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那时候的那件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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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云起视角
“你不用每天都站在路灯旁等我的。”朴风单手提着书包走过来说着。
“没事,又没有等很久。”我收起了手上的书本,背上背包说着:“反正以后也没有这个机会了,不如再多等你一下吧。”
转眼间离初到朴家的那天已经快七年了,这七年如梦似幻般的迅速与不真实,我也逐渐接触了许多未曾见面的人,他们不少擦肩而过,停驻身旁的依旧是那个炙热的少年。自己和朴风在一起的时间似乎太瘦,而朴风的手太大,指缝太宽,不经意间就无声溜走了经年。
那是个有些炎热的夏日,十九岁的我和十八岁的朴风一起毕业。我考上了当地最好的大学,而朴风从小就接受专门的商业教学,天资过人的他已经开始在公司实习,跟在朴夫人身边学习公司管理了。
难得的假日,我和他并肩走在傍晚晚霞下的漫长街道,温柔的晚风从我们之间拂过。咕噜咕噜冒泡的可乐端在手上,炎热渐渐褪去,朴风靠在栏杆上,仰头闷了一大口可乐,他的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透露着青春特有的气息。小麦色的肌肤被夕阳镀上了一层金边。青春期的男孩子发育的很快,朴风延续了小时候的高大,而我还是小小个的,使我总不得不仰着头看朴风。我的皮肤虽然依旧是很白,但已经不是初到朴家时那种亚健康的苍白了。
“那个,毕业快乐,朴风。”我低着头对他说,仲夏的夕阳仍然很是炎热,我感觉自己的脸似乎有些发红发烫。
“你也是啊,毕业快乐。”朴风的可乐瓶子和我的碰了一下,目光似乎直直落在了我的侧脸上,我抬起头对上了他的视线,少年虽已相去今昔,但他的眼神似乎还是如初遇时温暖如光。
“终于有个假期了,想去哪玩吗?”朴风错开了相交的视线问道。
想去的地方其实很多啊,海边什么的就很不错。
“不如去看星星吧,这几天燚山上正好可以看到流星雨哦。”朴风支着脑袋想了想,蹦出这么一句。
看星星么,真是浪漫的人才能说出的话呢。
我对朴风的话向来没有什么意见,基本上都是放任他去,既然他想去看星星,那我陪他去就是了。
于是我对他点了点头,他得到我的赞同后像个小孩子似的欢呼了一下,我有些好笑,扶额快步向前走去了。
第二天上午朴风就催着我赶快准备行装,我有些无可奈何的盯着他:
“这么早准备干嘛,白天又看不见。”
朴风一般收拾自己的行装一边催我说:
“你别管那么多嘛,赶紧收拾吧,爬山都得大半天呢。”
我被他催的脑仁疼,只好跟着这个家伙开始准备起来。突然他转过头来对我说:
“海绵宝宝,我再纠正你一下,白天是可以看到星星的。”
“突然叫我海绵宝宝干嘛?”
“因为我是你的派大星啊。”
我被这家伙给腻歪到了,嫌弃的甩甩头又去整理行装了。但却没有注意到我和他都有些发红的耳根。
出门时已经是下午了,炙热的太阳正当空,朴风拉起我的手就往外跑,那样子让我想起了以前我们一起养的一条金毛撒欢时的样子。
燚山离我们的住处不远,所以我们打算徒步走过去,仲夏的太阳令人退却,但朴风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就好像感觉不到炎热一般——如果他没有大汗淋漓的话我可能真会这么觉得。
一路上朴风都在不停的和我说话,聊的天南海北都找不着,我因为以前的一些原因不太会也不太爱说话,基本上就是他说一句我答一句,或者就是他自己讲单口相声,但他好像也不在乎我回答什么,只顾着自己说话。就好像一个永远倒不完的话匣子。
已经接近傍晚,但夕阳仍具威力,我本来就比较体弱,走了这么久的山路,我开始明显的体力不支了,朴风比起我累的快晕厥的状态要好的多,那家伙几乎从小体力就很不错。
他似乎也注意到了我的状态不佳了,于是他停下来对我说:
“差不多休息一下了吧。”
我忽然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让我对他说:
“算了,现在已经很晚了,在休息一下就看不到流星雨了。”
我擦了擦额上的汗继续向山顶走着。他一下子握住了我的手腕:
“不行,再这么走下去你会体力消耗过度的。”
可是,我想和你一起去看星星啊。
再晚会错过的吧。
那样你会不高兴吧。
我又甩了甩头回答他:“不用,你不是想看星星吗,可不能因为我这点小事错过啊。”
突然,他向前大跨一步,一下子把我背到了背上,我被他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
“你这家伙干嘛啊?”
“你的事情从来都不会是小事。”
他掂了掂我说到,
“不是要看星星吗,那我背也要把你背上山。”说完他开始走了起来。
我把脸埋了下来,不知不觉他的肩膀已经长得这么宽了,明明才刚成年,可是身上已经隐隐约约有了成熟男人的气质。我有些嫉妒地想着,脸却不由自主地埋在了他的发间。明明已经汗流浃背了却没有一点异味的头发散发着一股薄荷味,这是我给他挑的洗发水的味道,很轻却很香,朴风给我的第一感觉也就像薄荷一样。
都会悄无声息的感染你的一切。
朴风即使是背着我,步伐也依旧很稳,趴在他的背上丝毫感觉不到颠簸的不适。夕阳逐渐褪去余温,已经隐约吹起了晚风,朴风的呼吸声像小鼓在耳膜敲打,夕日余暖洒在身上,徒步的疲劳,微微的摇晃感,温柔的晚风,让我趴在朴风的背上昏昏欲睡。
“喂,卞云起,你睡着了吗?”
“没······没呢。”我有些迷迷糊糊的回答。
“那陪我说说话吧,云起。”他说,“你这个样子,可真像一起上学时我的样子,哈哈哈,永远都睡不醒。”
“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刚上初中时的事啊?”
“哪件事?”
其实我知道是哪件。
那是我和他一起刚上初中时的事,那时候学校没有强制住校,为了上学方便,我们搬出了朴府。我和他不在一个班。当时我还是那个白白瘦瘦,弱不经风的样子。刚上初中的男孩子都玩性旺盛,喜欢以各种方式展示自己,喜欢搞小团体,喜欢排挤他人,但对于他们这些行为都没有具体的概念,而我恰恰就是典型的排挤对象。
我在班里几乎没有一个朋友,我本来就是个不善言辞的人,再加上几乎没有一个男孩子愿意和我交朋友。
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朴风,另一个,是苏启。
苏启是当时我所在的班上唯一一个愿意和我说话的人。这个家伙总是一副花心大萝卜的样子,不管是男是女都想勾搭一番,但也怪人家长得天生丽质,虽然皮肤有点非,但他狭长的眼里对谁都总是满带笑意,他的五官都是偏长的类型,但组合在一起却有种混血美,一点也不突兀。而这么个吊儿郎当的家伙却是货真价实的苏家大公子,也就是当年朴正山车祸那天竞标的集团最大股东的儿子。
也对,既然这个学校能把朴风这样的大人物收下,那多个苏启也不过分。
这样倒衬得自己有些特别了。
但这些都是无伤大雅的事情了,朴风说的事是那件。
我从小虽然就经历过不少欺凌针对,但自从来到朴家,认识了朴风,我几乎已经忘了从前那种无助的绝望感了,连危机意识都淡了很多。我和朴风下晚修的时间不同,我要比他早一些,所以回家的路大多时候是我一个人走的,那天的路灯似乎是在检修,很长一段路程都没有灯光,也难怪那条路上的人少,朴风并不太喜欢喧闹的市区。我本身就有夜盲症,这时恰巧没有了灯光,我只好摸着黑顺着记忆回家。
突然,我明显感觉到有人挡在了我的去路上。
“这不是卞云起吗,怎么一个人走在这么黑的路上啊?”他态度恶劣的说道:
“就你这小身板,也不怕被人拉小巷子里吗?”
我认不出他的声音,感觉好像是年级上那个有名的小混混,多半是仗着家里有两个臭钱,整天飞扬跋扈的样子。
“抱歉,这位同学,我还有事情,得赶快回去了。”
我有些厌烦的推了他一下。那人好像趔趄了一下,另一个人的声音响起:
“居然敢推老大,不想活了?!”
我感觉好像有三四个人围了上来,我却好像没有感觉到害怕,脑海中只是倒放起了曾经在孤儿院里受欺负的时候。
那时候好几个比我高大得多的男孩子把我按在地上,拳头巴掌如雨点般的落下。我的嘴巴净是灰尘的味道,眼睛里也进了沙子,睁也睁不开,就连看看施暴者是谁也做不到,而被打的理由很简单,有时是吃饭时碰到了他们的手肘,或是没有中他们的恶作剧,甚至有时就是单纯的看我不顺眼。
拳头入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和多年前一样,我连施暴者的脸都看不到。
我很快习惯了这种击打的痛觉,我知道我的身体已经习惯了疼痛。
真是个从骨子里下贱的让人作呕的家伙啊。
我这么想到。
作者闲话:
继续高产,冲鸭,依旧是请大噶多多关照的一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