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章一个从来没有记录过的男生(上)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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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平时喜欢写写东西,记记日记,但关于他,从来没有记录过半句,他仿佛是我的独家记忆,没有人知道我关注他,没有人知道我喜欢他。暗恋是美好的,但又是寂寞的,和他那些不经意的遇见,我都记忆深刻。
    我叫王宇轩,他叫王学宇,从来没有分到过同一个班级,我一开始知道他,是因为老师提问经常把我们搞混。老师提问王学宇的时候,我不知道该不该站起来,同学们都在笑,然后提示老师王学宇是隔壁班的。
    我和他也算是“有缘无份”,我们在同一所小学,初中,高中,期间分过七次班,却从来没有在一个班级过,而且他家和我家在同一个巷子里,当然这个巷子很大,我也不知道他家在深处哪里。小学、初一我对他没有任何印象,直到初二的时候,我在二六班,他在二五班,他和坐在我后面的女生关系很好的样子,一直会打打闹闹,自然而然,我慢慢就注意到他了。
    他高高瘦瘦,皮肤略黑,是个运动少年,他笑起来特别阳光,我至今还记得夏天的时候,他穿了黄色的运动短袖的场景。
    我同桌是“班花”,他托坐在我后面的女生给班花递情书,不过班花看不上他,拒绝了,我内心松了一口气。
    有一天晚自习放学,我骑车回到,路过巷子口的时候路边有人叫王学宇,我心想他们肯定是认错人了,我没理会,都骑车老远了,还听到有人喊王学宇。
    其实我和他身形还真有点像,都是瘦瘦高高,夜里视线不好,认错也正常。我把这件事告诉了班花,班花把这件事也告诉他了,虽然拒绝了他的,但还是经常会看到他们一群人一起聊天,一起玩之类。我想这个时候,他至少应该知道有我这么一个存在吧。
    当时喜欢他的女生也不少,所有人都知道的就有两个了,都是单恋罢了,不过我也挺佩服她们,不管有没有结果,至少敢于表达出来。
    我和他第一次讲话是在初三的第一次期中考试,那次考试的座号是按照一二三四班的顺序排的,我在四班,第二列第一排,他坐在第三列第一排。我们之间的距离就一个过道,我内心是紧张的,但是一直都没有和他讲话。
    在一天下午的几何考试之前,他凑到我身边说,等会考试借一下你量角器可以不?
    可以,当然可以。
    这次考试我都没有心思做题,一直用余光看他什么时候找我借量角器,终于做到最后一面的时候,他叫我,面带微笑,我立即感应到了,赶紧递给他。
    初三的时候,我们有一次同班的机会,只是我不争气,没把握住。学校为了增加重点高中录取率,成立了一个尖子班,每个班的前十名被挑过去,当然也有几个走关系进去的,这就包括王学宇。我当时在班级十二三名,没有机会进尖子班,看着班里的成绩好的同学收拾课桌走了,有种失学儿童的落寞感。
    中考如期而至,我算是正常发挥,政治尤其好,100分考了95,我也是初中少见的没参加尖子班也考上了重点高中的考生,骄傲的不行了,同学里面只有几个进了重点高中,有几个成绩不是很差的被三高录取了,也有几个复读的,大部分成绩不好的都没有继续学业。
    现在的重点高中扩招了几倍,差不多想上都能上,考进去已经不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
    高中的王学宇已经成了学校的“校草”,他爱好足球,每次校内的小比赛都能引发范围很广的评论,这种评论我在我们班级里都听到过。
    因为我们家离得不远,我还是能常常在上学放学的路上碰到他,他经常和一个叫李关的一起上学放学,李关是我的小学同学,高二结束后,他去当兵去了。我则喜欢独来独往。
    高中的功课让我备受打击,物理化学经常只考三四十分,没有人指点,没有方法,我只能比着参考书自己琢磨,这让我很痛苦,那段时间我感觉一切都糟透了,连我的家人,周围同学的人际关系也让我无形之中有太多压抑,这种痛苦和压抑通过了对王学宇与日俱增的兴趣慢慢排解了。
    我高三的同桌是个说话很嗲的女生,他高一高二和王学宇一个班,经常会聊到王学宇,她甚至过年还打电话到王学宇家拜年,我只能说是丑人多作怪。我让她拿高二的班级合影跟我看,为了得到他一张照片,我把照片拿到照相馆去翻拍,为了让效果更好,原来照片过塑的一层塑料要撕掉,拍好再重新过塑,这张照片花了我十一块,一周的早饭钱,为此我不能每天去吃水煎包,只能去买五角钱一个的饼夹菜,不过我认为这是值得的。
    然后我又做了一件傻事,放学后去跟踪他。他晚自习放学后,总会过一会才走,一个人骑单车骑得特别慢。我当时是一放学就第一时间出校门,和伟会和,他到家后我在继续一个人回家。这几天我对伟已经很敷衍,想赶紧到他家附近打发他走,之后我就可以去王学宇放学的必经之路等他,为了更自然一点,我会在路边的电话亭装作打电话的样子。
    那个时候的县城晚上人车都很少,基本上都是晚自习放学的学生,等上十来分钟,才看到他慢悠悠一个人骑车单车过来,我偷偷在后面跟着。他家搬家了,已不在我家巷子里面住,我要弄清楚他家在哪。
    一直跟到一环路,看他进到了一个家属院里,就是程程家那里,原来住这里,也不远嘛。
    跟了几次之后,欲壑难填,我决定去搭讪了。
    这天晚上,我在电话亭等他,他一个人,时机很好。我匆匆骑上单车赶上去,假装偶遇。
    Hi,你家搬家啦?我对他说。看似稀松平常的这一刻,我已经准备太久。
    他看起来没有我想象中那么吃惊,虽然没怎么讲过话,他肯定认识我的,他说,是的。
    搬到哪里了?我紧接着问他。其实我是明知故问,跟了那么多天,怎么会不知道。
    一环路步行街北段。他很正经又有礼貌的回答。
    后来聊得什么我都记不得了,短短的几百米,也聊不了几句话,但是这是我第一次鼓起勇气去对喜欢的人讲话,以前从来没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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