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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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故事总要有那么个小小的插曲,虽然我的插曲生命中的这个插曲大了点点,不过,完全应证了一句俗话——乐极生悲……
没错~
我丫的被闪亮亮的贩子甩了~理由也忒充分,而且特俗套~
他有新欢了。
那天贩子把她带到我面前,那是个漂漂亮亮的,斯斯文文的,安安静静的,甜甜美美的,温柔体贴的,和我完全相反,而我看着却十足十的想打的的那种淑女。
没兴趣嘲笑他那无聊的品味回归大众,我也没有又哭又闹,那是泼妇的行为,结果,我也没学着电影里面那些个潇洒的女人,潇洒的转身飘飘然离去什么的,毕竟,事情只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才知道,因人而异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我懵的那一下,安静的取下脖子上那根只值15块钱的项链,的对贩子展现了我有史以来最温柔的微笑,冷冷的说道:“别让我再看见你。”
然后,转身~回家~睡觉!
三部曲完成了那2分钟不到的见面,以及结束了我们那187天23小时14分钟的恋情。
这才是人生~
没有失恋,哪来新的生活~
于是乎,我又回归了我月光族的平凡日子,只是开始会偶尔不小心的在前三天把钱给花个溜拉巴光的,可怜剩下的27天天天找人蹭饭~偶尔路过ADI,NIKE之类的专卖店会不留意的去翻翻男装……
如果生命有跌宕起伏,那么时间都是它的中和剂,我的大学生活在离开贩子后的365天,终于的恢复了正常。然后天天高呼~“钱啊!这日子怎么过啊~~~~”
这人啊~就是贱!
贩子才给我187天23小时14分钟的快乐,还要除去后面分手的2分钟,我却花了365天的时间去磨合这一切的波澜。
多了一半的时间,这么划不来,你说我是不是贱?
没有时间再去想贩子,反正走在大路上,要是不小心撞见的话,要避开的不是我,是他,因为,我就看见他这么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