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四章 再见司马锐恒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842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嗨。”我在下面兴奋地朝司马锐恒招着手。
还是那样温暖如春的笑容,他向我招招手:“小叶姑娘,要上来歇息一下吗?”用的是传音入密,估计是在大街上嚷嚷觉得不好意思吧。
“方便吗?”我轻柔低声问道。哈哈,跟武功高深莫测的人说话就是这么简单,还能保持形象。
他再向我招招手:“上来。”
我也向他招招手,比划到:“你下来,带我,飞上去。”最后用双手做了个展翅飞翔的姿势。
他表情僵了僵,指指窗口:“从这下去?”意思是窗户这么小,确定叫我从这下去?
我点点头:“你用缩骨功。”
司马锐恒身形马上闪了一闪,朝他座位对面看了一下,他对面似乎还坐着什么人,刚才像是有什么动静似的。不过我看不见,帘子挡住了。
呵呵,我再向他摆摆手:“开玩笑的,我现在就上去。”有别人的话我就不好太放肆了。
我朝他所在的那幢小楼跑去,啊,奇怪,不是酒楼耶,竟是布庄!我往后退了退,再抬头看清楚,还真是在这“流云布庄”的二楼。
“你好,请问,上二楼怎么走?”我进去问了一个伙计,我不确定二楼是不是也是布庄的,还是属于其他行业的?我们现代不都这样吗,一二楼不属同一家商铺,且二楼的入口都设在其他地方。
“林姑娘,这边请。”还没等到这伙计回答,里面就走出一个中年人,笑容满面地把我带上二楼。
穿过二楼宽敞的大厅,和一些貌似尊贵的客人擦身而过,我跟着这大叔向另一侧走去,敲敲门,进去。
“司马大哥。”窗前坐的正是他,今天一身青蓝,还是很明媚的颜色。
“刘公子好。”随即又向旁边司马锐恒介绍的刘公子问声好。
“司马大哥,想不到在这里也能遇见你呢,过来赏红枫吗?不过还要差不多一个月才是最好赏的枫时节呀,你要在这边呆一个月吗?”见到司马锐恒就像见到亲人,许久不见问题是多了点。
“只是过来会会朋友,顺便赏赏红枫,没什么特别的事,应该会在这里呆上一段时间。”司马锐恒爽朗地笑着,我最喜欢他这种阳光灿烂的感觉。“小叶莫不是也过来赏红枫?”
“嗯。”我点点头,小抿了一口茶:“今日看来,红枫城果然绝非浪得虚名。”
再指着楼下街上热情高涨的汹涌人头:“连人都热情似火。”
再转过头赞他:“这样连司马大哥你都能找得到我。”言下之意是,司马大哥你可比他们还热情喔。
“哈哈。”司马锐恒笑抿着嘴看着刘公子:“这可是刘大哥的功劳。”
我疑问地转向刘公子,他可不认识我呀。难道我这么容易让人一见钟情,再见倾情,三见永生定情?想不到我也有今天呀!我乐呵可地想。
“呵呵,见得多了就认得了。”刘公子含蓄地说。
“我们以前见过?多次?”应该不会呀,难道我未老先衰?
刘公子摇摇头,迟疑了一下,抬手指向街头那边:“日中见你坐在那个小摊进食。”他指指点点了四五个小摊。
“……一个时辰后你在那边的几个小摊进食。”他沿着这街往回又指了五六个地方。
我看了看,汗,还真是。
“又一个时辰后……”
“我在买东西。”我接着回答,我是连续吃了那么几档,但中间还是停下来买点东西,讨价还价一番,消化消化的!
“嗯,你在那里东西买了将近一个时辰。”呵呵,有一个时辰那么久吗,我只是拿拿看看,戴戴放下,讨价还价,最后出手买了几个小样而已!
“之后,你又在这些地方进食。”
“咳”我被水呛了一下,俯过身一看,坐下,我没话说了,我还真是在那些小摊吃过东西,貌似还吃了不少。
“然后,在这里,这里,这里……”他沿着街一路指下来……
“哈哈哈。”我赶忙打住他:“刘公子真好记性,佩服佩服。”真无聊,没事盯着我一个下午干吗?
“失礼了。”刘公子欠了欠身。
“说到佩服,在下更是对姑娘敬叹万分……看来林姑娘对红枫城的迷恋不无道理。”还意有所指地笑了。
啊,还真是失礼!这么明显的暗示,难不成我看帅哥美女流口水的那呆样被看到了?(旁白:拜托,说个不被看见的理由!)
不过这话题有点出格了!本小姐跟你又不熟,能说这些吗?说得好是调侃,说得不好听就是调戏。一般良家少女被你这么一说还不羞愧至死?!还好,我等非一般人物,自然不会被占到便宜。我对他笑笑:“所以说嘛,红枫城果然山清水秀景好人美呀。”
我大方得体,贵在诚实,对于美好的事物,我一向不会吝于去赞美。这气度,你有吗?我再优雅地朝他笑了笑。
小样,想不到吧。哈哈哈,我看着他一脸诧异的表情,哼,现代人的坦白,现代人的自嘲,你十万匹马都追不上……
“司马大哥,你看我买了什么。”不管他,我转过头继续跟司马锐恒说话,并从包里掏出我的战利品给他看。“这些我可是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买的。”话外音就是,其实一个下午的时间我是花在买东西上,吃东西只是插曲啦。就不知司马锐恒听懂我的澄清没。(旁白:垂死挣扎。)
“玉、钗、手帕、链……”我一件一件献宝地从包里拿出来……汗,有点多,拿了半天,掂掂,听响声好像还蛮多的,干脆往桌上一倒,结果“哗啦啦”倒出一大堆,还有两本书和几锭银两……
“呵呵,这些不是。”我把银两拣回来,拉开包里的一个小袋,重新放回去。然后再倒提着包包,再用力一抖,又有一堆小样汹涌地滚出来。
女人逛街就是这模样,看着一大堆的小样,我笑嘻嘻地看向司马锐恒和刘公子:“壮观吧!”--这就是有力的证据:事实胜于雄辩,买这么多东西你说要花多少时间。
“司马大哥,你喜欢什么?”我拨了拨那堆物品,想找出合适的送给他。
那些钗呀步摇呀胭脂先扫一边,他那气质,估计玉比较合适。扳指,对着他比了比,觉得有点俗,一个有儒雅气质,性格爽朗的游侠,不应该被这些俗物束缚着,而且他手上也干干净净,我觉得这样就好。
我放下扳指,挑了块浅绿玉坠,色泽还好,拿给他看,眼尖地瞄到他身上正系着一块,远看就知远非我手上的凡夫俗子能比,我怏怏地放下。
“发簪?”我挑了个骨刺问他,因为他头发是用发带系的,上次好像也是,我不确定他喜不喜欢发簪。
“好。”司马锐恒爽快地拿在手里,收下了。他不推辞,也不会显得随便,只让人感觉到是非常理所当然的动作。果然是司马大哥!
“咳咳。”刘公子在边上咳了两声。
你也要?我望向他,虽然不熟,给他一个也无所谓,反正这东西我买多了。于是随手拿了个铃铛给他,不要说咳,你汪两声也无妨。
刘公子不好意思地摆摆手。
不要?我挑挑眉,佯装非常认真地又挑了个美纶美奂的步摇给他。我虽不喜人捉弄我,但反过来我是非常乐意的,你知道我打小的愿望是什么?……打小我就在想,我要是地主千金就好了,家有良田万倾,整天无所事事、不学无术,没事就爱带上一帮狗奴才,到处去调戏良家少年!!!
司马锐恒一下子笑了出来:“小叶,你给他这个干吗?他用得着吗?”
我摇摇头:“谁说给他的。”
看着这两人一齐疑惑的目光,“给你女儿的。”突然,我又似醒悟地问他,“你有女儿吗?”
刘公子摇摇头。
“哦,那给你以后的女儿的。”
刘公子啼笑皆非地放下手中的步摇:“林姑娘说笑了。”
我把包放在桌子上,收拾着那堆碍眼的杂物,笑嘻嘻地说:“当然是说笑啦,难道你当真?”不要更好,收回。
“在下其实有个不情之请。”他指着我手中的背包说:“林姑娘能把这个袋子给在下看看吗?”
哦,原来是打我包包的主意呀,早说嘛。我爽快地把背包递给他,其实也没什么不情啦,只要不把我里面的银两拿走就行。
刘公子把包里的各个小袋仔细翻看了一遍,好一会,才递过来,说道:“林姑娘能否把这袋子卖给在下?”
这才是不情之请,君子不夺人所好。我摇摇头,拿过背包,再在他跟前把这些饰物分门别类地放在每个小袋当中,扣好:“不能。”
刘公子手中的扇轻按在背包上,眼睛充满诚恳地看着我:“希望林姑娘再考虑,刘某愿高价买下。”
呵,这招对我没用啦,要我还没见过萧划谷凌然等人物,说不定就倒在这楚楚动人的美男计上了,但现在,我摇摇头。
“林姑娘不必今天答复。”然后,他不死心地追问一句:“或者林姑娘能否告诉在下这袋子是何人所做?”
这时我大概猜得到他有何意图了,但我没表现出有兴趣的样子,只是不在乎地说:“只是小女子的闲暇之作而已”。装蒜,装风淡云清,这都是萧划和谷凌然的功劳,跟那两人跟得多了,没学到七八成,也有两三成了吧。
刘公子意外地怔了一下:“林姑娘真是心灵手巧、聪明过人。”
这帽子戴得,这下我就肯定他必有所求了。闻言,我佯装娇羞地低垂下头:“刘公子如此称赞,真是愧煞小女子了。”
“那林姑娘能否为在下画些关于此类袋子的画作呢?”果然打蛇棍跟上。
我假装思索了一会,就直接问他:“请问刘公子要这用于何处?”
沉得住气,一本万利。古人今人为什么都推崇“忍”,个个都喜欢把这字往墙上挂,原来真是不无道理的!但,这“忍”字心头一把刀,也忒难受了。我生性冲动,就算能忍一时,也不能忍太久,就像玩QQ游戏下军棋一样,总是一开始就急于见结局。
唉,要想做大事,还得向那两人学学:就是急我也不说,跟你兜,兜晕你!憋死你!
还好刘公子也是爽快的人,他把他想法跟我说了一下。想想,这时代还真没成形的袋子呀,一人出门拿块布把衣服杂物一包一扎,往背后一背,走人,没形、麻烦还易掉东西!
“所以我想推广类似的背包。”刘公子指着我的包包说。忘了,他是流云布庄的小开呀,怪不得会往这方面来想,果然是生意人,脑尖都往这方面钻。
司马锐恒也点点头,表示赞同,他是游侠之人,对这不便之处肯定深有体会。
“这样呀,与其把图卖给你,”我考虑了一下,才说:“还不如跟你合作。”
“愿闻其详。”
“其实对我来说,卖图是最简单不过,盈亏不用我担负任何风险。但这样我有点过意不去,我想我愿意跟贵布庄一起承担这风险,算我分成就行。”分成也是合理的要求。
刘公子点点头。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他旁边的那个阿叔问:“姑娘欲占几成?”
我摇摇头。这个问题有点难,还是丢回给他们自己解决好了。
-----------
~~亲们,本章后半部稍改动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