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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古有一个传说,它叫做——泪痣!
    传说,远古时期,曾有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是风神与花仙的爱情,他们两个在王母瑶池相遇,并彼此产生了,从此相爱,可天神之中不允许有爱情,顽固不化的王母最终拆散两人,双双打入人间,历经一百零八世的劫难,证明情比金坚,才得返回天庭,并获得相爱的权利。在风神下凡前,他流下一滴眼泪在花仙的脸上,顿时金光四溢,灯光芒消散,花仙变得更美,她的眼角有一个红色的印记,那不是痣,却永远无法去掉,那不是属于皮肤上的,却与皮肤相融合,更添和谐。那就是——传说中的泪痣。
    它只为爱而存在,为爱而证明,为相爱的人而留下。
    第一世:一个秀才爱上了岭村的花姑子,两人互吐情意之后,私奔而走,却最终饿死街头,临死前:“花姑子,别死,再忍一会,我找大夫,我爱你,别死!”“别,别离开我,我也爱你,下辈子有缘我回来找你!”花姑子死了,眼角的一个红色印记竟也消失不见。
    第二世:一个农民爱上自己的亲妹妹,最后不得善终,二人双双被浸猪笼,临死之前,二人许下永不分散的誓言,当家人从河里捞尸的时候,家人很奇怪的发现女孩的眼角上的一个红色印记消失了。那也是泪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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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零七世:“念郎,你爹上战场打仗,你要找到他,告诉你的爹,娘很爱他,一直在等他!你要为你爹而骄傲啊!好好活下去。”一个三十多岁的妇人对十岁的小孩说,说罢,她撒手人寰,病死在了这战乱连连的冰天雪地里。十岁的小孩在埋尸体的时候,突然发现,母亲眼角的一个红色印记居然不见了,母亲不是说去不掉的嘛?当他去到战场,却发现,父亲在母亲死的那一天已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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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雨神。花仙是我的妹妹,我执行着天庭的法则,妹妹和风神正是我亲自送进人间的。整整一千年了,他们共度过了一百零七世。
    我手上握的一个红色小珠自,就是泪痣,是爱的约定,不求同生,但求共死;也是爱的魔障,一百零八世,这是最后一世,只求他们再次相爱,足矣!我愿以雨神之名,祈求上天,保佑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愿化作甘露,从此散神于天地之间。
    一个白色的身影缓缓倒下,她的身体开始化作水气,飘到天地各处,手中的那颗红色珠子直线坠落,到了天之涯海之角的土地里,化作——红!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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