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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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行走在漫天黄沙之中,金色的流沙有意无意从领口从唇畔擦过,干燥尖锐的触感一点都没有刚才柔细温和的空气带来的舒适。
在异世人的眼中,神州大陆是一块被神赐福的土壤,所以有些我们习以为常的景观,在他们的眼里却是完全的惊叹。
就比如,刚刚我所在的地方便是衍绯的边境地,所以保持了他们那里独有的绿树浓荫,空气的湿度刚刚好。
而此刻我正在行走的,却是霍图的土地,漫天的黄沙是他们欢迎的典礼,干燥的风声是热情的歌谣。
只是一线,地域的差别如此明显,似乎完全置身不同的空间。
这或许便是神的给予,那些被异世人艳羡不已的偏爱或许真的存在。
只是异世的人又可知,这所谓的恩宠背后,包含了多少凶险,在不明千万年前到底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我只能说,他们是神,于是他们可以肆意地给予恩赐,同时予以放逐。
比如暗夜。
比如衍绯。
虽然后者并未有如暗夜一般的遭遇,但那种迟早会遭受法术的巫蛊之术,一开始是神赐予的能力吧。明明知道总有一天报复会应验在后来的君王身上,却仍然选择什么都不说,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其实衍绯同暗夜一样,早早地就被放弃驱逐了吧。
虽然不知道是为了什么,但这个结果,无从更改。
整个路上没有一个人,肆虐的风声里,只有我一个人深浅不一的脚印,被黄沙一遍又一遍掩埋,不厌其烦,不堪其扰。
看似要置我于死地的杀手仅仅出手一次就再无音讯,给人的感觉倒不像是有人想取我性命,而是无聊的消遣,不过那样精准和有力的伏击,应当出自以奇袭出名的惊鸟一族吧,那整齐的蓝衫即为佐证。
相传,神最初给予惊鸟的能力便是他们鬼魅的身形和与生俱来适合奇袭做杀手的潜能,飞鸟不惊,便是对他们行动隐秘的概括。一旦他们真的决定要杀某个人,即使困难万千,最终仍然鲜有失败。
如果我真的成为某个人眼中钉的话,倒真是小命堪忧了。
不过眼下看来,那人暂时还没准备拿我开刀,也就是说,现下,我是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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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黄沙漫天的感觉,因为它总会提醒我,生命到底有多么顽强。
即使风沙肆虐,即使寸草不生,但很多人,都可以在那片外人以为贫瘠的土壤上扎根,衍生自己的文明。
我是杀人者,但是,对于生命,我真的有着莫名的崇敬。
当我行走在霍图的街道上的时候,那种粗犷纯朴的民风很容易就体现出来。就比如,就我去过的饮泉和衍绯,虽然男女的尊卑不是那么分明,但女子品行温和纯良,才能显闺秀之色。
比如说,甄宓,那个素雅如菊的女子。
她现在,应当已经和仰韶完婚了吧。那个时候看到她那种隐忍的欣喜和暗含的忧伤神色,现在或许被仰韶抚掉了一半,留下的只是美好。
毕竟,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心意,是自古女子的夙愿吧。
只是,还是有些不舒服的感觉。很奇怪。
周围叫卖的声音很响亮,此起彼伏,隔得老远就能听见人们欢庆的嗓音和不加掩饰的满足,这样的人,一半比较容易幸福。而如我一般,大半不得善终了。
行了一路,只看到干裂的地面上三五步一个的小摊,卖的都是些粗糙但挺有意思的玩意。如果弟弟还在的话,或许会喜欢也说不定。
看中了一个黄泥捏的人偶,刚准备付钱,就听到一声格外响亮的锣鼓声,就声音的传播范围来看,应当是在较远的地方。
把人偶收入怀中,在往来行色匆匆的人群中穿梭,看到他们含笑的眉眼,不可遏止地回忆起暗夜的黑暗和族人脸上终年散不开的愁郁。
暗夜一族,从来不曾如此欢乐,终年寂静冷情的领域,是被放逐的表征。
想得太入神所以没注意此时人群都在朝一个方向奔跑,逆流的最终结果就是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然后刚买的人偶飞了出来掉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果然,太美好的东西,总是去得很快。
“这位兄台,实在抱歉,我不是故意撞上来的。”一个穿着明显比周围的人要华贵的多的人拾起已经坏掉的泥偶,俊秀的脸上满是歉意。
他不过十七八的样子,眉眼间的青涩还很明显,只一双眼睛,格外闪亮慑人,散发着不一样的威势。
这么一双眼睛,我似乎在哪里见到过。
“没事。”朝他微颔首,然后准备绕过离开。
没想到,那人却是完全地不按常理出牌,我不欲纠缠的意思已经表现得非常明显,他却抓住我的一只袖子道:“不行,弄坏了别人的东西一定要陪的,否则是为不义。”
我驻足,开始认真打量这个人,然后不得不承认,这又是一个风流人物。眉眼开阔,看得出来性格是极为洒脱的;唇线清晰,是一个坚毅的人;眸光清亮,良善人士。
越看这个人,初见仰韶、毋觞时奇异的熟稔感越发作乱,我感觉,此人面上的风采,竟是似曾相识却又杳然无恃的。仿佛千万年前也曾为这样的光彩叹服。
“你待如何?”我问。
“看你的服饰应当不是霍图人,那么不如我做东,在你停留在此的时候领你游玩一番如何?”
如何?看那人眼中势在必得的模样其实早已作了打算,就算我不同意结果也必然是一样的。既然如此,到不如索性答应。
况且,我终于想起来曾经在那儿看到过那双眼睛了。
饮泉国,霍图压境时,队伍中那一双与身份格外不符的金色眼镜。
那时真正的主帅,应当是眼前这个人了吧。不过为什么不愿自己领兵反而要假以人手,却不在我考虑范围之内了。
“那么现在,我带你去领略一下霍图最为特别的风俗——抢婚,”
我还未反应过来,人已被拉走。周围的人似乎也在注意这边的动静,毕竟,一个身份看起来就很高贵的人,在大街上这样拉着一个异族人士,本身,就足够怪异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