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穿越文,拟稿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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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的光泽,透过繁盛的枝叶,散落点点温暖,深深吸纳,放肆得伸个懒腰,将体内慵懒的睡意全体驱赶,抬起赤裸的脚,轻轻踩了一下仍在‘懒床’的白毛动物。
“起来,起来,快点……”不耐烦的踢了两下,说实话,柔韧的毛发踩在脚下,柔柔顺顺有有些痒痒的感觉,真的……很暧昧。
“死狗,再不起来,就把你丢出去。”这句话,他已经练得如火纯青,愤怒会让赖皮的白毛动物洋洋得意,不经意,会让它忽视你,阴森的威胁以平常的口吻说出,这才最好用。
用力踢了一脚,白色毛发的动物,终于忍受不了‘主人’的侮辱,发出低低的吼叫,用力甩了甩头项间的白色鬃毛,慵懒、优雅的伸个懒腰,迈着王者的步子,走下树屋。
赤裸的双脚,踩在柔软的落叶间,该是说不清的惬意、浪漫,偏于柔美的脸上,却满是苦恼、无奈,狠狠踢一脚粗壮树干的冲动,有过,也实行过,接过便是嫩白脚上的指甲,扭曲的翻起,痛得他锥心刺骨,几日都得依靠身边慵懒的动物弄些粗陋的吃食。
可见,怒火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即便你拥有一年半载也走不完的泱泱森林,也同样解决不了赤裸双脚走路,这一极度落后的生活方式。
数日的野果、野菜,新鲜鲜嫩,绝对天然养生,也能解决饥饿问题,却解决不了他对肉食的渴望,人活着必须吃饭,吃饭没有肉,便是苦行僧,这种有着高度精神信仰的人才会做得事情,他,要求稍微的享受,哪怕是一点肉汤,没有作料,没有精细的烹饪。
皆可以忍受。
最后一次,唇齿间滑嫩的肉丝游走,是何时的事情了,久远得他都快忘记了,今日定要猎刀一些小动物,他就不信,守着怎么一大片森林,他会因为没有肉食,而死掉。
“如果你再干扰我……”银色匕首一扇,一缕白色的毛发轻轻飘落,柔柔一笑,人畜无害,看了看落地的白色毛发,轻轻叹了口气。
“本是想划破皮肤的,哎,真是太差了。”眼角扫到倨傲的白色生物微微的惊慌,狡黠一笑,洋洋得意。
恶劣到恐吓一只动物,真的很可悲,不过,这也怪不得他,这日子太无聊了,能说话,能恐吓的,也就这么一个存在,理由是有些牵强,也是无奈之举。
蹑手蹑脚的靠近蹲在树边享受鲜草的兔子,那别过头,摆明不合作的家伙,完全帮不上忙,握紧匕首,想着烤兔肉、烤兔肉,猛得刺出,锋利的匕首,划破了兔子皮毛。
受惊吓的兔子,拼命的向森林深处逃窜而去,古怪的姿势跃起,如同森林借由藤蔓飞行的泰森,不过动作,实在……如同滑稽搞笑的片子,难以让人联想起优雅的白衣掠过。
长长的衣摆飞起,弄不好还会挂上枝桠,哪里会有白衣仙子的优雅,完全是自讨苦吃,怨恨得追着受伤的野兔,不知不觉靠近了未及到过的地方。
雪白的骏马打着烦躁的鼻响,雪白的蹄子也不停的跑地,如此神骏的马匹,真是……太美味了,看那线条,看那肌肉,吞咽了龌龊的口水,顾不得僵硬的兔子,一步一步靠近。
什么东西缠住了他的脚腕?甩开他,是脑海里唯一的想法,用力甩、再甩?
低头一看,一个人形的东西爬在脚边,那状似烧焦一般的鬼爪,死命的勒住他赤裸的腕足,可恶,哪里来的碳人?
看了看自己雪白的衣衫,他实在不想去触碰那个满身血污,身份不明的怪人,万一来个劫财劫色,他岂不是呕死了?
干脆给他一道痛快的,让这人找事早投胎算了,匕首一亮,还是作罢,杀人如同救人一般,对人类来说,都是会引起莫名恐惧的事情,他可不想疯癫在这森林里。
连吃奶的力气都拿出来,才算把那人仍到马背上,如果皱眉,怀疑这不符合事实,那证明,你被故事荼毒太久了,这该死的男人足足有八尺多,他身材纤细,若是能毫不费力,还保持优雅的将那人抗走,才真是奇迹,如果他是无敌铁金刚,则另当别论。
牵着白色的骏马,艰难的在森林里行走,不停的咒骂那些不负责的编剧,什么白马王子,骑着白色的马匹翻越高山,走过森林,屠龙斩魔,根本不可能,一匹健硕高大的马匹,在森林里行走,绝对是迟缓且困难的,哪里有什么清风扬起发丝的飘逸,胡扯!
精疲力竭的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哪里还有什么优雅、里子面子的,大口喘气,用力擦掉粘腻的汗珠,才是正常人该做的。
咒骂了男人的不识时务,粗鲁的拖拉昏死的男人,一把丢到草堆上,狠狠得瞪了一眼,才算了事,哪里有心思清理男子,脏兮兮的身躯。
扯落粘在身上的白色拖地长袍,赤裸这身子,迈入水中,他绝对没有裸奔的习惯,只是这地方连个偷窥他的东西都没有,何必故作矜持,还在水中褪去衣衫这么麻烦?
衣衫浸了水,重如铁石,别说惬意的清洗身子了,就算是活着从水里走出来,也是困难至极,想起了那件污浊了的白色长袍,狠狠的诅咒了一句,才算发泄了一些怒火。
森林最不缺的便是自然的恩赐,随意采些花草,便可清理身体,身体还带着若有似无的清香,身心舒畅!
水,是生命本源,是不会错的,人置身水的包裹中,自然会放松、愉悦,轻轻哼出的调子,也就透过枝叶,慢慢散开……
如果身后没有‘灼热’的视线,他会更舒服些,侧身转头,他看见了骏马的前任主人,撇撇嘴表现了他的不满,淡定走出湖水,优雅的姿势穿好长袍,冷冷却平淡的迎视男人。
摸出衣服中的白色瓷瓶,轻轻丢出,瓷瓶飞出优美的弧线,男人也本能的伸手接住,却拧着眉瞪着他,再没了动作。
男人的表现,让他在此处初次有了骂人的冲动,没办法,这个男人是他头一个见到的完全意义上的‘人’,很想忽视男人是人这件事实,也不得不承认,有个人出现,他还是比较满意的,毕竟他如同白纸一般的在这里生活。
一天又一天,起初还有心思算日子,后来……干脆省了这些麻烦,他不知道有多少时间浪费,亦不知道自己有多大,不是没想过离开这片林海,却从未行动过。
或许,他早就习惯这里,依赖这里,温饱能保证,人果然会懒惰,他就是最好的佐证。
摇头甩开这些思绪,他又都视线遐想,却不是现在,眼下,赶走这个‘意外’,才是最现实的事情,男人显然未意思到或不在乎他的不悦,这惹得他更加烦躁。
“吃了药,你有两个时辰的时间离开这里,去你该去的地方。”他希望男人意识到,他在下逐客令,口气冷淡,说话简洁冷硬,丝毫不给回旋的余地,希望如此,这个不速之客能稍微有些自知之明,速速离去才好。
男人动作迟缓的将手伸入怀中,他警觉的后退一步,若这个男人不轨,他就……逃跑好了,说不来不好听,却是三十六计中著名的一记,跑为上策,虽有牵强附会之嫌……
还好,男人取出的是一块晶莹剔透的上等雪玉,洁白无暇,又有手掌大小,不论雕工,也是价值连城的极品,男人提着红绳,让他看清,雪玉在阳光中,散出柔和光泽……
随着极品而来的,是惨了这个概念,然后是麻烦,再来,便是该如何应付了,他真是不知道得罪了哪位神佛,平静的日子虽然无聊,也比应对眼下这危机来的好。
他能不能收回之前的一切不爽,将这个男人丢出去,当作没看到……答案,显然是,不行,他不情愿的架着男人来到树屋,一节一节走上吱呀的木楼梯,心中的不满也跟着扩大,不开口,低低的气压,也让男人察觉出,他不受欢迎的程度。
他实在舍不得他那几件衣服,虽说不喜欢,当面临有与五的选择,他宁愿选择有,将森林里可不缺草药,只要分清药性,治理伤口还不成问题。
提了清水,放入千辛万苦提取的盐,再捣碎草药,清洗伤口,敷上草药,寻了大片的叶子,用藤蔓固定好,从开始到结束,男人未喊过疼,他也懒得开口。
男人指甲泛出的乌青之色,让他更加不悦,这个该是的混蛋,居然还中了毒,这事本与他无关,他若想尽快赶走这个男人,就得给他解毒,这很麻烦,非常麻烦。