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Love Is Fir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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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看见林渺,刚上高一。正好是16岁的年纪,张扬,又含苞欲放。
而那个时候的我正疯狂地迷恋着某位韩国男明星,大有非君不嫁之势,每天嚷嚷地除了爱他就是嫁他。
于是,所有认识我的人,都知道了这个名为Q的女孩的疯狂“爱情”。
于是,在这样的疯狂爱情下,催化了我与林渺的初遇。
俗的不能再俗的初遇。
因为每个人大概都有爱屋及乌的小情绪,所以,当某人告诉我这个学校这个年级只是不同的班级,有个男生跟我的疯狂爱情对象长得7分相像的时候,我愣住了足足30秒,然后眼冒绿光且狠狠地磨着牙咬牙切齿地问道,“哪个班的?什么名字?”
泄密的某人看着我一副饥饿过度的大尾巴狼样子,缩了缩被我看得已经发毛的颈项,突然有点儿后悔,不怕别的,就怕那可怜的小男孩被我这头已经饿昏头的大尾巴狼给扑倒在地狼吞虎咽生吞活剥了去。
看着一脸犹豫挣扎的泄密者,我再度咧开嘴,向她展示我白森森透着寒的牙。
“7班,听说叫林渺。”某人自动坦白,绝不敢有丝毫隐瞒。
“跟我下去看看。”我一把拽住某人的衣领,气势汹汹地向楼下走去。我倒要看看这个林渺长得有多像,要是不像。。哼哼。。我回过头来打量着某人,某人又再度不自觉的缩了缩脖子,头皮一阵发麻。
来到7班门口,我叫住了自己认识的同学。
“听说你们班有个叫林渺的,长得像我家宝贝啊?”
认识的同学笑着打量我的神情,思索着应该怎样开口去描述这个林渺。刚好,认识的同学眼光一转,瞄到刚从门口出来的一个身影,一把拽住我的胳膊,激动万分地凑在我耳朵边说:“看到没,就是他,穿白衬衣的那个。”
我疑惑的眼神随着同学的眼光飘了过去,正好看到一个穿白衬衣的男孩子的侧面。就那么一晃,我结结实实地愣在了原地,何止7分像,那侧面,那可爱的小鼻子,简直就是一个缩小版嘛!
于是,那道飘然而过的身影,就像一道强烈的阳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在我那颗粉红色的桃花心里开辟出了一片新天地。
“完蛋了”我脑袋里浮现出了这三个大字,有点控制不住地想要神经抽抽。
被忽略了很久的某人看着我一脸激动到不行的表情,有点无奈的叹了口气,这算什么?一见钟情。。还是移情作用?
某人现在开始很彻底地后悔了,早知道Q看到林渺会是这样一副傻样,她就应该早点跟她说的嘛,这种傻瓜表情能够出现在Q这个平时精明狡猾的不行的人的脸上,还真够难的。
认识的同学看到我一副失神的模样,忍不住伸手捏住了我有点婴儿肥的脸颊:“傻瓜,回神了,人都走了还在看!”
我猛然间被捏回了早不知道飘到哪去了的三魂七魄,还是忍不住瞟了瞟那个已经模糊的背影才转过头来,跟认识的同学说了再见,才拖着某人上楼去,走到楼梯的拐角处,我又转过头去看那个身影,直到确定没看见,才继续一脸花痴样的往教室回奔。
某人在一旁不断的翻着白眼:“看够了没?回神了回神了。”
于是我一脸严肃认真地看住某人,一本正经地说了一句几乎让某人笑破肚皮的话。
我一本正经地说的是:“真好看。”
又再一次想起,或者说从开始就一直没忘记过的身影,天使一样干净,即使只是穿着简单的白衬衫和牛仔裤,即使仅仅只是一个侧面。在看见的那一瞬间,我心里忘记了那个疯狂迷恋的男明星的样子,眼睛里面,只剩下这个干净的男孩子,突然觉得这个男孩其实根本不需要阳光,因为他本身就已经很灿烂了。
时隔一年又两个月零三天,我再一次在心里冒出名为喜欢的小泡泡,那小泡泡冒的让我措手不及,完全没有招架之力,只觉得有一种莫名其妙甜的感觉从心脏一直到达全身每一个角落,就连毛细孔都在叫嚣着两个字:喜欢,喜欢!
喜欢么?
我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草稿纸上密密麻麻写满的字,一为林渺,二为喜欢。
某人看着Q那一副呆呆傻傻的样子,又开始后悔了,早知道Q受的刺激会这么大,她说什么也不告诉她林渺的事。同桌碰了碰某人的手臂,带着半分好奇,九分半的搞笑心情看向了我的方向,某人一脸无奈地瞥了她一眼:“爱情是毒药。”
同桌捂住嘴巴差点笑岔了气:“小Q中毒了?哪个级别的?”
某人再一次无语问苍天:“含笑半步跌!”
同桌再一次倒在桌子底下疯狂大笑起来,脑袋里冒出Q学着周星星的样子跳门槛。
某人看了看左边那一个被爱情毒倒的傻子,又看了看右边这个笑得快断气的疯子,今天第三次感到后悔,怎么没看看黄历再出门?!
自从看见林渺之后,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哪个班的学生,冒着被班上同学狠批的叛徒的罪名,每一到课间便拖着某人假借走亲访友之名去7班门口当门神。
每次去,我也不怎么说话,只是目光不断地追随者那个身影。经常都是三个人说着说着便没了我的声音,起初两个人还会唤我回神,到了后来,两个人习以为常,也不去打扰我神思。
在一次次的观望和偷窥(呃。。偷窥)中,我有些惊恐地发现自己每看着那身影一次就每沦陷一分,反而那个迷恋的男明星的身影在她心里越来越模糊,想到这里,我嫌恶的摇了摇头,深刻鄙视自己的移情别恋。不过在鄙视之后,我还是不得不接受自己每天都沦陷的现实,这让我觉得害怕。
从内心深处来说,我不是没有幻想过有一天我和林渺两个人手牵手,亲亲爱爱的样子。可是,从现实来讲,这也只是幻想而已,从初中被狠狠地伤害那次起,我害怕恋爱这两个字,这是我心里的一个劫,一个让人心痛的伤口。
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的动心,我小心翼翼地保护着那块让我甜蜜的角落,生怕有谁抢夺了去。然而,就在流言蜚语伤的我遍体鳞伤也誓死保卫那块甜蜜角落的时候,那个重要的人亲手毁掉了我小小的梦,将我陷入剧烈的痛苦之中。从此以后,我眼神冷了,终于敢勇敢地对视那个人的眼睛,不再小心翼翼,也不再有所希冀。面对他的时候,我绝对是坚强的,即使转过身后,那一处角落仍然隐隐作痛。整整一年,我花了整整一年来修补那个流血的伤口,我想我是成功的,成功到一年后的某一天,我们在某个街角不期而遇的时候,我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的从他身边大跨步而去,徒留下他的视线紧紧锁在曾经只把视线锁在他身上而今天再不看他一眼,骄傲离去的女孩身上。
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其实是看了他的,然后我兴高采烈地感觉到自己心里面有什么东西崩塌了,那是曾经对那个人深刻的眷恋,今天,终于彻底消失了。
即使花了整整一年,我也不后悔,因为这个伤口修补得实在太完美,完美到看不出一丝疤痕,实在太令人满意。
我突然想到了一句酸酸的诗:从此萧郎是路人。果然是路人了,背对着那个人,我扬起唇不出声地笑了。
想到自己傻的让人笑掉大牙的曾经,我心里酸了,后悔了,郁闷了,多么美好又青春的年华啊,你说我怎么就遇上个非良人呢?
某人转过头去的时候刚好就看到这个女人一脸抓狂,头发呈鸡窝样式,下巴搁在桌子上,两眼无神平视前方的样子。眉毛不自觉地抖了抖。。这女人,终于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