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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好像从不为任何人停留,陆青树成年以后进了家族企业,整天忙得脚不沾地,一天的睡眠时间不超过五个小时。
徐明玉志不在此,好在徐爸爸也不想逼女儿做不喜欢的事。尽欢还有个哥哥,已经进了公司管理层,莫家也不想让性格淡漠的尽欢接触到太多商场上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左右莫家护小儿子一世荣华的能力还是有的。
魔都机场,已经长成青年的尽欢安静的坐在候机室看书,仿佛有所感觉一样,尽欢微微的抬起了头,只见徐明玉笑意盈盈的看着他。
尽欢有些诧异的问徐明玉怎么出现在这里。
穿着黑色皮衣的帅气女孩利落的甩了下短发,得意的笑道:哼!你以前就说过成年了之后要环球旅行的。我这几天天天盯着你,就知道你会丢下我。
尽欢的脸上有些抱歉,还是低声解释道:我有时候可能会去比较危险的地方,你一个女孩子去不太安全
徐明玉顿时挑高了秀长的眉:好你个莫尽欢,居然还瞧不上女性了!
莫尽欢无奈的笑了笑,答应了女孩子。
八十九层高楼的落地窗前,棱角凌厉的青年听着下属的汇报,无力的挥了挥手示意他退下。长期坐在办公室的青年,已经不再是少年时期的古铜色皮肤,青年望着楼下密密麻麻如同蚂蚁的芸芸众生,苦涩的勾了勾嘴角:走了吗,还真是羡慕啊
长期的三人行让陆青树看清了徐明玉和尽欢之间并没有什么男女之情。后来进入小团体的陆青树怎么也融不进那两个人的世界里。
陆青树看的很清楚,看似温柔的莫尽欢其实是三个人里面最冷漠无情的,莫尽欢的身上总有一种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感觉,仿佛下一秒就能与所有人告别一样。他看似看重亲情,却能毫不犹豫的抛下莫家去环球旅行。看似宠溺徐明玉,其实也是基于对女性最基本的尊重绅士罢了,只能说因为徐明玉十几年如一日的亲近,才稍微软化了少年。
陆青树心里想:那个女人也是知道的吧,所以才会在无人的角落露出那么落寞的神色。那个女人,是真的把莫尽欢当做弟弟疼爱的啊!
尽欢和徐明玉看过西伯利亚的雪,登上过最高的山峰珠穆朗玛峰。也深入过撒哈拉沙漠,看过尼加拉瓜大瀑布。三川五岳,五湖四海,赣州之滨,黄河之远,世界上的美景尽收眼底。
两个人玩过攀岩,跳伞,极限越野,也曾与死神擦肩而过。
皮肤变得粗糙了许多的女孩帅气的跳上黑色的摩托,潇洒的一笑:老娘觉得之前的十八年都白活了,这样的人生才带劲,哈哈。
尽欢但笑不语
两人的默契已经到了一个眼神就能理解的地步,有些话不用多说。
花了几年环球旅行的两人,又跑去做了战地记者,徐明玉不再是以前傲娇的大小姐了,她现在可以面不改色的喝下带有泥沙或黑色微生物的水,也可以面不改色的看着子弹与自己擦肩而过,并且付诸不屑的一笑。
同样喝着有黑色不明微生物的尽欢无奈的笑了笑,觉得自己可能会被徐爸爸打死。
两人在炮火中穿梭的身影登上了国内的报纸,徐家和莫家才发现自己的心肝女儿or儿子竟然在那么危险的地方。
在徐爸爸气得甩了自己最喜欢的青花瓷古董,莫妈妈哭得用了两卷抽纸后,两人才答应追踪完最新的战情后就回国。
作者闲话:
谢天谢地,终于写到了这个部分
表白自己,今天狂更一万五千字
啾咪,最可爱的明玉小姐姐,A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