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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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饱喝足,两人靠在床上聊着天,陆云哲东拉西扯,扯着扯着就没了声,林千漠转头一看,哑然失笑。
大概是今天折腾的太累,少年手里拿着手机,就半靠在床上睡着了。
林千漠轻手轻脚走到床边,慢慢把少年放平在床上,悄悄抽走他还没黑屏的手机,又给他盖好被子。
居高临下的看着少年,在他喉结上方可以看见一道浅浅的,若有若无的横线,那或许就是易容留下的痕迹吧?
林千漠骨节分明的手划过那道横线,温热的触感从指尖传来,一种难以言说的冲动涌上心头。
如果扒了他的伪装,会怎么样?
我会失去一个能和我一起扛下所有的所谓朋友的人吗?
窗户没有关严,丝丝寒风钻了进来,风中还夹杂着片片雪花,洁白轻柔的雪花,碰到林千漠露在外面的皮肤,散发出淡淡的寒意。
感受到冰凉,林千漠叹了一口气,缓缓收回放在陆云哲脖颈上的手,起身关了窗户息了灯,钻回自己的被窝。
躺下以后,林千漠才发现自己一点睡意都没有,一直被压在心底,想要忘记的那段记忆,不知为何,在这个夜晚如此活跃。
每当他闭上眼睛,总会有一张又一张的表情各异的脸,从眼前划过,他好像看见了79拿着风筝在对自己招手,又好像是那个雨夜遇见的前辈,临死之前让自己快跑……
渐渐地……
眼前的人脸变得模糊,林千漠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周围白茫茫的一片,他伸出手想要驱散眼前的白雾,可他的手越是挥舞,这一团团似浓烟的白雾就越浓。
林千漠漫无目地的到处走着,脚下的黑泥土一踩就渗出血一样的液体,染红了他洁白的运动鞋,雾好像散了一点,可以从轮廓看出来,这是个山林,参差不齐的枫树长满了整个山头,巴掌似的枫叶红的仿佛可以滴出血。
视野被血红色占据,脚下了黑泥土,不知何时变成了红色,长出齐腰的血色罂粟,没完全散去的雾也开始变红。
身在一片血红中,林千漠感到了少有的恐惧,周围好像越来越冷,最后林千漠实在受不了了这逼人的寒意,不顾三七二十一朝着血色最浓的方向跑去。
可这一跑好像更冷了,他想回头,身体却不受控制的继续向前。
不知跑了多久,脚下变的泥泞不堪,林千漠低头一看才发现血色罂粟不见了,红色的土地也不见了,这是一片沼泽,一片有着淡淡血腥味的红色沼泽。
放眼望去,哪还见来时的路。
无边无际的沼泽跟血色的天空相连,林千漠开始往下陷,一种无助感油然而生,就在沼泽要吞没他的时候,血色的天空中传来一声吼。
“快跑!”
他仰头望去,空中浮现出一道很不清楚的背影,长发飘飘,似乎是个女人。
他看着那背影,不知身上哪来的一股力气,使劲一跳,竟然从沼泽里跳了出来。
雾完全散去,林千漠在一片猩红中彻底迷失了方向,只是凭着本能拼命向前跑,跑到再也跑不动为止,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却蓦然发现自己在一栋小楼的阳台上。
他扒着窗户悄悄向里看,看见一群黑衣人折磨着一男一女,直到两人身亡。
按理说,身为杀手见惯生死的林千漠不应该有多大反应,可他的眼泪就是止不住的往下流。
他发现那两人死后,整个世界都开始红得发黑,林千漠急了,可一着急,就像有人掐着他的脖子,窒息的感觉让他的泪水流得更快了。
屋内看不清面容的男女,发出幽幽的荧光,看见那光,林千漠不由自主的想要靠近……
可是越靠近,窒息感就越强烈,他右手握拳,一拳砸碎了阻止自己前进的玻璃窗。
透亮的玻璃在碎裂的那一刹那,幽幽的荧光变得刺眼,时间好像停止了,一块块尖锐的玻璃碴漂浮在半空中。
不知过了多久,碎裂的玻璃竟然反方向的朝着林千漠飞来,在他脸上,胳膊上,脖子上划出道道血痕。
窒息感产生让他无法反抗的眩晕,随着越来越多的鲜血流出,林千漠体温慢慢变低,意识逐渐模糊,身边一片黏糊糊的,好像是他身体里流出来的血液。
天边传来若有若无的喊声。
“林千漠,你要活下去!”
“林千漠,活下去!!”
“林千漠……”
这喊声好像充满活力,像阳光一样让人温暖。希望是个多么遥远的词,此时却仿佛近在眼前。
林千漠猛吸一口气,坐了起来,却发现自己身在宾馆的床上。
月光洒在地上,洁白又明亮,孤独和苦涩沾满林千漠的内心。
他站在窗前,无可奈何的笑,爬上嘴角。
夜很深,月光很柔和,楼下的街道一个人都没有,空空荡荡,有些悲凉。
风吹动树梢,印在地上的树影,轻轻摇曳。
四周很安静,静的不像是Z国的一线城市,静的林千漠可以听到自己砰砰的心跳。
他伸手想要揉眼,却摸到一片湿润,不知何时,已是泪流满面。
心口炸裂般的疼痛,让他难以平静。
回忆起刚才做的梦,林千漠很熟悉,又很陌生。
说是熟悉,因为他重复做了不下百次,反反复复,反反复复……
说是陌生,大概是因为重复做了百次,还是一样的恐惧。
这虽是一场梦,却不如说是林千漠一段永远忘不了,放不下的记忆更为恰当。
他不想回忆,可总有两段记忆变成梦魇来折磨他。
一段是这次血红色的梦,还有一段则和79有关……
林千漠有些闷,在外衣口袋里摸索着烟,最后只找到一个早已空了的烟盒,以往有这样的情况,他一定会去接一单任务,让自己在杀戮中平静下来,可现在不行,自己被悬赏着,小命不保,哪还有闲心去杀别人。
林千漠按亮手机,淡淡的冷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种诡异的唯美感。
凌晨两点钟。
他盯着手机发着呆,直到手机黑屏才回过神来,长长呼出一口气,又走到窗边。
树影摇晃的幅度变大了,看来是要起风了。
他不想再睡,也不敢再睡了。
不管经历多少次,那魔鬼般的噩梦,都让他彻夜难眠。
就这样站着,静静的数着心跳,感受着时间的流逝。
风,在不知不觉中变大,隔着窗户都能听见它压抑的咆哮声。
大片的云朵飘过,遮住了明亮的月亮,照在街上的月光,顿时暗淡了许多。
林千漠似乎有些能明白了,为什古诗中有那么多描写月亮的诗句。
原来在一个不眠之夜,对着月亮发呆,真的会让人思绪万千,感受到平时所没有的孤单和惆怅。
身后传来轻微响动,像是拖鞋摩擦地面发出来。
林千漠没有回头,依旧静静地站在窗前,看着怒吼的狂风。
尘土被吹得满天飞舞,淡淡的土黄色笼罩了整座滨城。
一只带着温度,似阳光般温暖的手,轻轻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怎么了?心情不好?”
“没事儿,想到一些不好的东西,有些闷。”
“来点刺激的就能忘掉所有不愉快的事,怎么样?”陆云哲问着,一脸坏笑。
林千漠轻挑眉毛,双手抱在胸前,“好啊,你说什么叫刺激的呢?”
“走,咱们趁夜色想办法回去。”说完还意味深长的看了林千漠一眼,这贱兮兮的眼神,让他瞬间明白了,笑道:“胆子真不小啊,你明知夜晚是那些不速之客活动的时间,还敢冒着生命危险出去,碰上两个要钱不要命的,我俩就完蛋了。”
“舍命陪君子嘛。”陆云哲一副全都是因为你,出事你要负全责的表情。
“再说你身手那么好,肯定不会出事儿的。我多少也听说过,暗花三周翻一倍,高手不会这么早来的,肯定要先搞点小虾米当做炮灰。”
“说的也是,现在这年代暗花百年一遇,谁杀了我,还名利双收呢。”
说话间,陆云哲走到房门口,把门上的安全锁挂上,笑着指指窗户,“我们走吧,找刺激去。”
林千漠很快反应过来,打开窗户,爬上窗台,率先从二楼跳了下去。
陆云者紧随其后,跳之前还不忘“顺手”带上窗户,用绳子从里面把窗户关严。
他在土地上就地一滚,满身泥土的站在林千漠面前,林千漠有些好奇地问,“你用绳子怎么关的窗户,动作熟练,不像第一次干了。”
陆云者神秘一笑,“我就不告诉你,你猜啊!猜啊!”
林千漠不屑一顾,“切!我才懒得猜呢!咱们换装去。”
说完也不管他愿不愿意,拉着他跑到宾馆旁一家早已关门的服装店门口,从树上撇下来一节极细的小树枝塞进锁孔,捣鼓了几秒钟,一把把门推开了。陆云哲在一旁看的啧啧称奇。
两人摸黑进入服装店,不一会儿陆云哲换上一条黑裤子白毛衣和米白色的羽绒服,自恋的摸着没有胡须的下巴,林千漠眼前一亮,找到陆云者所穿衣物的大一码,全部穿上,看上去倒挺像两兄弟。
林千漠得意的在陆云哲面前晃了两下,“怎么样?一米八三的穿就是比一米七五的穿要好看。”
“好看个屁,个子高了不起了?”
谁知,正当两人要开启互怼模式时,店里的灯突然都亮了起来,在黑暗里呆久了,两人一下子没适应过来,抬起胳膊挡在眼前。
只听身后传来一个浓厚、低沉的声音,“两个小兔崽子,老子的东西都敢偷。”
回头看去,是一个身穿睡衣,一张国字脸,手里抄着扫把杆的中年大叔。
最后,还是林千漠反应快,扔下十多张红艳艳的毛爷爷,拽着愣在原地的陆云哲就跑,中年大叔看都不看一眼脚下的钞票,蹬着拖鞋就追出来了。
“我&;amp;*,姓林的,你可真会挑地方的。”
林千漠一脸无奈,“这怪我咯,我怎么知道店里有人?”
两人顶着风,眯着眼睛一顿狂奔,服装店老板在身后紧追不舍,20分钟后,陆云哲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向后看,中年大叔离得越来越近了,林千漠见状,平静的问,“想不想来点更刺激的?”
“喂!你……你又要干什么?”
林千漠没说话,加快速度,跑到陆云哲前面。
陆云哲一下慌了神,“没良心的,等等我啊!”
他挥动双臂,拼了命的跑,跑着跑着就见林千漠停在了一辆没挂牌照的破面包车旁边,拿着一根树枝在开锁,随后打开门,朝着自己招手,陆云哲像饿狼见到了食物一样,飞速钻进驾驶座里,一脚油门下去。
开出老远都能听见那中年大叔的怒喊声,“两个小兔崽子,老子记住你们了,最好祈祷下次不要再让老子遇见你们!”
在夜晚的街上开了好一会儿,陆云哲好像察觉到了什么,猛的朝方向盘右侧看去,此时应该插着车钥匙的地方,正插着两根树枝。
他神情古怪的看了一眼悠闲的坐在副驾驶上的人,才心有余悸的说:“幸好刚才路边有辆车,那老大叔也真是能跑。”
看着刚喘过气的陆云哲,林千漠没有告诉他,自己五感过人,踏进店里的第一步,就知道里面有人,从呼吸判断,还是个常年运动,身强体壮的中年人。他
只是笑笑,“你不是想找刺激吗?”
“你这刺激过头了吧?体育我最不擅长,哪像你跑那么久,还风轻云淡,一副没事人的样子。”
“要不以后我教你健身?”
“这主意不错。”
凌晨四点钟,街上一辆车都看不见,破面包的车灯坏了,只能靠着忽明忽暗的路灯照路。
满天繁星好似耐不住寂寞,在漆黑的天空中跳动着……
陆云哲开了大约半个小时,在一片荒无人烟,看不见一座房子的地方停了下来,笑嘻嘻的说:“快天亮了,我们在这等会,应该可以看见日出。”
林千漠下了车,只感觉风更大了,周围环境十分诡异,阴冷阴冷的,仔细一看,这里刚出滨城,是靠近桑山的一片乱葬岗,一个又一个的坟包看着吓人,不过这地方是真的安静,周围一个人都没有。
陆云哲拉着林千漠往乱葬岗深处走,走着走着,眼前出现了几株开的正艳的血红色梅花,寒风吹过,血色的花瓣像下雨似的飘落,附近的墓碑上沾着片片花瓣,有种说不出的悲凉。
陆云哲拍打掉满身的花瓣,毫不在意地靠在一个看起来比较结实的石碑上,对着愣住的林千漠勾了勾手指,笑着说,“怎么样?是不是感觉像漫画一样,唯美又伤感?”
林千漠捡起一朵完整的梅花,放在鼻前嗅了嗅,清新的花香和阴森的坟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花是你种的?”
“是啊。”
陆云哲摘下一朵花,放在手心,讲起了故事。
“我18岁的时候,年少无知,不懂这社会的阴暗,被一群人给坑了,负债一百多万。当时就算把我自己卖了,都还不起,催债的人上门来堵我,我就只能跑。那时我在京海,我就沿着桑山跑,从山那头跑到了山的这头,我不知道自己在这山中转了多久才出来,每天只能靠吃果子维持生命,我在山中曾无数次想过去死,我感觉自己已经无路可走了,但是我知道自己不能就这么一死了之,我丢失了十几年的记忆还没找回来,我还没看一眼自己的父母和亲人……后来,出山我就到了这乱葬岗,我把在山上随手摘的梅花种子撒下,谁知它生命力这么顽强,完成居然长大了,再后来我就去了滨城南面的城市——新沪。这些年全国各地飞,现在还是又回到了这。”
陆云哲的故事,有些伤感,可林千漠却没从他脸上看出半分的难过,不知是他已经习惯了,还是对表情管理的非常到位。
陆云哲望着掌心中那朵血色的五瓣梅花,想起了自己18岁生日时回来过一趟,他没有朋友,靠着墓碑静静地坐了一整天,下午太阳快落山时,他往乱葬岗深处走,在乱葬岗的最深处,一片只有叶子,没有桃花的桃树林中,立着一块看起来就价值不菲的墓碑,一个身材极好的女子捧一束白玫瑰,蹲在碑前,肩膀抽动,好像是在哭。那时也刮着大风,风一吹,片片泛黄的树叶从树上飘落在地上,厚厚的堆起来。
后来那个女子发现了自己,她很漂亮,清纯和妩媚两种极端在他身上完美融合。
女子看向自己的第一眼,眼神怪异,陆云哲一辈子也忘不了,那眼神里有一丝惊讶,有一丝怜悯,剩下更多的便是杀意。
他被吓傻了,他第一次见一个女子,一个姐姐,会有如此恐怖的气场。
再后来,那女子问了他很多问题,带自己去了一个很陌生的地方,理顺成章的成了自己师傅!!!?
她说她叫韩忆零,今年27,身份暂时保密。她还帮忙查到了,坑害自己的人是晨耀娱乐公司董事长儿子杨卓睿。
接触久了,这个像姐姐一样的师父,更像一个长不大的中二少女……
风渐渐的停了,最后一丝风吹落了陆云哲手心的花朵。天边翻起鱼肚白,星星逐渐暗淡,看来是要天亮了。
林千漠一向是个安静的大男孩,并不爱动,现在却扭头到处张望着,那种不好的预感,又出现了。
几分钟后,东面的天越来越亮,太阳冒出了脑袋,第一缕金色的光芒照在大地上,照在乱葬岗上。
虽是冬末,却让人心头一暖。太阳缓缓上升,阳光渐渐的变红,像置身在一片红色的海洋。
日出很美,美的有些不切实际,像梦境,又像是童话。陆云哲看着东边太阳升起的地方,柔和的阳光中好像有个女孩正在对他笑。
与此同时,站在陆云哲身边的林千漠突然发现他的太阳穴上,有个红点,在这个清晨,那个红点分外刺眼。他脑子里什么都没想,身体本能的把陆云哲扑倒在地上,滚了一圈才起身。
陆云哲见他神色不对,扭头一看,刚才自己靠着的墓碑旁的梅花树上镶嵌着一枚子弹。
没等两人做出反应,不知从哪冒出七个黑衣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只要不瞎的人都可以看出来,这次遇到的不速之客,比上一次的高了不止一个境界。
陆云哲一下子慌了,斜眼看着林千漠,巧的是林千漠也在看他,两人眼神交流了一下,从并排而战,变成了背靠背。
说来话长,其实就是一瞬间的事。
林千漠手腕一抖,手中出现一把匕首,朝着一个人捅过去,鲜血溅在他洁白的羽绒服上,毫无违和感,仿佛就应该这样才好看。
火力都被林千漠一个人吸引着,陆云哲被晒在了一边,静静地看着两伙人交手。不到一分钟,七个黑衣人只剩了一个,眼见打不过林千漠,从后腰摸出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木仓口让人不寒而栗。
林千漠却依然从容淡定,不慌不忙把右手搭在黑衣人拿枪的手上,用力一扭,响起了骨头断裂的脆响声,手枪也音声掉落。林千漠显然是意犹未尽,把这黑衣人全身上下的骨头都碎了一遍,凄厉地惨叫不绝于耳,在乱葬岗回荡着。把七个人都放倒,林千漠捡起掉在地上的枪,把玩了一番,手腕一抖,枪便没了踪影。
陆云哲连忙跑过去,在七个人的鼻前探了一下,惊讶地问:“你没灭口?”
林千漠摇了摇头,“杀戮太多,因果轮回,对自己不利。”
看着面前倒下的人,陆云哲的眉毛渐渐拧在了一起,眉间闪过一抹凝重,“看来我们的计划要提前了。”
林千漠叹了一口气,脱下沾满鲜血的羽绒服,扔在一边,“今天是周五,距离立春还有11天,我们分头行动,争取在立春那天把公司做到本地人家喻户晓。”
陆云哲顿时口吐芬芳,“我*你**,11天!你是怎么想的?”
林千漠没有说话,伸出右手,把大拇指放在中指和食指上面搓了搓,表示钞票到位就行,其它的他会解决。
陆云哲深吸一口气,“那么,计划开始。今天上午你去找写字楼,我注册公司找保姆,中午在新家汇合,教你易容,下午干什么再安排。”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