谓,我当时已经是一个烂到底的孩子,无所谓到底是身子不能换钱、还是灵魂不能换钱?我已经不认为自己的身子或者灵魂是高贵的、无价的,如果还觉得自己高贵无价,那真正是敝帚自珍,特别好笑的自怜。我当时曾经刻毒地想,我一晚上值5000欧,也够可以了,就我这么个爹不亲娘不管的野孩子,还要怎么讲究?我以为给我5000欧还不算太贬低我埋汰我。即便给我5个欧,或许会觉得屈辱,但也认了——现实就是这么回事,你不认也得认。“现实”说,Tony他妈的现在你就值5个欧,怎么样?我还能满世界去讨价还价?这是“现实”对你的评价!特别残酷。
我收下5000欧的时候,心意已决……在这种情况下,何谈钟情?钟情个屁!
然而,渐渐地我感觉出Sally对我的关照含有感情成份,不是一种玩弄——那是当她主动要以亲我的方式犒劳我时,从唇与唇的相触中,我突然就感觉到了这一点。这是非常微妙的,不是用语言能说明白的,以我眼下的文字功力更达不到。
但又不很确定……我时常在发现和怀疑中游疑徘徊,敏锐地发现,又飞速地怀疑。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太稚嫩,涉世太浅,看不清人世间的把戏乃至人心的险恶?倘若真是一份感情,突然降临在我头上,那么我是要认真对待的。出于这一考虑,所以,我才会在箭在弦上时作出绝傻的反应,甚至说出“我没想好”这样沙雕的话。
临阵脱逃,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不可原谅,且不堪回首。一回忆起来就会脸红。我至今都觉得当时的我好傻好傻好傻,如果不是在文字里,我永远也不会承认脱了裤子又穿上这种糗事。但我心是踏实的,因为,从那一刻起,我认真了。
我总算做了件认真的事。上天保佑。
毅和小粤料定我在里尔一见钟情随后跟着就上床,未免太武断,太小瞧我了。事实也不是这样。但事实有必要跟他们掰扯吗?讲了,费了许多口舌,他们能信?所有的人都愿意相信最简单的故事,不如一切按最简单的来吧——一见钟情,然后一夜情定。最简单的,也是最值得相信的。
现在想来,其实当时最简单的解释是,我突然有了这样一个愿望:
姐姐,你带我飞!
我们几个又一次去看了小于连铜像,这是我提议的,当年,是小于连陪伴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孤独的黄昏。这回我重返布鲁塞尔,当然要去拜会一下老朋友。
我怎么觉得小于连铜像比我记忆中更小了?我看着他,默默地跟他说着话。
毅问我:“跟他说什么呢?”
我笑着说,问他干吗还站着,还不结婚,等谁呢?
毅笑话我了。
毅说,“他没跟你一起长大。”
毅告诉我们,这些年有关小于连有新的传说,一是说他那泡小便是在睡得懵懵懂懂的时候,跑到街上撒的,碰巧就灭了导火线;还有一个比较离谱,说据考证,小于连长大后是个同性恋者。我脱口说,哦,怪不得还不结婚。
本来我很无心,还想接着我前一个幽默幽默一把,但突然感到很不合适。
我几个中间,不结婚的不止一个。
想收回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