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二章:出国了2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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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个小时到了地方,遇到了那个哥哥长相英俊帅气,身高180+真么看都是电视剧里的霸道总裁。
     看着李玉和塞给他这满满一怀的薯片和干果等一大堆年轻人忠爱的零食,沈初一这才深深地意识到,这个哥哥还是很爱他的,搞这么多零食。
    沈初一没有吃零食的习惯,不过也有些无聊拿上几枚干果,沈初一绕着几个房间稍微观赏了一番。
    李玉和的公寓不算大,很普通的两室一厅一厨一卫格局。沈初一稍微观赏了一番,能发现李玉和是个非常注重生活品质的人。
    当下的年轻人们喜欢追求时尚与潮流,从房间风格中能更直观地体现出来,而李玉和陈设看上去却非常朴实,既干净又整洁,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各个房间的灯光都多以明黄色为主,给人一种暖融融的感觉,客厅的落地窗外还有一个小阳台,里面养了几颗郁郁葱葱的植物,看上去充满了生命与活力。
    李玉和端着两盘菜出来的时候,沈初一正靠在客厅的窗边望着外面,时不时地往嘴里扔一颗干果。
    “吃饭了,初一”李玉和唤了他一声。
    “好。”见李玉和将炒好的菜端上桌,沈初一走过去搭了把手,顺便跟着他一起回到厨房盛了些饭。
    难怪在看过一圈之后,总觉得这个家中少了点什么东西,沈初一似乎并没有在李玉和的家中找到任何一件能与他这个年龄相符的兴趣物品,二十几岁的男孩儿大都喜欢什么?游戏,篮球,滑板,许多许多。可李玉和的家中干干净净,书房也一眼一板,书架上都是些类似于金融方面和表演等一些专业书籍。虽然有台电脑,但显示器和键盘上都罩着防尘布,看上去似乎并不经常使用的样子。
    可以理解为李玉和的学业作太忙,没有娱乐放松的时间,
    “你喜欢养盆栽?”李玉和问道。
    李玉和的喜好显然与同龄人不太相符,不论是家中陈设还是他自己的行事作风,看上去都过于老成。如果不知道李玉和向来都是一个人住,沈初一甚至以为自己到了父母的家中。
    “我还喜欢养猫,但是现在没有时间。”李玉和心道。
    因为父母的遗弃差点死掉,所以李玉和知道生命的伟大与可贵。他喜欢养花花草草,这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每当照料起这些植被的时候,李玉和的心里就会有一种安稳的感觉。
    沈初一不喜欢动物,因此不能养猫,养父养母人很好,但是学业很重后来也没时间养。
    沈初一“哥,我现在不怕猫了喜欢就养吧”沈初一知道原主小时候被猫咬过很怕猫,但是听黄莹莹说过这大哥成为孤儿的时候养过猫,没朋友只有猫。想着这个哥哥严肃老成心理有些不是滋味。
    “好,初一哥哥这两天很忙可能就。。。。”李玉和有些小心翼翼,毕竟弟弟是个娇气包
    “没事你忙吧,我最近需要学习当地语言可能也没时间要出去玩”沈初一理解哥哥有些事情。
    李玉和在卧室藏了个小金库,里面放着五千块钱,那是他最后的一点家底儿了,只够养活自己的,现在家里出事情了,妈妈爸爸让他照顾弟弟也不知道钱够不够啊。
    看着可爱的弟弟李玉和想,就算以后没有时间,他照料好弟弟啊!不过自己现在去打工不知道影不影响学校的事情啊
    ——
    李玉和的手艺和他说的一样很不错,沈初一是个吃东西很挑剔的人,但他只尝了一口,便被这种味道所征服。见沈初一澄的筷子没停过,李玉和知道他这是吃得很满意,一时间仰起下巴骄傲地笑了笑,并用公筷往庄景澄的碗里夹了一条炸鱼,试图拉近自己与庄景澄之间的关系。“能吃鱼吗?尝尝这个,妈妈教我的秘制做法,外酥里嫩口感特别不错。”
    看着碗里的这条炸鱼,庄沈初一顿了顿,是他在小时候被鱼刺卡到过嗓子,因为不会挑刺,为了避免再次被卡到,沈初一彻底远离了鱼肉,尤其是在应酬当中,会更加的小心。
    可实际上沈初一还是挺喜欢吃鱼肉的,但那种没有精心挑过刺的鱼肉,沈初一还是会习惯性地选择拒绝。可李玉和做的这道炸鱼似乎很不一样,或许也与他太长时间都没有吃鱼有关,那种香酥气息闻得庄景澄舌头底下直流口水,就在他正纠结这条炸鱼是吃还是不吃的时候,一双筷子出现在庄景澄眼底,夹起他碗里那条炸鱼就要拿走。
    发现沈初一的异样,李玉和心里也起了犹豫,这个弟弟以前不是最喜欢吃鱼的嘛?

    作者闲话:

    哈哈哈,我来了,有错别字,别介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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