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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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唐初作画,画技好不好是其次,重要的是作画用的工具一定要选最好的。
    笔,一定要是狼毫,上等的毛发,根根分明。
    墨,一定要是徽墨,墨色过度自然,入水即化。
    纸,一定要是生宣,色泽纯白,质地柔软棉韧。
    砚,一定要是端砚,触感细腻,易于发墨。
    单是为了集齐这四样东西,就耗去了多半个月的时间和风江口袋里大批可爱的雪花银。但是风江不在乎,没关系,钱,随便花,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人,随便用,想怎么用就怎么用。只要唐初不来烦他,其他一切都好说。
    一时间,三少爷房里的小厮女娥们全都认了唐初当主子,东南西北,任他调配。
    主子的奴才是奴才,奴才的主子是主子,唐初一下子就找回了曾经京城唐少呼风唤雨的感觉。那滋味,怎一个爽字了得。
    唐初逆风而行,鼻梁上架一副他亲自操刀设计的木框瓷片眼镜,身上披着他亲自操刀设计的毛领开衫大氅,哗啦一下向后掀起来,旌旗一样,猎猎作响。
    左右两个哈巴狗似的小厮,一个拿着济公扇给唐初降温,一个举着油纸伞帮唐初遮阳。也不知道到底是热还是冷。
    唐初一路直行,眼看就要撞到长廊尽头的墙上,被其中一个眼疾手快的小厮拉了回来:“唐爷,留神,前边儿是墙。”
    唐初一低头,把眼镜片往鼻梁下方一丢,眼睛越过瓷片上沿,瞧着前面确实是墙。
    他无奈叹了口气,把眼镜从鼻梁上取下来:“这什么破玩意儿,戴上根本看不见路。”
    秋季,天气固然转凉,可还没到要穿毛领大氅的日子。唐初将衣服脱下来,随手丢给其中一个小厮:“还有这衣服,是要热死我吗?呸!”
    说完“死”字,唐初立马补上一口唾沫,叫他不长记性,总是说些不吉利的话!
    两个小厮一个拿了眼镜,一个拿了大氅,飞也似的跑回房间,将这些用不着的东西放回原位。一溜烟儿,又飞也似的跑回来,狗腿子一样笑嘻嘻地问:“唐爷,今儿个咱们去哪儿逛逛?”
    唐初细细想来,笔墨纸砚,他全都置办齐了,再拖延,就该被风江怀疑居心叵测了。为了长远打算,他得暂且舍弃眼前的蝇头小利,尽快开启自己装模作样绘画生涯。
    唐初大手一挥,颇有指点江山之势:“小的们,笔墨伺候,你唐爷我今儿个就要开张了。”
    “得令。”
    唐初做人信奉的原则是虚张才能声势,好不好是其次,派头一定要足。他不肯屈居在狭小的书房,说那样没法吸收天地灵气和日月精华,一定要让小厮们把风江的书桌从屋子里搬出来,摆在院子的天井里,迎着初升的朝阳,信笔由缰。
    书桌搬出来后,一个小厮帮忙整理宣纸,一个小厮帮忙研磨磨快,双管齐下,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唐初卷起自己的衣服袖子,一直撸到胳膊肘上方,白皙的皮肤接触到阳光的照射,瞬间就开始后悔。今儿个太阳怎么这么毒?这要是顶着大太阳画上半天,还不得直接变成非洲人?
    “不行,这地方太晒了,还是把书桌搬回去吧。”
    “这……”小厮面露难色,不解道,“唐爷您不是说要吸收天地灵气和日月精华吗?”
    唐初赶紧把两个袖子放下来,生怕自己被毒辣的太阳晒黑:“我觉得在屋子里照样也能吸收天地灵气和日月精华,赶紧的,行动起来。”
    两个小厮拖拖拉拉,肉眼可见的抗拒。
    说到底,他们是平级关系,如果不是看在三少爷的面子上,谁肯让他召之即来,挥之即去。再说了,三少爷从没在公开场合宣布过唐初和他的真实关系,也没吩咐这些小厮帮他鞍前马后,将来能不能从唐初这儿得到三少爷的好处也未可知……万一马屁拍在了马蹄子上,岂不是瞎子点灯白费蜡。
    磨洋工磨了半天,一个女娥忽然过来招呼他们两个到前院去帮忙,两人脚底抹油,溜得飞快,抛下唐初就朝前院奔去。
    唐初一脸懵逼,眼睁睁看着两道灰烟飞起,眨眼功夫,他叫都来不及叫,人就没了。
    平时干活的时候从没见过他们两个手脚这么麻利,跑得时候倒是一个个比刘翔还快……
    唐初想了想,算了,没人帮他,他自己来。不就是一张书桌吗,能沉到哪儿去。
    事实证明,他高估了自己的臂力,也低估了书桌的实力。这哪儿是沉啊,这是死沉死沉啊……呸!
    唐初简直怀疑风江是不是为了整他,故意在木头书桌里灌了铅水,怎么比他姥姥当年的嫁妆箱还要沉。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好不容易把风江的书桌搬回了屋子里,唐初已是气喘吁吁,汗流浃背。仅有的一星半点力气,全都洒在了这段艰难的路程上。
    重新铺开笔墨纸砚,面对空无一物的白纸,唐初忽然觉得身心俱疲。他都已经这么累了,还要再动脑子构思他的第一幅传世佳作,是不是有点太拼了?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是无数个零前面的领头一,如果没有了身体,没有了那个一,后面跟再多的零也是白搭。
    唐初十分心安理得地放弃了今天的绘画计划,转头回到风江的卧室里挺尸。
    一觉睡到夕阳西下,黄昏时分,前院不再聒噪,后院也寂静无人。
    唐初醒来,发现天色昏沉,四周鸦雀无声。眼前是陌生又熟悉的古香古色的场景,鼻息间充斥着风江屋里惯常用的清新淡雅的檀香,环顾周围,目之所及的世界里只有他一个人。
    那一瞬间,他内心深处波涛汹涌,惊涛骇浪,不由自主翻涌起一股不可抑制的强烈的感受。
    这也……
    太爽了吧!
    一时单身一时爽,一直单身一直爽。真希望他的世界里从此以后再也不要有风江这个人出现,他所到的每一处地方,都不会再从别人口中听到风江的名字。
    这样,他的人生就圆满了。
    唐初翻身坐起来,觉得文思泉涌,喷薄欲出。他下地,鞋都顾不上穿,撒丫子冲到风江的书房,拿起狼嚎笔,蘸了两口唾沫,在已经干掉的砚台上狠狠一蹭。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那个瞬间,唐初感觉像是同时被顾恺之、王羲之、张柏芝俯身,集美貌与智慧于一身,汇天地灵气和日月精华于一体,毛笔在宣纸上灵活地翻飞,绘制出流畅如大江大河的线条。这惊天地、泣鬼神的壮举,势必将连同他唐初的名姓,一齐载入史册。
    霍地一笔,最后勾勒。唐初猛地吸了一口气,短暂的停顿,让他好好欣赏面前这幅一气呵成的画卷。
    什么叫艺术?这就是艺术!
    夜半,风江从府外回来,看见卧房里烛火已熄,知道唐初已经睡下。他不想打扰,便转身去了书房。
    摸黑进入房门,风江凭感觉来到书房的备用床旁,他刚想往床上躺,忽然发现床头站着一个黑影,霍地一下,惊出一身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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